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768.2-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 危险物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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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768.2-200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 危险物品行业

DB3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 technical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Part 2:Storage site of dangerous material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ICS 13.310 A90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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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768.2—2009

前言

DB33/ 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13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可增补。

——第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第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第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9部分:旅馆业;

——第10部分:学校;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住宅小区;

——第13部分:娱乐场所。

本部分为DB33/ 768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4.2、4.3、6.1.1 f)、6.1.2、6.2.1、6.2.3、6.2.4 a)、6.2.4 b)、6.2.4 e)、6.3 b)、6.3 c)、6.5 a)、6.5 b)、6.5 f)、6.6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4.6表1中“应设”为强制性配置要求,“宜设”为推荐性配置要求。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瑞利声电技术公司、浙江京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信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东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众诚智能信息有限公司、浙江鸿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红苹果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杭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凌繁荣、焦庆春、殷崇杰、林捷、包宇斌、曹克服、凌伟。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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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病菌等危险物品集中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33/ 76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11806-2004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 50348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T 208 基于危险指数的放射源分类

GA/T 75 安全防范系统程序与要求

GA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DB33/T 334 安全防范系统

DB33/T 629(所有部分)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物品dangerous material

特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病菌等危险物品。

3.2

易燃易爆物品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material

民用爆炸物品和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易爆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3

剧毒物品extremely poisonous material

少数侵入机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

3.4

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 material

含有放射性核素且其活度浓度和放射性总活度都分别超过GB 11806-2004第5.1~第5.2.5规定值的物质。

3.5

病菌zyma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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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指传染病菌种:可造成人或动物感染疾病的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真菌)或其他媒介(微生物重组体包括杂交体或突变体)。 3.6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storage site of dangerous material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病菌等危险物品集中存放场所。 4 建设原则

4.1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2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应纳入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4.3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机构检验、认证合格或生产登记批准。

4.4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稳定可靠、成熟先进和优化集成的技术和设备。 4.5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实体防护装置、监控中心。

4.6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分别根据表1的要求配置。

表1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配置要求

序号

项 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一级

二级 三级 1 存放部位 应设 应设 应设 2 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3 装卸区 应设 应设 宜设 4 电梯轿厢内 应设 应设 宜设 5 周界 应设 宜设 宜设 6 摄像机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7 出入口

应设 宜设 宜设 8 与外界相通的窗户、风口 应设 宜设 宜设 9 外界围墙等封闭屏障处 应设 宜设 宜设 10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声音复核装置

存放部位 宜设 宜设 宜设 11 室内存放场所 应设 应设 应设 12 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13 与外界相通的窗户、风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14 入侵探测器 周界

应设 应设 应设 15 主出入口内隐蔽处 宜设 宜设 宜设 16 入侵报警系统

紧急报警装置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17 主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18

出入口控制系统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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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表1 (续)

配置要求

序号

项 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一级

二级 三级 19 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20 电子巡查系统

周界

应设 应设 宜设 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防盗

栅栏

存放场所的所有门、窗、风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22

实体防护装置

混凝土墙或实心砖墙

存放场所的墙壁

应设

应设

应设

5 防护级别划分

5.1.1 一级防护级别场所

符合下列设计存放量条件之一的为一级防护级别场所: a) 固态易燃易爆物品计算药量3 000 kg (含)以上的; b) 液态易燃易爆物品总容量在100 000 m 3(含)以上的; c) 固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500 kg (含)以上的; d) 液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1 000 L (含)以上的; e) 放射性同位素为GBZ/T 208所规定的I 、Ⅱ类源的; f) 存放甲类传染病菌种、毒种的; g) 单独设置的存放场所。 5.1.2 二级防护级别场所

符合下列设计存放量条件之一的为二级防护级别场所:

a) 固态易燃易爆物品计算药量2 000 kg (含)~3 000 kg 的;

b) 液态易燃易爆物品总容量在30 000 m 3(含)~100 000 m 3的; c) 固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50 kg (含)~500 kg 的; d) 液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200 L (含)~1 000 L 的; e) 放射性同位素为GBZ/T 208所规定的Ⅲ、Ⅳ类源的; f) 存放乙类传染病菌种、毒种的。 5.1.3 三级防护级别场所

