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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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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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1、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简洁,详细!急需!!!1、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3、禁止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安全标准内容有哪些

食品安全标准内容有哪些

食品安全标准内容有哪些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事故频发,人们对于食品安全也会处于高度重视的状态的。

根据食品安全,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标准,用于检测在食品生产中不规范的行为,那么▲食品安全标准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小编为您介绍下。

▲一、食品安全标准内容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的修订程序▲1、制定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

▲2、确定起草单位及起草标准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

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为保障人们食品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针对不同食品种类的不同制造、加工和贮存环节而制定的,目的是确保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以及安全性要求,保证添加剂不超过安全使用标准。

2. 农药残留标准:规定了各类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物的允许最大残留限量,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3. 兽药残留标准:规定了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的允许最大限量,以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4. 微生物污染标准:主要针对细菌、真菌和寄生虫等微生物的污染问题,规定了食品中能够接受的微生物数量。

5. 食品接触材料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艺设备等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的要求和限制,以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性。

6. 食品质量标准:对食品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和营养成分等进行检验评价,并规定了合格的食品应符合的安全、卫生要求。

7. 食品管理体系标准: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等。

这些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规范内容包括哪些

食品安全规范内容包括哪些

食品安全规范内容包括哪些核心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

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

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

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

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

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

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

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

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法律条文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最新版本

食品安全标准最新版本

二、食品安全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 的食用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 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包括: 1、基础(通用)标准: 2、食品产品标准: 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 食品相关产品: 3、技术规范标准: 4、检验方法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主要内容: 一、食品标准 二、食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安全(基础)通用标准 四、食品安全(基础)通用标准的 相关主要内容
一、食品标准
主要内容为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和营养质量要求, 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
包括: 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 技术规范方面,涉及GB、SB、QB、NY、DB等 共计6000余个。
5、GB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6、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7、GB14882-19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量 浓度标准
8、GB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三、食品安全(基础)通用标准
9、GB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1、共计设定13种污染物:铅、镉、汞、砷、锡、镍、 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 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
2、涉及20类食品160余个限量指标,基本满足我国食品 污染物的控制要求。
3、与相关标准的衔接(删掉硒、铝、氟)(个别产品 增加了污染物,如食用盐中的Cd,Hg)。其他 相关规定与其不一致的,均按本标准执行。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关于食品安全的内容

关于食品安全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强制性标准,应当包括八项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目前,我国已制定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中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指标进行了规定。

其中,《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类制品等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限量规定。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对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类、调味品、饮料、食用菌、肉类、蛋类等12大类387种农药进行了限量规定,涉及3650项农药限量指标。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了水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坚果及籽类、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类、酒类、特殊膳食用食品10大类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展青霉素、赫曲霉毒素A 及玉米赤霉烯酮的限量指标。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规定了铅、镉、汞、砷、苯丙[α]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适当添加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满足人们对食品品质的新需求。

但如果滥用食品添加剂,则会危害人体健康,目前我国制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 B 14880-2012),规定了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名称,每个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等内容,同时还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内容食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内容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食品生产加工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标准是指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掺假等问题。

包括原料的选择、加工工艺、生产设备的清洁和消毒、生产场所的卫生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二、食品贮存运输标准。

食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容易受到细菌和其他微生物的污染,因此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来规范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这包括食品的包装标准、贮存环境的要求、运输工具的卫生标准等内容。

三、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是指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这包括对食品中残留农药、重金属、致病菌等的检测标准,以及食品中营养成分和添加剂的检测标准。

四、食品安全标识标准。

食品安全标识标准是指对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标识和认证,让消费者能够清晰地了解食品的安全和卫生情况。

这包括食品安全标识的设计要求、标识内容的规定、标识使用的范围等方面的标准。

五、食品安全管理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标准是指对食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这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责任的明确和追究、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标准。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标准。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标准是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进行规范和标准化,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这包括食品安全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发布、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内容非常丰富,涉及食品生产、贮存、运输、检测、标识、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才能够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让消费者放心食用。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简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简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简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保持食品稳定性、增加食品营养价值等目的而添加的物质。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包括添加剂种类、使用范围、使用限量等。

2. 食品安全指标标准:食品安全指标是指对食品中有害物质、营养成分等进行检测的标准。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指标标准,包括农药残留限量、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指标等。

3. 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质量标准是指对食品的质量进行评价的标准。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质量标准,包括食品的外观、色泽、气味、口感等方面的要求。

4. 食品安全管理标准:食品安全管理标准是指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管理的标准。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食品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指标、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
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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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核心内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

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

因此,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指引和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微生物在医学上按照对人类和动物有无致病性,分为致病性微生物和非致病性微生物。

致病性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

农药残留问题是随着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而产生的。

目前使用的农药,有些在较短时间内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成为无害物质,而大部分农药难以降解,残留性强。

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兽药残留是指使用兽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鸡蛋、奶品、肉品)中的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5的金属,一般都是属于过渡元素。

如铜、铅、锌、铁、钴、镍、锰、镉、汞、钨、钼、金、银,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

如果河流、湖泊、海洋和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鱼类或贝类积累重金属而为人类所食,或者重金属被稻谷、小麦等农作物所吸收被人类食用,重金属就会进入人体导致重金属中毒。

广义的污染物质包括不是有意加入食品,而是在食品生产、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上述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但是由于生产过程、环境污染等原因会或多或少进入食品中,最终进入人体。

人体摄入的危害物质超过一定含量,就会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种类。

滥用食品添加剂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

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婴幼儿是人一生中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如果能够得到合理的膳食营养,必将为其以后一生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婴幼儿主辅食品的各种营养成分必须搭配科学,某种营养成分既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

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

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在进行风险评估后规定营养成分的最高量、最低量等要求,使婴幼儿在满足营养需求的同时又保证食用安全。

同样,其他一些特定人群对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也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中的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

这些内容的标示都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规定统一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

例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这些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涉及食品安全的,也属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包括检测或试验的原理、类别、抽样、取样、操作、精度要求、仪器、设备、检测或试验条件、方法、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合格标准及复验规则等方面的统一规定。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他内容包括其他没有明确列举,但是涉及食品安全,需要制定标准的内容。

相关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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