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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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一、纳税人信息1. 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地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税款所属期1. 本期年月:______年______月 1 日至______年______月31 日2. 纳税人所属行业:________________三、销项情况1. 销售额: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应税劳务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

销项税额:________________。

含税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

2. 销项税额计算:应税货物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税率______%,销项税额________________。

应税劳务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税率______%,销项税额________________。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税率______%,销项税额________________。

四、进项情况1. 进项税额: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_份,金额______元,税额______元。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______份,金额______元,税额______元。

本期认证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______份,金额______元,税额______元。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情况:本期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合计______元,其中,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______元。

本期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合计______元,其中,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______元。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含附加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含附加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含附加税)一、封面1.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 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的名称全称。

3. 税款所属期:填写申报的税款所属时间,格式为年、月、日。

4.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实际填写本表的日期。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 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人名称:同封面。

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上的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的联系电话。

纳税人类型:根据纳税人的性质选择相应的类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

2. 税款所属期:同封面。

3. 经济类型:选择纳税人的经济类型,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

4. 行业:选择纳税人所属的行业,如工业、商业、服务业等。

5. 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6. 登记注册类型:选择纳税人的登记注册类型,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7. 经营范围:填写纳税人的经营范围。

8.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销售情况明细):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销项税额。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销项税额。

其他扣税凭证:填写纳税人取得的除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销售额、销项税额。

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

销项税额:根据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出的销项税额。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扣除后销售额:扣除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后的销售额。

销项税额抵减:填写纳税人按照规定准予抵减的销项税额。

应纳税额:根据扣除后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营改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

(营改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处所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报说明〔2021年〕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元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此中数。

〔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发卖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发卖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效劳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效劳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工程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发卖额。

本栏包含在财政上不作发卖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发卖和价外费用的发卖额,外贸企业作价发卖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发卖额,税务、财政、审计部分查抄按税率计算调整的发卖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发卖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发卖额。

含在财政上不作发卖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发卖和价外费用发卖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发卖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首先,点击左侧“增值税”税种,在图示展开的子菜单中点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填表说明:主表1.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仅填写行业代码。

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5.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6.本表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行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7.本表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行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一、概述
1. 目的和依据
2. 纳税申报期限
3. 纳税申报方式
二、纳税人基本信息
1. 纳税人识别号
2. 纳税人名称
3. 注册地址
4. 经营地址
5. 联系方式
三、税款计算
1. 销项税额
销售额
销项税额计算
2.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
3.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4. 税款缴纳
本期已缴纳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四、附表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5.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五、申报要求
1. 申报表填写要求
2. 附列资料填写要求
3. 纳税申报资料留存要求
六、其他事项
1. 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2. 纳税申报的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3. 常见问题解答。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合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合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详细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详细日期。

(三)“纳税人辨别名”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立的辨别名,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依据公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点”: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尽地点。

(八)“营业地点”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尽地点。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计帐户号码。

(十)“公司登记注册种类”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阵营的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依据税法例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此中数。

(十三)“今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还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 1 栏“(一)按合用税率收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波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从前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例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花费的销售额,外贸公司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 8 行加第 7 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 栏“应税货物销售额” :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

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例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花费销售额,以及外贸公司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使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使用)(一)文书的基本知识供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经税收征收管理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

申报表由纳税人填写并按时报送。

凡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办理增值纳税申报,凡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应于次月1日起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报送报表时,还应报送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等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文书的主要内容及制作要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名称、所属时期、负责人姓名、经济性质、经济类型、非常损失、税额计算、附列资料、备注等。

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样式和项目内容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填报内容必须正确无误,项目内容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填报不全、逾期申报、填报不准确,纳税人均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标准格式,任何人均无权变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详尽填报。

纳税人在填报本表时,应以准确的会计核算资料,尤其是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内容为基础,具体填写要求如下:第一,“纳税人登记号”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登记号填写,不得自行编造。

第二,“纳税人名称”应填写纳税人全称,不得简写。

第三,“所属时期”是提示纳税人申报资料的所属税期,应填写申报资料所属的具体年份、月份,不得只填年份或月份。

第四,“负责人姓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单位,应填写经营负责人姓名。

第五,“经济性质”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上所认定的经济性质填写。

第六,“经济类型”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区分。

如一个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涉及到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型的,应填写主营业务的所属类型。

第十三,“进项”中的“非常损失”应填写非正常损失的各种货物、包括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产品等应负担的进项税额。

第十四,“税额计算”中“上期留抵税额”应填写纳税人上期销项税额小于上期进项税额的金额,该栏应根据纳税人上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上期累计留抵税额”的数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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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填表说明: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4、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5、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附后)。

6、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7、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8、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9、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10、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11、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12、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13、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14、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15、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6、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税率“销售额”的合计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7、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8、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9、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0、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1、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2、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3、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4、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5、本表第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6、本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7、本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28、本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3栏中的“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9、本表第15项“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0、本表第16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1、本表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32、本表第18项“实际抵扣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3、本表第19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4、本表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35、本表第21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2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6、本表第22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7、本表第23项“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8、本表第24项“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

“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9、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40、本表第26项“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因开具《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而多缴的增值税款。

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中“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多缴增值税款”数据填列。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1、本表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

“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2、本表第28项“①分次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

43、本表第29项“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专用缴款书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额。

44、本表第30项“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提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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