符合下列设计存放量条件之一的为三级防护级别场所:

a) 固态易燃易爆物品计算药量2 000 kg 以下的(不包括零售点); b) 液态易燃易爆物品总容量在30 000 m 3以下(不包括零售点); c) 固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50 kg 以下的; d) 液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200 L 以下的;

e) 放射性同位素为GBZ/T 208所规定的Ⅴ类源的; f) 存放丙类传染病菌种、毒种的。 6 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6.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6.1.1 摄像机的选型、选址与安装

摄像机的选型、选址与安装除应符合GB 50348、GB 50395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存放区域(含正门外)不应出现监控盲区,在面积较大的公共区域(含制高点)宜安装具有转

动和变焦放大功能的摄像机或多台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辨别监视范围内的人员活动及危险物品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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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与外界相通出入口、监控中心等其他重点部位应选用固定焦距和方向的彩色摄像机;

c)安装于主要通道(含楼梯口)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覆盖主要通道的道口,监控图像应能清

晰显示进出道口人员的体貌特征;

d)装卸区应选用低照度带强光抑制功能的彩色固定摄像机和自动光圈镜头,应能清楚的辨别出入

人员的面部特征及机动车牌号;

e)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能覆盖整个电梯厅,不应有盲区,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

电梯厅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和体貌特征;当楼梯口与电梯厅处在同一区域且通过同一个进出口时,可通过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实施统一监控;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门的左上方或右上方,其监控图像应叠加楼层显示,视频信号应该采取防干扰措施;

f)安装在危险物品存放区域的摄像机,应符合本标准5.6的要求;

g)在满足监视目标现场范围的情况下,摄像机安装高度要求: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 m,室外离

地不宜低于3.5 m;摄像机安装角度宜减小监控图像俯视程度;室外摄像机如采用立杆安装,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及安装场所设备所需的防护等级的要求;

h)摄像机的安装宜避免或减少逆光对监控图像的影响;摄像机的最低照度应与环境相协调,彩色

摄像机的最低照度指标宜大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的10倍,黑白摄像机的最低照度指标宜大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的100倍。在环境照度较低区域宜采用低照度摄像机或采用补光措施,增设辅助照明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宜高于5 lx,但最低不低于3 lx。如环境不宜采用补光措施时,可选用红外摄像机。环境照度变化大的区域宜采用宽动态摄像机。

6.1.2 声音复核装置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内配置的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楚辨别区域内人员活动的声音,音视频信号应同步记录。

6.1.3 主要功能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应符合GB 50348、GB 50395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系统应具有图像切换功能,根据系统的配置应能实现控制摄像机镜头、云台等功能;

b)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和调整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

效果,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30 s以内;

c)系统应具有视频联网接口,联网接口应符合DB33/T 629的相关要求;

d)系统宜能够通过局域网或无线局域网相连,实现远程监视、录像回放、备份及升级;

e)系统应具有视频移动侦测功能,宜具有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跟踪、车牌识别等功能;

f)周界安装摄像机的部位,夜间应有报警灯光联动的功能。

6.1.4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GB 50348、GB 50395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实时监控图像水平分辨率不少于300 TVL,主观评价应不低于4级要求;

b)视频安防监控设备的压缩格式为H.264/AVC或者MPEG-4以及更先进的编码技术,录像图像像

素不低于4 CIF(704×576),视频录像帧率不少于25帧/s,回放图像水平分辨率不少于270 TVL,主观评价应不低于3级要求,图像保存时间在实时录像的情况下不少于30 d。

6.2 入侵报警系统

6.2.1 基本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 50348、GB 5039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周界入侵报警装置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应24 h设防;

b)室内入侵报警装置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应能分区域或独

立布撤防;

c)布设在一级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内的入侵探测器应不少于2种技术手段;

d)安装在危险物品存放区域的探测器,应符合本部分5.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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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入侵探测器安装要求

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GB 50348、GB 5039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周界入侵探测器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气候对有效探测距离的影响,实际使用距离不超过产品额

定探测距离的70%;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收装置,并使两装置交叉间距应不小于0.3 m;

b)脉冲电击式围栏上应有明显的警告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2894的相关规定;

c)壁挂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在2.2 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

