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及其治理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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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如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Commous】1998年,美国黑勒教授(Mic hael·A·Heller)在《The Tragedy of Anti-Commous》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underuse)的可能性。

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二者的区别概述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

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

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

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

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

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

第二章第三节公地的悲剧

第二章第三节公地的悲剧

(二)私有化 有关说法: 私有化的方法:对牧地进行分割,使牧羊人在一块比较小的地块上与自然展开博
弈,而不是与另一个牧羊人。 问题很多:
给牧羊人带来的问题 其他共同资源可能难以分割 (界定私人产权的困难) 界定私人产权的困难
技术上不可行 经济上不合算 意识形态上不允许
凋敝的价值,文化历史遗产,······ “公共产权”下
合作
不合作
合作 (10,10) (-1,11)
牧羊人A
不合作(11,-1) (0,0)
(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悖论
若n=1,则p=MP
若n→∞,则p=AP →利润为零
(三)集体行动的逻辑
“除非一个群体中人数相当少,或者除非存在着强制或其他某种特别的手段,
促使个人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否则,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将不会为
的公共品,基本特点:非排他性+竞争性
公地悲剧的普遍意义
会出现滥用或过度使用的“悲剧”
也许可称“共同使用”的悲剧
其他例子:
公共渔场之竭泽而渔;
酸雨问题;地下水开采;油田开采;
广播频率;同步卫星轨道;
公共苹果树上的苹果(从未长熟过)
公费医疗制度;
二、公地悲剧的经济学解释
(一)囚犯困境之牧羊人博弈
牧羊人B
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一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第二章 市场失灵及其理拓展
第三节 “公地的悲剧”及其对策
一、什么是“公地的悲剧”
二、公地悲剧的经济学解释
三、解决公地悲剧的对策
一、什么是“公地的悲剧”?
Tragedy of the Commons
G.Hardin(1968)最早给出这一提法
Commons一般指村边共同使用的牧地、草地,这里所指含义更广,是一种不纯粹

博弈论---5、公地悲剧

博弈论---5、公地悲剧

博弈论---5、公地悲剧博弈论---5、公地悲剧⼀、总结⼀句话总结:> a、公地悲剧:虽然善⽤公共资源,可以为集体,和每个个体带来长远的收益,但是个体总会受到“为啥不捞⼀把”的诱惑,采取⾃私的短期策略,导致公共资源⾛向耗尽。

> b、解决公地悲剧⽅式:私有化或者强管制> c、具体在我们的⽣活中的公共资源也可以采⽤私有化和强管制来避免公地悲剧的问题,⽐如⼀个家庭有两个孩⼦,妈妈⼜买了很多零⾷回来,如果想零⾷吃的久⼀点,就可以私有化和强管制来约束。

⼆、公地悲剧公地悲剧例⼦有⼀⽚公共牧场,所有牧民都可以在这块牧场上放牧。

牧场⾥的草在⽜的数量不太多时,被吃掉后⼜会很快长起来,但如果⽜太多,把草根都吃掉了,草场就会退化,最后⽜都吃不饱,甚⾄饿死。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所有的牧民坐在⼀起,开个会,商量好每家能养多少头⽜,然后这应该就没啥问题了吧?但没想⼏天之后,就有⼏个⾃私的⼈多放了⼏头⽜。

其他⼈很⽓愤就开始想:他们这么不守规矩,我守规矩有什么⽤?于是,牧场上的⽜越来越多,然后草场退化,⽜群饿死。

这是为什么呢?公地悲剧虽然善⽤公共资源,可以为集体,和每个个体带来长远的收益,但是个体总会受到“为啥不捞⼀把”的诱惑,采取⾃私的短期策略,导致公共资源⾛向耗尽。

怎么办?1、私有化⽐如刚才的牧场。

把牧场切割为10份,分给10个家族。

牧场⼀旦私有化后,牧民的捞⼀把⼼态就会消失了,他们会有内⽣的动⼒,在放牧和保护牧场之间找到平衡。

2、强管制有些公共资源没有办法私有化,⽐如海洋,空⽓,怎么办?可以考虑⽤收费,发放许可证等制度,来实现强管制。

⽐如海洋,天空。

国家会强制规定禁捕期,⽹眼⼤⼩等等。

⽐如刚才的牧场。

可以把牧场围起来,每头⽜收100元的放牧费,发放养殖许可证。

这实际上是对公共资源的定价和管制。

延伸思考能不能通过“设计”公地悲剧,反向获得利益呢?据说,皇帝有时候会故意设计⼀块公共权⼒,但不讲清楚这归谁管,⼤⾂们开始你挣我抢,彼此争⽃制衡,消耗内⼒,同时还对君王死⼼塌地。

