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机电管理处罚规定

合集下载

选煤厂机电管理处罚规定(5篇)

选煤厂机电管理处罚规定(5篇)

选煤厂机电管理处罚规定机电事故指因机电设备或设施的不正常运作而导致生产和经营蒙受损失的现象。

为搞好机电管理,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使每个职工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增强自己的责任心,特制定如下处罚规定:13.1对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五小电器、通风设备、计量器具的处罚13.1.1照明灯具____分,灯泡____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2按钮、盘装____分,双眼____分,防爆____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3指示灯盖____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4转换开关____分,限位开关____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5拉绳开关____分,跑偏开关____分,拉绳____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6电话机____分,手柄话筒____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7接地线____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8电缆线每米按其价格____%考核分,水线、电话线、照明线每米____分。

责任单位承担。

13.1.9各类议表____分,皮带称100-____分。

责任单位承担。

13.1.10配件、小型设备按其价格____%考核分。

责任单位承担。

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五小电器、通风设备机电车间维护范围内由机电车间补齐,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13.2对电机损坏的处罚:13.2.1电机烧包:22KW以下扣____分;22KW-55KW扣____分;55KW-110KW扣____分;110KW以上扣____分;210KW以上按公司规定执行。

由责任单位承担。

13.2.2因人为原因造成电机底座损坏、断轴:55KW以下扣____分;55KW-210KW扣____分。

扣款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落实到责任单位。

13.3电动滚筒损坏的处罚:13.3.1电机烧包扣____分,其余部件损坏按其损坏价格____%考核分。

责任由管辖单位承担。

13.3.2滚筒缺油造成损坏扣责任单位200-____分,并承担材料费。

13.3.3电机轴承损坏,责任单位____分。

2024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矿井的机电设备管理,包括矿井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供电设备等。

第三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事前预防和事后治理,实行分类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技术改造和安全检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当按照风险评估的原则进行,根据矿井特点确定设备的监控标准、维修周期和检验次数。

第二章设备管理责任第六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制定设备的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十条矿井机电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设备管理情况和设备故障处理情况。

第三章设备维护保养第十一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应当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特殊维护等。

第十三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做好记录,包括维护保养内容、时间和人员等,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维护保养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设备技术改造第十五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应当按照先进技术的要求进行,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和方案,明确改造的目标和措施。

第十七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方案评审、设备试验和验收等。

机电方面的处罚规定(3篇)

机电方面的处罚规定(3篇)

机电方面的处罚规定是针对机电行业中涉及违法行为或违反规定的个人或企业所作出的相应处罚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机电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确保产品质量和用户的安全。

一、违反产品质量标准的处罚规定1. 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对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企业,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检查组织和负责人均要受到相应处罚。

2. 产品假冒伪劣:对制售假冒伪劣机电产品的企业,处以高额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并追究法律责任。

3. 产品未按照标准进行标注:对不按规定标注机电产品或标注虚假信息的企业,处以相应罚款,并责令改正。

4. 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产品:对消费者投诉较多且有有效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给予相应处罚。

处罚包括罚款、限期整改或责令暂停生产。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处罚规定1. 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指定责任人,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企业,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

2. 安全工器具使用不当: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工器具的企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3. 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对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的企业,处以高额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企业,处以相应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违反市场竞争规定的处罚规定1. 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机电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行为,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2. 垄断行为:对机电行业中的垄断行为,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价格垄断等行为,给予高额罚款,并限制垄断企业的经营活动。

3. 违法广告:对机电行业中的违法广告行为,如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处以相应罚款,并责令停止广告行为。

4. 商业贿赂行为:对机电行业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例如受贿、行贿等行为,给予高额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5篇)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5篇)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范职工行为,提高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防止和减少机电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规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电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是矿井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的基础,各矿必须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的机电管理体制。

必须设置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按照干、管、监分离原则,分别设立负责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的生产管理区队,负责机电专业化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安全监督监察的监督部门;按规定要求配齐生产管理区队、职能管理科室、安全监察部门的机电专业管、技人员。

