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的案例
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的终结者:广场舞大妈——两城环境卫生改进的建议人不臆想无少年,今日我臆想的题目是城中村环境、城乡结合部环境(简称两城环境)与城市社区的环境卫生差异原因。
看着挺好的出发点,为什么是臆想的那?现在给出解释,两城环境卫生不一定糟糕,城市社区的环境不一定美观,简单说它们之间的差异极有可能是我自身的杜撰。
要论两城环境和社区环境的差异原因,除了经济条件差、外来人口居多等因素外,还有一个差异就是是否有广场,广场上是否有经常活动的大妈。
要解释为什么大妈也会成为影响因素之一,更准确说是广场舞大妈,没了它们,广场极有可能成为垃圾的堆放场所。
为了进一步解释,这里选用公地悲剧进行辅助。
1、什么是公地悲剧;2、两城环境与城市社区环境差异存在的原因;3、糟糕的两城环境卫生可以类比为公地悲剧的原因;4、两城环境卫生的终结者——广场舞大妈的原因。
一、公地悲剧据百度百科释义:公地悲剧,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而每一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从而造成资源的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公地悲剧的解决原因有二:其一,公地变私地,即产权私有化,也是最受推崇的公地解决办法。
产权私有化有利有弊,利处是它确实可以杜绝公地悲剧的发生,局限是该产权可以私有化和私有化对拥有人有静利润,另外还会造成财富向一端聚集;其二,加强管理,即通过规则的制定确定谁有优先使用权,在不阳光的情况下,该办法极易发生寻租行为。
不过这里有一个疑问,公地一定要悲剧吗?自然不是,比如沙漠、风等资源,储量太大、用途有限,让他们悲剧很难;又比如,假如某块公地属于一个20至30户人家的村子,互相熟识,低头不见抬头见,这时候有人过度使用的话,道德制裁马上到——失去名誉,遭到村民排挤,整天有人在背后戳脊梁骨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地悲剧也很难发生。
[整理版]公共管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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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A、案例分析:公共管理与中国改革 (2)1、案例内容介绍:北京限字当头解决拥堵是否可行 (2)1、案例内容介绍:“公地悲剧”、“卫生死角”与公共治理.. 4B、案例分析:非营利性组织 (5)1、案例内容介绍: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发展 (5)1、案例内容介绍:“儿童村丑闻”与慈善监督盲区 (6)案例内容介绍:“炸楼是民意所向” (8)1、案例内容介绍:国税局改革 (8)案例内容介绍: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巴禁运的文件101、案例内容介绍:湖南的发展战略 (11)1、案例内容介绍:湖南衡阳县工商体制实行改革 (14)C、公共危机管理过程 (15)(三)对非正常集体上访事件的处理。
(17)2、处理。
发生阶段抓措施到位。
(17)3、守法。
处理阶段抓严格执纪。
(18)4、“倒查”。
对发生的非正常集体上访由上级纪检、组织、信访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倒查”。
(18)5、反思。
平息后进行深刻反思。
(18)1、案例内容:公共危机事件多发呼唤统一立法 (18)案例内容:密云事故暴露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软肋” (19)A、案例分析:公共管理与中国改革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公共管理所涉及的领域中各种与改革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虽然经过20多年不懈的改革、调整,但是,多年的历史积弊想在短时间内全部解决是不现实的。
归结起来,我国目前公共管理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1、政府财政压力依然很大;2、在行政立法和执法上,存在重立法、管理,轻执行、监督等现象;3、政府机构依然庞大,政府职能虽然有所减少,但随着改革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的新职能也在增加;4、政府及其公务员的服务理念还较差,长官意识严重,存在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5、人事成本居高不下。
机关、事业单位仍然存在大量冗员;人才选拔录用机制、绩效管理与评估机制、晋升机制、奖惩机制和公共责任机制尚未形成;6、行政效率低。
乡村旅游地发展过程中的_公地悲剧_省略_梅家坞_龙坞茶村_山沟沟景区为例

乡村旅游地发展过程中的“公地悲剧”研究———以杭州梅家坞、龙坞茶村、山沟沟景区为例池 静1,崔凤军2(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杭州311231;2.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浙江杭州310001)[收稿日期]2006-03-28;[修订日期]2006-06-01[作者简介]池静(1982-),女,浙江永康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乡村旅游开发、旅行社管理;崔凤军(1966-),男,山东利津人,博士(后),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工商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旅游目的地管理与营销工作。
