临床输血操作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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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操作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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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操作规程完整一、临床输血的适应证1.急性大出血2.贫血并有输血指征3.恶性肿瘤化疗后骨髓抑制4.维持术后排液平衡5.休克6.严重肝功能衰竭7.原发性再生障碍性贫血8.血友病及其他凝血障碍性疾病9.其他需要输血的情况二、临床输血的步骤1.确认输血指征:根据病情及检验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输血。

2.选择血液产品: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输血产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冰冻血浆等。

3.核对输血血液:在输血前,医生和护士应当核对输血血液的编号、供者和受者信息,确保输血安全。

4.准备输血设备:包括输血袋、输血管道、输血针等,确保设备无菌,管道畅通。

5.准备受血者:鼓励受血者排尿,协助受血者就位。

6.术前护理:对受血者进行静脉穿刺、皮肤消毒等,确保输血通路的无菌。

7.输血过程中的监测:包括受血者的体征、皮肤黏膜的颜色、尿量的监测,以及输血过程中的不良反应的观察。

8.输血结束后的处理:包括记录输血的相关信息,血袋的处理,以及受血者的相关护理。

三、输血进程中的注意事项1.勿将输血血液与其他液体混合。

2.须密切监测输血患者的体征,如血压、心率、体温、呼吸等,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3.每15分钟至少观察一次输血患者的状况。

4.输血时应注意输血速度,一般情况下每小时≤20滴/分,有特殊需要时可适当提高输血速度,但一般不超过30滴/分。

5.输血时要注意输血的数量,一般按照体重、病情、贫血程度等因素合理决定。

6.输血结束后应立即拆除输血通路,查看输血管道有无出血。

并观察受血者的症状是否有改善。

7.输血后要及时记录输血观察结果,包括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血速度、观察结果等。

四、输血并发症的处理1.输血反应:若出现寒战、发热、恶心呕吐、皮疹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输血,留取相应的样本用于进一步检查,给予必要的急救措施。

2.输血后感染:若出现输血后感染的症状,应立即停止输血,抽血进行相应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治疗。

3.输血反应后低血压:若出现输血反应后低血压,应根据情况及时予以扩容、升压等治疗。

临床输血操作规范

临床输血操作规范

临床输血操作规范本规范参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和《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2006年11月)》,结合本院实际而制定,作为上述规范和规程的补充,以保证输血安全。

一、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与送检(一)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南规定,科学、合理地掌握输血适应症。

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二)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输血前九项检查应在输血前完成,逐项填写。

如果患者拒绝做,必须在《输血治疗同意书》备注后写明“不愿意做输血前检查。

”并签名。

二、输血前检查(一)ABO血型和Rh血型,抽血2ml于紫色盖真空采血管中,送检验科窗口部位,同时配血至少抽血3ml于蓝色盖真空采血管中;(二)Hb、HCT和PLT项目包含在血细胞分析检验中,抽血2ml 于紫色盖真空采血管中,送检验科窗口部位;(三)ALT包括在肝功能检验中,抽血不少于3ml于绿色盖真空管中,送检验科窗口部位;(四)乙肝两对半、Anti-HCV、Anti-H I V1/2和梅毒抽血不少于3ml于绿色盖真空管中,送检验科窗口部位;三、必须遵守《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登记制度》。

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四、检验科血库应将《临床输血申请单》按月编号登记,妥善保存。

每月由质控办组织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和临床专家,会同检验科血库工作人员,对上月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掌握情况作检查、评估和总结。

五、《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内容中:(一)血型:包括ABO血型和Rh血型。

首次入院输血患者可不填写此项(但需注明标本已送检字样)。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一、临床输血操作规程(一)临床输血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坚持合理用血、科学用血、安全用血的原则,节约用血。

(二)临床输血申请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2、输血申请单一式两份,由经治医师填写。

