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十年观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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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十年法治中国观后感

非凡十年法治中国观后感

《法治中国》系列片深刻的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归纳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同时将获得的重大成绩和骄人成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记录了法制建设的方方面面,刻画出了—幅生动的历史画卷。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

”古往今来,不论中西,凡以强国之姿立于世界之上者,必循法治以立己身。

战国时期,魏国夹缝求生,西邻强秦,北接悍赵,南有韩国伺机而动,危急存亡,旦夕之间。

而魏国却于战国之初,率先崛起,纵横于诸侯之间,西略秦地,北食中山,东攻强齐,此等成就,由赖二字,法治。

魏国于战国乱世中首先任用李悝进行变法,循《法经》以治天下,一时之间,富国强兵,举国境内,上下一心,经年间,魏国就成为了中原霸主,凌驾于战国列强之上。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不可缺少的手段,什么时候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法治废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

”人即城,人即垣,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

法律的制定与施行无不是从人民的角度出发,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的利益。

只有坚持法治,才能体现人民的利益;只有坚持法治,才能反映人民的意愿;只有坚持法治,才能维护人民的利益。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反映了在我们国家,人民居于主体地位。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在现代化社会的今天,经济是衡量一个国家强弱的重要标杆和尺度。

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

我国的经济体质改革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它是指社会经济的运行必须有健全的法律基础,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必须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律进行。

没有法治保护的市场环境,它的公平性和竞争性无法得到保证,经济活动也难以有序的进行。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们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傲人的成就,交上了一张张令人满意的成绩单,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骄傲自满,也不因此而停滞不前。

法律读书笔记五篇范文

法律读书笔记五篇范文

法律读书笔记五篇范文第一篇:法律读书笔记《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一本小册子,这本不过五六万字的小书却成为了涉足社会科学的年轻学子的必读书之一。

尽管时隔七八十年,里面描述的过去岁月里种种对我来说也仿佛似曾相识。

中国的近代史向来被认为是惊天巨变、翻天覆地的百年,但费老有意无意地向我们暗示隐藏在表面的惊涛骇浪之下,那社会结构深处的平静绵延。

《乡土中国》全书分成十四个篇目,共同勾勒了传统中国的面目轮廓,也正因为是对传统中国的勾勒,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当今中国的描摹。

每个民族有其独特的历史,从而展现出丰富的形态。

我们要去更好的理解理解这些形态,就要去探究背后的原因。

传统中国的生产力条件可以简单概括为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的其中两个特点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权力结构和统治策略。

这两个特点分别是剩余价值不足与简单再生产。

存在剩余价值是剥削的基础,而一般的情况下,中国农民那人均一亩三分地的产量,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之外,往往是所剩无几。

即使是今天,粮食产量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但农民家庭也往往需要依靠外出打工或是种植经济作物等方法才能够维持生计。

事实上,明朝开始,人均耕地面积就已经非常紧张,也是在那个时候,家庭副业才在这种情况下兴盛起来。

存在剩余价值也同时是正如前面所说,治理需要一个权威,谁来统治的问题就转化为了谁最具有权威性的问题。

传统社会,是一个变化缓慢的社会,在这里,最重要的知识是经验而不是理论。

在那个没有杂交水稻,没有播种机,没有收割机,没有大棚,没有农药,没有化肥,没有种种今天农业生产的常见事物的时代里,年长者的经验而不是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

年轻人需要像陶渊明那样,“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于是长者就成了那个时候的“先进阶级”。

权威的树立从来都是基于实用而不是道德,尊老的道德与无为的政治理念一样,是为了避免权威受到不必要的挑战导致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而事后形成的。

我们也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孝这个传统美德日渐式微,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老人在其他领域丧失话语权的同时,在调解生活琐事上依然能够发挥余热。

我对中国法治的观察感想

我对中国法治的观察感想

我对中国法治的观察感想
我对中国法治的观察感想
在近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法治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让中国充满希望。

但是,中国的法治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以实现更具有价值的法治水平。

首先,中国的法律是有很大改善空间的。

尽管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各类行政法规和刑法等法律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但是还是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

为了更好地维护各国人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于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采取充分准备和重视的态度,以促进法律的新进步。

