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及其对策探究

合集下载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逐渐外流,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渐推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吸引游客。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从政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解决。

本文将从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乡村旅游缺乏政策支持当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缺乏政策支持,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不完善。

由于政府的政策支持不足,导致乡村旅游项目的推进缓慢,乡村旅游的开发利用程度较低。

2. 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滞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交通不便利,住宿、餐饮等服务设施不健全,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

这些问题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3. 乡村旅游产业链条短目前,我国乡村旅游产业链条较为短,乡村旅游业未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各个环节之间缺乏协同配合,无法形成完整的乡村旅游产业链。

4. 乡村旅游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我国乡村旅游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乡村旅游景区在景点开发、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上存在着较大差距,游客体验不佳。

5. 乡村旅游宣传力度不足乡村旅游宣传力度不足,乡村旅游产品知名度低,影响了乡村旅游产品的推广和市场开拓。

二、对策建议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引导。

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乡村旅游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村旅游环境。

鼓励和引导乡村旅游与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等产业结合,拓展乡村旅游产业链条,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形成完整的产业闭环。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旅游已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环境优美,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民俗特色,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前来游玩。

乡村旅游发展也面临各种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将影响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不完善。

很多乡村地区由于经济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道路狭窄,交通不便,住宿设施、餐饮配套不完善,影响了游客的游览体验。

2. 乡村旅游产品单一。

很多乡村地区的旅游产品单一,缺乏特色和创新,无法吸引更多的游客。

也缺乏与现代旅游需求相匹配的配套服务。

3. 乡村旅游管理水平不高。

一些乡村地区的旅游管理水平不高,安全隐患较多,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欠佳,给游客带来了不便和安全隐患。

4. 乡村旅游宣传推广不足。

对于许多乡村地区来说,他们缺乏有效的宣传推广渠道和手段,导致乡村旅游资源无法有效地得到外界的认可和了解。

二、对策2. 多元化乡村旅游产品。

乡村地区在开发旅游产品时,应充分挖掘当地的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并与现代旅游需求相结合,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

3. 加强乡村旅游管理。

政府应加大对乡村旅游的监管力度,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4. 提升乡村旅游宣传推广。

政府应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推广工作,借助互联网、新媒体等现代渠道和手段,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游客。

5. 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

乡村地区可以发展一些新的旅游业态,比如农家乐、民宿、采摘园等,丰富乡村旅游产品,增加游客的体验和参与感,提升乡村旅游的吸引力。

6. 加强乡村旅游与城市旅游的联动。

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城市旅游与乡村旅游的深度融合,推动乡村旅游与城市旅游的互补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当前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当前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1 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意义1.1 促进乡村产业、文化发展帮助农村地区发展旅游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改变农村的经济运作模式,丰富农村的经济、产业模式。

发展旅游业是农村地区发展的一个契机也是农村向现代化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发展旅游的方式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联系起来,将城市与农村的文化相互融合。

1.2 振兴农村经济发展三农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对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也是各个地区领导一直在关注的问题。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对于农村发展的问题有了解决的方向,其中通过发展旅游业带动农村周边的经济发展,帮助农村从传统农耕向现代化发展,在传统农村经济的基础上更加科学的进行农业生产。

大力发展旅游业一方面可以带动周边的经济发展,一方面还可以带动农村的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

1.3 促进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业不仅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还可以增加当地与其他地区的联系,不同地区之间互相交流文化、分享信息资源、进行经济方面的互动可以促进发展速度成倍增长,对多地区进行统筹规划,可以有效节约资源、减少环境的污染,有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当前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2.1 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当前,部分乡村地区在基础设施方面比较落后,特别是厕所、饮水、垃圾处理等生活方面。

基础设施薄弱是城市居民不愿意去乡村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经费不足、生活习惯等原因导致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很难进行改变。

要想改善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在进行景点建设的时候可以增加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一些高科技的特色产品来吸引游客。

