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委会制度8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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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务委员会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务委员会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务委员会制度范文一、引言学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行政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内部协调和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推进学校各项事务的顺利开展,我校特设立了学校务委员会,并且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旨在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学校内部的协同合作,进一步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学校务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能功能、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二、组织架构(1)学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主任副主任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以确保学校务委员会的领导层面与学校领导层面一致。

(2)学校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3)学校务委员会下设多个工作组,包括行政管理工作组、教务管理工作组、学生管理工作组、后勤管理工作组等,各工作组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管理。

三、职能功能(1)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学校务委员会通过分析学校的发展目标、资源情况、学生特点等,拟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以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2)制定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以规范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3)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学校务委员会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推动学校内部各项工作的协同合作,加强学校内部的沟通与合作。

(4)监督学校内部各项工作的实施。

学校务委员会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5)研究决策学校重大事项。

学校务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决策学校重大事项,包括人事安排、经费预算、教学改革等,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机制(1)学校务委员会按照一定的工作机制进行运作。

每周组织召开例会,主要讨论近期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学校校委会制度

学校校委会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校委会由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2. 校委会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由副校长担任。

3. 校委会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校委会日常事务。

三、职责1. 校委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审议学校重大决策。

2. 校委会负责研究、讨论和决定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重大问题。

3. 校委会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学校工作目标的实现。

4. 校委会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5. 校委会负责处理学校内部矛盾,维护学校稳定。

四、会议制度1. 校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校委会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协助。

3. 会议议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经主任审核后确定。

4. 会议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汇报工作,积极参与讨论。

5. 会议决议以全体委员的表决为准,决议事项由主任签字生效。

五、工作制度1. 校委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校委会会议。

2. 校委会成员应积极关注学校工作,及时了解学校动态。

3. 校委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

4. 校委会成员应加强与教职工的沟通交流,了解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 校委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校委会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委会工作进行监督。

2. 校委会成员的工作表现将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校委会成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2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2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立及职责范围本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的各项政策,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审议学校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监督学校的运营管理,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会议的组织方式校务委员会会议应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如有特殊情况,主席可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校务委员会会议应遵循“多数决定原则”,即决议必须获得超过半数委员的支持。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审批程序校务委员会应定期听取学校各部门的工作报告,了解学校的运营状况和发展趋势。

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校务委员会应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会议安排第一条常规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及决策程序常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季。

具体时间、地点和议题由主席提前通知委员。

常规会议的议程应包括:审议学校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评估各部门的工作绩效等。

常规会议的决策程序应遵循“多数决定原则”,即决议必须获得超过半数委员的支持。

第二条特别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议题在紧急情况下,主席可决定临时召开特别会议。

特别会议应在通知委员后24小时内召开。

特别会议的议题应是临时出现的学校重大事项,需要校务委员会及时决策。

特别会议的决议也应遵循“多数决定原则”。

第三条会议纪要的撰写和保存每次会议应由秘书撰写会议纪要,记录参会委员、时间、地点、议程和决议等内容。

会议纪要应按时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证。

第三章工作细节第一条委员分工和工作配合校务委员会应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

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和决策决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委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和推进。

委员应根据分工和工作内容进行分组,形成专业的工作团队,共同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委员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完成。

第二条项目管理和进度监控校务委员会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对学校各项重大项目设置负责人和执行计划。

校务委员会会议管理制度

校务委员会会议管理制度

校务委员会会议管理制度一、引言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务的决策。

为了保证校务委员会会议的高效进行和决策的科学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会议召开与组织1. 校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四次,具体时间由校务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提前通知各委员单位;2. 校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指定专人负责会务组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3. 会议的具体地点和时间由校务委员会主任确定,并提前通知所有与会人员;4. 会议的议题由主任和与会委员共同提出,主任对议题进行筛选,并形成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程的编制1. 主任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向与会委员发送会议议程,会议议程中包括会议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议题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2. 会议议程由主任和与会委员共同商定,确保关键议题得到充分讨论;3. 会议议程在会议开始前被视为草案,委员可就议程提出修改建议,最终通过主任审定后正式发布。