[摘 要]乡村旅游地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退化、村民无序争夺有限资源等“公地悲剧”现象十分普遍。
乡村旅游资源的产权属性决定了“公地悲剧”产生的必然性,它表现为公共资源利用无度、公共秩序混沌失序和公共福利供给短缺,导致了乡村旅游核心资源迅速耗损和旅游品牌资产快速衰减,并严重影响了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采用田野作业方法,主要分析了杭州梅家坞茶文化村、龙坞茶村和山沟沟景区“公地悲剧”的产生原因及其演变情况。
文章还探讨了地方政府主导型、外来投资者主导型和农村集体组织主导型3种制度模式来解决乡村旅游中“公地悲剧”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乡村旅游地;公地悲剧;制度模式[中图分类号]F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006(2006)07-0017-07近几年来,乡村旅游因为适应了城市居民寻幽访古及休闲体验的需求而成为发展最为迅猛的旅游业态之一。
根据乡村旅游地与当地居民的依存程度特征,笔者可以把乡村旅游地简单的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依托乡村生态环境开发的开放式乡村旅游地,乡村旅游地是嫁接于开放社区中,当地居民与乡村旅游地彼此之间高度依存,例如城市周边的休闲村庄。
另一种是封闭式乡村旅游地,它依托的是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是乡村旅游景区,与周边社区互相独立,如高科技农业园区等。
随着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开放型乡村旅游地由于更加充分考虑了当地居民的参与,全民共享旅游发展带来的收益,符合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问题这一乡村旅游发展的初衷,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有效而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主导模式[1]。
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利用中的公地悲剧

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的“公地悲剧”及其对策研究①——以丹巴县甲居藏寨为例X旺1,2孙璐2吴明星3(1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XX,610072。
2XX师X大学旅游学院,XX,610066。
3XX 省信用联社,XX,610062)摘要: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的开发,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却产生了类似于公共资源利用过程中的“公地悲剧”,导致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蜕化,如何实现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拟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解析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的“公地悲剧”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少数民族村寨;公地悲剧;旅游资源;甲居藏寨1、研究背景本文所研究的少数民族村寨是指集历史悠久的民居建筑、独特的民俗风情和乡村田野风光于一体的特殊少数民族社区。
近年来,少数民族村寨独有的旅游资源对于追求异质文化的国内外旅游者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逐渐成为旅游者青睐的旅游目的地。
旅游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少数民族村寨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具有“公共资源”的一些基本特征,其开发利用在许多区域引起自然生态环境污染、传统民居建筑破坏、民风民俗以及文化价值观的退化与遗失等一系列负面效应[1-3],陷入了“公地悲剧”的困境,严重威胁了少数民族村寨旅游的持续发展。
关于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早已引起学者们的高度关注,从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看,研究的视角主要是从加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理论指导、重视旅游规划的引导、建立民俗生态博物馆和文化保护区等方面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4-7],而对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个性特征的认识还不足,没有从如何通过构建有效率的激励系统来调动少数民族自身的积极性,使之主动参与资源利用和保护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内因问题。
