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审计的探索与思考
新常态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转型升级的策略思考

新常态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转型升级的策略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投资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同时投资项目的审计也变得更加重要、复杂。
在新常态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已经日益转型升级,从传统的财务审计逐渐发展为多元化的审计模式。
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一个策略思考,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问题及原因,以及转型升级的方向和策略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它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深入剖析、评估和检测。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有以下几个方面:1. 审计模式单一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主要采用传统的财务审计模式,这种模式的审计内容主要是集中在项目资金的来源、去向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审核。
但是,这种审计模式主要着眼于资金的使用和收支情况,忽略了对项目效果、流程等方面的审计。
2. 信息不对称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信息非常庞杂,涵盖了投资方案、建设方案、财务报表、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然而,这些信息的公开程度、透明度不够,很难形成完整的信息披露体系。
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 监管不到位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不够到位,导致一些项目出现投资额度超标、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
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效果和公正性,使得一些不正当行为难以被发现和查处。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现状,可以得出以下几点问题:1. 审计信息难以获取政府投资项目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审计人员无法获得完整、正确的相关信息,导致审计难度增大。
这主要是由于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不足、信息披露不透明所导致的。
2. 审计模式落后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主要采用传统的财务审计模式,这种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审计需求,更多的审计领域需要更加尖端的审计技术和方法支撑。
3. 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需要专业人才进行操作,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审计人员并没有接受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和知识学习,导致他们无法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无法开展具有思想深度和专业水平的审计工作。
探究政府投资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探究政府投资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政府投资审计是指对政府在各种项目和计划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的审计活动。
由于政府投资资金庞大、项目繁多,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投资审计也存在一些常见的问题,例如审计范围不明确、审核标准不统一、审计技术不到位等。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提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问题一:审计范围不明确政府投资审计范围广泛,涉及到政府各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但在实际审计中,由于各种原因,审计范围常常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某些项目的资金使用可能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其责任和权限不明确,这就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难度。
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可能存在资金流转不清晰、使用不透明的情况,导致审计范围的确定变得更加复杂。
针对审计范围不明确的问题,需要在审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要明确审计的范围和目标,确定审计目标的范围和边界,明确责任主体。
在审计工作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要建立起完善的审计档案和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审计范围的清晰和明确。
问题二:审核标准不统一政府投资审计涉及多个方面和环节,其审核标准和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化。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相关标准和方法的缺乏或者不统一,导致审计工作的结果缺乏说服力,难以让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受和认可。
为了解决审核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建立起统一的审核标准和方法。
要加强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确保审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要在实际操作中,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建立起统一的审核标准和方法,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要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完善审计工具和方法,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问题三:审计技术不到位政府投资审计涉及到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例如会计核算、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审计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审计工作的结果不尽如人意。
新时期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思考

新时期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思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投资项目越来越多,资金投入量越来越大,作为投资主体的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突显得十分重要。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集管理、绩效、经营、效益等多方面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性审计,既涉及财务管理,又涉及工程建设管理;既审查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运作,对财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作出评价,又要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审计,查找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管理流程的衔接部位、缺失部位、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并作出评价。
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事后审计,已经暴露出了明显的先天不足。