四、会议的召开与进行1. 会议开始前,会务组织人员应确保会议场地整洁,设备齐全,并准备好会议所需的文件和材料;2. 会议按照议程和时间表进行,主任负责主持会议并控制会议进度;3. 与会委员应按时到达会议现场,严禁迟到和早退;4. 会议中,与会委员应按照发言顺序依次发言,保持秩序,不得互相打断;5. 会议的发言应严肃、明确、简洁,不得发表个人攻击性言论;6. 会议记录员应全程记录会议内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会议决策与执行1. 会议作出的决策应得到与会委员的多数赞同,并由主任宣布;2. 主任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落实会议决策,并设立相应的推进机制;3. 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应在下次会议进行跟踪和评估;4. 会议记录员应将会议决策及其执行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中,并及时分发给所有与会委员。

六、会议纪要的起草与分发1. 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负责起草,会议结束后尽快完成;2. 会议纪要中应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与会委员的出席情况、议题的讨论情况、会议决策和执行情况等内容;3. 会议纪要经主任审核后,分发给与会委员,并存档备查。

学校校委会管理规定

学校校委会管理规定

学校校委会管理规定学校校委会是学校内的重要组织,它代表了学校的师生利益,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事务。

为了确保学校校委会的规范运作和有效发挥其作用,学校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学校校委会管理规定展开分析。

一、校委会成立与构成校委会的成立应遵循相应的程序,并确保具备一定的构成。

首先,校委会的成立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其次,校委会的构成应包括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代表等不同利益方的代表成员,以确保校委会的多元化和代表性。

二、校委会的职责与权限学校校委会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机构,其职责和权限应明确规定。

校委会应参与学校重要事务的决策,如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决策。

同时,校委会还应履行监督职责,对学校的决策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师生权益。

三、校委会的运作机制为了确保校委会的运作高效有序,学校需要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

首先,校委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校的重大事务,并做出相应决策。

其次,校委会成员应发挥各自的作用,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为校委会成员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

四、校委会成员的选拔与任期校委会成员的选拔和任期也需要明确规定。

校委会成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优秀的代表成员进入校委会。

同时,校委会成员的任期应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以保障校委会成员的换届和流动,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五、校委会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学校校委会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度对于促进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建设和谐校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校委会的会议纪要、决策文件等相关信息对师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公开,让他们了解校委会的工作并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

六、校委会的培训与发展为了提高校委会成员的素质与能力,学校应开展培训与发展工作。

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提升校委会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

校务委员会制度精选全文

校务委员会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校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条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实现我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会)。

校务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 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 并制定实施方案, 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 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校务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 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 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校务会的主要职责:1.建立和完善校务会工作机制, 校务会在校长的领导下行使行政工作的决策指挥权, 人事聘任权, 教学管理权, 财务支配权, 资金审批权, 行政奖惩权等权限。

2、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 办学方针, 学校发展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3.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 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4.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5、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听取意见, 接受评议。

6.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校务会成员人选。

8、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校务会的组成校务会主要由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校务会的工作制度1 、校务会审议的事项, 由校长提交校务会。

对拟审议的事项, 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准备, 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成员。

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成员。

2、校长主持校务会, 校长因故不能主持, 应委托他人主持。

3、校务会一般每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召开。

特殊情况下, 也可以随时召开。

校务委员会制度

校务委员会制度

校务委员会制度校务委员会是一个由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机构,是学校内部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

其成立旨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校运行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校务委员会的职责和作用1.制定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学校正常运行。

2.对学校事务进行协调和决策,协助校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确保学校内部资源的充分利用。

3.抓好学校内部特色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通过委员会内部主席团、专项委员会等组织形式,加强对学校管理和服务的监督和引导。

5.配合校领导开展各类重要活动,并及时向学校内外反映情况,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二、校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产生方式1.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其比例和具体人数根据学校情况而定。

2.教职员工代表由教师代表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比例根据学校情况而定。

3.家长代表由学生家长代表和学生家委会代表组成,比例也根据学校情况而定。

4.学生代表由学生会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代表全体学生利益。

1.委员会干事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能力,组织好各项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进行适当的决策和投票。

2.每年需要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制订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审核与学校内部重大事务相关的投资计划和预算,以及讨论和决策学校特色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方面工作等。

3.委员会干事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与其他机构的联谊活动,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学校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发展趋势,提供反馈以便改进工作。

4.学校领导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就特定事项组织专门委员会,对一些特殊的学校事务进行具体调查和决策。