本文以XX丹巴县甲居藏寨为例,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甲居藏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公地悲剧”现象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剖析,并从如何调动少数民族自身的积极性的角度,探讨少数民族村寨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措施。
我国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及其对策探究

我国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及其对策探究【摘要】乡村旅游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由于乡村旅游资源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权属性,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虽然一方面能大力推动资源所在地经济的发展,但往往会出现不同形式的“公地悲剧”现象。
本文依据公共财政学的相关理论,结合实例,通过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公地悲剧”现象的深入分析和系统思考,提出了解决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相关对策和治理措施。
【关键字】公地悲剧乡村旅游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发展乡村旅游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乡村旅游由于满足了城市居民寻幽访古及休闲体验的需求而成为发展最为迅猛的旅游业态之一。
据国家旅游局的最新测算,目前我国乡村旅游的年接待游客人数已经达到三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占全国出游总量的近三分之一①。
但随着开发的深入,村民个体利益之间以及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易陷入“公地悲剧”的困境,从而严重影响乡村旅游地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规范性等特征和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加强宏观调控、实施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发展乡村旅游亟需发挥公共财政的支撑作用。
本文试图运用公共财政学相关理论,从“公地悲剧”的本质原因和乡村旅游这一新型公共产品的属性角度出发,寻求摆脱这种困境的模式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一、“公地悲剧”的内涵和原因1968年,英国科学家哈丁(Garrett Hardin)在《科学》杂志上发表《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②一文,首度提出了“公地悲剧”理论。
其中引用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片公共牧场,可无偿地向所有牧民开放。
在没有使用限制机制的情况下,每个牧羊人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在这片牧地上放养尽可能多的羊或延长放牧时间,直至牧地的容量达到了极限,草地逐渐耗尽,而牧民也无法继续在该公地上放牧并得到更多收益,这时便发生了“公地悲剧”。
高中优秀作文 翻越轨道被挤死的无视规则之痛

高中优秀作文翻越轨道被挤死的无视规则之痛2019.32017年3月26日15:43,上海虹桥至汉口D3026/7次列车在到达南京南站进入21号站台时,一年轻男子突然从对面22号站台跳下,横穿轨道,试图抢在D3026/7次列车前,翻上21号站台未果,被夹在D3026/7次列车1号车厢与站台之间,列车虽然立即停车,但是,并没有挽回该男子的生命。
又一起无视规则的惨痛教训,又一起以生命作为代价的案例——乘客为了图省事和方便,便想到了横穿轨道,抄近路从一个站台到另一个站台。
殊不知天不遂人愿,失足坠落而被夹在站台缝隙中,被急速驶来的列车挤压致死,真正应了“不作死,就不会死”的老话。
哀生命不幸之余,又不得不怒其不争。
一个人若无视规则,有时候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旁观者,我们可以为其找到更多的客观理由,比如为什么车站不加装屏蔽门以确保安全,为什么车站不采取更为严格的安全措施。
只是,以生命权高于一切作为理由,过多强调了客观因素,而忽略了“人的内因”这一关键前提,本身就具有某种误导性。
众多事实证明,再严密的安全措施,都必须以遵守规则作为前提;一个人若不遵守规则,再好的安全措施都会失灵。
跌落站台致死的案例并不鲜见,在很多地方,地铁或者高铁站成为很多自杀者的首选地,一个人若有心“卧轨自杀”或者“转嫁责任”,安装了屏蔽门又怎么样。
谁承担主要责任,谁承担次要责任,事后之争并无多大意义,赔偿多一点或者少一点,也不能让死者起死回生。
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其间有太多的案例作为佐证。
北京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案中,园方有告示,双方有协议,规则大家都懂,可白纸黑字依然未能让其心存敬畏,不守规则终以生命作为代价。