除此之外,安全方面也是游客考虑的重要因素,应该改在景点增加一些安保和应急措施,消除游客的后顾之忧。

2.2 政府引导与规划有待完善现在的乡村旅游各种各样、标准规格不一,这都是因为很多乡村旅游规划都是自发进行的,有的是因为当地政府未对乡村旅游进行整体规划,有的因为没有按照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规划设计,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旅游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没有达到我国乡村旅游规划的基本要求,不利于乡村旅游的长远发展。

基于旅游资源“公地悲剧”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研究

基于旅游资源“公地悲剧”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研究

基于旅游资源“公地悲剧”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研究摘要:乡村旅游资源的公共产品特性使得乡村旅游开发中“公地悲剧”成为普遍现象,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河北省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实地调查分析各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利用博弈模型分析“公地悲剧”产生的原因,并探讨如何利用村民在集体联合组织约束下的行为选择来解决“公地悲剧”问题。

最后,论文指出应组建乡村旅游联合组织,规范组织行为并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法规以克服“公地悲剧”问题。

关键词:乡村旅游;公地悲剧;公共资源;博弈分析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的公共资源与人文资源为依托,利用城乡差异设计旅游产品的一种旅游形式[1]。

近年来,因其广阔的市场前景,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其综合性强、关联性大、劳动密集型等产业特点,有效地满足了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需求,乡村旅游成为推动城乡和谐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随着乡村旅游开发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村民参与到乡村旅游经营中,村民个体利益之间,以及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出现旅游资源过度开发、旅游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生态环境污染和旅游品牌资产快速衰减的“公地悲剧”[2],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一.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公地悲剧”的表现课题组2012年7月通过对河北省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的30个自然村、80位村民和256位乡村旅游旅行者的问卷调查,对河北省乡村旅游资源“公地悲剧”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生态环境与旅游资源的破坏由于村民开展乡村旅游经营准入门槛低,甚至很多地方还可以获得政府补贴,村民对利益的追逐以及对成功者的盲目跟风使得乡村旅游经营户数量大幅度增加,为扩大经营面积大量占用土地,客流量增大的同时还带来了景区噪声、空气、水源等污染。

在河北省白洋淀景区,虽然在保护环境禁止企业污水排放,但是河道两旁的居民、农家乐经营者都将自家的污水管道与河道相通,直接将污水排入淀区。

渔民过高的网箱养殖密度和不合理的饵料使用也导致水质下降,并对周边环境形成交叉污染。

博弈论视角下乡村旅游“公地悲剧”原因探析

博弈论视角下乡村旅游“公地悲剧”原因探析

博弈论视角下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原因探析-旅游管理博弈论视角下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原因探析毛笑文王希竹发展乡村旅游不仅为城市居民观光、度假、休闲提供了新的旅游休闲地域和空间,而且为农民增收致富及新农村经济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但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却出现了对公共资源的掠夺和破坏,导致了公地悲剧的出现。

本文以博弈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乡村旅游各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探析乡村旅游开发中出现公地悲剧的原因。

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为旅游目的地,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源,以乡村性为旅游吸引物,进行观赏、感受、体验与乡村生产和生活相关的旅游活动。

近年来,乡村旅游日益盛行,然而,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旅游资源过度开发、旅游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地污染的公地悲剧,影响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试图用博弈论解释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公地悲剧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决策。

一、博弈论博弈论研究的是人与人之间利益相互制约下策略选择时的理性行为及相应结局。

作为研究理性决策者之间冲突与合作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它最早来源于数学研究中。

它提供了一种研究人类理性行为的通用方法,运用这些方法可以更为清晰完整地分析各种社会经济力量冲突与合作的形式,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社会科学的研究中。

博弈,是指个人、团体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学术下,依据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成果或收益的过程。

简单地说,博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群体为了追求各自利益,而没有一方能够单独决定结果的竞争状态。

