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监督管理条例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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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财务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精品范文】

餐饮财务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精品范文】

餐饮财务货币资金管理规定餐饮财务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晋餐饮。

第4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5条货币资金业务的采用岗位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要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货币资金的岗位设置如下:一、支付申请人:是货币资金的支付提出申请的部门或个人,支付申请人应对支付申请业务及有关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二、审核人:支付申请人的主管经理和出纳是支付申请的审核人. 主管经理的职责是了解支付申请业务的详细内容,并保证支付申请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

本店出纳的职责是保证有关单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的准确性。

三、批准人: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是支付申请的批准人。

批准人应对支付申请的业务应有足够的知晓,并合理地保证有关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付款人:出纳员为付款人。

只有审批齐备的报销单,出纳员才应付款,如手续不齐的,由申请人补齐后再付款。

以上岗位,不得由一人兼任两项或两两项以上的岗位。

第6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7条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单位所有的货币资金的支付都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第8条审核人、批准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饮食业财务管理制度

饮食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饮食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饮食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饮食业务及相关财务活动。

第三条饮食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流程。

4. 效益优先原则:以经济效益为核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饮食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合理控制成本。

2. 负责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负责成本控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负责内部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6. 负责财务培训和咨询,提高员工财务意识。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成本控制第六条饮食业应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编制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分解到各部门和岗位,明确责任,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八条成本控制措施:1. 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降低采购成本。

2. 加强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

3. 优化人员配置,降低人工成本。

4. 严格控制水电等能源消耗。

5. 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定期分析成本变化。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九条饮食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财务核算内容:1. 资产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2. 负债核算: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盈余公积等。

4. 收入核算:包括餐饮收入、客房收入等。

5. 成本费用核算: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包括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饮食财务管理制度

饮食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饮食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饮食企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成本、利润等。

第三条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保密性原则:对财务信息进行保密,防止泄露。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饮食企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五)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饮食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财务核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对餐饮收入、客房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进行核算。

(二)支出核算:对原材料采购、工资福利、水电费、租金、折旧等进行核算。

(三)成本核算:对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进行核算。

(四)利润核算:对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核算。

第九条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附注。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条饮食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审批制度。

餐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收支、使用、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流动性,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求。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第二章资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严禁现金交易。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收支的审批、监督和核算工作。

第六条资金收入管理:(一)销售收入的收取:销售部门应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将当日销售款项及时存入公司银行账户。

(二)其他收入的收取:各部门应将非销售收入的款项及时上交财务部门。

第七条资金支出管理:(一)报销审批:员工报销必须提供合法票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二)大额支出:超过一定金额的支出,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三)合同付款:合同款项支付,需按合同约定进行。

第八条资金结算管理:(一)公司内部结算:各部门间款项往来,应通过内部结算进行。

(二)外部结算:与外部单位往来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进行。

第三章资金监督与审计第九条公司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收支、使用、监督等活动进行审计。

第十条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等处罚。

第十四条对在资金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餐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资金来源和用途合法合规。

2. 安全保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止资金流失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资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最大效益。

4. 透明公开:加强资金管理透明度,确保资金收支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2. 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注销工作。

3. 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的审核、审批和监督工作。

4.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5. 负责公司资金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行为。

2. 及时向财务部报送资金收支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 加强部门内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收支应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具体如下:1. 收入管理:各部门收入应按规定及时上交财务部,不得私自留存或挪用。

2. 支出管理:各部门支出应按规定审批,严禁无计划、无依据的支出。

3. 专项资金管理:对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七条公司银行账户管理:1. 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注销,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

2. 银行账户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3. 银行账户的余额,应定期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公司现金管理:1. 公司现金收支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餐饮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餐饮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合法以及规范使用,制定本财务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原则餐饮公司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保密性;2.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保证资金运转的合法性;3.规范原则:确保资金运转的规范和透明;4.节约原则:切实控制开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尽量降低过度浪费。

三、财务结算餐饮公司的财务结算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1. 收款管理1.应建立健全收款证明和账务处理制度;2.应确保收款人数、金额与开单相符合;3.应及时清点、处理余额和保管好现金、银行卡等相关资料;4.对于账期超过一个月的客户,应按约定日期进行回访并进行收款核对。

2. 付款管理1.应建立健全核算凭证和账务处理制度;2.针对重要费用进行立项审批,并列入年度经济计划;3.应制定严格的付款审批制度,审核应签订授权书并获得会计或对账人员的确认。

3. 现金管理1.餐饮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现金管理制度;2.掌管现金的业务岗位,应设置响应的责任和授权制度;3.现金应尽量缩少,银行存款应每日处理,并确保账面资金和实际资金相符。

四、收支登记为规范餐饮公司的收支登记,应根据以下要求建立收支登记制度:1.收支登记台账应实时更新、账面和实际情况相符。

2.应根据收支科目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以确保每笔款项均能得到正确的处理。

3.建立收支票据审批制度,对于票据应及时沉淀并妥善保管。

4.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收支登记的效率和精度。

五、审计管理为加强餐饮公司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审计制度,做到以下几点:1.及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为领导决策、公司运营及经营管理提供有利信息和依据。