其次,中国的法治尚未完全形成,社会上很多问题还是需要由其他社会力量来解决。

对于新形势下形成的法治体系,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加强协调,才能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而且,整个社会还需要加强法治意识,加强人民的法治意识,使之主动服从法律,不让法律变成空谈。

第三,中国的司法机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有效地加强司法机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使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更强。

总之,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但是仍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必须努力落实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以改善当前法治环境,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法治十年观察读书笔记

法治十年观察读书笔记

法治十年观察读书笔记在过去的十年间,法治领域发生了诸多深刻的变革和发展,这些变化不仅影响着社会的运行秩序,也塑造着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方式和权利保障。

通过对这十年法治历程的观察和学习,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见解。

首先,立法工作在这十年间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更加明确和有力的依据。

以环境保护法为例,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出台更加严格了企业的环保责任,加大了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使得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不得不更加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从而推动了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在执法领域,执法的规范化和透明化程度有了明显的提升。

过去,可能存在一些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但在这十年中,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以及引入现代化的执法监督机制,执法行为得到了更加有效的约束和规范。

例如,在交通执法中,电子监控设备的广泛应用使得执法更加公正客观,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同时,执法部门也更加注重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执法的公信力。

司法改革是这十年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让法官和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大大提高了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防范和纠正机制,彰显了司法公正的底线和追求。

一系列的司法改革举措,使得司法机关能够更加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公民的法治意识方面,这十年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比如,在消费领域,当消费者遇到权益受损时,不再选择忍气吞声,而是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赔偿和解决问题。

然而,在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比如,在一些基层地区,法律的实施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部分群众对法律的了解和运用还不够充分。

非凡十年法治中国观后感

非凡十年法治中国观后感

非凡十年法治中国观后感最近看了关于非凡十年法治中国的一些内容,那可真是让我感慨万千啊。

这十年,感觉就像是一场超级酷炫的法治大变身。

以前吧,总觉得法律好像有点高高在上,离咱老百姓的生活有点距离。

可这十年里,法治就像一阵春风,吹到了生活的每个角落。

从社会治安来说,那变化可太明显了。

以前走在有些地方,心里还得提着点劲儿,担心会不会有什么不安全的因素。

现在呢?大街小巷都特别有安全感。

这背后啊,可少不了法治的功劳。

就像有一双无形的大手,严厉打击那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把坏蛋们都给镇住了。

那些偷鸡摸狗的、坑蒙拐骗的,越来越没了容身之地。

而且警察叔叔们执法也更加规范、透明了,让咱老百姓打心底里觉得踏实。

再说说打官司这件事儿。

以前要是有个纠纷,想去法院解决,感觉那程序特别复杂,像进了迷宫似的,很多人就望而却步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喽!法院的便民措施那是一个接一个。

网上立案、在线庭审,这些新鲜玩意儿让打官司变得方便多了。

就像把法院搬到了自己家里一样,节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而且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也越来越到位,让那些有理但是可能没什么钱或者没什么权势的人也能挺起腰杆来维权。

还有法治宣传也做得相当不错。

不再是那种干巴巴的条文宣讲,而是用各种各样有趣的方式走进大众。

像法治小品啊、法律知识竞赛啊,这些活动让我们在欢笑和竞争中就学到了法律知识。

我记得有一次看一个法治小品,把一些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演得活灵活现的,看完之后我就对那些骗术有了警惕,感觉自己都变聪明了不少呢。

这十年的法治中国建设,就像是一场马拉松,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着公平、正义的目标奔跑。

它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有序,让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更加和谐。

而且随着法治不断进步,咱们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也越来越高大上。

毕竟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就像一颗璀璨的明星,在世界舞台上闪耀着独特的光芒。

我特别期待下一个十年,不知道法治中国又会给我们带来哪些惊喜呢?我想啊,肯定是向着更加民主、更加文明、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大步迈进,到时候咱们老百姓的生活肯定会更加美好啦!。

十年普法的感受

十年普法的感受

十年普法的感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四五普法开始,经过五五普法,这十年中国的法制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对我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法制建设日益推进的今天,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国逐渐普及开来。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屇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十年普法以来,中国的法制逐步完善起来,国民的文化素质也提高了,从原来的落后、愚昧、无知渐渐开明、先进了。