博弈由三种基本要素组成:即参与人、策略和支付。

博弈分析的目的是运用博弈规则来预测均衡。

当参与博弈的任何一方都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更高的收益时,则被称之为达到了一个纳什均衡。

二、原因探析(一)旅游企业之间的博弈首先假设两个实力规模相当的乡村旅游企业A和B,双方都是理性经济人,两方企业都可以独立选择自己的决策,且A对B做什么决策完全了解,同样B 对A做什么决策也完全了解,即双方为完全信息博弈。

乡村旅游开发中反公地悲剧的治理机制——基于扎根理论的多案例研究

乡村旅游开发中反公地悲剧的治理机制——基于扎根理论的多案例研究

乡村旅游开发中反公地悲剧的治理机制——基于扎根理论的多案例研究近年来,乡村旅游开发在我国愈发兴盛,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纷纷踏上走进乡村、感受田园风光的旅程。

乡村旅游的发展不仅为农村带来了经济发展的希望,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休闲方式。

然而,在乡村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着反公地悲剧的现象,亟待我们采取治理机制来解决。

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反公地悲剧是指当多个村庄或居民共享同一片资源,但由于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导致资源逐渐减少,最终使得所有人都无法从资源中获得利益。

扎根理论提供了思考反公地悲剧背后问题的途径,它关注人与自然资源互动的动态平衡,也强调了参与者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通过对多个乡村旅游开发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机制。

首先,治理机制需要建立在对资源的科学评估基础上。

乡村旅游的发展需要明确资源的数量、品质和可持续性等方面的情况。

只有了解资源的真实情况,才能制定出相应的限额开发政策,以防止过度开发和过度竞争,从而避免反公地悲剧的发生。

其次,治理机制应该明确共同利益方之间的权责。

在乡村旅游开发中,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关系,如政府、农民、旅游企业等。

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益,加强合作与协商,建立起可行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利于促进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治理机制还需要加强对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落实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监管,避免开发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且及时处理各类纠纷和问题。

更进一步,治理机制还需培养共同利益的意识和理念。

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多方合作,需要各方共同认识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各方的利益都具有积极意义。

在推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应该增加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参与者的环保意识、合作意识和共享资源的观念。

最后,治理机制需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

乡村旅游开发的利益相关方众多,领域广泛,需要定期召开座谈会、沟通会等形式,使各方都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并达成共识。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的原因及对策

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 】当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资源,但没有人有权阻止他人使用,由此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即为公地悲剧”。

如草场过度放牧、海洋过度捕捞等。

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从而造成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过度砍伐的森林、过度捕捞的渔业资源及污染严重的河流和空气,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例子。

之所以叫悲剧,是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知道资源将由于过度使用而枯竭,但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

而且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

公共物品因产权难以界定而被竞争性地过度使用或侵占是必然的结果。

反公地悲剧【Tragedy of Anti-Commous】1998 年,美国黑勒教授( Michael • -Heller )在《The Tragedy of Anti-Commous 》一文中提出反公地悲剧”理论模型。

他说,尽管哈丁教授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overuse )公共资源的恶果,但他却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 underuse )的可能性。

在公地内,存在着很多权利所有者。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相互设置使用障碍,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于是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二者的区别概述公地与反公地悲剧”的本质在于产权问题。

产权一般具有两种形态: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

当某种资源为某个人单独所有时,该资源为私人财产,其产权为私人产权。

它具有产权制度边界清晰、产权归属明确,所有权效率高的特点。

当某种资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所有时,称为公共财产,其产权为公共产权。

它具有以下特点:在消费规模上没有限制,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这项资源的权益,所以存在收费困难;每个当事人天然享有资源权益,无需采取交费申请加入的方式;每一当事人在使用该资源时,会影响和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即存在外部性。

我国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公地悲剧”研究综述

我国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公地悲剧”研究综述

我国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公地悲剧”研究综述摘要:我国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及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的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造成了其“公地悲剧”的产生。