1.行使特定职责和作用,提升学校内部管理质量和服务效果。

2.领导和教职员工平等参与,减少学校机构间的重复和冲突,提高内部效率。

3.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为学生和家长利益发声,积极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校务委员会制度

校务委员会制度

校务委员会制度第一篇:校务委员会制度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有效整合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实施校本管理,经研究成立校务委员会,并制定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性质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协调者和审议者,是新形势下学生、教师、家长、社会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途径。

二、校务委员会职能1、咨询和建议提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审议和决定对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3、评议和监督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宣传和协调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校务委员会委员(一)代表组成:第一,学生家长代表。

能代表全体学生家长的意见,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比如党政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具体条件为:1、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有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有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3.学生家长代表委员要身体健康,精力旺盛,能如期参加学校校务委员会的例会。

第二,教师代表。

代表能总体掌握年级组的基本情况,能代表年级组教师的基本想法,能协调家长、学生和教师之间关系,在年级组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三,社会知名人士。

这部分人代表了社会办学的大方向、大背景,具有丰厚的学识和深刻的见解,能为学校提出有立竿见影效果的真知灼见。

他们的参与,对学校把握办学的大方向和提高办学层次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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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第九中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和健全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

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是现代学校制度下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家长、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变化,应对学校管理中的矛盾,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性质
第四条校务委员会的性质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三章宗旨
第五条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是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章职责与工作原则
第六条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校务委员会应当坚决依法执行。

(二)以生为本原则。

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于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民主集中原则。

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时要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四)沟通协调原则。

要发挥委员的优势和特点,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五)多元利益原则。

在把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大方向的同时,要尊重并充分考虑学校、社会、家长、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第五章委员及其权力与义务
第一节委员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人大政协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人员担任。

委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实际需要确定,应为单数,其中学校委员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第九条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学校领导指校长、书记等校级领导;教师代表由教职工推举产生;学生家长代表由年级家长委员会负责推选;社会知名人士由学校直接任命;上级部门代表由本部门委派。

第十条校务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为三年。

其中学校领导随职务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作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学校应为委员参与校务委员会工作创造条件,主动与校外委员所在单位联系。

第十二条学校对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

第二节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委员的权利:
(一)具有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发展规划、决策的知情权。

(二)具有应邀参加学校相关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参与权。

(三)具有提出有关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的提案权。

(四)具有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作出决定的表决权。

(五)具有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十四条委员的义务:
(一)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

(二)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三)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以多种方式支持学校办学。

(四)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维护学生切身利益。

(五)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工作与议事规则
第一节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十五条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校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6名。

主任委员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由学校校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校务委员会委员通过。

校务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校长办公室,依据校务委员会决议,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每次开会前校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会议期间负责校务委员会会议的记录、决议的起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委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七条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每月集中开会至少两次。

会议除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审议决定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

第十八条校务委员会非会议期间,校外委员应当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及社会影响。

通过调查研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各方面关系,使学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或者
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校务委员会建立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机制。

审议有关议题,沟通相关情况。

决议执行情况须在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

每学年结束时,校务委员会主任应通过不同方式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汇报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二节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校务委员会审议的议题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对拟审议的议题应当将文稿提前印发到全体委员。

第二十一条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
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二条校务委员会例会在主任委员或者受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
任委员主持下召开。

一般先由议题提交人对议题作简要说明,然后委员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后,由主持人集中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表决作出决定。

第二十三条校务委员会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

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校务委员会讨论议题发生严重分歧时,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协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家庭和社会通过校务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

本《章程》(草案)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以《章程》正式文本形式上报老边区教文体局批准、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老边区教文体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校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制定相关工作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3月11日
莒南县第九中学校务委员会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二、审议学校的基础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和制度建设等问题。

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四、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总结。

五、审议学校的其它重大事项。

莒南县第九中学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制度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达到统一思想、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落实任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会议人员:校务委员会成员。

二、会议时间:每月集中开会至少两次(因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审议决定学校重大决策、学生管理、学生发展和涉及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参加会议要求:
1.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议题与开会时间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委员。

3.会议必须备好记录本,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存档。

4.积极参加会议,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前请假外,委员应按时到会,并表达意见和建议。

5.与会人员要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按会议要求进行表决。

6.委员要执行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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