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7-1992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QC T 3-1992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

QC T 3-1992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QC/T 3—9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及其要紧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新产品设计及老产品改进。
摩托车产品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GB 1.3 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标准编写规定GB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讲明期QC/T6 汽车产品叨细表编制规则3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3.1产品在设计、试验、鉴定和生产的各时期应具有相应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3.2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应按表列要求规定(见表)。
4设计文件的要紧内容4.1设计任务书a.设计依据,b.产品型号及其要紧使用功能;c.对打算任务书或技术协议书提出有关修改和改进意见;d.可行性分析:市场推测,企业技术开发和生产的能力,新产品的设计指导思想,估量的生产纲领和目标成本,技术经济分析;e.产品的差不多结构型式,整车应包括总成布置方案描述及各要紧总成的结构、特点参数以及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情形;f.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水平的对比、分析,新技术、新结构采纳的情形;g.对标准化的综合要求(按4.2条规定);h.关键技术解决方法及关键零部件、专门材料、货源情形分析;i.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习惯本企业进展要求的情形;j.新产品设计、试验、试制周期的估算;k.提出单位、人员及时刻。
4.2标准化综合要求a.应贯彻的产品标准和其他现行技术标准;b.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c.对材料和零部件标准化要求;d.与国内外标准水平的对比;e.对新产品的标准化要求及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经济成效等;f.提出单位、人员、时刻。
4.3试验大纲a.试验项目名称;b.试验目的和要求;c.试验条件(环境条件、试验装置、测试仪器设备等);d.试验方法、步骤和相应记录表格;e.试验注意事项;f.经费估算;g.提出单位、人员、时刻。
4.4试验报告a.试验项目及任务来源;b.试验目的和要求;c.试验起止时刻及地点;d.试验条件(环境条件、试验装置、测试仪器等);e.试验数据;f.特性曲线;g.试验过程中所发生的咨询题及分析处理情形;h.试验结论和建议;i.试验单位、人员及编制时刻。
QCT7_1992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中华人民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QC/T 7—921 主题容与适用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不适用于汽车产品图样、企业标准、明细表、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通知书的编号。
摩托车产品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GB 9417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ZB/T T04 005汽车产品零件编号规则3 基本要求汽车产品的每个设计文件均应有独立的编号。
4 设计文件编号的构成设计文件编号由文件类别代号、汽车产品型号(或零部件分组号)及序号组成,形式见图。
其中汽车产品型号或零部件分组号,根据设计文件是属于整车还是零部件分别选取。
4.1 文件类别代号文件类别代号是分别选取该类文件名称中,有代表意义的两个汉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组成的。
常用的文件类别代号按表选取。
4.2 汽车产品型号汽车产品型号按GB 9417的规定编制。
4.3 零部件分组号零部件分组号按ZB/T T04 005的规定选取。
4.4 序号序号按文件所属类别存档的顺序依1、2、3……由小至大编制。
注:1)整车及独立销售总成的技术条件按企业标准编号。
2)表可加以补充,但代号不得重复。
附录A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举例(参考件)例1.CK6560型汽车第1号设计任务书,其文件编号为:SR一CK6560-1或CK6560一SR-1例2.1700010一02 (变速器总成)的第1号说明书,其文件编号为:SM一1700-1或1700一SM一1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传禹、力、东、朱锡全。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国标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前言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汽车行业标准-QCT

32 QC/T 281-1999 33 QC/T 282-1999 34 QC/T 283-1999 35 QC/T 288.1-2001 36 QC/T 288.2-2001 37 QC/T 289-2001 38 QC/T 29009-1991 39 QC/T 29010-1991 40 QC/T 29011-1991 41 QC/T 29013-1991 42 QC/T 29017-1991 43 QC/T 29025-1991 44 QC/T 29031-1991 45 QC/T 29058-1992 46 QC/T 29087-1992 47 QC/T 29092-1992 48 QC/T 29099-2004 49 QC/T 29100-1992 50 QC/T 29101-1992 51 QC/T 29105.1-1992 52 QC/T 29105.2-1992 53 QC/T 298-1999 54 QC/T 310-1999 55 QC/T 316-1999 56 QC/T 3-1992 57 QC/T 327-1999 58 QC/T 328-1999 59 QC/T 329-1999 60 QC/T 330-1999 61 QC/T 333-1999 62 QC/T 336-1999 63 QC/T 337-1999 64 QC/T 338-1999