中国近十年来发生的变化,在教育、政治、经济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社会风气改变了,这种清新正在向每个地方、各个方面渗透,走在路上,不用呼吸以往那急促的空气,看匆忙的人们来去。

奥运会、世博、亚运会,这些发生在中国的国际大事,已表明中国在发展,在向世界靠拢,中国已是国际上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角色。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法制的完善,正是有普法的遍及,带动了中国各个方面的发展,文明引领了发展。

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在此传承,孕育了炎黄子孙的一方水土,向着现代迈步。

十年普法,改变了中国大方面的同时,也改变着每一个人的生活,法制教育在中国每一块土地上宣传,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得到丰富。

十年普法,改变着中国的方方面面,社会主义现代化仍在继续,普法也要经过漫长的过程来完善中国。

阅读《政法笔记》有感

阅读《政法笔记》有感

阅读《政法笔记》有感摘要:读了冯象教授所著的《政法笔记》之后,我对中国的法治情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也为作者独特的视角以及文笔所折服,并且对于每一篇的案例以及他的点评都有一些自己的理解和想法。

所以我就按照此书的篇目来编写我的读书报告。

关键字:《政法笔记》;中国的法治情况;理解和想法目录:一、从前没有律师的时候 (1)二、腐败会不会成为权利 (2)三、它没宪法 (3)四、案子为什么难办 (3)五、公正婚前财产、标价拾金不昧之类 (4)六、鲁迅肖像权问题 (4)七、从卡拉OK与人体写真想到的 (5)八、性贿赂为什么不算回贿赂 (5)九、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 (6)十、取名用生僻字该不该管 (7)十一、法学院往何处去 (7)十二、总结 (8)正文:一、从前没有律师的时候说实话这一章我看了很多遍,但感觉还是没有领会到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一旦地狱建成法治,下不下地狱便无所谓了。

”地狱里有了律师,打架咬脖子的现象没有了,地狱便不像是地狱了。

所以,地狱和人间的区别是什么呢?是的,就是法治。

有了法,才有了秩序,人们才能按照规范去生活,那么一起才能井然有序,才能保持最佳的平衡,才能实现最大化的公平。

另外,作者的讽刺还体现在另一方面,那就是针对律师的。

为何有了律师,那些“真正了得”的人就不会“下地狱”了呢?为何地狱中竟也有了律师的身影了呢?这让我不免地思考到了律师这个职业的作用。

律师的定义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的职责就是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那么,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违法律呢?电视上,现实中,不乏那些凭着自己丰富的庭辩经验和三寸不烂之舌硬是将黑说成白,白说成黑的律师,他们也是在为当事人服务,并且在这一点做的很好。

可是,律师真的是这样做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为了解决律师执业本身的矛盾,国家专门颁布了律师法,研读了它之后,我相信,依照律师法以及自己内心的道德准绳,律师们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

法治读书笔记

法治读书笔记

法治读书笔记一、法治的内涵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它包含了一个国家政权的组织体系、权限及其运行机制,保障公民权利的一系列法规和程序。

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办事。

二、法治的重要性法治能够为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秩序。

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

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

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三、如何在社会中实现法治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实现法治的基础。

法律应当覆盖社会各个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

强化法律执行力度: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障公民权利。

同时,公民也应当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公民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和社会应当加强对公民的法律宣传和教育。

建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应当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

同时,司法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加强监督机制: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包括媒体、公民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这有助于保障法律的公正执行,防止权力滥用。

四、实现法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实现法治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坚持。

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如权力滥用、利益冲突等。

因此,实现法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五、对未来的展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相信法治将在未来的社会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我们期待看到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稳定的社会,一个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权和法治的社会。

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追求自己的幸福和梦想。

而这一切的实现,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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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治平先生的《法治十年观察》是一本考量和反思中国法治进程的书,书中所收录的文章笔者曾经零星读过,但是,汇集在一起,从整体上可以显现出十年来中国的法治进程与社会的变迁。

梁治平从底层视角审视法治建设后提出:“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开始同法治有密切关联,中国的法治进程也因此而获得新的意义和持久的动力。

”确实,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法律诉求的增强,法治开始从政治动员成为一种民众共识和行为自觉。