申请血型、品种、数量、申请日期、医生签名。

一份交采供血机构,另一份交输血科(血库)备案。

3、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采供血机构,做血型鉴定、交叉配合试验等。

紧急输血时,可先报告,后补送输血申请单。

(三)取血1、取血与发血的取送工作由医护人员担任。

为了防止差错,取血时必须由医师本人亲自到场,以防给错而造成医疗事故。

取血时,应有两名医护人员在场,以防发生问题时互相证明。

如一人取血时,必须请他人来取。

2、取血时,取血人员和送血人员都需仔细核对血液制品标签上的各项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应与输血申请单相符。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4、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5、输用前先轻轻倒掉一些,以检查有无明显凝块。

有凝块血液绝对不能输入人体内。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6、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制品时,前一袋输完后再接下一袋血液制品继续输注。

输注血小板时例外。

7、输血完毕后,由医师填写输血记录单(即输血卡),包括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供血者姓名、血型、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实际采血时间、开始输注时间、结束输注时间、用量等;由医师记录输注开始和结束时间;将血液制品取回后放入冰箱保存24小时备查。

8、凡发生过敏反应的,应做好记录;过敏反应严重者应及时通知送血站或医院领导;如系血液质量问题应向领导及时汇报情况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医院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输血申请标准操作规程1.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2.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6.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7.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8. 临床医务人员有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献血法》有关规定。

9. 确定输血的申请医师交代患者家属到输血科缴纳互助金。

互助金为血液成本费的2倍(420.00元)。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标准操作规程1.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输血申请单上必须注明标本采集时间及采集人。

特急输血用血常规管(盖紫色)采集,非急输血用普通管采集(盖红色)。

2. 用药者注明用药情况。

3.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其他人员禁止送血)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并签字。

临床输血诊疗操作规程

临床输血诊疗操作规程

3.凡遇有: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 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情况必 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作抗体筛选试验。 4. .输血前血液相容性检测项目包括:(1) 复核患者和供血者ABO血型,RhD阴性者 要同时复核患者和供者RhD血型。(2)红 细胞同种抗体筛查试验。筛查试验阳性者, 应做红细胞同种抗体鉴定。(3)交叉配血 试验。采用能检测出意外抗体的方法。
5.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 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 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 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 备血。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 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择期手术 病人用血量预计大于1600mL以上者,提前 2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 医务科审批。
临床输血诊疗操作规程
一、临床输血申请 二、标本的采集与交接 三、实验室检测 四、血液领发 五、血液输注及效果评估 六、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及处理
一、临床输血申请
1.输血治疗在挽救患者生命的同时,存在 着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 严重者会危及患者生命。因此,临床医师 在每次输血治疗前应充分权衡利弊。 2.临床医师应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附件中的输血指南,结合患者病情再做出 输血决定。
2.输注红细胞制品的效果评估 (1)国家以200ml全血分离制备的各种血 液成分定义为1单位,并在血液标签上标示 为1U。 (2)输注红细胞制剂主要是提高患者Hb 浓度,改善贫血症状。具体指标参考全血 疗效判断。
3.输注血小板的疗效判断 (1)治疗性血小板输注的疗效判断:观察临床 出血症状是否得到改善,及血小板计数升高程度。 (2)预防性血小板输注的疗效判断:由于患者 无明显出血表现,因此主要观察输注后的血小板 计数升高的情况,测定输注后1小时和24小时后 的血小板计数都十分重要。 (3)血小板无效:是指患者连续两次输注足量 的血小板后,处于血小板治疗不应性状态,即患 者循环血液中血小板计数未见有效提高,临床出 血表现未见明显改善。患者可能存在血小板同种 抗体、自身抗体及其他破坏血小板的病理性因素。

临床输血诊疗操作规程

临床输血诊疗操作规程

临床输血诊疗操作规程一、临床输血前的准备工作1.输血前需充分了解患者的输血指征和相关病史,包括血型、抗体筛查、传染性疾病筛查等。

2.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输血血液制品,并准备好所需的输血设备和材料。

3.在输血操作前,必须进行患者的身份确认,并核对患者的相关信息,以确保输血安全。

二、输血设备和材料的准备1.输血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和清洗,并确保无损和良好的质量。

2.输血设备包括输血输液器、输血管道、输血针等。

三、输血前的患者评估和监测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2.输血前还需对患者进行血样采集,以确保输血血液和患者的血型相符合。