公共资源管理中克服公地悲剧的轻微利他博弈分析

公共资源管理中克服公地悲剧的轻微利他博弈分析
Ab t a t I r e o o e c me t e ta e y o h o sr c :n o d rt v r o h r g d ft e c mmo si u l e o r e ma a e n ,i e n n p b i r s u c n g me t . .wh n e c e d r o l o s e s c e a h h r e n y c n i r d
Ky od:ul eoremaae et tet gd fh o o s sgt l i bu ddrtn ly gmeeul r e r pbi rsuc ngm n; h aeyo te mm n ; l t s w s c r c i a r m; o ne a oa t; a q ib a h u i i i i
程度不一致时 , 利他程度弱些的牧 民比利他程 度强些的牧 民相对利润高 。
关键 词 : 公共资源管理 ; 公地悲剧 ; 轻微利他 ; 限理性 ; 有 博弈均衡
Ov r o n h a e y o h mm o s i u l s u c a a e n : S i h l t u si m e An l ss e c mi g t e Tr g d ft e Co n n P b i Re o r e M n g me t A l ty Alr it Ga a y i c g c W AN Ne g f AIS a . o g G n . ,C h o h n a
( .S h o o ah m t sa d S t t s b uz o r ica K yL b rt yo c n mi S s m Sm lt n a c o l f te ai n t i i ; .G i u Po n i e a oa r f o o c y t i ua o , M c asc h v l o E e i G i o n e i f ia c n cn m c ,G i n , uzo 5 0 4, hn ) uz u U i r t o n n ea dE o o is uy g G i u 5 0 0 C i h v sy F a h a

法经济学视野下_公地悲剧_的博弈分析_汤自军

法经济学视野下_公地悲剧_的博弈分析_汤自军

第36卷第3期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 l .36N o .32015年5月Journal of J i shou U nivers i t y (Soc i a l S c i ence Ed iti on )Ma y 2015D OI :10.13438/j .cnki .j dxb.2015.03.011法经济学视野下“公地悲剧”的博弈分析*汤自军(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摘要:法经济学认为,制度是影响资源利用的关键因素.在对“公地悲剧”进行博弈分析时,离不开对制度在博弈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的分析.传统博弈理论将“公地悲剧”当作“囚徒困境”博弈的观点实为一种误导.“囚徒困境”是特定制度设计的结果,在特定制度安排下,参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被严格禁止,博弈报酬结构具有特定的制度偏好,导致博弈各方无法达成合作.而在“公地悲剧”中,参与人可以自由地进行信息交换,进而可以自发达成合作协议对公共资源进行有效自主治理.因此,“保证博弈”,而不是“囚徒困境”博弈才是“公地悲剧”博弈分析的恰当模型.关键词:法经济学;公地悲剧;囚徒困境;保证博弈中图分类号:D90-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074(2015)03006705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 T Y 038);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Y B A 274,14W L H 34,14W L H 23);湖南省社科联项目(1011265A );吉首大学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JD T K Y 005,JD TJG 006)作者简介:汤自军,男,博士,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公地悲剧"的概念起源于英国著名学者格莱特·哈丁1968年在《科学》杂志上所发表的同名论文。

在该文中,哈丁分析了多个牧羊人在公共草场的放牧行为,认为如果公共草场没有建立私人产权制度或缺乏政府规制,那么在理性的驱使下,每个自利的牧羊人将按照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决定在公共草场所放牧的羊群数量,最终将导致羊群数量超过公共草场的承载能力、公共资源遭受过度利用的悲剧[1]。

博弈论视角下乡村旅游“公地悲剧”原因探析

博弈论视角下乡村旅游“公地悲剧”原因探析

博弈论视角下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原因探析-旅游管理博弈论视角下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原因探析毛笑文王希竹发展乡村旅游不仅为城市居民观光、度假、休闲提供了新的旅游休闲地域和空间,而且为农民增收致富及新农村经济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但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却出现了对公共资源的掠夺和破坏,导致了公地悲剧的出现。

