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145号】(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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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执业行为准则与廉洁从业(三)

009.执业行为准则与廉洁从业(三)

(四)监督管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廉洁从业内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于每年4 月30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送上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告:(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内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该规定行为的;(2)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监管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未进行回避、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利益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股东、客户等相关方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工作的;(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采取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的。

(五)自律管理2020年3月,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对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向期货业协会申请办理业务备案、执业登记、参加期货业协会组织的考试和测试、接受期货业协会自律检查等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行为:(1)以《廉洁从业规定》所列示的方式向期货业协会工作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2)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决定、自律管理工作安排,或以不正当方式获取自律管理内部信息;(3)拒绝、干扰、阻碍或不配合协会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自律管理工作;(4)其他影响期货业协会正常开展自律管理工作的行为。

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及其他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1)通过返还佣金或其他利益、违规给予部分交易者特殊优待、向不满足适当性要求的交易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等方式,谋取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2)通过向特定交易者销售风险与收益明显不匹配的产品,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3)通过委托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招揽交易者,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4)违规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泄露交易者资料、账户信息、交易情况等,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5)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证券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证券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证券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证券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证券从业人员,包括证券交易员、操盘手、研究员、投资顾问等。

三、廉洁从业要求1. 忠实于职守,恪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机构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客户资产及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3. 不得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证券交易规则。

4. 不得接受他人礼金、回扣、佣金等不正当利益,不得给予或提供不正当利益。

5. 不得从事与证券从业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6. 自觉维护证券市场声誉,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误导投资者。

7. 不得参与非法集资、传销等活动,不得为违法违规企业提供帮助。

8. 遇到质疑或投诉,应积极配合公司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敷衍。

四、廉洁从业管理1.公司将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制度,对证券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2. 公司将定期对证券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检查,排查潜在风险,加强监督管理。

3. 对于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4.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

五、廉洁从业激励机制1. 公司将建立激励机制,对廉洁从业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并给予荣誉表彰。

2. 公司将设立廉洁从业奖金,并定期评选出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职业积极性。

3. 公司将建立廉洁从业员工档案,对员工廉洁从业表现进行记录,作为晋升、调薪的依据。

六、廉洁从业监督1. 公司将设立独立的廉洁从业监督部门,负责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 公司将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者进行保护。

3. 公司将依法依规报送证监会监督抽查,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内控制度

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内控制度

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内控制度**期货公司廉洁从业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公司及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管理,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廉洁从业,是指公司及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风险管理子公司;工作人员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内控要求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廉洁从业管理职责:(一)听取公司廉洁从业管理情况及重大违规行为或风险事项的报告,督导公司管理层及时妥善处置或持续改进;(二)董事会在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任命时,应将廉洁从业管理履职情况及其职责范围内出现的廉洁从业违规行为或风险事项纳入考核评估范围; (三)公司出现违反廉洁从业管理的重大违规行为或风险事项时,对总经理以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作出相应的问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运营承担责任。

公司总经理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廉洁从业管理职责:(一)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贯彻廉洁从业总体要求,主动倡导廉洁从业理念,积极培育廉洁从业公司文化,主动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要求;(二)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组织架构,为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廉洁从业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确保廉洁从业管理人员履职的独立性;(三)推动、提升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关注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备、落实执行是否充分到位;(四)其他廉洁从业管理责任。

008.执业行为准则与廉洁从业(二)

008.执业行为准则与廉洁从业(二)

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廉洁从业,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监管机制 中国证监会应当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

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依据章程、相关自律规则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对本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规、审计等部门的合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内部控制制度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纳入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在遇有人员聘用、晋级、提拔、离职以及考核、审计、稽核等情形时,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账外账等不规范行为。

对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支出制定明确的内部决策流程和具体标准,确保相关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三)禁止性行为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①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②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③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④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⑤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起草说明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起草说明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起草说明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廉洁自律、业务精通的证券期货从业人员队伍,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廉政建设要求的必须之举,也是建设资本市场强国的重要基础性工程。

为此,我会起草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对经营机构在各类业务中廉洁从业事项进行规范。

现说明如下:一、背景情况资本市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直接融资规模日益扩大,一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或“机构”)在各类业务快速发展中出现了内部管理失控、未勤勉尽责、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廉洁问题。

此类问题一方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引发和加剧了机构的合规和经营风险,为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与此同时,行业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快速增长,并呈现年轻化的发展趋势,对打造符合资本市场建设需求的从业人员队伍带来极大挑战。

我会始终高度重视证券期货行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恪守执业底线提出原则性要求,并对有关人员干扰审核工作、不正当竞争、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输送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禁止性规定。

我会各项业务规则结合不同业务特点分别提出了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具体要求。

但总体来看,现行规定中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较为分散,缺乏统一要求和安排;部分条款较为原则,缺乏细化、明确的罚则。