国内学者在借鉴西方“公地悲剧”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做出了一些尝试,本文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回顾,着重对“公地悲剧”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进行综述,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提出展望。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公地悲剧;综述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一、引言美国教授garrett hardin在1968年提出“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如果一项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最终将会导致对这种资源的过度使用[1]。

该理论通常被用于分析与公共资源使用相关的现象和行为。

healy率先在旅游研究中引入公共资源概念,以瑞士高山草原为例,分析出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由于过度利用所导致的与hardin所提出的“公地悲剧”相似的结果,healy的研究打开国内外对旅游资源研究的新视角。

中国是世界古代旅游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对旅游的认识不仅由来已久,而且深入本质。

[2]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有限的资源面临着旅游市场迅速扩张的巨大压力,而盲目粗放式的开发利用造成的“公地悲剧”给资源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

因此,从“公地悲剧”视角出发,探讨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旅游资源开发中“公地悲剧”产生的原因(一)旅游资源的属性旅游资源的属性是其开发过程中“公共地悲剧”产生的深层原因。

它们既不像公共物品那样具有完全的排他性,也不像私人物品那样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

池静[3]认为,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性质使得旅游资源开发具有负外部性和强烈的责任规避与搭便车现象,导致了资源利用无度以及公共秩序混沌失序。

旅游资源不仅是当地居民或政府的,更应该是全人类共同拥有和继承的。

它是人类独一无二的、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可替代性的稀有公共资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及其对策探究【摘要】乡村旅游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由于乡村旅游资源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权属性,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虽然一方面能大力推动资源所在地经济的发展,但往往会出现不同形式的“公地悲剧”现象。

本文依据公共财政学的相关理论,结合实例,通过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公地悲剧”现象的深入分析和系统思考,提出了解决乡村旅游“公地悲剧”的相关对策和治理措施。

【关键字】公地悲剧乡村旅游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发展乡村旅游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乡村旅游由于满足了城市居民寻幽访古及休闲体验的需求而成为发展最为迅猛的旅游业态之一。

据国家旅游局的最新测算,目前我国乡村旅游的年接待游客人数已经达到三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占全国出游总量的近三分之一①。

但随着开发的深入,村民个体利益之间以及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易陷入“公地悲剧”的困境,从而严重影响乡村旅游地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规范性等特征和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加强宏观调控、实施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能,发展乡村旅游亟需发挥公共财政的支撑作用。

本文试图运用公共财政学相关理论,从“公地悲剧”的本质原因和乡村旅游这一新型公共产品的属性角度出发,寻求摆脱这种困境的模式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

一、“公地悲剧”的内涵和原因1968年,英国科学家哈丁(Garrett Hardin)在《科学》杂志上发表《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②一文,首度提出了“公地悲剧”理论。

其中引用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片公共牧场,可无偿地向所有牧民开放。

在没有使用限制机制的情况下,每个牧羊人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在这片牧地上放养尽可能多的羊或延长放牧时间,直至牧地的容量达到了极限,草地逐渐耗尽,而牧民也无法继续在该公地上放牧并得到更多收益,这时便发生了“公地悲剧”。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公地悲剧”反映的是公共产品问题,“公地悲剧”的产生是在人们使用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竞争性的公共资源时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个体行为容易给公共资源的使用带来外部性的现象,也就是说个人在决策时只考虑个人的边际收益大于等于个人的边际成本,而不考虑他们行动所带来的社会成本,最终使一个给予他们无限制放牧权的经济系统崩溃。

之所以在公共资源利用方面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原因在于每个可以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相当于面临一种囚徒的困境:在总体上有加大利用资源可能(至少加大利用者自己还能增加收益)时,自己加大利用而其他人①国家旅游局网站/②G Hardin,Sciencel62,1243 1968。