本文以博弈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乡村旅游各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探析乡村旅游开发中出现公地悲剧的原因。

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为旅游目的地,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源,以乡村性为旅游吸引物,进行观赏、感受、体验与乡村生产和生活相关的旅游活动。

近年来,乡村旅游日益盛行,然而,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旅游资源过度开发、旅游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地污染的公地悲剧,影响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试图用博弈论解释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公地悲剧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决策。

一、博弈论博弈论研究的是人与人之间利益相互制约下策略选择时的理性行为及相应结局。

作为研究理性决策者之间冲突与合作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它最早来源于数学研究中。

它提供了一种研究人类理性行为的通用方法,运用这些方法可以更为清晰完整地分析各种社会经济力量冲突与合作的形式,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社会科学的研究中。

博弈,是指个人、团体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学术下,依据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成果或收益的过程。

简单地说,博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群体为了追求各自利益,而没有一方能够单独决定结果的竞争状态。

博弈由三种基本要素组成:即参与人、策略和支付。

博弈分析的目的是运用博弈规则来预测均衡。

当参与博弈的任何一方都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更高的收益时,则被称之为达到了一个纳什均衡。

二、原因探析(一)旅游企业之间的博弈首先假设两个实力规模相当的乡村旅游企业A和B,双方都是理性经济人,两方企业都可以独立选择自己的决策,且A对B做什么决策完全了解,同样B 对A做什么决策也完全了解,即双方为完全信息博弈。

博弈论公地悲剧模型

博弈论公地悲剧模型

博弈论公地悲剧模型博弈论公地悲剧模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许多人在面对资源分配时,往往会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而不是考虑公共利益。

这种行为在博弈论中被称为“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是指因为资源没有明确的产权或者是共享产权而导致使用者固执地寻求个人利益,最终导致资源过度利用和破坏。

公地悲剧是一种常见的博弈论模型,也是解决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方法。

它的产生源于对有限资源的共享利用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共享资源的私人利益与社会福利之间的矛盾。

公地悲剧模型的关键点在于“过度利用”与“竞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试图获得尽可能多的资源,甚至超过自然资源的生产能力,最终导致资源匮乏并且受到破坏。

例如,如果一个人拥有一个草坪,他需要决定给他的羊吃多少草以及何时让羊歇息,把草生长。

如果他给羊过多的草,那么草就会被剥夺,导致土地变得贫瘠,虫子和疾病也会越来越多,导致资源的衰竭和羊的死亡。

公地悲剧的解决需要分配资源特定的产权,使得个人的利益与社会福利更为平衡。

基本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一旦产权得到明晰,私人利益就会与社会福利更好地配合。

因此,为了解决公地悲剧问题,政府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政府可以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制定相关法规,用于规范关于资源使用、保护和处理的具体规定。

通过法律,能够确保公共资源的保护和使用,使每个人都不能再获得额外的好处,以便为公共资源的长期保护和使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政府可以采取“税收”和“贸易”政策,以促进资源的效率和合理使用。

例如,通过对个人收取相应的税费,可以有效地控制资源的过度利用。

并通过实施贸易政策,消除跨国界地带对资源的竞争,进而减少过度利用的可能性。

最后,政府可以提供教育和信息,并激励个体更深入地了解公共资源的必要性。

通过教育,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共资源的特点和紧急性,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从而减少对资源的浪费。