针对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以及审计力量不足等特点,按照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突出重点的审计思路,根据不同的建设时期,确定不同的审计工作重点,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全过程跟踪审计把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做在项目开始之时,贯穿于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决算等建设全过程,已成为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发展方向。
要改变以往传统的审计方法,前移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监督关口,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要解决审计机关人员紧缺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就要求审计机关转变审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开展计算机审计,实现审计信息化。
一、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方法探索(一)数据采集。
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特点是包含种类众多的可审计信息。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性,政府投资项目涉及工程管理档案,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会计信息。
除在常规审计中,需要对有关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数据进行采集,还要收集工程管理档案的业务数据。
而这些管理档案的业务数据,往往才是审计的真正重点。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越来越多地开始使用计算机整理工程档案。
比如,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和工程决算的对比表,包含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付款进度情况的合同台账,投标、招标、评标记录和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台账,单项工程结束后对单项工程进行财务决算的决算说明和决算报表,社会中介机构对决算报表进行审核的审核报表等。
关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思考及对策

从而 保 证项 目的质 量 , 也 能避开 浪费 损失 , 节 省 而使 投资部 门严格 执行 一 系列 程 序 , 遵循我 国相 关 的基础 边修 改 , 充分发 挥 审计 的免疫机 能。政府投 资决 断之 前 , 建设 法律 规定 , 禁止 无 目的的建 设 , 降低 不 必要 的浪 费 , 这 财政 收支 、 审计 系统 应联 合有 关 的系统 ,主 动积 极开 展市 场研 究 , 对 是 以审计 监督职 能 为核 心 的执法 行政 的行 为。国家投 资以 及 审计 的范 围 , 通 常是 按 照工 程 的项 目区 分 , 其 中包 括 非 其 项 目的可 实施 性及 发 展 状况 还 有 收益 效 果 进 行 全面 的 为 引 导决策 给 出合理 科 学的建 议 。一般 在 项 目初 始 生产 性及 生 产性两 种 为主 。总而 言 之 , 只 要是 国家 拨款 或 评估 , 严 格 监督 图纸 设计 的情 况和招 投 的情 况 以及工 程预 者其 投 资 占有股份 和贷 款 以及 自主 启动 资金 的项 目, 上 述 阶段 , 算状 况 , 从 根 源上检查 建 设。 在 工程 中期 , 要让监 督一 直保 全部 属于 固定 资产投 资 及审计 的相 关范 畴 。 持 于工 程全 程 审查 。在 工 程结 束期 的决 算 阶段 , 应该 着 重 2 当前投 资 审计 的核 心 问题 所在
的 审计 强 度 , 最 大 限度 地 发 挥 审计 监 督 的作 用 , 针 对其 规 范 建 设 资 金 的一系列 事项 复杂 , 以及有着较 强 的专 业性 , 需要审计 工作 的使用 , 加 大 建 设 项 目管 理 的力 度 , 提 升 投 资 的效 益 , 从 而 对 发 展 地
方 经济 起 到 了促 进 的作 用 。 但 是 因 为 投 资审 计 方 面 的有 关配 套 法 规 的知 识 , 不过 目前审计工作 人员 的专业知识基 本都是财会 类 不是很健全, 审计方式还不够完善 , 审计 的 内 容 也 不 够 全 面 , 从 而 令 为主。 那么 由于项 目的招标和合 同的签订 以及工程施工 等方 投 资 审计 目前 仍 在 一 个探 索 以及 发展 的 阶段 ,其 中 存在 很 多有 待 解 其 转化 的难 度相 对 比较 大 , 对 审 决 的 不稳 定 因素 。 国 内各 级 的审 计 部 门加 强 了政 府 投 资项 目审 计 的 面形成 的~系列数据 统计 ,
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的思考

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的思考随着改革攻坚、简政放权的逐步深入,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投资审计已贯穿到各类审计工程,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将投资审计成果运用;政府工程投资模式也由单一的政府投资向PPP模式转变。
主动适应新常态,与时俱进跟进新形势、新要求,是对政府投资审计人员提出的必然要求。
现就新常态下如何做好投资审计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1.前期审批手续不完善。
一是“四证”手续办理未到位,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四证不齐全。
特别是在市县区保障房、还建楼等工程建设中此类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在立项审批环节,大多数建设工程只有工程建议书批复,无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
三是施工图审查环节缺失,有的地方特别是县级建设主管部门根本未设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方法》(建设部令第13号)明确规定“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2.以各种理由规避招标。
一是以为加快工程进度为由,用会议形式直接指定工程实施单位。
二是先以BT模式确定施工单位,签定BT 协议,后又补充招投标程序,签定标准施工合同备案。
三是不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的工程也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代替公开招标。
3.施工合同签订前后矛盾。
一是采用清单招标的工程应签定固定单价合同,但招标后,施工合同却签定为单价按相关定额、费用标准、当期材价据实结算,实为开口合同。
二是固定总价合同中合同价虽然是按中标价签定,但在施工合同具体结算方式中却明确为据实结算,前后矛盾。
三是主要工程类别虽然是一类,施工合同结算方式中却将室外食堂、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应降1类的仍然按一类工程结算,多结算费率。
4.工程五大员不到位。
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工程五大员工程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均未到现场进行实质性管理。
实际由非中标单位人员全权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管理、财务开支及处理与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务。
新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浅析

新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浅析随着亚投行的建立,“一带一路”构想的落实,“丝路”行动方案业已出炉,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国将会持续加大对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对工程质量、建设资金使用和益将会提出更高要求,审计部门在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时,要更加注重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全覆盖。
新形势下,笔者结合在南京审计大学外资审计人员工程投资审计培训班的学习成果,就如何更好的抓实未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重点,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谈谈几点看法。
