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各区县城区基准地价-Zibo
202303-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淄博市)

Ⅰ
张店区
Ⅱ-1 Ⅱ-2 Ⅲ
Ⅳ
Ⅰ 淄川区
Ⅱ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万元/亩 万元/公顷
12
180
9
135
9
135
8
120
7.5
112.5
12
180
8
120
区片面积 公顷
6968.23 2732.57 4713.64 1635.07 19985.81
6160.24
30736.65
基准日:2023 年 1 月 1 日
说 区片范围描述
明
上海路-胶济铁路-世纪路-昌国路-东四路-张东铁路-体育场街道与四宝山街道界线-张东 铁路-济青高速-四宝山街道西边界-鲁泰大道包围部分。 上海路-鲁泰大道-四宝山街道西边界-济青高速-周村区区界包围部分。 周村区区界-淄川区区界-淄河大道-东四路-昌国路-世纪路-胶济铁路包围部分。 淄河大道-东四路-沣水镇与南定镇界线-淄川区界包围部分。 周村区界-桓台县界-临淄区界-淄川区界-沣水镇与南定镇界线-东四路-张东铁路-体育场 街道与四宝山街道界线-张东铁路-济青高速包围部分。 北起店子社区北边界-黄家铺社区西边界-夏庄社区北边界-朱家社区北边界-三里社区北边 界-十里铺村西边界、北边界、东边界-孟机村东边界-西周村北边界-东周村东边界-北沈村 北边界、东边界-袁家村东边界-北杨家村东边界、北边界-东工村东边界-小红卫村东边界解庄村东边界-涧北村东边界-西省村东边界-韩庄村东边界、南边界-麓村村南边界-北石村 南边界-七里村东边界、南边界、西边界-石门村西边界-二里社区南边界-白庙社区南边界、 西边界-西山社区西边界、北边界-东山社区西边界、北边界-招村社区西边界、北边界-店 子社区西边界封闭区域。 双杨镇:除十里铺村、孟机村外的村庄;罗村镇:除千峪村外的村庄;寨里镇:山头村、 寨里村、邹家村、大张村、徐家村、莪庄村;洪山镇:蒲家村、车家村、车宋村、十里村、 董瓦村、东省村、贾石村;龙泉镇:除麓村村、北旺村、韩庄村、矾场村、泉头村、渭一 村、渭二社区外的村庄;昆仑镇:除滴水泉村、河石坞村、车峪口村、北山寺村、马棚村、 张李村外的村庄;钟楼街道:除店子社区、黄家铺社区、辛庄社区、夏庄社区、白庙社区、 西山社区、东山社区、招村社区外的村庄;岭子镇:除去区片Ⅲ部分。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淄国土资发[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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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正文:
----------------------------------------------------------------------------------------------------------------------------------------------------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淄国土资发〔2014〕3号)
各分(县)局,市土地整理中心: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问题的请示》(淄国土资字[2013]395号)批示,为解决我市耕地后备资源紧缺与土地开发整理难度大的矛盾,参照省内占补平衡指标跨地市交易价格,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开垦费征收由原来的20000元/亩,调整为50000/亩;利用本区县自有指标作占补部分的开垦费按30000元/亩上缴市财政局,其中区县本级按20000元/亩留存,留存在区县本级的耕地开垦费要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本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8日
——结束——。
淄博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张店区城区

一级 一般 较劣 劣 优 0.00 -0.72 -1.43 1.95
0.00 -0.44 -0.88 1.2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44 -0.28 -0.39 -0.44 -0.28 -0.50 -0.22 -0.44 -0.44 -0.22 -0.39 -0.33 -5.5
五级 一般 较劣 劣 优 0.00 -0.98 -1.95 2.60
三级地外围,分两个区域。 1、宝山路-宝鑫路一张东铁路-济青高速公路-上海路(西十一路)-张店区 和周村区行政界线-滨博高速公路-张店区和周村区、桓台县行政界线-化北路 -宝山路所围合区域; 2、涝淄河-湖罗路-淄河大道(南外环)-南京路(西八路)-马南路(规划)张店区和周村区行政界线-胶济铁路-北京路(西十路)-昌国路-东四路-胶济 铁路-张东铁路-涝淄河所围合区域。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内除去一、二、三、四级区域的其它区域