总之,公地悲剧的解决需要综合多种措施,寻求公共资源的平等分配和合理利用。

2.5.1第10讲公地悲剧与自主治理

2.5.1第10讲公地悲剧与自主治理

自主治理解决的三个问题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可以通过自组织的方式,进行自主治理,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
新制度的供给问题
反公地也有悲剧
公地悲剧——界定私人产权——反公地会有悲剧吗?设想这样一个情境
一个村民众多的社区有一片公有草地,村民可自由牧羊,最终放牧数量超过操场承载,草场被过度滥用
公地悲剧悖论
个人理性策略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结局
公地悲剧传统的解决方案
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有其他解吗?
基于大量案例的实证研究“怪兽模式”差强人意来自解决牧场集中控制的政策问题
最优放牧策略:谁、什么时候、放牧多少?
私有化也是有成本的
产权界定成本
图片来源于网络 侵权删
还有其他解决方案吗
土耳其阿亚兰金海渔场案例
公共池塘
公地悲剧
Aristotle:“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心自己的东西,而忽视公共的事物”。
哈丁的放牧博弈
一块牧地,最优养畜量为L,2人放养,各自为L/2;如果2人各养L/2,收益各10;如果两人都拼命放牧,收益为0;一人放牧L/2,另外1人超L/2,后者收益为11,前者为-1;反之亦反;双方最优策略是超额放牧,这就是博弈出来的悲剧!
反公共财产的困局
反公共财产指的是因私人产权过于零散和支离破碎而影响到其更有价值的用途无法实现的私人财产。例子?房间-钥匙互联网内容食品安全行政审批
美国法学家赫勒—反公共财产(Anti-commons反公地)
经过10年反复试验,渔民定下规则:
解决办法
每年9月,准备合格渔民登记表,包括地区所有持有渔民证在通常由阿兰渔民捕捞的海域,对所有可捕捞点命名并列表,点之间有间隔,这样在一个点下的网不会堵住应该进入邻近点的鱼这些命名的捕捞点的划分和相应的安排在每年的9月到次年的5月有效每年9月,合格渔民经过抽签,被分配到各个已命名的捕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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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悲剧”及其治理的博弈分析摘要::传统经济学通过对符合个体最优的n个家庭羊的总饲养量与符合社会帕累托最优的总饲养量,进行简单的静态比较,得出了公地被过度放牧的结论。

这一分析忽视了农户在决定羊的饲养量时,彼此之间存在的相互约束和牵制机制,因而“公地悲剧”的结论是片面的。

构建一个由A、B两个代表性家庭组成的博弈模型,从博弈论的角度,充分考虑农户间行为的相互约束和牵制,引进关联博弈的思想和可信的以牙还牙的策略,从而可得出与“公地悲剧”截然不同的结论:在一定的条件下,农户们自觉限制羊的饲养量,是一个内生的博弈规则,它能够自实施,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公地悲剧”不再必然产生。

关键词:“公地悲剧”内生博弈规则自实施制度“公地悲剧”是经济学在阐述外部不经济时,常用的一个经典案例。

它讲述的是,一个村庄有n户农民和一块草地,农民可以在草地上通过养羊谋取收益。

如果草地归某户所有,那么只有他才可以自由地在草地上放羊,这时他会依据利润最大化的原理,选择一个合适的饲养数量,记为q1。

如果草地为公地,n户农民都可以在草地上自由地放牧,那么他们会从个人收益最大的原则出发,选择自己最优的饲养数,这时草地上羊的总数等于n户农民饲养数目之和,记为q2。

q1基于草地的私有性质,它既是符合个人最优,又是符合社会最优的羊的数量。

q2基于草地的共有性质,经济学中已经证明不等式成立q1<q2,从不等式可以看出尽管q2也符合n户农民的个人最优,但它并不符合社会最优,而且它还导致了放牧的外部不经济问题。

经济学家以此认为,如果草地的产权公有,那么n户农民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会不断地增加羊的饲养量,最终导致公用草地的过度放牧。

这就是“公地悲剧”的由来和核心结论。

①“公地悲剧”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经济现象,类似的还有公海的过度捕捞、动物的过度捕猎等等。

经济学家对这类悲剧的解决往往诉诸于将公有产权私有化,使个人最优和社会最优统一起来,或者借助当地管理机构的权威对各家各户的养羊数量进行限制,使羊的总数符合社会最优。

第二种方案是以牺牲个人最优为代价,换取社会最优。

而且,它实际上是想借助外界的力量来治理“公地悲剧”②。

本文试图提出解决“公地悲剧”的第三种方案。

本文将n户农民养羊数目的确定过程,看做是他们之间博弈的过程,这时符合社会最优的总饲养量将是他们博弈的均衡结果,n户农民会自觉地将饲养量维持在符合社会最优的平均饲养水平。

而且本文认为,这一均衡结果会长时期地自觉维持下去,成为n户农民的共同意识,日积月累这种意识就上升为一种无形的制度,这种制度不需要借助外界的力量,它是内生的博弈规则,因而能够自实施。