社会越是充满变化和不确定性,人们对法治的依赖越是强烈。

一、法治的关怀在当下人类拥有一部漫长的法制史,但是法治的关怀却永远在当下。

无论法治的历史多么复杂,法治的理想多么灿烂,最终都无法绕开现实的社会利益关系,无法脱离社会生活的各种需求。

梁治平在书中并没有高谈阔论法治的理想是什么,而是透过一个个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例如“‘一块二官司’与诉讼成本”、“他们为什么不回报社会?”、“‘小产权’之大”等,来思考它们对推进我国法治进程的价值和意义。

一位法学家说过,在社会冲突交织的时代,法治即使不是一副灵丹妙药,至少也是一种止痛剂。

中世纪神学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说:“法律的首要的和主要的目的是公共生活的安排。

”法治社会强调秩序,更在乎权利,对于权力滥用尤其敏感。

互联网时代,在拆迁、信访、突发事件中,公民对自我权利的追求与表达越来越丰富,公民对正义的体验越来越直接甚至咄咄逼人。

譬如网民常常会借助一起非典型事件宣泄仇官、仇警情绪,使公权力部门陷入有口莫辩的境地。

这种非理性的法治话语既有可能是步入法治时代的契机,也有可能成为埋葬法治的“无物之阵”。

考察十年法治,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由弱者的极端表达最终转化而成为公共事件往往成为推动法治进程的标志,而领导号召、上级发动、文件推广的作用则相形见绌。

网络媒体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作用甚至超过职责所在的政法机关。

这种被动式改革偶尔以媒体审判的胜利而告终,其修辞意义远远大于法治意义。

孙志刚、邓玉娇、赵作海等等这些弱者的名字在众声喧哗中满足了媒体商业利益和网民的心理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治理性的深入。

法治成了一个由舆论所控制的舞台,每个人都带着面具出场,用非法律方式推动法制进步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拧巴”的事情。

呼唤法治更多的是一种话语行为,其中包含着复杂的心态和动机,有的人甚至对法律缺乏真切了解和真诚对待,也参与到法治话语行为中,导致整个社会的法治表达没有同质性,众声喧哗,自说自话。

梁治平也发现了这一问题:“法治究竟只是国家的事情,还是同时也是社会的事情?我们应当像现在这样把法制理解为只是国家正式制度的一部分,还是让非正式制度也参与其中?或者,说得更简单些,今天中国的法治究竟应当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梁治平先生没有给出答案,这留给了我们更大的思考空间。

法治需要建立在共识和秩序之上,如果把法治当成一种标签或符号,各行其是,就无所谓法治了。

二、以法治的方式实现法治孟德斯鸠认为:“一个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心境的平安状态。

”在焦灼、浮躁的语境中讨论法治显然是一件不合适的事情。

作为文化学词汇的“大众”与作为法律词汇的“公民”显然不是一回事。

公民是启蒙的产物,是对抗专制主义的天生力量。

而大众却是一个缺乏主体性的依附性群体,在一定意义上是滋生个人崇拜与集体暴力的土壤,他们常常是疯狂的、非理性的。

法国社会学家莫斯科维奇在《群氓的时代》一书中描述到:“一个群体或者一群民众就是摆脱了束缚的社会动物,道德的禁忌松弛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消失了,人们通常都在暴力行为中表达他们的梦想、他们的情感,以及所有的英雄主义、野蛮残暴、稀奇古怪和自我牺牲。

”当下大众文化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泛娱乐化已经影响到公民权利、社会稳定、国家利益等严肃话题,网民中的大多数是“看客”或者“哄客”。

他们在商业网站和媒体的牵引下,以辱骂、调侃等形式宣泄某种莫名的情绪。

当然,这种群体性表达也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批评政府、监督公权力的角色,但是由于网络平台后面的利益交织复杂,公共精神实质上难以彰显。

网络上口无遮拦的“意见领袖”往往并不是正义和良知的代表,而是出于某种利益而操纵舆论的人,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民意被绑架、正义成空谈。

可见网络并非是法治的盛宴。

作为“乌合之众”(借用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的书名)的网民群体借助个案来宣泄对社会不满,从治理策略上,只能疏而不能堵,但这不是长久之计,最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要将法治归于法治。