令人唏嘘的是,“该不该死”和“责任在何方”的争议还未散去,宁波又发生了一起为逃130元门票,私自越过隔离栏,而被老虎咬入园内的事件,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就在近日,在位于大兴的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区白虎区,有游客驾驶一辆丰田SUV进入自驾区,在第一个水禽区下车,被工作人员劝阻,在后一个白虎区,他们再次下车,随后在工作人员劝阻后上了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基本问题案例分析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基本问题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资源配置;稀缺性;外部性;产权;公共产品)案例1.①争水的游乐场和纺织厂假设一条小河的流域内只存在一个游乐场和一个纺织厂,并且纺织厂处于河流的上游,而游乐场处于河流的下游。
河流的流量很小,其纳污能力或水环境净化容量几乎为零。
纺织厂和游乐场都想利用河流水资源,纺织厂把小河作为纳污体,将未经处理的印染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游乐场则想利用河水来吸引旅客休闲娱乐(如游泳、垂钓和划船等)。
如果这两家企业或公司不由同一个主人或主管单位所有,那么该河流资源的有效利用是不可能的,其原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1)纺织厂不承担废水处理费用;(2)纺织厂不承担由于它向河流排放废水引起游乐场收入减少的补偿;(3)纺织厂生产的产品消费者不是游乐场;(4)游乐场生产函数中的投入要素除了一般的资本、劳动和土地外,还有取自于河流的水量和水质;(5)河流水资源既不为纺织厂所有,也不为游乐场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游乐场收入减少完全不能反映于纺织厂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费用或成本核算之中,其结果是纺织厂产量越高,排放废水量越大,河流污染也越严重,游乐场的收入也越少,最后招致娱乐场所的关闭或另寻水源。
我们称这种纺织厂给游乐场带来不利影响的现象为外部性,确切地说,这是一种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
案例2. 圈地运动与公地的悲剧哈丁在《公地的悲剧》中设置了这样一个场景:一群牧民一同在一块公共草场放牧。
一个牧民想多养一只羊增加个人收益,虽然他明知草场上羊的数量已经太多了,再增加羊的数目,将使草场的质量下降。
牧民将如何取舍?如果每人都从自己私利出发,肯定会选择多养羊获取收益,因为草场退化的代价由大家负担。
每一位牧民都如此思考时,“公地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至无法养羊,最终导致所有牧民破产。
公地的悲剧是产权不明导致的经济后果。
一种资源在产权归属不清晰的情况下,会因使用者大量甚至过度利用而耗竭;由于缺乏产权保护,使用者不愿为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行一定的专用性投资或补偿,最终导致资源的破坏性开采和利用。
多中心视角下的“公地悲剧”治理研究

多中心视角下的“公地悲剧”治理研究[摘要]在广州亚运免费公交、地铁实施的8天中,存在着大量的“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源于公共资源的私人利用方式。
我国日益深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很多领域都由于产权的支离破碎而带有明显的“公地”特征,广州免费公交就是显照。
制度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多中心自主治理”制度有利于广州暴挤公交以及中国其他类似例子中“公地悲剧”的解决。
[关键词]公地悲剧;免费公共交通;多中心治理1 问题的提出:从案例开始广州市从2010年11月1日起实行公交、地铁免费,而11月8日却取消亚运公共交通全民免费措施,改为发放交通补贴,为期一周的免费地铁与公交夭折。
原因就是地铁日客流量达到775万人次,大大超出运输能力,严重影响地铁正常安检和亚运安保工作,对市民上下班正常出行造成极大不便。
这种严重超出运输能力的“挤爆”行为,也是造成公共安全的最大隐患。
当初,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亚运期间免费乘坐地铁的利民政策,一是对老百姓的优惠,让广州的市民也能有机会去参观这一历史盛会;二是对广州亚运会的大力支持,捧起亚运会这桌盛宴;三是进一步拉动消费,促进经济进一步增长,因为去参观亚运会都需要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广州当局在推行亚运公共交通全民免费措施前,只顾“噱头”——公共交通全民免费一个月是全中国“首创”,展现了广州的经济实力和亲民形象,却没有考虑到此措施所会带来的负面冲击。
由于公交、地铁免费,居住在广州的出行人员绝大部分选择免费的公交和地铁,造成“拥挤效应”;交通“挤爆”,公共物品过度使用,上演了“公地悲剧”。
广州公交免费政策实施后出现高峰期爆满状况,广州市市政府宣布:从11月8日起,全市取消免费乘坐地铁、公交和过江轮渡的优惠措施,按每个户籍家庭(含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员)发放150元现金,集体户口人员按照每人50元标准发放现金,作为交通补贴。
由于产权界定的不清晰,因而一旦涉及公共产品问题时,总会存在一些政府部门和个人为己谋取利益的机会主义倾向,结果导致了市场信号的失真和资源的低效率甚至无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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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在地上的钞票为什么没有人捡?