第三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矿井机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机电的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矿长做好矿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方案实施的指导;安全监督部门对矿井机电工作负安全监督监察责任,职能科室负责矿井机电专业化综合技术管理,是矿井机电管理的业务保安部门,各机电生产管理区队(含采、掘自管机电队)对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

矿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宣贯、严格执行。

第四条分管机电的副矿长,要认真组织研究矿井重大机电技术问题、安全技术改造方案及措施,经矿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分管机电的副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机电专业会议,对机电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矿井机电职能科室按要求上报的资料、报表等要及时准确,对外提供资料、报表必须由科室负责人严格审核,并经矿分管领导批准。

煤矿机电管理奖罚制度

煤矿机电管理奖罚制度

煤矿机电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机电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涉及机电管理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机电工程师、维修人员、操作员等。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

2. 创新改进奖励:鼓励员工提出机电管理的创新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有效,给予奖励。

3. 节能减排奖励:对于在节能减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根据节约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4. 维护保养奖励:对于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表现突出,确保设备稳定运行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 设备损坏惩罚: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导致设备损坏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3. 违规操作惩罚: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酒后操作等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罚款。

4. 能效不达标惩罚:对于能耗超标、维护不善导致能效下降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3. 本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生产和管理的变化需要。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2023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2023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2023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全过程。

第三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经国家认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当遵循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第五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第六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维护保养周期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

第七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八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第十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报装手续和备案。

第二章设计制造第十一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二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过程应当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十三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并进行相应的认证检验。

第十四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将设备的使用、安装、操作和维护等信息进行编制和标示,并提供相关使用说明书。

第十六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设备技术服务和维修支持,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煤矿机电工奖罚制度

煤矿机电工奖罚制度

煤矿机电工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机电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
保矿井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机电工及相关人员。

二、奖励制度
1. 安全生产奖励:连续工作满一年无安全事故的机电工,给予一次性
奖励。

2. 技术创新奖励:对改进机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或降低成本有显著
贡献的机电工,给予奖励。

3. 节能减排奖励:在节能减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机电工,给予奖励。

4. 应急处理奖励: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问题,避免重大
损失的机电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安全违规惩罚: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机电工,根据事故严
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作失误惩罚:因个人疏忽导致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的机电工,根
据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 违反劳动纪律惩罚: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机电工,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4. 贪污腐败惩罚: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腐败活动的机电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矿井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性。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选煤厂不安全行为

选煤厂不安全行为

选煤厂“三违”及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本标准根据矿《“三违”及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制定,内容如下:一、习惯性违章行为1、较严重习惯性违章行为(1000元罚款)1)跟班带班管理人员不进行隐患排查就直接汇报的2)发现卡眼未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或无安全措施进行处理的2、一般习惯性违章行为(500元罚款)1)各专业起吊设备,不使用钢丝,绳鼻子的2)检修皮带、链板机开关手把未达到零位的3)皮带、链板机未停止运行或开关没有达到零位进行清理的4)职工违法作业,厂管理人员现场未制止的5)皮带机、链板机运行时清理机头、机尾及传动、转动部位的6)班中脱岗、串岗、离岗的二、一般“三违”(200---500元罚款)1.地面电气设备接地保护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地面危险作业场所、危险设备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警示标志不醒目的3.无计划停电及停电不挂停电牌的4.各类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要求整治的5.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确认“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回答不合格的6.违反安全办公会会议决议、规定的7.地面皮带机未安装煤位保护或防跑偏装置、上山皮带未安装防滑保护或制动(逆止)装置、机尾和中间未设就地停车按钮或急停信号、机头机尾滚筒两侧未安设封好防护栅栏或防护网、皮带机走廊经常有人经过地方未设过桥、电机传动部位未安装防护罩、煤仓上口未安装封好防护栅栏或防护网及未设置警示牌的。