一、审计依据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主要是以《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署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即对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五条补充规定了审计部门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二、审计内容根据上述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机关在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主要对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整个流程开展三大内容的审计:一是开展项目开工前审计。
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勘察设计,资金筹集、开工前准备、招投标程序、施工合同及前期作业等内容开展审计;二是在建期间审计。
审计部门对建设工程已完工内容的真实性、概算执行情况、合同实施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工程造价、设备材料采购与管理情况、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情况、监理工作等内容开展审计;三是竣工后审计。
浅谈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必要性与思路

浅谈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必要性与思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数量不断增加,投资规模逐渐扩大。
在这些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投资效益并不尽如人意。
为了有效监督和评估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将从必要性和思路两方面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进行探讨。
一、必要性1. 提高投资项目执行效率政府投资项目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建设周期,如果没有及时跟踪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着违规、浪费、滞后等问题,导致项目执行效率不高。
通过跟踪审计,可以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2. 保障资金使用合理性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对于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经济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跟踪审计,可以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出现浪费、挪用等问题。
3. 优化项目管理和决策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的数据分析和项目执行情况评估,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可以为政府提供改进项目管理和决策的建议,有利于优化项目管理和提升项目执行效果。
4. 提高政府部门的监督能力跟踪审计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的自律和监督能力提升,保障政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只有政府部门具备了较强的自律和监督能力,才能保障政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思路1. 建立健全跟踪审计制度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跟踪审计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审计程序,制定严格的跟踪审计计划和方案,确保审计工作的持续、稳定进行。
2. 提高跟踪审计人员素质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跟踪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审计能力,确保跟踪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强化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和数据统计系统,为跟踪审计提供数据支持和依据,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探究政府投资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探究政府投资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政府投资审计是指对政府投资行为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确保政府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障国家利益,政府投资审计显得尤为重要。
从国家层面来看,政府投资审计可以帮助监督政府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政府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政府投资审计可以帮助提高地方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投资审计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审计对象选择不当、审计程序不完善、审计结果不及时等是常见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建立科学的审计对象选择机制、完善审计程序和方法,提高审计结果的发布效率,以确保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的探讨,可以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提升提供参考和借鉴,有助于推动我国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1.2 研究目的政府投资审计在监督政府投资行为和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投资审计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探究政府投资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提升政府投资审计的效果和效率。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分析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对应的解决对策,从而为政府投资审计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深入研究政府投资审计中问题的实质原因,我们希望能够为改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政府投资的科学规范和经济有效性,进而推动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廉洁性。
在探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问题和对策的过程中,我们也将关注政府投资审计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期对未来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和指导。
2. 正文2.1 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政府投资审计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和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的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投资审计存在着一些常见问题,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审计的探索与思考
摘要:近年来,北京、上海、山东、江西等多个省市先后出台了地方性审计条
例或审计监督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对此,中建协认为在实践中极大地损害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将此问题反馈至人大。
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过
多方论证,印发《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
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大常委会对所制定或者批准的与审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开展自查,对有关条款进
行清理纠正。
关键词:新形势;政府投资;审计;思考;分析
引言:现行国家建设项目的监督权分散在各部门,存在着部门职能交叉的现象,有关部门、单位集项目决策、管理与监督于一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由于受自身利益的局限很难做到独立、客观,加上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存在监