法治只能用法治的方式来实现。

梁治平指出:“法律的世界是一个人为构建的世界,因此,不仅法律用语往往与日常生活中的用语的含义不同,而且法律上的对错、真伪和正义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日常生活中的观念。

”媒体审判、全民皆法官是一种荒诞的局面。

网民依据某个来历不明的帖子、某篇无法证明是客观真实的报道来口诛笔伐、兴师问罪,是有违法律精神的。

柏拉图有言:“没有自制能力,正义绝不会产生。

”公正的实现需要一个合法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思考和审查过程,决不能“跟着感觉走”,更不能以“取而代之”的造反心态来消解司法的权威性。

即使个别法官有腐败行为,我们还是应当相信司法过程比道听途说更可靠。

大众话语对司法的评判是要有节制的。

任何一个理性的社会都不会把法院当成任意攻击的靶子。

因为失去司法的庇护,无异于放弃规则、粉碎秩序,后果将不堪设想。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化是司法现代化的一个障碍。

保持法律帝国的专业品质和精英地位是通往正义之路的必要途径。

中国乡土社会天然有一种排斥司法职业化的倾向,用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冲突成为一种更为高明的智慧。

所以,基层司法的高手往往不是法学院培养出来的。

三、理性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已经成为公权部门和官员的常用词汇,但是何谓“法治”,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以及老百姓的理解有很大差异。

让老百姓听话是专制思维,让权力受制约才是法治的真谛。

梁治平在书中也有多篇文章直接谈论法治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法治?”、“两种法治观”、“法治和法律职业”等,他认为,法治并不是便于治理的工具,对公权力进行约束的治理才是能够保持长久稳定的治理。

“作茧自缚”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治理理性。

对法治构成威胁的恰恰是那些在主席台上大谈法治的人。

这一悖论是由于运用政治动员、外部强化的方式推动法治所造成的,法治只有内化于公民生活才会具有实际意义。

法治在中国社会中之所以成为“两张皮”,是因为法治只是外壳,实质起作用的确是熟人、关系之类的东西。

梁治平在书中谈到,“关系”之盛行不是因为它符合事物的本性,更不是因为它有益于社会,而只是因为它是一种习性,一种风气。

它的力量越大,法治的空气就越稀薄。

在中国构建法治秩序,只能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徘徊,在权利与权力之间往返,在习惯与法律之间选择。

在这个过程中要格外小心,一旦脱节,就会面临无法避免的尴尬和困境。

建设法治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

回首过去十年,中国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步伐一步一个台阶,法治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2011年,中国宣布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立法机关民主立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建设公平正义司法体制、全体公民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取得的明显进步,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为未来坚定不移地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平台,是坚定不移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新起点。

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后,中国的立法工作开始从重点解决立法空白问题,向全面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转变,从主要靠移植引进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向更多地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国的问题转变。

近年来,推动立法公开、实行开门立法,已经成为立法工作的常态和立法活动的必经程序,各级立法机关普遍重视在立法过程中对公众意见建议的征集、吸纳,这无疑会对提升立法的民主性、可行性,对切实提升立法质量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行政与司法改革渐入佳境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不断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着力建设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

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2010年,又发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就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要求。

10年间,国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批又一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各地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推进行政审批权的集中管理与科学配置;借助电子政务平台,推行网上审批,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中国首次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确认了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和公众通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5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获取信息和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的需求方面,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或缺的作用,权力运行公开、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正在逐步深入政府管理的核心领域,提升透明度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机关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司法体制方面,改革也获得了逐步深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司法保障的高度,提出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截至2012年,《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所提出的60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司法机关在改革过程中推动法院体制改革,注重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破解司法判决执行难,推动司法公开工作,落实司法为民的指导方针。

三、人民权利的法治保障不断完善过去十年中,中国的人权有了更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2004年《宪法》修正案实现了人权入宪。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国家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原则,由执政理念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理念,为保护人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10年间,中国两度出台人权行动计划,推动人权保障机制的落实;立法工作更加注重规范公权力,完善人权保障机制。

其间,我国出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修改了《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以及制定与完善涉及民生的各项法律制度。

这些举措既强调了对公权力行使的规范,也充分注意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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