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的计算方法.doc
外资企业转内资如何交税

外资企业转内资如何交税外资企业是否享受过两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如果享受过的,外资企业的经营期必须满十年,否则的话,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是要补缴原享受的税收优惠的税款的;其次,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涉及的股权转让是要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我市有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外方股东均为法人股,从成立至今已有十年(但尚未到法定经营终止年限),外方股东占有41%的股份,目前合资公司处于盈利状态,现公司有意将中外合资企业通过外方股权转让的形式将其在该企业所占有的41%的股份转让给中方股东,使其变更为内资企业。
问题1、外方股东投资时的币种为美元,外方股东将41%的股权转让给中方股东时将以人民币计价进行转让,这样在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时是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
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先将股权转让时的股权转让所得币种(人民币)按现行美元汇率调整为初始投资币种(美元)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初始投资币种(美元)计价的股权转让所得(转让价减去股权成本价),再折合成人民币计价股权转让所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这样理解是否正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
因此,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先将股权转让价换算美元减去原投资成本(美元),差额部分(美元)股权转让所得换算人民币计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华取得收入的纳税问题

外国企业在华取得收入的纳税问题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外国企业在华取得收入的纳税问题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参与到中国的经济建设之中。
外国企业在中国取得的收入,从形式上来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劳务收入(service income);二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收入(passive income)。
那么,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上述相关的收入时,应如何纳税呢(鉴于文章的篇幅,本文只讨论营业税和所得税问题,其他相关的税种,如印花税、房地产税等等,请参阅相关的税收法规) 一、劳务收入(service income)(一)劳务收入的划分:1、劳务收入是指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安装、监督、施工、运输、装饰、维修、设计、调试、咨询、审计、培训、代理、管理、承包工程等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2、区分境内外劳务收入:外国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如果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部分,根据税收管辖权,这部分劳务对应的收入并不需要在中国纳税,包括所得税和营业税(相关税收协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因此外国企业提供的劳务若包含有境外部分,应进行合理的划分,划分的依据主要是根据劳务合同和境内外实际的工作量及外国企业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是否有派员工入境进行从事咨询、指导、管理等的工作。
如果外国企业未能明确区分境内外的劳务比例,税务机关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确定境内劳务。
但以下三种劳务,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规定:(1)咨询业务(包括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境外咨询企业单独为国内客户提供劳务,若同时涉及境内外劳务的,一般情况下,按不低于60%的收入划分为境内劳务收入;境外咨询企业与其境内关联企业或代表机构共同为国内客户提供咨询业务的,应按不低于60%的比例确认为境内机构的收入,全额纳税,若境外咨询企业也派人来华参与客户的咨询业务,应再按劳务发生地原则,就该项业务中划为该境外企业的收入部分,以不低于50%为标准,再行确定该境外企业的境内业务收入,并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国际税收计算+案例

