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接入规范(讨论稿)
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数据整合调研报告

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数据整合调研报告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XX年11月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分步分阶段有重点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顺利承担了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市县试点工作,保证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XX年11月11日,由市上领导颁发了省市第一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全面启动了农村房地合一产权登记证书。
现将调研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信息平台建设及接入情况(一)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1.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信息平台建设是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我县从XX年10月份开始采取市集的中方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信息平台建设:一是硬件建设。
积极向县政府汇报沟通筹集资金35万元,购置了台式机、笔记本电脑、针式打印机、普通打印机、高拍仪、移动硬盘、查询机、叫号机等办公设备。
建起了大数据库服务器4台,连续供电设备2套,完成面积20平方米的机房改造,内部网络已布设调试完毕,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建设局、林业局、农牧局和五个中心国土所之间内部网络互连互通,形成了不动产登记硬件网络环境。
二是获取基础数据。
信息平台建设以基础数据资料为根本,为获取第一手基础数据资料,从XX年10月初,筹措资金11万元,聘请作业单位对新型城镇化试点镇黄羊川镇农村房产进行权籍调查,形成纸质和电子基础数据。
近年来,由于县城建设发展速度快,土地现状变化大,XX年1月份我县筹资24万元,聘请作业单位对县城范围内的所有宗地及楼房楼基进行全面调查测量,现已全部完成县城269宗土地使用权及518幢楼房的投影面积调查测量。
三是数据平台建设。
XX年2月我局积极与北京天耀公司联系,投入业务骨干10余人利用其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对我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产、城镇房产、林地等数据进行整合建设,自XX年11月所有登记业务均能利用登记信息平台在网络上登记办理。
2.安全保密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篇一:《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二○一五年三月目录1编制背景................................................. ....................-1-2编制原则和方法................................................. .. (2)2.1编制原则................................................. .. (2)2.2编制方法................................................. ....................-4-3《标准》内容说明................................................. (5)3.1《标准》文档结构................................................. (5)3.2范围................................................. (5)3.3规范性引用文件................................................. . (5)3.4总则................................................. (5)3.5工作步骤................................................. .. (6)1、准备工作................................................. .. (6)2、规范化梳理................................................. .. (6)3、数据整理................................................. .. (7)4、数据整合................................................. .. (7)5、信息落宗................................................. .. (7)6、数据入库................................................. .. (8)3.6成果检查................................................. .. (8)3.7主要成果................................................. .. (8)3.8附录................................................. (8)1编制背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研究

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研究一、引言不动产登记数据是指记录不动产权利、权属和其他相关事项的数据。
在现代社会中,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同时,数据共享是指不同部门或机构之间共享数据资源,以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和数据的价值。
本文旨在研究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的相关问题,分析其意义、现状、挑战和解决方案。
二、意义1. 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数据共享,不动产登记数据可以及时更新和核实,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减少不动产交易中的纠纷和风险。
2. 促进政府部门间的协作:不动产登记数据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可以促进这些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的一致性。
3. 便利市民和企业:数据共享可以提供便利的服务,例如在线查询不动产信息、在线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等,减少市民和企业的时间和成本。
三、现状目前,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在一些地区和国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数据孤岛:不同部门或机构间的数据孤岛问题严重,不同数据源之间的数据无法互通互用,导致数据的重复录入和不一致性。
2. 数据安全:不动产登记数据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如个人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数据共享过程中需要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3. 数据质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质量参差不齐,存在错误和遗漏,需要进行数据清洗和质量控制。
四、挑战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面临以下挑战:1. 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需要明确数据共享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技术标准:不同部门或机构使用的数据格式和接口不一致,需要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以实现数据的互通互用。