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宜成9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

d)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为2.2 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

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宜成45°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

e)吸顶式入侵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且水平安装;

f)入侵探测器的视窗不应正对强光源或阳光直射的方向;

g)入侵探测器的附近及视场内不应有温度快速变化的热源,如暖气、火炉、电加热器、空调出风

口等;

h)入侵探测器的防护区内不应有障碍物;

i)磁开关入侵探测器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干簧管安装在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门、窗扇上,

两者间应对准),间距应保证能可靠工作。

6.2.3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安装要求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 50348、GB 5039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被启动后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求助)信号。

紧急报警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能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b)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独立防区。

6.2.4 主要功能与技术指标要求

入侵报警系统的主要功能与技术指标应符合GB 50348、GB 5039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信号应传送至监控中心,系统的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2 s;紧急报警和入侵报警同时发生时,应符合GB 50394的相关要求;

b)入侵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30 d;

c)入侵报警系统应具有编程、密码操作保护和联网功能;

d)入侵报警系统应具有显示、存储报警控制器发送的报警、布撤防、求助、故障、自检,以及声

光报警、打印、统计、巡检、查询和记录报警发生的地址、日期、时间、报警类型等各种信息的功能;

e)入侵报警系统应设置与出入口控制系统或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网接口。

6.3 出入口控制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 50348、GB 50396中的相应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同的出入口应能设置不同的出入权限,应采用双人双锁的管理模式;

b)所有出入口控制的计时应一致;

c)应能记录每次有效出入的人员信息和出入时间、地点,并能按天进行统计、存档和检索查询。

记录存储时间不少30 d。

6.4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 50348中的相应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根据现场情况,可选择在线式或离线式巡查方式;

b)巡查点的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巡查点的设置应以不漏巡为原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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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30 d。

6.5 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室)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2887、GB 50348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监控中心(室)应设置为禁区,布置摄像机并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通讯设施;

b)监控中心(室)应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报警响应时间小于20 s;

c)监控中心(室)应配置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和报警专用打印机,能监视和记录入网用户向中心发

送的各种信息。该中心(室)能实施对监控目标的监视、监控图像的切换、云台及镜头的控制,并进行录像;当报警发生时,监控中心(室)宜能显示周界模拟地形图,并以声、光信号显示报警的具体位置。

d)监控中心(室)应配置终端图像显示装置,能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

型等信息,周界的视频监控应与报警系统联动;

e)监控中心(室)宜对入侵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集中供电;

f)视频监控系统的备用电源供电时间应满足摄像机和录像设备正常工作4h的需要,入侵报警系统

备用电源供电时间应满足正常工作24 h的需要;

g)监控中心(室)应对室外AC 220V进行供电的线路和室内设备分别配备漏电保护装置或报警式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设备接地接线盒的中心线对地良好接地。

6.6 设备器材防护要求

6.6.1 危险物品存放场所为无尘、有毒气体等特殊环境时,设备器材应采用与环境相适应的防尘、防水措施产品。

6.6.2 前端设备应尽可能设置于爆炸危险区域外;当前端设备必须安装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时,应选用与爆炸危险介质相适应的防爆产品。

7 工程程序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工程程序应执行GA/T 75的相关要求。

8 系统检验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系统检验应符合GB 50348、DB33/T 334和本部分的相关要求。

9 系统验收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应符合GB 50348、GA 308和本部分的相关要求。

10 运行维护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系统出现故障后,

应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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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其发展趋势