一、“公地悲剧”产生的博弈解释1·博弈模型的设定假定这个由n户农民组成的村庄,有一个牧羊的传统,依据经验他们知道一块草地上羊的最优饲养量,它就是我们前面所述的q1。

相应地,平均每户农民的最优饲养量为q1n由于草地共有,如果有利可图的话,那么n户农民会认为饲养量多多益善。

假定每户有利可图的饲养量至少不低于q1/n,这时我们认为每户农民就羊的饲养量而言,存在两种选择,要么是超额饲养,要么是服从统一分配的指标,即限额。

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将n个家庭简化为两个代表性的家庭,即A和B。

他们共同享有这片草地。

将他们分别确定羊的饲养量过程,看做是相互之间的一场博弈。

A和B都有两个策略,超额或限额。

假定如果A超额,B限额,A的收益为a,B的收益为b,且a>b。

因为公平竞争时,A的饲养量相对较多,所以他的收益也相对较多,前面的不等式合乎逻辑相反,如果B超额,A限额,A的收益为b,而B的收益为a如果A、B都限额,这时饲养的总收益为T,符合社会最优,每人各得T/2,且T>a+b,该不等式与公地过度放养会导致非帕累托最优这一结论相一致。

如果A和B都超额,则两者都得C/2,且C<T,该不等式同样与公地过度放羊会导致非帕累托最优这一结论相一致。

除了以上假定外,我们还假定a>T/2,这一假定向A和B提供了超额饲养羊的激励。

尽管A和B中无论谁超额饲养都会导致总收益偏离符合帕累托的最大收益值,但如果存在一方限额,另一方超额,那么超额方会以限额方的利益损失为代价,而获得比双方都限额时更高的收益。

由此,前一个不等式的假定也是符合逻辑的。

以上论述可以用下列支付矩阵来表示(图1):B限额A超额2·博弈的分析假定博弈是完全信息的,A和B都知道对方面临两种选择,并且知道相应的各种支付。

A和B 的博弈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同时博弈,二是连续博弈。

以下分别叙述。

首先,分析同时博弈。

就A而言,当B限额时,他的最好选择是超额,因为a>T/2。

当B超额时,他的最好选择是限额,因为b>c/2。

所以A没有占优策略,他的最优策略依B的策略而定。

就B而言,当A限额时,他的最好选择是超额,因为a>T/2。

当A超额时,他的最好选择是限额,因为b>c/2。

所以B没有占优策略,他的最优策略依A的策略而定。

由此可见,当A和B同时博弈时,存在两个纳什均衡,即(超额;限额)与(限额;超额)。

由于阶段性同时博弈,不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解,这就意味着现实中A和B都会面临选择的困惑。

这时A和B都有可能以一定的概率选择超额,或者限额,以实现利益的最大。

这一唯一最优的概率组合,就是他们混合博弈的唯一最优解。

假定B选择限额的概率是r2,选择超额的概率是1-r2。

A选择限额的概率是r1,选择超额的概率是1-r1。

此时,A的最优化模型是:V A=r1[T/2*r2+(1-r2)b]+(1- r1)[ar2+(1-r2)c/2]Maxr1V A,则得: T/2*r2+b(1-r2)-ar2-c/2*(1-r2)=0。

则,r2=[b-c/2]÷[ (a+b)-(T/2+c/2) ]>0。

由于支付矩阵的对称性,可推之:r1=r2=b-c/2 (a+b)-(T/2+c/2)。

综合可知: r1*=r2*=b-c/2 (a+b)-(T/2+c/2)为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这意味着如果A以r1*的概率选择限额,则他的策略不再受B的策略的影响。

同理,如果B以的概率选择限额,则他的策略不再受A的策略的影响。

在混合博弈时,支付矩阵增加了概率分布(如图2)。

从以上支付矩阵可以看出,A和B都选限额的联合概率分布: P(A=不超额; B =不超额) = r1*×r2*=(b-c/2)2[(a+b)-(T/2+c/2)]2;A和B都选超额的联合概率分布:P(A=超额;B=超额)=(1-r1*)(1-r2*)。