3. 数据治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机制,明确数据的权责和使用规则,保障数据的一致性和可信度。
五、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案:1.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集成不同部门或机构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互通互用。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及数据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及数据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作者:吴丽娟来源:《财讯》2017年第06期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关系利益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不动产登记对廉政安检、房产税征收、资源整合规划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而相关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落实的基本条件,对其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数据整合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中所涉及的土地、房屋等基本上都是通过相应的部门完成登记,在数据等级标准、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受各自管理体系独立性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要建设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必须对数据、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等进行有效的整合。
贵州省绥阳县自2016年7月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聘请了北京华安公司做前期信息平台接入及数据整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信息平台建设及接入情况(1)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贵州省绥阳县使用了贵州省不动产登记平台,属于新建系统,电脑全部使用省级二代OA网络,没有接入Internet网络,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
目前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2)信息平台接入情况。
2016年7月,北京华安公司正式进驻绥阳县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及数据整合工作,完成土地登记信息与住建局房产数据的移交与整合,于2016年8月31日正式停旧发新,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到目前为止,绥阳县的信息平台属于接入试运行阶段,统一登记以来共接入数量为4539,其中颁发证书1295,颁发证明2648,接入数据实时、有效。
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情况(1)数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显示,绥阳县城镇宗地为3677宗。
整合房屋历史数据88751户。
(2)已完成数据整合情况。
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以来,绥阳县共完成城镇宗地数量为551宗,房屋登记数量为3943幢,共支出经费30万元。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5年10月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及定义 (1)3.1.报文 (1)3.2. 业务报文 (1)3.3. 晌应报文 (1)3.4. 前置机 (1)3.5. 客户端 (2)3.6. 中心端 (2)3.7. Base64编码 (2)4. 接入方式 (2)4.1. XML文件接入 (2)4.1.1. 数据存取策略 (2)4.1.2. Web服务接入 (2)5. 业务报文 (3)5.1. 业务报文头 (3)5.2. 接入业务编码 (4)5.3. 业务数据 (5)5.3.1. 首次登记 (5)5.3.2. 转移登记 (8)5.3.3. 变更登记 (11)5.3.4. 注销登记 (15)5.3.5. 更正登记 (15)5.3.6. 异议登记 (18)5.3.7. 预告登记 (18)5.3.8. 查封登记 (19)5.3.9. 其他登记 (19)6. 响应报文 (20)6.1. 响应报文 (20)6.2. 响应编码 (20)7. 数据校验 (20)7.1. 文件格式校验 (20)7.2. 规范编码检查 (20)7.3. 数据类型及格式检查 (21)附录A:要素代码表 (21)附录B: (23)附录C:数据接入web服务调用示例 (26)附录D:相关业务数据表 (28)附录F:数据接入处理流程 (57)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数据接入形式、格式、内容和校验。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实时接入国家级平台。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参考一下文件或其中条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本标准的引用以下文件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体系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测量规范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的。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机制研究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机制研究
张莹光;张敬波;吴明辉;吴洪桥
【期刊名称】《国土资源信息化》
【年(卷),期】2017(000)005
【摘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信息实时纳入统一的信息平台,形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国、互相关联、实时更新、互通共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本文针对全国各省、市、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不同的建设和运行模式,研究了信息平台接入技术机制,
提出了国家级信息平台的接入要求、接入内容、接入机制以及质量控制等内容,形
成了信息平台接入技术机制框架,为全国信息平台接入工作提供借鉴.
【总页数】5页(P3-7)
【作者】张莹光;张敬波;吴明辉;吴洪桥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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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思路与技术方法探讨 [J], 马啸
2.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思路与技术方法分析 [J], 李沭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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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接入规范(讨论稿)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讨论稿)1.概述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及定义 (2)4.数据接入形式 (4)4.1.XML文件接入 (4)4.2.web服务接入 (5)5.报文格式 (5)5.1.业务报文格式 (5)5.2.响应报文格式 (8)6.业务数据内容 (9)6.1.土地所有权常规登记 (10)6.2.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常规登记 (19)6.3.农用地使用权(非林地)常规登记 (28)6.4.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常规登记 (38)6.5.林权常规登记 (48)6.6.构(建)筑物所有权常规登记 (57)6.7.房屋所有权常规登记 (66)6.8.点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0)6.9.线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3)6.10.面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5)6.11.抵押权登记 (86)6.12.地役权登记 (95)6.13.其他相关权利常规登记 (104)6.14.注销登记 (112)6.15.异议登记 (118)6.16.预告登记 (122)6.17.查封登记 (128)7.数据校验 (134)7.1.文件格式校验 (134)7.2.规范编码检查 (134)7.3.数据类型及格式检查 (134)附录A:要素代码表 (134)附录B:属性值字典表 (136)附录C:使用密钥访问sftp的示例 (156)附录D:数据接入web服务调用示例 (159)1.概述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数据接入形式、格式、内容和校验。