资料编辑:中国安防行业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98773714.html, 一、前言 所谓“安全防范”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的防盗、防火、防破坏等的安全手段与措施。显然,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即通过防范的手段实现安全的目的。 安全防范广义地说,由物防、人防、技防三个部分组成: 1、物防 物防就是物理防范,由能保护所防护的目标的物理设施构成。如防盗门、防盗窗、铁柜等。其主要作用是阻挡罪犯入侵和推迟其作案的时间。 2、人防 人防就是人力防范,由保安人员和能迅速到达现场处理警情的公安干警组成。 3、技防 技防就是技术防范,由能探测、传输、识别、控制、报警、显示与记录等技术设施组成。其主要作用是能发现罪犯,并能迅速将信息传送到指定的地方,如保安或公安的警情中心等。 物防、人防与技防是互相补充的。如物防、人防需技防来补充;技防手段不足要靠物防、人防来完善。值得一提的是,物防、人防、技防三者是否有机结合,其关键在于持之以恒地严格管理。如果没有管理与制约也是不行的。需要说明的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安全防范”,实际上主要是指技防,即“安全技术防范”。因为只有利用现代科技的设施才能使安全防范最为安全、可靠、有效。 随着光电技术、微电子、微计算机等科学技术的发展,安全防范系统已由传统的模拟式而走向高度集成的小型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由于图像的数字化解决了数据压缩的问题,因而可使安全防范与现代的网络技术结合起来,即安防信息可以利用各种网络来传送,使安防系统成为一种可以无所不到的非常灵活的系统。今后,电视监控、探测报警与出入口控制(即门禁系统)将整合为一体,而成为一种全新概念的安防系统。 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结合运用技术防范产品与设施及相关的光电、电子、微机、网络等产品与设施所组成的光电系统。它主要包括电视监控、探测报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详]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一般规定 3.2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可靠性设计 3.8环境适应性设计 3.9防雷与接地设计 3.10集成设计 3.11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3.12供电设计 3.13监控中心设计 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4.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1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2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施工准备 6.3工程施工 6.4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7.1一般规定 7.2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7.3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7.4设备安装检验 7.5线路敷设检验 7.6 电源检验 7.7 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8.2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8.3工程验收 8.4 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 附:条文说明 强制执行条款:3.1.4;3.13.1;4.1.4;4.2.4(2);4.2.5;4.2.6(2);4.2.7(1)(2);4.2.8(1)(2);4.2.9(1)(3)(4)(5);4.2.10;4.2.11(2)(4)(5);4.2.15;4.2.16(2);4.2.17;4.2.18(3);4.2.21;4.2.23(1)(2)(3)(4);4.2.24;4.2.25(3);4.2.27(1)(2)(4);4.2.28(5); 4.2.32(3);4.3.5(1)(2)(3)(4)(5)(7);4.3.13(1)(2)(3)(4); 4.3.18;4.3.19;4.3.20;4.3.21(1)(4);4.3.23(4);4.3.24(2);4.3.27; 4.4.28(1);4. 5.6;4.5.7;4.5.8;4.5.9;4.5.13;4.5.14;4.5.19;435320; 4.5.21;4.5.28;4.5.31(1);4.6.6;4.6.7;4.6.9;4.6.10;4.6.11;4.6.13; 4.6.15;4.6.18;4.6.20;4.6.23;4.6.25;4.6.27; 5.2.8(4)(5);5.2.13(3);5.2.18(3); 6.3.1;6.3.2; 7.1.2;7.1.9; 8.2.1(1)(2)(3)(4); 8.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初步设计方案(评审)

xxxxxx 安全技术防系统初步设计方案 评 审 资 料 智定科技股份编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项目证明文件 (5) (一)合同复印件 (5) (二)资质证明复印件 (7) 1.营业执照 (7) 2.税务登记证 (8) 3.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 (9) (三)设计任务书 (10) 二、系统初步设计方案 (13)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设计 (13) 1.工程概况 (13) 2.总体设计 (13) (1)设计依据 (13) (2)系统总体结构和组成 (14) (3)系统的预期效果和作用 (15) (二)各分系统设计 (16)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6) (1)技术指标 (16) (2)前端设备布置 (17) 系统前端设备的配置表 (17) 系统前端设备的设备清单 (19) 系统前端设备的布点图(见图纸资料) (19) (3)系统的组成及主要设备 (19) (4)基本工作原理 (28) 系统原理图 (30) (5)系统主要功能 (30)