A和B两人选择相异的总概率为:r1*(1-r2*)+r2*(1-r1*)=2r1*(1-r2*)=2r2*(1-r1*)。

当A和B中至少有一方选择超额饲养时,则会导致公地饲养量超出符合社会帕累托最优的水平,出现所谓的“公地悲剧”。

而从前面的概率计算可以看出,“公地悲剧”出现的概率=P(A=超额;B=超额)+P(A=超额;B=不超额)+P(A=不超额;B=超额)=(1-r1*)(1-r2*)+2r1*(1-r2*)。

因为0<r1*<1,0<r2*<1,且A和B博弈可能出现的四种策略组合的总概率等于1,所以我们可以判断出公地悲剧出现的概率还可以表示为:1-P(A=不超额;B=不超额)=1-r1*×r2*∈[0,1]。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A和B农户羊的饲养量的确定过程被看做是他们之间同时进行的博弈过程,那么公地悲剧可能会以一定的概率成为博弈的结果,这样就从博弈分析的角度对公地悲剧的出现提供了一种解释。

不过与传统经济学分析不同的是,本文前面的分析结论表明,尽管公地悲剧可能出现,但它出现的概率小于1,而传统经济学认为公地悲剧似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③。

为何会出现这个结论的差异?笔者认为,传统经济学只是从私人成本和收益、社会成本和收益两方面进行了一个静态的最优化分析,忽视了农户之间行为的互动作用,因而出现了与博弈分析不同的结论。

其次,分析连续博弈。

虽然在同时博弈的分析中存在一个唯一的混合博弈的纳什均衡,但现实中A和B都有可能观望或者充分利用先行者优势,这时他们之间的博弈就是连续博弈。

假定在本文中,A先行动,B后行动,信息完全,支付矩阵与同时博弈中数值一样。

连续对策的扩展形式如下:超额B 超额(c/2;c/2)A 限额(a;b)限额B 超额(b;a)限额(T/2;T/2)从上面博弈的扩展形式可以看出:就A而言,他知道如果自己选择超额,那么B的最好选择是限额,因为b>c/2。

这时A得a,B得b。

如果自己选择限额,那么B的最好选择是超额,这时A 得b,而B能得a。

因为A能够先行动且a>b,所以他自然会选择超额,这时阶段性博弈的均衡结果是(超额;限额)。

这一结果意味着在连续一次性博弈中,A和B农户羊的饲养量的总和会超出累托最优数量,公地出现了过度放牧。

这就为传统经济学中“公地悲剧”的产生提供了一次性连续博弈条件下的逻辑解释。

(超额;限额)在长期中是否是一个稳定的均衡,本文在第二部分“公地悲剧”的治理中会继续进行分析。

二、“公地悲剧”治理的博弈分析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只要是一次性博弈,无论是同时进行,还是连续进行,“公地悲剧”都有可能出现。

本文认为,这只是理论上的结论,在现实中由于牧羊是不断连续进行的事情,所以农户之间就羊的饲养量展开的博弈应该是重复博弈。

只要是重复博弈,势均力敌的农户之间肯定会相互牵制,努力使羊的饲养总量限定在符合共同利益最大的帕累托最优解。

下面依然承袭前面同时博弈和连续博弈两条线索,继续深入分析,试图挖掘“公地悲剧”治理的内生博弈规则。

1·重复同时博弈时“公地悲剧”的治理同时一次性博弈时,A和B之间存在唯一混合策略均衡。

从第二个支付矩阵可以看出,A、B 会以r1*r2*的概率选择策略组合(限额;限额);以r1*(1-r2*)的概率选择策略组合(限额;超额);以(1-r1*)r2*的概率选择策略组合(超额;限额);以(1-r1*)(1-r2*)的概率选择策略(超额;超额)。

后面三种策略组合都会导致公地的悲剧,第二、三种组合还会导致A、B收益的差别。

在第二种组合中,B比A多得a-b。

在第三种组合中,A比B多得a-b。

第四种组合只会导致A、B均只能得到最小的收益c/2,且这是他们无论个人收益还是总收益均最低的组合。

A、B之所以存在选择超额饲养羊的动机,主要是想得到a-T/2的额外收益。

换言之,正是可能获得的额外收益向他们提供了违规的刺激。

因为他们之间都有投机的心理,如果自己选择超额而对方限额,那么可比双方均限额情况下多得a-T/2。

阶段性博弈中,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可能在A、B中的某一人身上起作用,这时违规者真有可能获得额外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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