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监管记录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执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医师类人员资格审核与准入管理规定(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医务科负责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未在我院注册者不得在我院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不得超范围执业,不得越级开展医疗技术,不得擅自开展未经审批的医疗技术,不得应用已经淘汰或终止的医疗技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审核后,按照相关要求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务科扫描留档。
(五)对新入职有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应由本人向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医师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办理执业变更手续。
经本人申请,科室考评小组及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授权处方权,方能单独执业。
(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不得独立执业,必须在本院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医疗活动。
(七)特殊检查岗位的执业医师,经3-6个月的本专业岗位技术培训,具备特殊检查诊断报告能力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查,分管院长同意后授权独立出具和解读诊断报告的资格。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审核与准入管理规定(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注册在我院者均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谨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己遵守《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五)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
调入科室后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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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8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的资料8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记录第一篇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层次:□公司(厂、处)、□分公司(车间)一、职业病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 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二、职业危害因素来源1、粉尘:采掘、运输及提升等各生产过程中均能产生粉尘。
根据不同性质的矿山,粉尘性质不一样。
2、噪声: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气、破碎等生产过程中均可能存在。
3、振动:产生振动的常用工具有凿岩机、气锤等、砂轮机、抛光机、电锯等、风钻、手摇钻、钻孔机等。
4、高温、高湿:潮湿的深矿井内气温在30℃以上,相对湿度达85%以上,通风又不畅,就形在成湿热环境。
5、化学毒物:井下存在的硫化氢和放炮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以及根据矿山的性质存在的化学毒物如铅、锌、锰及其化合物等。
6、生物因素:包括结核分枝杆菌,各种细菌、霉菌和真菌,人体寄生虫等。
三、职业危害后果可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如矽肺、手臂振动病、噪声聋、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二硫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四、防护方法1、工程防护:1)防尘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喷雾洒水、水封爆破、除尘设备等。
2)防毒通风防毒、洒水防毒3)防噪选用低噪设备,设减振垫、隔声装置等。
4)防振控制振动源、减少作业时间.2、个体防护按照行业标准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特殊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耳塞、自救器、防振手套等。
三甲复审:依法执业、不超范围执业(2核心条款)

1.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2.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均取得执业资格,注册地点在本院或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如多点执业或对口支援等),按照本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3.具有执业资格的研究生、进修人员经过医院授权在上级医师(含护理、医技)指导下执业。
【B】符合“C”,并
1.职能部门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监管有记录。
【A】符合“B”,并
无卫生技术人员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查阅资料】1.向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监督部门核实,在评审周期内,没有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无证执业的现象;2.从2个病区评审年度的医护排班表中随机抽查4名(每个病区医、护各1名)医护人员,核对执业资质与执业范围,符合相关规定。
2.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资料完整。
3.实习生、研究生、进修生执业管理资料完整。
【A】符合“B”,并
无卫生技术人员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6.1.3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6.1.3.1
在医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有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地点在本院或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如多点执业、对口支援等),具有执业资格的研究生、进修人员在上级医师(含护理、医技)指导下执业。(★重点)
依法执业
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6.1.2.1
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C】
1.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2.开展的诊疗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3.有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监管制度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加强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任职资格的合法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放射治疗、生物医学工程等职业岗位的人员。
第三条任职资格审核程序1.任职资格审核应在人员入职前进行,招聘部门负责提交相关人员的申请材料,并填写《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表》。
2.医务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资格审核小组应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专业背景、执业证书、培训经历等相关信息,依法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4.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招聘部门。
第四条任职资格监管措施1.通过申请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后,招聘部门应根据审核结果及时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相关材料归入人事档案。
2.任职期间,医院应定期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复查,确保其继续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3.一旦发现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培训、限制执业范围、暂停或撤销执业证书等。
第五条处罚措施对于未经任职资格审核或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而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任职、解除劳动合同、暂停或撤销执业证书等。