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区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化系统,以数据接入方式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参考一下文件或其中条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本标准的引用以下文件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体系●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测量规范●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的。
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研究

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研究一、引言不动产登记是指对不动产权利、限制和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登记、公示和管理的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环绕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展开研究,旨在探讨如何有效地管理不动产登记数据,并实现数据共享的目标。
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管理1. 数据采集与录入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管理首先需要进行数据采集与录入工作。
可以通过现场调查、公共部门数据交换、数据导入等方式获取不动产登记数据。
数据采集过程中需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可以借助自动化工具进行数据录入,减少人为错误。
2. 数据存储与备份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存储和备份是保证数据安全的重要环节。
可以采用分布式存储系统,将数据分散存储在多个节点上,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同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3. 数据清洗与整理不动产登记数据中可能存在冗余、错误或者不一致的信息,需要进行数据清洗和整理工作。
可以通过数据清洗工具和算法,对数据进行去重、纠错和规范化处理,提高数据质量和一致性。
4. 数据更新与维护不动产登记数据需要进行定期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以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可以建立数据更新机制,及时获取最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更新和修正。
三、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1. 数据共享的意义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可以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利用,提高数据的价值和效用。
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实现不同部门、机构和个人之间的数据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能力。
2. 数据共享的方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如数据交换、数据共享平台、API接口等。
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数据共享方式,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共享机制和规范。
3. 数据共享的安全性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需要注意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可以采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和审计等手段,确保数据在共享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四、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数据共享的应用1. 政府决策支持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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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讨论稿)1.概述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及定义 (2)4.数据接入形式 (4)4.1.XML文件接入 (4)4.2.web服务接入 (5)5.报文格式 (5)5.1.业务报文格式 (5)5.2.响应报文格式 (8)6.业务数据内容 (9)6.1.土地所有权常规登记 (10)6.2.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常规登记 (19)6.3.农用地使用权(非林地)常规登记 (28)6.4.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常规登记 (38)6.5.林权常规登记 (48)6.6.构(建)筑物所有权常规登记 (57)6.7.房屋所有权常规登记 (66)6.8.点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0)6.9.线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3)6.10.面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5)6.11.抵押权登记 (86)6.12.地役权登记 (95)6.13.其他相关权利常规登记 (104)6.14.注销登记 (112)6.15.异议登记 (118)6.16.预告登记 (122)6.17.查封登记 (128)7.数据校验 (134)7.1.文件格式校验 (134)7.2.规范编码检查 (134)7.3.数据类型及格式检查 (134)附录A:要素代码表 (134)附录B:属性值字典表 (136)附录C:使用密钥访问sftp的示例 (156)附录D:数据接入web服务调用示例 (159)1.概述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数据接入形式、格式、内容和校验。
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区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化系统,以数据接入方式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参考一下文件或其中条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本标准的引用以下文件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体系●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测量规范●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的。
3.1.1.报文message报文(message)是网络中交换与传输的数据单元,即站点一次性要发送的数据块。