二级 一般 较劣 劣 优 0.00 -0.78 -1.56 1.95
0.00 -0.48 -0.96 1.2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48 -0.30 -0.42 -0.48 -0.30 -0.54 -0.24 -0.48 -0.48 -0.24 -0.42 -0.36
-9
-1.44 -0.90 -1.26 -1.44 -0.90 -1.62 -0.72 -1.44 -1.44 -0.72 -1.26 -1.08 -18
2.24 1.40 1.96 2.24 1.40 2.52 1.12 2.24 2.24 1.12 1.96 1.68 28
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的比较——以淄博市为例

何规范 、 全面 、 地更新基准地价 成为国土领域 内科 高效
在土地定级 的基础 上 , 过建 立样 点地 价与土地 通 研工作者共 同面临 的课题 ¨ J q 。根据 《 程》基 准 地 级 别之 间的 数学 模 型 , 出各 用 途 、 级 别 的模 型参 规 , 求 各 价更新 的技术途径 主要 有 3条 , 目前 普遍采 用 的是 数 , 而 进而计算级别基准地价 。具体过程如下。 第 1 , 以土地 定级 为基础 , 条 即: 以市场 交易价格 资料 以土地级别 为 轴 , 单元样点平均地价为 Y轴 , 作 为依 据 , 新基准 地价 ; 更 该技术 途 径可操 作性 强 , 资料 二维散点图和拟合图, 经过综合分析得到曲线方程。 以 获取 比较容易 , 数据真实 、 可信度 大。在应 用此技 术途 下是淄博市某用地类型 的样点地 价与级别二维散点图 径时 , 了更加全 面 、 为 科学 地确 定基 准地 价 ,规 程》 《 要 ( 1 和拟合 图( 2 。 过拟合 图和实 际模 型验算 , 图 ) 图 )通 求尽 量 采用 多种 方法 综合 确 定基 准地 价 , 区域 ( 即 级 该 曲线用指数模 型最合适 , 故用指数模型拟合 曲线。曲
镇 土地基 准地价 测算模 型度 其相 互关 系, 分析 了不 同模型在确定基准地价 中的作用, 最后给 出了常 用的测算模型 。
关 键 词 :基 准地价 ; 模型 ; 评估方 法; 淄博市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 —33 2 0 ) 1 140 0 32 6 (07 0- 0 —3 0 中图分类号 :F 0 . 3 13
Y = 2 15 3 ( 3 .4 6 1+0 5 2 ) .0 1 ,
( 相关系数为 0 9 1 ) .4 6 。
淄博市: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45000 30000 30000
镇、卫固镇全部,东外环以东四宝 山街道办事处部分。
胶济铁路以南湖田镇部分及沣水镇 炒米村、仇家村全部。
洪山镇洪山社区、北杨家村、杜坡 村、北工村、东工村、马家村、解 庄村、涧北村、太和社区、西省 村、小红卫村;城南镇的七里村、 北石村、公孙村、石门村、查王 村、河洼村、樊家村、前来村、后 来村;龙泉镇的麓村村、韩庄村、 北旺村、和庄村;寨里镇的袁家 村、解放村、南沈村、北沈村、东 周村、西周村、小董村、小周村; 松龄街道办事处的北关社区、菜园 社区、城张社区、泉龙社区、朱家 社区、城三社区、三里社区、小李 社区、小赵社区;般阳街道办的城 一社区、城二社区、东关社区、开 河社区、窑头社区、后来社区;商 城街道办的西关一社区、西关二社 区、公
北博山镇的北博山村,南博山镇的
南博山东村、南博山中村、南博山
西村,石马镇的桥东村、桥西村,
崮山镇的岱庄东村、岱庄西村、岱
3703040003 35000 庄南村、岱庄北村,源泉镇的源东
Ⅲ
博山区
村、源西村、源北村,以及南庄村
至源东村仲临路两侧、南庄村至南
中村博沂路两侧、蛟龙村至桥东村
蛟石路两侧300米以内范围。
处西边界-鲁泰大道-西十路封闭区
域。
3703010002
80000
西十路以西,西十一路以东,胶济 铁路以北,鲁泰大道以南。
Ⅱ
3703010003
70000
济青高速公路以南,石桥街道办事 处西边界以东,石桥街道办事处南 边界以北,泰美路、小庄村、东吕 村东边界以西部分。
Ⅲ-1
3703010004
西十一路以西,西十三路以东,胶
3703040004 30000 除去区片Ⅰ、Ⅱ、Ⅲ剩余部分。
2013年淄博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区片面积
(公顷)
区片范围描述
备注
(元/公顷)
(元/亩)
高青县
Ⅰ
690000
46000
9083
沙高村西边界----西外环---南外环---老张田路---崔东村南边界----谢苍村东南边界---封王村南边界---前巩村南边界---后巩村南边界---丁家村南边界---蔡家村南边界----寺前村东南边界----魏寺村南边界---耿家村南边界----毛家村南边界----引黄干渠---新五合村东北边界---付家村东北边界--规划北外环---沉沙池西边界---刘杨路---谢家村西边界---常家村北边界---水牛李村西边界---常家村南边界----南王家村西边界--西杜家村西北边界---建设街村北边界----胜利街村北边界---阮家村北边界--小徐村西边界--宁家西北边界