第六条监督与责任各部门应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严肃性。
相关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任职资格审核工作负有责任,并定期向上级报告审核情况。
第七条其他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注:本文档仅为示例,具体合同或协议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附件列表1.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表:包括申请人个人信息、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资格审核所需的相关材料。
法律名词解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旨在保障人民的卫生权益,规范卫生行业的工作。
病房环境卫生监管记录

病房环境卫生监管记录引言概述:病房环境卫生是医疗机构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医疗质量。
为了确保病房环境的卫生安全,医疗机构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记录。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病房环境卫生监管记录的重要性和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病房环境卫生监管记录的目的1.1 规范管理病房环境卫生监管记录的目的之一是规范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的病房环境卫生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
通过记录,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病房环境卫生问题,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1.2 提高服务质量病房环境卫生监管记录的另一个目的是提高服务质量。
良好的病房环境卫生可以减少医疗机构感染的风险,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通过记录监管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患者在清洁、整洁的环境中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1.3 法律要求病房环境卫生监管记录还有法律要求的一面。
医疗机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卫生监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医疗机构合规性的证明,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2. 病房环境卫生监管记录的内容2.1 病房清洁记录病房清洁记录包括清洁频次、清洁人员、清洁用品等信息。
记录清洁频次可以确保病房定期进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记录清洁人员可以追溯责任,确保清洁工作的质量。
记录清洁用品可以保证使用合适的清洁剂和工具,避免对患者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2 医疗废物处理记录医疗废物处理记录包括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信息。
记录废物分类可以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对废物进行正确分类,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记录废物收集和运输可以追溯责任,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记录废物处理可以确保废物得到合理的处理,避免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
2.3 消毒记录消毒记录包括消毒剂使用情况、消毒频次、消毒人员等信息。
记录消毒剂使用情况可以确保使用合适的消毒剂,杀灭病原体,保证病房环境的卫生安全。
记录消毒频次可以确保病房定期进行消毒,减少感染的风险。
记录消毒人员可以追溯责任,确保消毒工作的质量。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视检查自查报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视检查自查报告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下面聘才为大家收集的相关资料。
欢迎大家阅读!!根据×××市卫生局《×××市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卫医发〔xx〕15号)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卫生院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卫生院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开展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领导小组于4月19日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市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方法》、《病历书写标准》等标准和学习列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
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卫生院标准依法执业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依法执业,标准执业范围1、卫生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无超诊疗科目行医现象。
2、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48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3人,,执业护士14人、药剂师6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人、检验技术人员1人,严格无证及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活动。
3、卫生院会诊严格按《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没有违法、违规医疗广告5、取缔未经许可擅自开设的口腔科门诊。
6、标准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文书及时、准确、完整、标准。
病历、处方、护理记录必须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根本规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格式或简化工程、内容、不得延误完成时间。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监管记录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监管记录
监管日期:2024年8月1日
监管对象:王
执业单位:XX医院
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2024年7月15日的巡查中,发现王在进行手术操作时未戴手套,没有佩戴护目镜和口罩。
这违反了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规范中有关个人防护要求的条款。
处理措施:
1.现场指导:在巡查当天,监管人员立即要求王戴上手套,并向其宣传个人防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监管人员提供了一些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技巧和注意事项,并说明了其卫生保健的重要性。
2.口头警告:根据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监管制度,监管人员对王进行了口头警告,并告知其执业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以及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3.书面警告:为进一步明确王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监管机构将其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向王发出书面警告通知,要求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规范要求履行职责。
建议改进:
1.继续提升个人防护意识:建议王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加强个人防护知识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个人防护意识和专业水平。
2.定期自查自纠:建议王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加强自我监管和执业规范意识,确保自己的工作符合相关要求,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结论:
通过对王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并对其进行警示和教育,相信他能够引以为戒,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个人防护和执业规范。
监管部门将继续对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情况进行监管,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