(1)系统技术指标 (31) (2)前端设备的设置 (31) 系统前端设备的配置表 (32) 系统前端设备的设备清单 (32) 系统前端设备的布点图(见图纸资料) (33) (3)系统的组成及主要设备 (33) 系统原理图 (35) (4)基本工作原理 (35) (5)系统主要功能 (35) 3.110紧急报警系统 (36) (1)系统技术指标 (36) (2)前端设备的设置 (36) 系统前端设备的配置表 (36) 系统前端设备的设备清单 (36) 系统前端设备的布点图(见图纸资料) (36) (3)系统的组成及主要设备 (37) 系统原理图 (38) (4)基本工作原理 (38) (5)系统主要功能 (38) 4.电子巡查系统 (39) (1)前端设备的设置 (39) (2)系统的组成及主要设备 (39) 系统前端设备的配置表 (39) 系统前端设备的设备清单 (40) 系统前端设备的布点图(见图纸资料) (40) (3)基本的工作原理 (40) 系统原理图 (41) (4)系统主要功能 (42) 5.周界报警系统 (4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附件: 商业营业场所(大中型商场、超市)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要求 前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省商业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运行、维护、存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商业营业场所(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商业营业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 25724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R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场(库)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670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GB 50394、GB 50395、GB503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大中型商场超市 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5000㎡以上(含附属建筑)及3000㎡以上(含附属建筑), 以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为主、独立纳税、集中收银的商场与超市。 3.2贵重商品店(柜) 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的零售商店,以及设置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贵重商品的柜台或商店。 3.3收银区 实行统一收费的服务区域。 4 基本要求 4.1 商业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入商场总体建设规划,应综合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建设的程序应符合GA/T 75的相关规定。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一、概述 (4)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4)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9)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10)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11)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13)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13) 二、内容简介 (14)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4) 第二章术语 (15) 一、内容简介 (15)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6) 第三章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18) 一、内容简介 (18)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8) 3.1 一般规定 (19) 3.2 现场勘察 (20) 3.3 设计要素 (22) 3.4 功能设计 (23) 3.5 安全性设计 (26)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26) 3.7 可靠性设计 (27)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28) 3.9 防雷与接地设计 (28) 3.10 集成设计 (29) 3.11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设计 (29) 3.12 供电设计 (32)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2) 三、安防工程设计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33) 第四章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4) 一、内容简介 (34)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35) 4.1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35) 4.2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6)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 4.4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 4.5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8) 4.6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0)

db31 294-2019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9版)

db31 294-2019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9版) DB31/294-2017 为加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局技防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上海地方标准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进行修订,现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修订版DB31/294-2017《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发布。该标准,将从2017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即从5月1日开始对上海市住宅小区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将按新标准执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03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A/T72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678-2007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3术语与定义 GB/T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 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周界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实体防护装置以及小区监控中心组成。其中出入口控制系统由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 5系统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小区的建设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5.1.2小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原那么、设计要素、系统传输与布线,以及供电、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348—2004第3章的相关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 可靠性设计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3.9 防雷与接地设计 3.10 集成设计 3.11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3.12 供电设计 3.13 监控中心设计 4 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4.2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4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5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1 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2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6.1一般规定 施工准备 6.2 工程施工 6.3 6.4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7.1一般规定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7.2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7.3 设备安装检验 7.4 线路敷设检验 7.5 电源检验 7.6 7.7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8.2 工程验收 8.3 8.4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 P103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1.0.3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1.0.4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1.0.5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做到及时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1.0.6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及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防范产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2.0.2 安全防范系统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 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他组 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通常也称为技防工程。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备查)。 1.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_ 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 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1.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资格证申请书

证书编号: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 填报日期:受理编号: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一、此申请书由申办资格证的单位如实填写,内容要真实完整。 二、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证书编号”及“受理编号”由技防管理部门填写; 2、“单位名称”指申请资格证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合法名称; 3、“主管机关”指企业的行政隶属主管部门; 4、“企业性质”指全民、集体、个体、合资、独资及股份制等; 5、“负责人”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等; 6、“申请范围”指申请从事何种类型的技防工程资格; 7、“申请等级”指资格证的等级,分一级、二级、三级和未定级四种; 8、“机构设置情况”应以框图形式表示企业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三、企业在申办资格证时,应提交以下10类材料(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申请书》; 2、申请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4、单位简介; 5、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扫描件);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 7、主要系统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 8、系统质量管理制度(扫描件); 9、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扫描件); 10、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报告)(扫描件); 领取证件时,需提供扫描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四、填写内容不完整,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审理。