近年来,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干扰发行审核工作、债券交易中的利益输送、基金经理从事“老鼠仓”交易等多起违法违规案件被严肃查处,引发市场热议。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已经2018年5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
2018年6月27日
第一条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廉洁从业,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应当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依据章程、相关自律规则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

第四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
第1页。

证券廉洁从业考试答案

证券廉洁从业考试答案

单选题1、证券经营机构的( )负责落实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运营承担责任。

A. 高级管理人员B. 监事会 ;C. 董事会 ;D. 合规部门 ; 正确答案: A;2、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行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A. 稽核监察部门 ;B. 股东大会 ;C. 监事会或者监事D. 董事会 ; 正确答案: C;3、下列关于证券基金行业文化,说法错误的是( )。

A. 合规是底线、诚信是义务 ;B. 健康良好的行业文化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 ;C. 专业是特色、稳健是保证 ;D. 健康良好的行业文化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联系不大 正确答案: D;4、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证券经营机构( )是落实 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A. 董事会 ;B. 高级管理人员C. 主要负责人D. 经营管理层 ; 正确答案: C;5、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责任。

A.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B.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 ;C. 证监会 ;D.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正确答案: D;6、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每年开展 覆盖( )的廉洁培训和教育。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 )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A. 全体工作人员B. 全体公司高管;C. 全体合规工作人员D. 全体财务工作人员正确答案:A;7、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因违反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采取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在()内,向协会报告。

A. 五日;B. 十日;C. 十个工作日D. 五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C;8、证券经营机构违反《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的,协会可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等纪律处分。

C19010S《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解读80分答案

C19010S《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解读80分答案

C19010S《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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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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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股东、客户等相关方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工作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告。

A.十
B.五
C.三
D.二
我的答案: B
2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于每年()前,向中国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送上年度廉洁从业
管理情况报告。

A.1月31日
B.3月31日
C.4月30日
D.6月30日
我的答案: B
多选题(共2题,每题 20分)
1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起草遵循了下列主要原则()。

A.区分监管要求和纪律要求
B.划分个人责任和管控责任
C.兼顾一般原则和重点领域
D.统筹事前预防、事中监测和事后处罚
我的答案: ABCD
2 .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廉洁从业内部管控的职责分工,以下选项正确的有()。

A.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B.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C.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
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1题,每题 20分)
1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中国证监会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
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对错我的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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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一条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廉洁从业,是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应当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依据章程、相关自律规则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

第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承担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对本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规、审计等部门的合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第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前款规定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

第七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纳入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在遇有人员聘用、晋级、提拔、离职以及考核、审计、稽核等情形时,对其廉洁从业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第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账外账等不规范行为。

对于业务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支出制定明确的内部决策流程和具体标准,确保相关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第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一)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三)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四)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五)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制定的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依法合理营销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直接或者间接以第九条所列形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二)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三)以诱导客户从事不必要交易、使用客户受托资产进行不必要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四)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五)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六)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一)以不正当方式影响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决定;(二)以不正当方式影响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三)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内部信息;(四)协助利益关系人,拒绝、干扰、阻碍或者不配合监管人员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五)其他干扰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或者自律管理工作的情形。

第十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不得以下列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以非公允价格或者不正当方式为自身或者利益关系人获取拟上市公司股权;(二)以非公允价格或者不正当方式为自身或者利益关系人获取拟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股权或者标的资产股权;(三)以非公允价格为利益关系人配售债券或者约定回购债券;(四)泄露证券发行询价和定价信息,操纵证券发行价格;(五)直接或者间接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输送利益;(六)以与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熟悉,或者以承诺价格、利率、获得批复及获得批复时间等为手段招揽项目、商定服务费;(七)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其股东、客户等相关方做好辅导和宣传工作,告知相关方应当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第十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廉洁从业内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责任人为中共党员的,同时按照党的纪律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送上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报告:(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内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监管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未进行回避、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不正当利益等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股东、客户等相关方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工作的;(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采取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的。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应当同时向主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出现第(一)(二)(三)项情形且涉嫌犯罪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移送监察、司法机关。

第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现场检查中,可以将廉洁从业管理情况纳入检查范围。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应当制定和实施行业廉洁从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按照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第十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十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并构成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违法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限制业务活动,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处以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负有管理责任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其采取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对其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向公职人员及其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向公职人员及其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情节特别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对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从重处理:(一)直接、间接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向监管人员输送利益;(二)连续或者多次违反本规定;(三)涉及金额较大或者涉及人员较多;(四)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五)曾为公职人员特别是监管人员,以及曾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合规风控职务的人员违反本规定;(六)中国证监会认定应当从重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有效的廉洁从业风险管理,主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并积极有效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依法免于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事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或者积极配合调查的,依法免于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第二十五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中国证监会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监管人员包括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协会、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单位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

第二十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以及从事基金评价、基金估值、信息技术服务等证券期货服务类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中央纪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组及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国证监会、相关自律组织的上述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问责。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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