3.1.2.业务报文business message传输业务数据信息的报文,主要由业务数据和业务报文头组成。
3.1.3.响应报文response message接收到业务报文之后,反馈给发送方的的报文。
3.1.4.地籍区cadastral district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3.1.5.地籍子区cadastral sub district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地籍调查规程]3.1.6.宗地cadastral parcel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3.1.7.宗海cadastral sea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
[海籍调查规范]3.1.8.无居民海岛uninhabited island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无居民海岛使用测量规范]3.1.9.房屋building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独立成栋、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以及区分幢、层、套、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3.1.10.自然幢natural building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3.1.11.逻辑幢logical building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3.1.12.户unit幢内具有连续空间及边界的、具有独立户号、可独立登记的结构单元,也可称为套。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3.1.13.定着物things fixed on land固定于土地(海域)并不能移动的房屋、森林、林木等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物。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3.1.14.林班compartment为便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合理组织林业生产而划分的一种长期性的、最小的森林经营管理区划单元。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3.1.15.小班subcompartment内部特征基本一致,与相邻地段有明显区别,而需要采取相同经营措施的森林地块或小区,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统计和森林经营管理的基本单位。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3.1.16.界址线boundary line宗地、宗海或无居民海岛的边界线。
3.1.17.界址点boundary point土地、海域或无居民海岛的权属界址线的转折点。
3.1.18.地籍图cadastral map按特定的投影方法、比例关系,采用专用符号,突出表示地籍要素的地图。
[地籍调查规程]3.1.19.宗地图parcel plan描述一宗地位置、界址点线、相邻宗地关系以及宗地内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位置关系的地籍图,是不动产登记和档案的附图。
4.数据接入形式4.1.XML文件接入数据发送方使用用户名/密码(密钥文件)的方式,登录前置机。
数据发送方将xml格式的报文通过sftp协议推送到指定的业务报文存放目录。
数据发送方从响应目录中获取响应报文。
4.1.1.数据存取策略4.1.1.1.业务报文存放目录需要发送的业务报文存放目录为前置机的:/biz/[区县行政]/BizMsg4.1.1.2.响应报文存放目录接收到的响应报文存放目录为前置机的:/biz/[区县行政]/RepMsg4.1.1.3.报文命名规范文件命名采用’Biz’+ 6位行政区划+6位日期格式(YYMMDD)+6位序号共21位来作为业务报的文件名,后缀为”.xml”, 同时6位行政区划+6位日期格式(YYMMDD)+6位序号与业务报文的ID相同。
对于响应报文,采用’Rep’+6位行政区划+6位日期格式(YYMMDD)+6位序号共21位,后缀为”.xml”, Rep后的18位数字与对应的业务报文ID相同。
4.2.web服务接入数据发送方以xml格式将接入报文通过调用web服务,推送到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的客户端,客户端经过校验和传输到中心端处理后,形成响应报文作作为web服务的返回结果传递给数据发送方。
5.报文格式5.1.业务报文格式业务报文主要由业务报文头+业务数据两部分组成。
业务数据主要是由需要接入的不动产登记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及非结构化数据组成,具体见业务数据内容部分。
5.1.1.报文头格式5.1.2.接入业务编码5.2.响应报文格式5.2.1.响应报文5.2.2.响应编码6.业务数据内容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涉及到的数据可分为主体、客体、权利和登记业务数据。
主体数据指权利人(单位)相关数据,客体数据指不动产单元数据及不动产单元属性数据,权利数据指具体权利属性数据,登记业务数据指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登记业务数据,包括登记受理数据、登记收件数据、登记收费数据、登记审核数据、登记缮证数据,登记发证数据、登记归档数据。
不动产单元是宗地基本信息,宗海(含无居民海岛)基本信息、自然幢、构建筑物、户、面状定着物、线状定着物、点状定着物的合集,通过要素代码加以区分。
权利表是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含无居民海岛)、构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产权、林权、其他相关权利、抵押权、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合集,通过权力类型加以区分,每个权利以不动产单元号与不动产单元关联,以业务号与登记申请受理关联。
权力和权利人(单位)是一对多的关系,以不动产单元号关联。
登记受理申请与登记收件、登记收费、登记审核、登记缮证、登记发证、登记归档是一对多的关系,以业务号关联。
6.1.土地所有权常规登记登记系统在进行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时,通过本接入业务编码进行数据接入。
6.1.1.业务数据格式6.1.1.1.K TT_ZDJBXX宗地基本信息6.1.1.2.F J_F_100非结构化文档6.1.1.3.K TF_ZDBHQK宗地变化情况6.1.1.4.Q LF_QL_TDSYQ土地所有权6.1.1.5.Z TF_GY_QL_QLR_GX权利人(单位)和权利关系6.1.1.6.Z TT_GY_QLR权利人6.1.1.7.D JT_DJ_SLSQ登记受理申请信息6.1.1.8.D JF_DJ_SJ登记收件信息6.1.1.9.D JF_DJ_SF登记收费信息6.1.1.10.DJF_DJ_SH登记审核信息6.1.1.11.DJF_DJ_SZ登记缮证信息6.1.1.12.DJF_DJ_FZ登记发证信息6.1.1.13.DJF_DJ_GD登记归档信息6.1.1.14.DJ_SQR申请人属性信息6.1.2.空间数据格式相关空间图层:宗地。
关系:宗地层与宗地基本信息表之间通过不动产单元号进行关联。
依赖关系:报文内包含的一条完整数据应包含业务数据和空间数据,空间数据和业务数据之间通过不动产单元号进行关联。
6.1.2.1.1.ZD_K_103宗地空间属性6.2.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常规登记登记系统在进行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时,通过本接入业务编码进行数据接入。
6.2.1.业务数据格式6.2.1.1.K TT_ZDJBXX宗地基本信息6.2.1.2.F J_F_100非结构化文档6.2.1.3.K TF_ZDBHQK宗地变化情况6.2.1.4.Q LF_QL_JSYDSYQ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6.2.1.5.Z TF_GY_QL_QLR_GX权利人(单位)和权利关系6.2.1.6.Z TT_GY_QLR权利人6.2.1.7.D JT_DJ_SLSQ登记受理申请信息6.2.1.8.D JF_DJ_SJ登记收件信息6.2.1.9.D JF_DJ_SF登记收费信息6.2.1.10.DJF_DJ_SH登记审核信息6.2.1.11.DJF_DJ_SZ登记缮证信息6.2.1.12.DJF_DJ_FZ登记发证信息6.2.1.13.DJF_DJ_GD登记归档信息6.2.1.14.DJ_SQR申请人属性信息6.2.2.空间数据格式相关空间图层: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