65 QC/T 340-1999 66 QC/T 343-1999 67 QC/T 344-1999 68 QC/T 345-1999 69 QC/T 346-1999 70 QC/T 350-1999 71 QC/T 354-1999 72 QC/T 355-1999 73 QC/T 356-1999 74 QC/T 357-1999 75 QC/T 362-1999 76 QC/T 363-1999 77 QC/T 364-1999 78 QC/T 368-1999 79 QC/T 371-1999 80 QC/T 372-1999 81 QC/T 373-1999 82 QC/T 374-1999 83 QC/T 375-1999 84 QC/T 376-1999 85 QC/T 377-1999 86 QC/T 382-1999 87 QC/T 385-1999 88 QC/T 386-1999 89 QC/T 387-1999 90 QC/T 388-1999 91 QC/T 39-1992 92 QC/T 40-1992 93 QC/T 407-1999 94 QC/T 408-1999 95 QC/T 410-1999 96 QC/T 411-1999 97 QC/T 41-1992
QCT4-1992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QC/T 4—92采用与更改办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以下简称图样及文件)的采用、 取消与更改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图样及文件的采用、取消与更改和底图的复制。
摩托车产 品为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ZB/T T04 005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QC/T 2 汽车产品图样格式3 术语3.1 影响互换:更改前后的零部件不能相互代替。
3.2 不影响互换:更改前后的零部件能相互代替。
3.3 需准备:更改需做生产准备才能实现。
3.4 不需准备:更改不需做生产准备即能实现。
4 图样及文件的采用、取消及更改原则4.1 图样及文件的采用、取消及更改必须填写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 与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4.2 通知书由产品设计部门填写,由资料档案部门管理。
4.3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亦不得违背有关标准的规定,更 改后的图样及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和清晰。
4.4 新产品投入生产准备的全部图样及文件,应尽可能一次采用完毕。
4.5 一个更新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图样及文件应成套改全。
4.6 一个更改项目涉及到几个专业时,通知书可由各专业室填写,总布置编页次,发一份通知书。
4.7 凡更改项目不需准备,且不影响互换的正式生产图样,允许将几个项目编 在同一份通知书中,但每个更改项门间应用贯通横线分开,以示区别。
4.8 凡更改需准备,且能独立实现的更改项目,应分成独立投产的最小单元分 别编制通知书。
4.9 已发出的通知书如发现错误,在生产准备期间,可采用补充更改通知书将 错误内容作废;对同一更改项目的遗漏也可采用此法给予增补。
4.10 当一个零件结构有较大改变(如铸件改成冲压件等)图样需要更换时,应改变图样编号中的变更经历代号,其变更经历代号按ZB/T T04 005中3.5条的 规定。
4.11 生产试制阶段的图样及文件,采用、取消和更改一律不填写通知书,需更改时,由有关人员直接在复制图上更改和签字,底图则在试制总结后一次更改, 并不加任何更改标记。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编制说明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编制说明Q/CACBW-7-2005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标准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及工作过程本标准是根据2009-1009T-QC《工信部印发2009 年第一批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制定完成。
本标准是对QC/T 326-1999《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的修订。
QC/T 326-1999 已执行10年。
随着汽车产品的发展,标准件的品种也在不断地增加、变化和更新,该标准已无法规范如此的标准件品种的编号。
2 标准编制原则本次对 QC/T 326-1999 修订,编号的基本结构和表达方式等基本保持不变,并在QC/T 326-1999 的基础上拓展扩充了标准件编号的容量。
本标准与QC/T 326-199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本标准第一章范围中,增加了“本标准未能涵盖的汽车标准件的产品编号,应在汽车标准件产品标准中明确地给出。
” 的说明。
——增加了标准件编号的扩容代号;——在品种代号第三位,规定了“对于具有普通螺纹的螺柱、螺栓和螺母,奇数表示细牙螺纹,偶数表示粗牙螺纹。
”;——增加了机械性能、材料和表面处理可选择种类及相应代号的种类;——在分型代号中增加了左旋螺纹代。
3 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标准件产品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摩托车行业用标准件。
本标准未能涵盖的汽车标准件的产品编号,应在《汽车标准件手册》的产品中明确地给出。
4 其它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C/T 326-1999ZBT 30001-1987本次标准的修订,由于在品种代号第三位,规定了“对于具有普通螺纹的螺柱、螺栓和螺母,奇数表示细牙螺纹,偶数表示粗牙螺纹。
”零件编号将与QC/T 326-1999 的规定有些不同,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标准的贯彻方案。
I。
