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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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辽市政办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9〕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9日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市政发〔2018〕25号),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市政府设立辽阳市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本政策的支持与奖励,鼓励全市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市财政设立1亿元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辽市政发〔2018〕25号文件奖补条件的辽阳市域内民营企业。

二、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支持围绕芳烃及精细化工、工业铝材深加工,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园区基础设施等设立基金,政府可按照不超过20%参股。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一)申报条件。

围绕芳烃及精细化工、工业铝材深加工,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园区基础设施等由我市民间资本设立的1亿元以上且已正常运行半年以上的产业发展基金。

(二)申报资料1.基金发起人提供《基金设立方案》;2.基金运行情况报告及有关材料;3.有关县(市)区政府出具《推荐函》。

(三)工作流程。

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申报,经各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加盖公章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辽市政办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副市长胡异冲: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不含金融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军民融合、行政审批、统计、营商环境建设、财税、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含金融发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营商局、经济发展创新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信用中心)、机关管理服务中心(辽阳仲裁办、公证处)、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分管市审计局。

代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

代管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交通运输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各民主党派、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总商会)、关工委、老科协,国家统计局辽阳调查队,税务局。

马立阳:负责农业农村、商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水利局、商务局(市政府外办)、林草局、民政局、退役军人局、供销社、农业服务中心(农林科学院)、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招商引资工作)〕、民政服务中心(慈善办、福利救助中心)、打私办。

联系市残联、台办、侨办、台联、侨联、黄埔同学会、贸促会、气象局,辽阳海关,辽阳军分区,解放军驻辽阳部队,民兵、预备役工作。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2•【字号】辽市政办发[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八月二日辽阳市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方案为解决我市地下水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全省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1〕1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保障城镇供水水量水质安全和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按照国家“城市用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政策,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对存在不合理开发利用问题的地下水取水工程限期关停和封闭,改善地下水生态与环境状况,逐步实现地下水资源的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除《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允许保留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外,已有的城市自来水管网范围内地下水取水工程全部限期封闭;市自来水公司和辽阳石化分公司的地下水取水工程转为应急备用水源,实施关停;同时,保证用水户原用水量要求。

三、工作任务(一)总体任务。

全市共关停或封闭地下水源228处、水井398眼,削减开采量0.5805亿立方米/年。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9•【字号】辽市政办发〔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8〕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19日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7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决策实施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一)加强决策预公开。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

政府网站要设置意见征集栏目,发布决策草案,提供社会意见反馈渠道。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二)强化决策信息公开。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

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置政策文件和政府会议类栏目,集中公开以本级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和政府相关会议信息;部门网站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发布本系统相关政策信息。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三)做好政策解读。

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能认同,引导预期、凝聚共识。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辽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辽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9日辽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编委办《关于组建辽阳市商务局的批复》(辽编发〔2016〕25号)精神,设立辽阳市商务局,挂辽阳市外事办公室、辽阳市侨务办公室牌子,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整合的职责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2.将原市服务业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二)取消的职责1.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2.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

(三)划出的职责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设的市对外开放办公室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承担的组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等对外招商引资职责划入市经济合作局。

3.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承担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加工贸易审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备案”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

4.将原市服务业委员会承担的“规模发卡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

5.将原市服务业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制定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提出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辽市政办发[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0〕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精神,设立辽阳市国土资源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2.加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开发整理、补充、保护工作。

3.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4.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5.加强国土资源市场监管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参与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经济宏观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市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5•【字号】辽市政办发[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辽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辽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精神,设立辽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2.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市政府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建设,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法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023年应急工作总结多篇

2023年应急工作总结多篇

地震灾害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地震灾害中,学校由于人员密集变成重灾区,许多鲜活的生命瞬间被地震无情的吞噬了,一次次的地震灾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掌握危难时机自救的方法是必需的,学校为了培养学生逃生自救技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我校定于5月21日下午8点28分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扣人心弦的防震自救演练活动。

5月12日上午,校长组织召开了校委会、会专门布置安全演练工作,明确各相关人员职责,并制定了可行的演练方案。

悬挂横幅。

下午2点25分,全校师生按照《__小学防震自救演练方案》进行防震演练活动。

各班按正常时间进行活动。

2时28分,演练警报响起(喇叭播放防空警报),负责楼道、楼梯安全的安全员和班主任迅速到位,组织学生就近躲避,学生躲在课桌下,双手抱头;教师躲在讲桌下。

1分钟后,疏散命令下达,学生开始在教师的组织下按照既定的路线有序撤离,撤离过程中,学生能够按照要求保护自己的头部,并注意不推挤和喧哗,跑到学校操场中央。

整个演练过程井然有序,历时2分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在整个演练过程中,学校领导和老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学生安全撤离。

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了全体师生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

演练结束后,所有师生在学校负责人的组织下对演练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总结,班主任也针对班级问题进行了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逃生、自救、互救意识,9月28日下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疏散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教师沉着冷静,指挥若定,同学们临危不惧,迅捷有序,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现就疏散演练活动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由校长李赤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和全校教师会,部署演练工作。

会上,李校长要求全体教师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危机意识,抓住这次演练机会,在学生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本次演练,一定要注意活动本身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以确保这次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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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市政办发[2006]87号
【发布部门】辽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13
【实施日期】2006.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6〕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国务院、省政府十分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今年分别召开了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抓好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
办〔2006〕6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应急管理领导职责。

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市政府已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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