督错位、缺位的现象,出现“谁都想管,谁都在管,谁也没有管好”的局面。
比如,财政部门是资金管理单位,建设部门是行业主管单位,业主部门是项目主管单位,中介机构是第三方独立人,他们各有其自身的职责,但都不能取代国家审计监督
的职能作用。
1.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涉及法律冲突
1.1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存在的问题
一是扩大了审计决定的效力范围,超越了《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
规定的审计监督权限根据《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审
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含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
关依法做出的符合法定职权和程序的决定,被审计单位(建设方)应当执行。
审
计机关作为“监督者”,对施工方没有行政约束力,也没有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确定
价格的权力。
地方性法规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被审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的依据”,实际上是以审计决定改变建设工程合同,扩大了审计决定的效力范围。
二是限制民事权利,超越地方立法权限。
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施工方与建设方作为
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民事法律地位。
1.2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在实践中存在问题
一是审计力量不足作为审计机关依法行使监督职责的特殊性审计监督业务,
政府投资审计具有专业性强、内容繁杂、工作要求严谨的特点。
要求一线人员具
有财会审计、土木工程、造价管理、民事法律的知识背景,特殊项目还需要环保
工程、水利、电气等稀缺专业人才,其知识储备、工作能力、职业道德要求较高。
审计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在没有分类的情况全部交给审计部门,现有的审计力量
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审计项目多、情况复杂,审计人员数量少、水平参差不齐,
导致审计力量不足,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二是审计风险加剧。
首先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要在施工现场实地测量、调查取证,对已形成的各种财务数据和工程底
稿复核审计。
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熟悉工艺流程,了解各种材料市场价格,否则会
造成严重损失。
其次由于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将政府投资审
计当作“保险箱”,减轻了自身对项目的监督、整改责任,将项目存在的问题全部
推给审计部门解决,地方政府过分提高了对审计机关的期望和定位,间接增加了
审计风险。
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现状
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定义,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
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
展转型的历史进程。
政府投资项目的特点是投资大、周期长、参与单位众多。
目前,在工程项目各期建设中,信息化程度普遍提高,部分施工单位实现了项目建
设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一联达软件进行工程计量计价等等、同时,各种商业财
务软件在工程财务核算与管理上的应用,己经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形成
了详实有用、存量巨大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环境使人工
翻阅纸质账表和业务资料的审计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极大增加了遗漏重要审
计线索的审计风险。
在当前的审计业务实践中,运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简称AO)对被审计
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审计分析核查进行得相对深入,但对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政策执行、工程造价、投资绩效等重要审砂内容的业务数据缺乏高效的分析方法
和手段。
3.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审计的新举措
3.1做好审计计划,完善合同约定
审计计划是对审计工作所做的事先规划。
做好审计计划是顺利完成审计任务
和实现审计目标的保证,有利于合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有利于遴选
出重点投资审计项目并提前布局,以降低审计风险,特别是法律风险。
审计计划
制定完成后,需及时通知审计监督对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在合同中约定
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在这里,审计客体为依据《审计法》规定的政府
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对象(建设单位)为某级政府的下属部
门或者该政府设立的某种形式的组织,并在项目建设的民事行为中反映本级政府
的意图。
审计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通过行政权力将政府意图体现到平等的民事
法律关系中。
在审计计划制定中,要向“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倾斜,注重以下方面:一是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关系民生的项目,这既是审计部门执政为民的要求,也能使审计成果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不同类
型的代表性项目优先,不断总结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经验,推进其他项目实施;
三是不同投融资形式的代表性项目优先,摸清不同的投融资方式、资金筹措结构、财务运行体系、投资管理方式、合同体系等项目中的风险隐患和典型问题。
3.2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发挥社会审计机构的作用
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指出,要对
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这对
审计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使审计人员数量少、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更
加凸显。
由于历史原因等,审计机关具有投资审计专业背景的人才匮乏,基于投
资审计专业的特殊性,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效果较差;审计人员考核激
励机制缺乏,主动学习动力不足,内部挖潜可行性不大;社会上审计相关专业人
员薪酬较高,政府审计部门工作待遇吸引力不足;受编制限制,外部人才引进困难。
基于上述原因,合理引进社会咨询机构为我所用成为内生需求。
与此同时,
在国家对现代服务业支持及鼓励政策的强劲推动下,社会服务业发展迅速,工程
咨询行业聚集大量优秀人才,这为我们选择优秀社会机构形成了强大的外部支撑。
总结:总而言之,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确定过程应在审计监督范围之内,审计可以对工程造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对工程造价文件存在的问题提出
审计要求、做出审计决定,这是审计机关应履行的审计监督职责。
参考文献:
[1]潘武森,马波.探索中提高创新中发展——湖北省襄阳市推进政府投资审计
全覆盖纪实[J].审计月刊,2015(07):35-36.
[2]易晓.积极探索大城市政府投资审计新路子[J].审计月刊,2014(11):21-23.
[3]孙瑞亭,王修宽.《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探索与实践[J].理财,2011(02):79-80.
[4]周琪.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的探索[J].现代经济信息,2010(17):136+140.
[5]傅殿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计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科技信息,2009(20):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