美国经济学界多年前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
有一天,一位学富五车的经济学者教授和一位初出茅庐的年轻助理教授一起外出吃午饭。
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眼尖的年轻教授发现地上有张100美元的大面额钞票,便弯下腰准备把它捡起来。
不料,那位老教授立刻出手拦住他说:“别捡了,这钞票是假的。
”年轻教授不服气、问道:“你如何断定这钞票是假的?”老教授随口回答:“如果这100元的钞票是真的,早该被人拾走了。
”
老教授的答案虽然书呆得可笑,但却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标准答案。
市场的高效率保证它时时出清,谈判桌上没有剩下的钱,人行道上也不可能有还未被捡走的钞票。
在老教授看来,年轻教授是经济学修养不够才会伸手去捡那掉在地上的钞票。
掉在地上的钞票之所以没人捡,当然还有捡不来、不让捡、捡了也白捡等其他原因。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种种浪费现象.其实就和钞票掉地上没人捡一样。
我们的无奈等待,其实还是和“捡不来、不让捡、捡了也白捡”分不开。
奥尔森1996年在美国《经济学展望》杂志上发表了题为《大面额钞票掉在人行道上没人捡:为什么有的国家富裕,有的国家贫穷》的文章。
他认为,能够在国家这一层次上解释贫富差别的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资源的禀赋不同。
二是公共政策和体制不同。
奥尔森的结论是、决定国家贫富的主要因素不是包括技术、知识、土地、资金和市场交易型人力资源在内的资源票赋,而是一个国家的体制和公共政策以及影响体制与政策质量的公共物品型人力资源。
穷国之所以穷,是因为有亿万元钞票掉在地上没人捡!要捡起这巨额钞票,必须靠千万人的分工、合作,必须有对私人产权的绝对保护以及对合同的公正实施。
好的体制和政策能够保证对产权长期有效的保护,杜绝任何形式的掠夺,激励人们从事分工、合作的创新生产活动,特别是“产权密集型”的生产活动。
“掉地上的钞票”之所以“捡不来”、“不让捡”或者“捡了也白捡”,关键是体制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钞票掉在人行道上没人捡的事确实也不少见.莫斯科街道上前些年就出现过这样的怪现象。
一方面,沿街的店铺大量空置;另一方面,街道夯涌现出许多金属做成的箱形销售摊。
在高峰期的1993年、莫斯科街道上有1.7万只这样的金属箱子,一眼望去就像是置身于金属森林之中。
为什么在莫斯科寒冬里沿街叫卖的商贩不搬到温暖的店铺里去?为什么沿街店铺的拥有者要放弃可观的租金收入?为什么掉在街边的钞票多年没人捡?密执根大学一位叫黑勒的年轻教授专门研究了这个问题,于1998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文章,提出了“反公地悲剧”的概念。
大家也许对“公地悲剧”的概念较为熟悉。
“悲剧”的产生是由“公地”的产权特性所决定的。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而且没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结果是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放牧的草原、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以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它们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黑勒的反公地有相反的产权特性。
反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也有许多拥有者,但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资源,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
“反公地”的产权特性是给资源的使用设置障碍,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
就像在一间房子的大门上安装需要十几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开启的锁,这十几把钥匙又分别归十几个不同的人保管,而这些人又往往无法在同一时间到齐。
显而易见,打开房门的机会非常小,房子的使用