不加大利用则自己得利,自己加大利用但其他人也加大利用则自己不至于吃亏。

最终是所有人都加大利用资源直至不能再加大(再加大肯定要受损)的纳什均衡水平。

而这个水平肯定是高于能实现资源利用最佳总体效率,从而也是个人最佳效率的水平的。

而另一方面,正如公共选择理论所认为的,政府也是经济理性人,也有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倾向。

站在公共资源所具有的特性角度来看,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公共资源具有负外部性。

其次,公共资源具有强烈的责任规避与搭便车诱惑。

第三,公共资源的使用中存集体行动问题。

二、乡村旅游及其公共财政需求乡村旅游是以农村地区为特色,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旅游资源(包括农村自然风光、人文遗迹、民俗风情、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环境)为依托,以旅游活动为内容,以促进农村发展为目的的社会活动,包括乡村自然风光、乡村生活体验和乡村民俗风情等。

①公共产品(Public good)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指具有公共消费性质的物品和服务,个人对这类物品的消费并未减少其他人同样消费或享受其权益,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外溢性。

非竞争性是指某个人对一种物品的消费,并不妨碍别人对该物品的消费;非排他性是指一种物品未付费的个人不可能被阻止享受该物品的好处,因而会产生不付费就受益的“搭便车”现象;外溢性是指这一物品的提供具有正的外部性影响。

乡村旅游主要有以下基本属性和特征:1.公共利益性。

乡村旅游的受益主体不仅仅是旅游开发商,而且还有社区居民和地方政府;不仅满足了旅游者对旅游消费的需要,而且还满足了社区居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仅获得了旅游经济效益,而且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正向的效益外部性。

发展乡村旅游的具有五大作用上,即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了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富裕、促进了农民素质提高和乡风文明、促进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了农村基层管理民主。

3.社区性。

乡村旅游依托乡村的地区特色,与乡村社区的发展密不可分,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作用。

具体表现为乡村社区参与旅游、社区居民从旅游发展中受益,这就要求把发展乡村旅游与促进农村社区发展结合起来。

4.欠发达性。

与欧美乡村旅游业发展较早的国家,我国的乡村旅游还处于起步阶段。

饮水、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住宿、餐饮卫生条件需要继续改进,规划、营销等中介机构发展缓慢等现象普遍存在。

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产品,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公共财政支持。

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手段,是我国财政改革的重要方向。

发展乡村旅游应发挥政府在资源规划上的主导作用和在旅游经经营中的监管职能,加强自治管理从而避免公共资源过度使用并防止“漏损”现象,使农民成为旅游业的协作者和利益相关者。

①何景明,李丽华. 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探讨[J].西南师范大学报(人文社科版),2002,(5)三、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成因及其表现形式从客观条件上来看,乡村旅游资源的产权属性是“公地悲剧”产生的根源。

根据产权①的定义,资源产权是指所有和使用资源的权利,它规定了经济行为主体在稀缺资源使用中的地位以及每个行为主体在与其他行为主体的相互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和不遵守这些规范时必须承担的成本。

在乡村旅游中,房产权及家庭生活是私有产权,而乡村文化、当地整体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乡村旅游品牌都是相关主体共同使用的公共产权,他们中的每个成员都可以利用这些资源为自己服务,但都无权排斥其他成员行使同样的权利,容易导致产权流于“人人所有,又人人没有”,以及“人人所有,人人没有,谁都应该负责,谁都不负责任”的状况。

另外,乡村旅游由于在旅游开发中充分考虑了当地居民的参与,符合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这一乡村旅游发展的初衷,但容易出现村民对当地的旅游资源不关心不爱护或因个人私利而不愿进行深度开发和规模化发展。

因此,“公地悲剧”的出现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我国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乡村性被明显削弱乡村性(即文化传统性)是乡村旅游的核心资源和独具竞争力的特点。

一方面,由于缺乏保护当地文化的制度安排,村民不会主动传承当地文化;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居民家庭开办农家乐或者从事相关的旅游接待活动,制造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其它废弃物,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