QC T 17—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17—92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的内容、方法、条件及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橡胶、人造革、纤维等制成的汽车零件和汽车金属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线、轮胎、防振橡胶、空气弹簧等零部件。
2 引用标准GB 250染色牢度褪色样卡GB 2410透明塑料透光率及雾度试验方法GB 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 2941橡胶试样停放和试验的标准温度、湿度及时间GB 3511橡胶大气老化试验方法GB 3681塑料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GB 9754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元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GB 9277.2色漆涂层老化的评价第二部分起泡等级的评定GB 9277.3色漆涂层老化的评价第三部分生锈等级的评定GB 9277.4色漆涂层老化的评价第四部分开裂等级的评定GB 9277.5色漆涂层老化的评价第五部分剥落等级的评定GB 1767漆膜耐候性测定法3 术语3.1 耐候性:试样在日光、臭氧、雨雪、湿度、温度等自然气候条件下抵抗老化的能力。
3.2 耐光性:试样表面在光的作用下,对老化的抵抗性。
3.3 老化:试样暴露于自然或人工环境条件下,性能随时间变坏的现象。
3.4 曝露面:试样直接与日光、臭氧、雨雪等接触的表面。
3.5 有效面:零部件在工作中起作用的表面。
a.使用状态下直接可见的表面,b.由于表面状况变化直接影响零部件性能的表面。
3.6 标准样件:在规定条件下保存的作为定期观察与对比用的样件。
3.7 退色:试样在试验过程中,颜料色度、亮度变化及其他组分劣化造成的变色。
3.8 接触污染:不同材料接触中相互作用产生的变化。
3.9 污垢:空气中有害气体、有机物等粘附或渗透到曝露面上,且不能除去的污迹。
3.10 剥落:试样表面防护膜或粘接部分脱落或膨胀。
3.11 适用基准:由零部件的使用条件和重要程度所确定的试验规范。
汽车行业所有标准-QCT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QC/T 76.4-1993 QC/T 76.5-1993 QC/T 76.7-1993 QC/T 76.8-1993 QC/T 76.9-1993 QC/T 14-1992 QC/T 15-1992 QC/T 16-1992 QC/T 198-1999 QC/T 199-1995 QC/T 200-1995 QC/T 207-1996 QC/T 218-1996 QC/T 220-1996 QC/T 222-1997 QC/T 223-1997 QC/T 225-1997 QC/T 226-1997 QC/T 227.1-1997 QC/T 227.2-1997 QC/T 228.10-1997 QC/T 228.1-1997 QC/T 228.2-1997 QC/T 228.3-1997 QC/T 228.4-1997 QC/T 228.5-1997 QC/T 228.6-1997 QC/T 228.7-1997 QC/T 228.8-1997 QC/T 228.9-1997 QC/T 229-1997 QC/T 231-1997 QC/T 23-1992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QC/T 340-1999 QC/T 343-1999 QC/T 344-1999 QC/T 345-1999 QC/T 346-1999 QC/T 350-1999 QC/T 354-1999 QC/T 355-1999 QC/T 356-1999 QC/T 357-1999 QC/T 362-1999 QC/T 363-1999 QC/T 364-1999 QC/T 368-1999 QC/T 371-1999 QC/T 372-1999 QC/T 373-1999 QC/T 374-1999 QC/T 375-1999 QC/T 376-1999 QC/T 377-1999 QC/T 382-1999 QC/T 385-1999 QC/T 386-1999 QC/T 387-1999 QC/T 388-1999 QC/T 39-1992 QC/T 40-1992 QC/T 407-1999 QC/T 408-1999 QC/T 410-1999 QC/T 411-1999 QC/T 4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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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 T 7-1992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QC/T 7—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不适用于汽车产品图样、企业标准、
明细表、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纳与更换通知书的编号。
摩托车产品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 9417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ZB/T T04 005汽车产品零件编号规则
3差不多要求
汽车产品的每个设计文件均应有独立的编号。
4设计文件编号的构成
设计文件编号由文件类不代号、汽车产品型号(或零部件分组号)及序号组
成,形式见图。
其中汽车产品型号或零部件分组号,按照设计文件是属于整车还
是零部件分不选取。
4.1文件类不代号
文件类不代号是分不选取该类文件名称中,有代表意义的两个汉字的第一个
拼音字母组成的。
常用的文件类不代号按表选取。
4.2汽车产品型号
汽车产品型号按GB 9417的规定编制。
4.3零部件分组号
零部件分组号按ZB/T T04 005的规定选取。
4.4序号
序号按文件所属类不存档的顺序依1、2、3……由小至大编制。
注:1)整车及独立销售总成的技术条件按企业标准编号。
2)表可加以补充,但代号不得重复。
附录A
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举例
(参考件)
例1.CK6560型汽车第1号设计任务书,其文件编号为:SR一C K6560-1或
CK6560一SR-1
例2.1700010一02 (变速器总成)的第1号讲明书,其文件编号为:SM一
1700-1或1700一SM一1
附加讲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