2.餐饮公司应积极配合国家税务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工作,做好各种税收审计准备工作。

3.涉及重要财务事项时,应及时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其他1.餐饮公司应当制定健全财务预算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济计划进行分解实施。

美食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美食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行政部门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及时传递;(四)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设置如下岗位:(一)财务总监: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向总经理汇报;(二)主办会计: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三)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票据管理等工作;(四)会计助理:协助主办会计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税收政策;(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司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严禁各部门自行设立资金账户;(二)公司资金收支必须通过财务部办理,严禁现金交易;(三)公司资金支出需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四)公司资金调拨需经财务总监批准,重大资金调拨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公司资金收支实行以下流程:(一)业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二)财务部审核资金申请;(三)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四)出纳办理资金支付。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报告第九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进行。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编制以下财务报表:(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十一条财务部每月编制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编制季度财务报表,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饮食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饮食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饮食行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饮食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所有饮食单位,包括餐厅、快餐店、酒店等。

第三条饮食行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合法合规;2. 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 透明公开,加强内部控制;4. 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饮食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执行财务政策;2. 负责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企业财务预算;3.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4. 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5. 负责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6. 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七条资金收支管理:1.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白条抵库、现金坐支;2. 严格审批制度,所有资金收支均需有合法的审批手续;3. 定期盘点库存现金,确保现金安全;4.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流转顺畅。

第八条资金预算管理:1.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资金预算;2. 定期分析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3. 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九条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条成本控制措施:1. 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2. 加强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3. 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4. 加强员工成本意识教育,提高员工成本控制能力。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措施:1. 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2. 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素质;3. 实施财务信息化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4. 加强财务报告的审核,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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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监督管理
条例7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金监督管理条例
(经2007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与资金的有效监督管理,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在公司财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的三个通知(《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的其它实体。

公司财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均必须遵循条例规定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财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管
理制度。

董事会可以授权公司经理层、财务部门制订公司财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但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董事会财务与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与资金往来进行日常监督。

财务与资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财务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汇集公司财务部门上报的财务报表、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

董事会秘书负责财务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组的工作。

第二章财务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财务由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五条总经理审批事项及权限:
一、审批单笔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正常经营管理项目开支。

主要包括公司总部人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差旅费、工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广告宣传费、招待费、办公耗材等;
二、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审批公司总部人员工资、保险费、办公场所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三、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审批上市费、证券登记托管费、信息披露费、上市公司协会会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保荐费等;
四、对提交董事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第六条董事长审批事项及权限:
一、根据董事会决议,审批公司对证券期货及其它金融类产品的投资项目付款,单次、单项审批权限为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

二、审批公司投资项目付款,单次、单项审批权限为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20%。

三、审批董事会的活动经费;
四、审批使用董事长特别基金;
五、审批公司固定资产购置;
六、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审批其它付款事项。

第七条董事长、总经理因公外出学习、出国等特殊情形,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总经理可以授权委托他人对公司财务进行审批,但授权委托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次授权委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授权委托审批权限不得超过授权人审批权限的50%;
三、被授权人必须是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四、董事长、总经理每个会计年度只可进行一次授权。

第三章财务审批程序
第八条总经理审批程序:
(1)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部门经理、
财务总监依序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2)将原始合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付款计划及其它有关文件附在付款审批单后。

第九条董事长审批程序:
一、证券期货及其它金融类产品的投资项目付款:
(1)经办人、部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依序在付款审批单后,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2)将原始合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付款计划及其它有关文件附在付款审批单后;
二、投资项目付款:
(1)经办人、投资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依序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后,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2)将原始合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付款计划及其它有关文件附在付款审批单后。

三、董事会的活动经费付款(不包括由总经理审批事项);
(1)经办人、部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依序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后,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2)将原始合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它原始单据附在付款审批单后;
四、董事长特别基金付款;
(1)单次、单项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时:
A、经办人、部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依序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后,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B、将董事长特别基金使用计划附在付款审批单后;
(2)单次、单项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
A、经办人、部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经理、财务总监、
总经理依序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后,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B、将董事长特别基金管理委员会决议、董事长特别基金使用计划附在付款审批单后;
五、公司固定资产购置付款;
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依序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后,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六、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其它事项付款:
(1)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依序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后,报董事长签字审批;
(2)将原始合同、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它原始单据附在付款审批单后。

第四章公司对外担保
第十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进行资金融通或商品流通,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有效控制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资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一、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所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的其它实体均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二、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的其它实体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部机构为自己提供担保。

三、公司做出任何对外担保,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四、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一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主合同债务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0%且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30%的对外担保。

五、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六、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章公司贷款
第十五条公司贷款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一、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拟定出下一会计年度公司贷款计划,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公司下一会计年度贷款事项。

二、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80%时,再新增贷款时,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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