四、进行输血操作2.输血时需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包括插入输血针、连接输血管道、开启输血血袋等。

3.在输血过程中,要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并观察患者的症状和反应。

五、输血后的患者观察和处理1.输血结束后,一定要确保输血血袋内没有残留的血液,并将输血器材进行废弃处理。

2.输血后,要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评估,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3.如发现输血后出现过敏反应、感染等并发症,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医师。

六、输血血液制品的质控1.输血血液制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2.输血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需符合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

3.输血血液制品的有效期限需严格控制,不得超过规定的有效期。

七、记录和报告1.输血操作过程中,需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包括患者的输血信息、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监测结果。

2.发生并发症或不良事件时,需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临床输血诊疗操作规程,通过严格遵循这些规程,可以提高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临床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同时,医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输血知识,提高技术水平,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完整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完整

临床输血操作规程完整一、引言临床输血是指将血液或血液制品注入患者体内以治疗疾病或补充血液成分的方法。

输血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输血操作的步骤和要求,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术前准备1.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输血指征,判断是否需要输血,并正确选择输血血型和血液制品。

2.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充分解释输血的目的、过程和风险,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3.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进行详细询问,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输血史,以评估患者是否存在输血相关的风险。

4.医务人员应检查患者的血型和血常规,以便确定输血计划。

三、操作步骤1.医务人员应确保血液制品的贮存温度符合要求,防止血液变质。

3.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将血液制品连接到输血管路,并设置输血泵调整输血速率。

4.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症状,例如血压、心率、呼吸频率和皮肤情况等。

5.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血液学指标,例如血红蛋白水平和凝血功能等。

6.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输血的关键信息,包括输血计划、输血量、输血速率和输血反应等。

7.输血结束后,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决定是否需要继续输血,并及时通知患者和家属输血的结果和后续的处理措施。

四、输血相关事件的处理1.如果患者出现输血相关的不良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输血,并按照院内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包括紧急处理和报告。

2.如果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后需要进一步治疗,医务人员应全力配合,并向患者和家属做出全面的解释和安抚。

3.如果患者因输血相关事件导致严重并发症,医务人员应立即调查事件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操作风险与安全措施1.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以避免感染或受到血液飞溅。

2.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输血操作培训,并保持相关操作技能的熟练。

3.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输血操作的规程,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要求,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院护士临床输血操作规程

医院护士临床输血操作规程

医院护士临床输血操作规程一、输血申请1、在确定输血后护士应持《输血知情同意书》、《医疗用血申请单》、到血库申请输血。

所有输血的病人应同时送血标本。

2、送《输血知情同意书》时应注意医生及病人是否签字,是否已抽取输血前四项,如果不是,护士应提醒医生补全手续。

3、《医疗用血申请单》及其中各项应填全,尤其是血型、血常规、肝功、肾功、丙肝抗体、乙肝五项、梅毒、艾滋(如急诊用血时无法填写完全,请事后提醒开单医生补齐)、申请输血时间等应填全。

二、病人血样采集1、确定输血后,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病人床前,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然后采集血样。

2、标签上的号码(条码)、病区、病室、姓名、应与申请单一致。

3、配血试验用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必须由护士送申请单及血标本。

三、取血1、护士凭病历、血型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取血。

执行不了2、取血时应与检验科工作人员共同核对:(1)发血单内容与血袋标签内容是否一致,包括病区、床号、患者姓名、血型、病案号、血袋血型、条码号、保存期等。

(2)保存血液外观正常,是否有破损、溶血。

(3)配血试验结果无误。

3、在发血单及相应登记本上签字。

4、第一次取血的新护士应在其老师的带领指导下取血。

四、输血1.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发血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2.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发血单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存。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须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中间应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病人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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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操作规程(试行)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赣州市中转血库(医院血库、输血科)业务考核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

制订我院操作规程。

一、输血原则根据患者临床症状与输血指征,能不输就不输,能少输不多输,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利用血液资源。

二、临床输血前的准备与申请1、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2 、输血前准备: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过敏、发热)和经血传播疾病(HIV、HBV梅毒、血液寄生虫等)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做相关检查(ALT、乙肝两对半、HCV HiV1/2、RPR ABC血型、Rh血型、Hb HCT血小板、不规则抗体筛查)等。