从经济上看,许多居民家庭放弃了农业生产,从事旅游接待活动,没有很好的保持乡土文化与民俗风情,使乡村质朴、传统和富有人情味的独特风情渐渐消失,加速了农村商业化和城市化。

同时,由于年轻一代对大城市的向往和谋生手段的变化,传统的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民间手艺后继无人,其个性也更与城市青年趋同。

2.乡村旅游的品牌受损品牌资产主要由品牌联想、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等构成。

品牌资产受损是由于个体追求自身利益时不注重维护整体品牌,致使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贬值。

乡村旅游品牌是一个地区区别于其它地区的旅游特色,是通过相关主体推广及集体努力创建起来的。

在乡村旅游中,由于公共资源具有强烈的责任规避与搭便车诱惑,每个理性人最优选择均是不付出,这使得公共产品供给出现短缺、公共福利无法提高,最终的结果就是乡村旅游目的地的重要竞争资本——公共品牌受损。

同时,乡村性的削弱容易使游客对整体品牌产生负面联想;部分村民拉客宰客、菜品质量下降等问题容易引起整体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的下降;加之农村旅游的进入门槛很低,容易被代替。

当游客的抱怨增多,美誉度就会下降,使得当地品牌受损和贬值成为必然。

四、乡村旅游中“公地悲剧”的解决模式完全依靠村民的自觉行为是难以建立起一个长久的公共品牌的,从“公地悲剧”产生的根源上看,必须通过制度安排来解决“公地悲剧”问题。

在制度的选择问题上,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如下表所示):①百度词条-产权 /view/73580.htm目前,对“公地悲剧”的解决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地方政府主导模式下“公地悲剧”的解决采用地方政府主导型模式,通过政府集中控制,避免乡村环境、文化和品牌被破坏性地使用,制定规章条例对破坏性搭建和污染环境等行为实施经济惩罚或行政处罚,用规划手段对当地建筑风貌、体量进行严格控制,用补贴方式加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

但是政府主导制度通常以约束机制见长,往往约束强而激励弱,两者不均衡,长期来看缺乏内生激励,其他主体缺乏维护乡村性、营造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此,要最终解决“公地悲剧”问题,政府需要不断加强激励机制的设计及推广,通过制度的引导实现村民品牌意识、文化意识的内增长,逐步取得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均衡。

例如杭州梅家坞茶文化村案例。

2.外来投资者主导模式下“公地悲剧”的解决该模式是通过承包经营手段,政府或集体在一段时间内将乡村资源与品牌的经营权出让给外来投资者。

公共资源的私有化使承包经营者成为唯一的使用权主体,回收成本和创造利润的动机使其市场性更为明确。

在承包期内,经营者需要权衡短期收益与长期成本,能更多地从游客需求的角度出发关注乡村整体文化与环境的保护和品牌的维护,从而作出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决策,注意维护与当地居民的和谐关系。

这种制度激励强约束弱,不能排除外来投资者在承包期内的低效率短期行为,因此政府必须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需要对所采用的集体行动所必需的制度规则承担责任,真正代表当地居民的利益,因而需要依靠完善的监督机制规范政府本身的行为。

例如以杭州山沟沟风景名胜区。

3.集体组织主导模式下“公地悲剧”的解决该模式是在一定规模的社区内实行社区自主自治,成立管理委员会,通过协商形成管理的秩序安排契约,通过认证许可和其他制度、规章条例的颁布,合理地使用乡村整体文化环境和维护整体品牌,易达到约束与激励的均衡。

但这种制度有很强的假设条件:首先,当地居民要有足够强的自治意识与素质;其次,必须排除外来经营者取代当地居民的可能性;再次,管理委员会必须有足够的权威且值得信赖。

从目前的国情来看,运用这一模式虽然有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制度铺垫,但对村民和管理者素质具有很高的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