案例分析1、[案情介绍]中外A、B两个公司合资成立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外方B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原材料销售给该合资企业使用,并负责在国际市场销售该合资企业加工生产的产成品。
1995年终汇算清缴,当地税务机关在对该合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时,发现该企业前几年免减税期间年年都有盈利,但1995年免减税期满开始纳税时却出现亏损。
针对这个疑点,他们核查纳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发现该企业虽全年销售额比1994年又有增长,但生产成本和费用却涨幅很大。
经细查,进口原材料由前两年的2200~2500元/吨涨到3100元/吨,出口的产成品却由原来的单价4200元降至3900元;另外,还发现外方B公司向该合资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贷款利率20%,该项贷款利息已付给外方,且在合资企业费用中列支。
税务机关经与外方所在国税务当局联系,得知B公司将所产原材料销售给其他国家企业的价格是2400~2700元/吨,该产成品国际市场单价为4200~4400元,该国企业同类融资租赁业务贷款利率为15%。
[案例分析]该合资企业出现亏损是因为与其关联企业B公司在进口原材料及销售产成品的定价上,没有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关系合理定价。
进口原材料价格过高,销售产成品价格过低,融资租赁设备的贷款利率也高于同类业务的贷款利率,致使该合资企业成本、费用增大,利润转移给B公司,造成合资企业亏损。
调整的方法是:①按B公司销售给其他企业原材料的价格确定销售给合资企业原材料的价格,即:2400元/吨~2700元/吨,以降低进价成本;②按产成品国际市场单位4200元~4400元确定合资企业产成品的销售价格,以增加销售收入;③按B公司所在国同类融资租赁业务贷款利率15%确定合资企业应付B公司的贷款利息,以降低利息支出;④将成本中的调减额和销售收入的增加额及费用中的调减额都作为当年补计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税法规定税率补征合资企业的所得税。
2、7.甲国某跨国集团母公司A公司在乙国设有一子公司B公司。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一、企业所得额的确定企业所得额是指企业完成一定会计期间内经营活动所得和其他收入计算后,依法缴纳的所得税的计算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根据企业会计利润和核定的一些费用进行计算。
1.企业会计利润2.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持有的投资所取得的利得,包括股息、红利、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
3.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收入和支出。
4.捐赠企业进行的捐赠可以在一定限度内抵扣企业所得。
企业所得额=企业会计利润+投资收益+非经常性损益-捐赠。
二、税率的计算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两个档次:1.15%的税率适用于企业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2.25%的税率适用于企业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三、减免政策1.技术创新减免政策对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以及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免税等优惠政策。
2.区域发展减免政策对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中西部地区、边境地区等进行税收优惠,减税幅度根据地区的不同情况而定。
3.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外商投资。
四、税款的计提企业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后,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缴纳期限将税款计提到财务报表中。
1.已预提税金的处理企业在之前报告期间已预提的税款,在当前报告期间应进行调整。
2.税金的计提处理企业需要根据计算得出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按照税法规定的缴纳期限计提税款。
总结: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涉及企业所得额的确定、税率的计算、减免政策和税款的计提等环节。
企业需要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所得税。
税收政策和税法会有所变动,企业需要关注最新的税务法规变化,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税务管理策略,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是对原外资税法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后形成的。
本条与原外税法第十九条相比,主要有三点变化:第一,原外资税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20%的所得税。
”分别属于纳税人和税率的规定。
本法改为分别在第三条第三款和第四条第二款陈述,使不同类别的规定更为明晰。
第二,原外资税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照前款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实际受益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
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的税款,应当于五日内缴人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分别属于课税方法和缴税日期的规定,本法改为在本条和第四十条陈述,使不同类别的规定更为明晰。
第三,原外资税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三)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四)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O%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除本条规定以外,对于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需要给予所得税减征、免征的优惠待遇的,由国务院规定。
”本法改为在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二十七条第(五)款作原则规定,具体优惠办法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
企业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法定税前利润按照一定税率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计算企业所得税费用需要使用特定的公式,以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下面是常用的企业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税前利润 = 税前收入 - 可扣除费用可扣除费用是指企业在计算税前利润时可以合法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接成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成本,如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制造费用等。
2. 间接成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间接产生的成本,如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
3. 折旧和摊销: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逐年减少的过程,可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可扣除费用。
4. 债务利息:企业支付的债务利息支出。
5. 损失抵扣:前期亏损的企业在当期利润中可以抵减的金额。
税前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总收入,包括销售收入、租金收入、股息收入等。
根据税法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优惠政策存在差异。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具体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企业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示例:企业所得税费用 = 税前利润 ×税率 - 抵免额税率是根据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抵免额是指允许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固定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费用计算还涉及到其他因素,如税前净利润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规模等。
此处提供的公式仅为简化版本,实际情况需按照具体法规和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计算。
企业所得税费用计算的准确性对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非常重要。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及时申报纳税。
合理合法地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有间接性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特许权使⽤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的所得税。
”逻辑上讲,其中的“其他所得”应该包括外资股权转让所得。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所得税的性质和税率1、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以下简称“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提所得税。
2、《中华⼈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所得税法》”)有间接性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特许权使⽤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的所得税。
”逻辑上讲,其中的“其他所得”应该包括外资股权转让所得。
3、财政部1987年发布的【财税外字】[1987]03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所得税若⼲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对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九、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的出资者转让股权所得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合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外资企业的出资者转让其在企业所有的股权⽽获取的超出其出资额部分的转让收益,应按规定征收20%预提所得税。
”4、关于预提所得税的税率问题,我国《外资所得税法》规定为20%。
2000年11⽉18⽇国发[2000]37号《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2000年1⽉1⽇起,对在我国境内没有设⽴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其从我国取得的利息、租⾦、特许权使⽤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上述各项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从上述⼏个⽂件可以看出,在执⾏《新所得税法》前,我国外资股权转让应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所得税预提的计算方法与实务操作指南

所得税预提的计算方法与实务操作指南所得税预提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税法规定将预计的所得税费用计提到财务报表中,以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预提的计算方法和实务操作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介绍所得税预提的计算方法与实务操作指南,帮助企业正确计提所得税费用。
一、所得税预提的计算方法所得税预提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两种:递延所得税负债法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法。
1. 递延所得税负债法递延所得税负债法是指企业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按照税法规定对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计算。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因为临时性差异而暂时不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但在未来会产生应缴纳的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公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临时性差异 ×适用税率其中,临时性差异是指企业在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中,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适用税率是指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2. 递延所得税资产法递延所得税资产法是指企业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按照税法规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计算。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因为临时性差异而暂时不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但在未来可以抵扣已缴纳的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公式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临时性差异 ×适用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法的适用条件是企业在未来能够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抵扣已缴纳的所得税。
二、所得税预提的实务操作指南所得税预提的实务操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临时性差异的确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预提时,需要确定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之间的临时性差异。
临时性差异的确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对比分析,确保准确计算所得税费用。
2. 适用税率的确定适用税率是计算所得税预提的重要参数。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和税务部门公布的税率确定适用税率。
由于税率可能会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及时调整适用税率,以确保所得税预提的准确性。
3. 所得税预提的披露企业在财务报表中需要披露所得税预提的相关信息,包括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方法、适用税率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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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提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以下情况也应按照规定扣缴预提所得税:
①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款、技术转让、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应付未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凡企业不是一次性计入本期费用,而是计入企业相应资产原价或筹办费,按照税法的规定分期摊入企业成本、费用的,若企业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或筹办期结束后仍未支付的,应在该类资产投入使用或企业生产经营开始的次月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②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款、技术转让、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对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未到期或延期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列入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的,凡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作为成本、费用的,均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③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款、技术转让、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凡已计入本期国内支付单位的成本、费用的,无论是否实际支付上述款项,均认同为已支付,并应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2)预提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予减除任何成本和费用,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扣缴税额=支付单位所支付的金额×预提所得税税率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