率非常低。
黑勒发现,莫斯科的沿街店铺和这间房子十分相像,具有“反公地”的产权特性。
直到1995年,俄罗斯95%的商用房地产仍然由地方政府拥有。
其中,莫斯科国有店铺的产权结构尤其复杂,存在下面四个问题。
首先,每一种产权有多个拥有者。
例如,6个政府机构共享出售权,5个机构有权得到售款,3个机构有权出租店铺,5个机构有权收取租金。
第二,产权的非对称拥有。
有权出售的不一定有权获得售款;有权出租的不一定有权收取租金;有权决定用途的不一定有占用权。
第三,拥有产权的政府机构和机构中掌握决策权及实际控制权的官僚利益不一致,产生“委托一代理人”问题。
第四,占用者一般无权将店铺转租。
支离破碎的产权结构就像是一篓螃蟹你夹住我的后脚、我钳住你的前腿,谁也动弹不得。
莫斯科的沿街店铺有许多拥有者,他们都拥有阻止他人“开门”的“钥匙”,但谁都无法自己“开锁进门”,正好符合“反公地”的定义。
很明显,“反公地”的产权不是虚置、不明晰的产权,而是支离破碎的产权。
“公地悲剧”可以靠明确产权来解决,而“反公地悲剧”则需要以整合产权来化解。
那么,私人企业家有能力运用市场的力量对产权进行整合吗?从莫斯科沿街店铺的产权结构可以看出,做小买卖的生意人要在众多政府机构的“迷宫”中找出所有关键人物进行谈判.向他们购买产权,并且确保交易合同能得到顺利实施,的确是一件极其困难、交易成本极高的事情。
对比之下,在莫斯科街边摆个金属箱销售摊子反而容易得多。
先给消防局、供电局、城市建筑管理局等单位的主管送礼,得到他们的批准后再买通审批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官员,贿赂税务官员,向黑手党交保护费,事情就办得差不多了。
当然,这些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一位叫卡拉莫夫的摊主这样说:“摊子设起来以后你还要继续行贿,不然他们会把它封了。
黑手党是最容易对付的,他们不会要价太高,要多少拿多少,不会多拿。
最难的是行贿,你送钱得送对人,不然白送。
”卡拉莫夫的做法是在政府办公室外连续呆几天,见到官员就送些糖果和小礼物,最后总会有好心人指点迷津,帮他找到目标对象。
摆摊子有章可据,租店铺却无门可入。
结果必然是金属箱子越摆越多,店铺仍然闲置街边,掉在莫斯科街道上的钞票还是捡不起来。
中国“反公地悲剧”的一个例于是福建省前副省长张遗记述的关于闽江河沙的故事。
话说日本东京的水泥厂每年需进口淡水沙300万吨,而福建闽江上游的洪水每年给闽江口带来700万吨河沙,阻塞航道。
把闽江河沙卖给东京水泥厂既能疏通航道又可以嫌取外汇,是捞起“掉进河里的钞票”的好事情。
日本议会日中友好议员协会会长古井喜实1979年给邓小平写信,要求福建长期提供闽江口淡水河沙。
邓小平批示支持,李先念也批示赞成。
没想到闽江河沙是“反公地”,诸多的“产权拥有者”都想得到掉进河里的钞票。
外贸局认为河沙出口属于外贸,应该归外贸局经营;交通航运部门则认为挖沙与清理航道分不开,应该由他们经营;建筑材料局又说河沙属于建筑材料,国家分工属于他们经营;还有集体所有制的闽江河沙队,说是历史上他们以挖沙谋生,国家不应与民争利。
这些单位相互间不断扯皮,一拖6年,日本方面只好作罢。
掉进河里的钞票最终还是没有捞起来。
对“反公地悲剧”问题,政府部门近来有较明确的认识。
据报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军扩认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同一企业的所有权由不同的政府机构行使。
例如,人事权和监督权掌握在企业工委和国企监事会手中,收益由财政部负责,薪酬则由劳动部审定。
其结果是,每个机构都可以从某个方面向企业发号施令,但谁都不对企业经营的整体结果负责,也不可能负责。
意识到产权支离破碎的弊端,十六大提出了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确保国企所有者责、权、利的统一。
建立统一的所有权代表的确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它的目的是通过整合产权来解决“反公地悲剧”问题。
诚然,在交易费用很高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整合产权要比市场整合有效得多。
应该注意的是,现有的产权拥有者不会轻易放弃既得利益,而产权有偿转让的方案则会使问题复杂化。
另外,“委托—代理人”问题也将继续存在于独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之中。
(陈抗,《百姓》200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