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oc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概述 二、内容简介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一、概述(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国安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8章,36节,384条,501款。其中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帮助读者较全面地了解该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必要对规范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1.立项背景 安全防范工作是公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安全防范行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产业。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的全面增长,特别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和消防安全系统一样,技术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设施。与消防系统工程不同的是,我国消防工作上有消防法,下有一系列配套的消防产品标准和消防工程标准,消防工程的建设一直被纳入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由于起步较晚,法规尚不健全,一直未能正式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安防事业的发展。 TC100成立十多年来,已先后制定了4项关于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行业标准、两项关于安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和三项安防工程管理的行业标准。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分属于两个标准体系,标准的主管部门也不同,而TC100以前制定的上述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产品标准的模式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的内容、格式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未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也未得到建设部的批准和认可。因此,在标准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 当前,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除生产研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外,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企业遍及全国各地,特别是智能建筑业的迅速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切需求以及国家重点要害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风险的加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方案设计(2016版)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16版) 1范围 1. 1本要求规定了居民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1 . 2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楼、商住楼、别墅的安全防范系统应参照执行。 1. 3开放式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1下列文件中对于本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要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要求。 GB 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181-201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31070.1-2014 楼寓对讲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20299-2006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标准 GB/T 7401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T 7946—2015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T 1032—2013张力式电子围栏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50-200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 GB/T 25724-2010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A 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72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49-61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

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v

一、概述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0616m,其中地上:59848m,地下:20768m。地上二十九层,裙房四层,地下三层,建筑总高度129.9米.主要功能为金融类商务写字楼。 地下三层为车库、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制冷机房等,地下二层为车库、变配电室、柴油机房及设备用房,地下一层为营业厅、厨房、餐厅,一层至四层为商业、办公、会议室、数据机房、档案室等。消防控制中心设于地下一层有直接对外出口。地下二层设有弱电进线间。 本工程根据使用功能现设计两套安全防范系统。即一层至十四层为一套安全防范系统(地下一层的营业厅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其他楼层为一套安全防范系统。其中主楼监控中心设置在一层重控室,其他部分的监控中心设置在地下一层消防安防广播室。两套系统既可以相互独立工作也可以根据使用需求,经过授权后实现两中心的互联。 本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1. 入侵报警系统 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二、入侵报警系统 1. 系统根据本项目的建筑特点,对大楼内部重要区域如:重控室、消防安防广播室、主副食加工等进行防范,不同的防范区域运用不同的防范手段,达到交叉管理,重点防范的目的,并且系统能独立运行,可实现异地报警。 2. 系统采用紧急报警按钮、玻璃破碎探测器等前端设备,构成点、线、面的空间组合防护网络。

3. 系统采用总线通讯模式,可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进行检测,并对故障能及时报警。 4. 每条总线距离不超过1200米,超过则按多条总线考虑。 5. 系统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 6. 入侵报警系统不得有漏报警。 7. 在设防状态下,当探测器探测到有入侵发生时,报警控制设备应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当多路探测器同时报警时,报警控制设备应依次显示出报警发生的区域并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报警发生后,系统应能手动复位,不应自动复位。 8. 在撤防状态下,系统不应对探测器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 9. 在设防或撤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机壳、报警控制器机盖被打开时,当报警信号传输线被断路、短路时,当探测器电源线被切断时,报警控制设备上应发出声、光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应能保持到手动复位,报警信号应无丢失并能自动调出报警平面,显示故障点位,系 统对报警事件具有记录功能。 10. 在安防控制室内设置紧急报警按钮紧急报警按钮采用不可自动复位按钮,具有防误触 发措施,被触发后能自锁。 11. 系统供电暂时中断,恢复供电后,系统应不需设置即能恢复原有工作状态。 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本设计采用IP摄像机(电梯摄像机除外)+安防专网传输+网络存储服务器+IP 管理平台(包括操作、管理等)+电视墙显示的分布式数字网络视频安防监控系