患者或其家属在《石城县人民医院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医务科)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输血治疗的申请:《石城县人民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为本院唯一有效的临床输血申请单,申请输血时由经治医师将《输血申请单》内容逐项填写完整,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凡资料不全的《输血申请单》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妊娠史和医师签名的《输血申请单》要退回临床科室补上,不得迁就。

一次用(备)血量超过2000ml 要履行报批手续,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急诊除外,之后必须补办报批手续。

4 、亲友互助献血。

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赣州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Rh(D)阴性和稀有血型患者输血。

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6、血型鉴定:P89-92 。

(1 )、ABO血型鉴定:见《全国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2 )、Rh血型鉴定:见《全国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P93-95。

(3 )、A、B亚型及其他亚型鉴定:见《全国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第六章《血型血清学检查》。

(4 )、凝聚胺法ABO血型鉴定:①、取试管2支并标记为“ A”管(加A型血清,含抗B)、“ B”管(加B型血清、含抗A)。

加已知血清2滴,再加1滴待检者3%--5%血球(洗涤或不洗涤)。

②、各加LIM(低离子液)0.6mI ,混合均匀。

③、再各加2滴Polybrene Solution (凝聚胺液)混合。

3400rpm离心10秒或1000转/分离心1分钟。

然后把上清液倒掉,使壁管残留大约0.1mI 左右的液体。

④、轻轻摇动试管,目测红细胞有无凝集。

如无凝集,必须重做。

⑤、最后加2滴Resuspending (复悬液),并轻轻混合,结果判断:如A管凝集散开,B 管凝集不散开,鉴定血型为“ A型”;如A t凝集不散开,B管凝集散开,鉴定血型为“ B型”;A管、B管均凝集不散开,鉴定血型为“ AB型” ; A管、B管均凝集散开,鉴定血型为“O型”。

说明:凝聚胺法ABO血型鉴定对于凝集管来说,不能排除免疫性抗体的存在。

(5)、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必须在显微镜下观察证实。

三、交叉配血(受血者)血样的采集与送检1、血样采集和《输血申请单》送验。

确定输血后,由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不能在输液通道或与输液同侧静脉取血)。

并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一同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送、验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2、血样和《输血申请单》的拒收。

受血者血样标签填写内容与《输血申请单》所填内容不相符;血样标签与《输血申请单》项目填写不完整、字迹潦草难以辨认、含义不清等,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要求临床医师重新核对补齐或重新填写“血样标签”和或《输血申请单》,不得在原“单”上涂改更正。

采集血样量不够要求重新采集。

四、交叉配血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一)、交叉配血标本: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样必须是输血前3天以内的(含前次交叉配血留下的血标本),量不少于2毫升,若须多次配血,每增加一次血量也相应增加1毫升。

若是事先保存的血样应确定其未变质后方可使用,一般应重新采集。

右旋糖酐可干扰交叉配血,应在输注前采集交叉配血标本。

(二)、交叉配血前应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3个月内的婴儿可以不做反定型),常规检查患者Rh( D血型(紧急输血时可除外),正确无误后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三)、对交叉配血不合、有输血史、妊娠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必须做抗体筛选试验。

(四)、每次交叉配血完毕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都必须密封或将试管盖紧,在2-6 C 至少保存(放冰箱)7天。

(五)、交叉配血方法的选择。

1 、盐水介质配血法:适用初次受血或不规则抗体筛选“阴性”的患者。

2 、凝聚胺配血法:凡盐水介质交叉配血不合、有输血史、妊娠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均使用本配血法。

(六)、交叉配血操作方法①、盐水介质配血法:见《全国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P107-109。