8.未按规定进行变电所负荷计算、保护整定、试验及未记录建档的9.机电设备不完好的,未按规定挂牌留名的10.检修、安装、拆除机电设备未编制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切合现场实际或不按措施施工的,更改线路没有施工请示报告。

11.安全仪表、仪表、信号、通讯设备不灵敏、不可靠或定期不校队的。

12.机电设备、厂房可以危机人身安全的部位、场所没有安装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及保护措施不可靠的13.处理煤仓蓬眼未采取安全措施,人员从下口进入煤仓处理或探险的14.地面轨道运输线路及排矸系统照明不足的15.无监测设备运行台账、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查记录或报表弄虚作假的16.单位未安排定期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考核记录不详细、不准确的17.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不齐的或建立不规范的或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弄虚作假的18.未按矿要求开展日常性安全培训的19.安全检查时被抽考人员回答不及格的三、不安全行为1.皮带机、链板机行人外未安装行人过桥、机头、机尾梅安装防护罩、螺栓不齐全、不完好的2.图牌板内容与现场施工不符,备用料未标明材料规格的3.风、水管路跑、冒、滴、漏或吊挂不按规定吊挂的4.机械设备、管路、转载点等积尘多不及时清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选煤厂机电管理处罚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4
机电事故指因机电设备或设施的不正常运作而导致生产和经营蒙 受损失的现象。

为搞好机电管理,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使每个职工 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增强自己的责任心,特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13.1 对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五小电器、通风设备、计 量器具的处罚
照明灯具 100分,灯泡 20 分,责任单位承担。

按钮、盘装 20 分,双眼 50 分,防爆 50 分,责任单位承 担。

1321电机烧包:22KW 以下扣100分;22KW 55KW 扣300分;
55KWJ- 110KV 扣500分;110KW 以上扣800分;210KW 以上按公司规定
13.1.1 13.1.2 13.1.3
指示灯盖 20 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4
转换开关 50 分,限位开关 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5
拉绳开关 100分,跑偏开关 100分,拉绳 50 分,责任单 位承担。

13.1.6
电话机 200 分,手柄话筒 100 分,责任单位承担。

接地线 50 分,责任单位承担。

电缆线每米按其价格 30%考核分,水线、电话线、照明线 每米 5 分。

责任单位承担。

13.1.7 13.1.8 13.1.9 各类议表 100 分,皮带称 100-500分。

责任单位承担。

13.1.10 配件、小型设备按其价格 20%考核分。

责任单位承担。

丢 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五小电器、通风设备机电车间维护范围 内由机电车间补齐,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13.2 对电机损坏的处罚:
执行。

由责任单位承担。

13.2.2因人为原因造成电机底座损坏、断轴:55KW以下扣100分;
55KWA 210KV扣200分。

扣款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落实到责任单位。

13.3 电动滚筒损坏的处罚:
13.3.1 电机烧包扣300分,其余部件损坏按其损坏价格20%考核分。

责任由管辖单位承担。

13.3.2 滚筒缺油造成损坏扣责任单位200-1 000分,并承担材

费。

13.3.3 电机轴承损坏,责任单位100分。

13.4 机电检修质量事故处罚
13.4.1各类机电设备检修后就不能正常使用或检修后一周内出现
同类故障,按影响生产时间处罚责任单位50-100 分/ 小时。

13.4.2在检修过程中因野蛮拆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设备、配
件损坏,按其价格的10%-50%考核分。

13.4.3因润滑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的按影响生产时间处罚责任单位50-100 分/ 小时;造成设备配件损坏的按其价值的10%-50%扣考核分。

13.5 电器事故的处罚
13.5.1 因外力撞击、绝缘击穿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的事故,罚责任单位300-1000 分。

13.5.2因误操作、积尘、水迹等原因造成电器分件短路事故,罚
责任单位200-1000 分。

13.5.3电器事故构成重大机电事故或人生伤害的按事故分析结果
处罚。

13.6 其他机电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50-100 分/ 小时或造成经济损失的50%处罚责任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