GB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一般规定 现场勘察 设计要素 功能设计 安全性设计 电磁兼容性设计 可靠性设计 环境适应性设计 防雷与接地设计 集成设计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 供电设计 监控中心设计 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一般规定 施工准备 工程施工 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一般规定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设备安装检验 线路敷设检验 电源检验 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一般规定 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工程验收 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做到及时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2 术语 安全防范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安全防范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他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通常也称为技防工程。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说明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说明 一、概况: 西宁市海湖体育中心用地位于海湖新区,东起通海路,西至学实路,北起海晏路(与湟水湿地相邻),南至五四西路,总用地面积约24.46公顷(含100米隔离绿地)。红线范围内规划建设一个乙级标准的综合体育中心,它不但能举办省运动会,国家民族运动会,全国单项比赛,而且能举办大型演唱会。体育中心包括了一个39562座体育场,一个7024座的体育馆,一个1124座游泳馆。 体育场是一个集多种体育运动,足球运动,文化和休闲活动于一体的多功能体育中心。总建筑面积73568.9㎡看台可容纳观众39562座。体育场分为运动比赛区域,观众看台区域,看台下部的各种功能用房区域。 看台下部设有一层及两层功能用房,一层为贵宾车库入口,运动员区,新闻采访转播区,办公及设备房等,二层通室外平台,为观众主要的进出场区,二层设有低区观众席,运动员席,贵宾席,贵宾包厢,男女卫生间,小卖部。三层为高区看台观众的出入口缓冲区。四层设有机房,讲解员包厢。 本建筑设有张拉膜结构观众罩棚,高度为29.600米,看台下观众平台高度14.22米,按多层建筑设计。 二、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5、《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8、《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7450-87); 9、《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GB/T14715-1993); 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年版); 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1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1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1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15、《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16、《会议系统及其音频性能要求》(GB/T15381-94); 17、《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18、土建,给排水,通风空调及弱电等专业提供的技术条件及要求; 19、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规范、标准及规定; 三、设计范围: 1、视频监控系统; 2、电子巡查及出入口控制系统图; 3、入侵报警及伤疾人求助系统图; 4、停车场管理系统; 5、有线电视系统图; 6、新闻发布厅数字会议系统图;

安全技术防范初步设计基础

安全技术防范初步设计基础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在进行安全技术防范之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技术设施的布局,也就是合理、科学地设计技防方案,按照方案形成防范系统。可见,设计技防方案是进行安全技术防范的第一步。技防方案的设计应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原则,它是工程施工的依据,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说明等内容。本单元简要阐述安全技术防范的初步设计。 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的依据 (一)设计的规律依据 安全防范是建立在对防护对象变化、发展规律认识的基础上。事物的变化有其规律,人的行为也有规律,掌握这些规律是安全防范的基础。 要掌握事物及其变化规律,掌握爆炸极限及其随温度变化的规律;掌握火灾发生及其蔓延规律;掌握温度、湿度等外部条件对炸药、易燃易爆物质稳定性的影响规律;能够区分不同化学物质的性质分类;掌握技防设备的性能和性能受环境影响的规律等等。 要掌握人的行为规律,掌握犯罪心理及其对行为的影响规律;掌握盗窃行为的发生规律;掌握投毒行为的发生规律;掌握恐怖爆炸行为的发生规律;掌握非法运输的发生规律等等。 (二)设计的规范依据 1. GB 10408.1-2000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2. GB 10408.2-2000 入侵探测器第2部分:室内用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 3. GB 10408.3-2000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4. GB 10408.4-2000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5. GB 10408.5-2000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 6. GB 10408.6-1991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7. GB 10408.9-2001 入侵探测器第9部分: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8. GB 10409-2001 防盗保险柜 9. GB 12662-1990 爆炸物销毁器技术条件 10. GB 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11. GB 12664-2003 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规范 12. GB 12899-2003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13. GB 15207-1994 视频入侵报警器 14. GB 15208.1-2005 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15. GB 15208.2-2006 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2部分:测试体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 B∕T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21741-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别墅群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20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residential area

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件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集地。又称“居住小区”。 公共区域public area 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 安防中继箱/中继间 relay box/room of security system 用于连接安全防范的路由和安装安全防范信号传输设备的装置/房间。 住房安防控制箱 control box of residential security system 对住户内设置的安全防范终端器进行连接、控制,并与小区监控中心连接的设备。 4 系统分类与构成 系统分类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人文状况、小区建设投资规模和安防系统功能、规模以及安全管理标示等因素,分为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三类。 系统构成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一般由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及小区监控中心(安全管理系统)四部分组成。系统基本架构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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