②、凝聚胺配血法:1 、3%--5%(红)血球悬液配制:1毫升生理盐水中加30--50 微升压积红细胞,混匀(洗涤或不洗涤,盐水介质配血法最好洗涤3次)。

2 、取试管两支,标记主、次侧:主侧:病人血清(浆)2滴,加供血者3%--5%血球1滴。

次侧:献血者血清(浆)2滴,加病人3%--5%血球1滴。

3 、各加LIM0.6ml, 混合均匀. 室温静置1 分钟。

4 、再各加2滴Polbrene Solution 混合,静置15秒。

5 、3400rpm离心10秒或1000转/分,离心1分钟。

然后把上清液倒掉,使壁管残留大约0.1ml 左右的液体。

6 、轻轻摇动试管,目测红细胞有无凝集。

如无凝集,必须重做。

7、最后加2滴Resuspending ,并轻轻混合,观察结果。

如凝集不散开,则为抗体结合的特异性反应,为配血不相容;如凝集散开,则为Polybrene 引起的非特异性的凝集,为配血相容,进一步在显微镜观察有无凝集。

8、交叉配血报告方式:① 同型交叉配血:“主、次管交叉配血无凝集、无溶血反应”,② 异型交叉配血(不主张):“主管交叉配血无凝集、无溶血反应;次管交叉配血有凝集、无溶血反应”。

(七)、抗体筛选试验操作方法:1 、抗人球蛋白试验:见《全国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

2、凝聚胺抗体筛选法:(1)、取2支试管,各加病人血清(或血浆)2滴,分别加入3%--5%筛检血球(谱细胞)1 滴。

(2)、各加LIM0.6ml ,混合均匀。

(3)、各加2滴Polybrene Solution 混合。

(4)、3400rpm离心10秒,然后把上清液倒掉,使壁管残留约0.1ml左右的液体。

(5 )、轻轻摇动试管, 目测红细胞有无凝集。

如无凝集,必须重做。

(6)、最后加2滴Resuspending,并轻轻混合,观察结果。

如凝集散开,则为Polybrene引起的非特异性的凝集,为抗体筛查阴性,如凝集不散开,则为抗原抗体结合的特异性反应,为抗体筛查阳性,进一步进行抗体鉴定(性质、效价)。

(八)、将交叉配血结果、ABC血型复定结果、不规则抗体筛选结果等内容逐项填入《石城县人民医院输血记录单》中,此“单”为“交叉配血报告单”,经认真核对无误后与全血或成分血一起发往临床(入病历)。

并将“交叉配血结果”登记在《石城县人民医院交叉配血结果记录本》上。

(九)、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同型输注。

五、血液入库、核对、储存1、全血、血液成份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 条型码,储存条件)等。

及时进行入库登记。

2 、按A、B、Q AB血型将全血、成分血分别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标识。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全血质量(4C±2C保存)外观检查(见附表一)。

全血及其成分的储存条件和保存期(见附表二)3、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v 8C FU/10分钟或V 200C FU/m3不合格。

4、《石城县人民医院血库收、发血记录》填写要求。

(1)、按表中内容逐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

(2)、“入库”栏中的“血袋号”根据储血袋下方的“血袋编号/条型码”中标明的号码填入其中,发血时将“血袋编号/条型码”易撕条撕下贴在“出库”栏的“血袋号”栏中(由配发血人员执行) ,另一张“血袋编号/ 条型码”由临床输血操作人员在输血前核对无误后将其撕下贴在《石城县人民医院输血记录单》中的“供血者血袋号”栏中。

“入库日期与时间”、“取血日期与时间”应按年、月、日、时、分钟格式填写完整;“入库”、“出库”栏中的“血型、品种、数量”应相符;“出库”栏中的“九项核查、取血日期与时间、取血者”由临床取血人员填写。

六、血液的出库(发血)1 、配血合格后由配发血者通知(电话等)用血科室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禁止患者及其家属、亲友等取血。

用血科室工作人员由于患者急诊正在忙于处理时,配血者或本院非用血科室医护人员有责任将血液送至用血科室。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血液及其成分血发出后不得退回,要求临床医师严格把握。

4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 2)、血袋有破损、漏血。

(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七、临床输注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检查无误方可进行输血。

并将另一张“血袋编号/条型码”撕下贴在《石城县人民医院输血记录单》中的“供血者血袋号”栏中,以备日后查核。

2、冰冻血浆的溶化。

①溶浆水浴箱。

水量充足(2/3 ),有温度计监测水温(3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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