Ⅱ
900000
60000
31134.8
双杨镇除十里铺村、孟机村剩余部分;罗村镇除千峪村剩余部分;寨里镇山头村、寨里村、邹家村、大张村、徐家村、莪庄村;洪山镇蒲家村、车家村、车宋村、十里村、董瓦村、东省村、贾石村;龙泉镇除麓村村、北旺村、韩庄村、矾场村、泉头村、渭一村、渭二社区剩余部分;昆仑镇除滴水泉村、河石坞村、车峪口村、北山寺村、马棚村、张李村剩余部分;钟楼街道办事处除店子村、黄家铺村、辛庄村、夏庄村剩余部分。
Ⅲ
720000
48000
51367
辛店街道办事处(除去区片Ⅰ、Ⅱ部分)、稷下街道办事处(除去区片Ⅰ、Ⅱ部分)、闻韶街道办事处(除去区片Ⅰ、Ⅱ部分)、雪宫街道办事处(除去区片Ⅰ、Ⅱ部分)、朱台镇、敬仲镇、齐陵街道办事处、凤凰镇、皇城镇、齐都镇(除去区片Ⅰ、Ⅱ部分)、齐鲁石化、金岭镇、金山镇(除去区片Ⅳ部分)。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5•【字号】淄政办发[2007]32号•【施行日期】2007.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国家征地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附件: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二00七年四月十五日附件: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名称│类别规格│补偿标准│备注│├───┼─────┼─────────────┼──────────┼──────────┤│1││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 300-450元/㎡│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房│预制或现浇平屋顶││积;│││├─────────────┼──────────┤2.旧料归原主;││││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 260-350元/㎡│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瓦屋顶││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屋├─────────────┼──────────┤;││││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 200-280元/㎡│4.看护房不超过15m2。
││││斜坡草或瓦屋顶│││││├─────────────┼──────────┤││││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90-120元/㎡││││├─────────────┼──────────┤││││看护房│80-110元/㎡││││├─────────────┼──────────┤││││住宅楼│600-800元/㎡││││├─────────────┼──────────┤││││办公营业楼│700-900元/㎡││├───┼─────┼─────────────┼──────────┼──────────┤│2│围│乱石基砖墙高2.5M以上│80-100元/m│旧料归原主。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淄政发[2014]5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淄政发[2014]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99e966e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54.png)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淄政发[201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资产和地价管理,规范地价体系,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6〕5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部署,我市完成了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调整的淄博市城镇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是在我市2011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基础上,充分利用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采取全部更新的方式,对城镇土地级别进行调整;以近3年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资料为依据,综合确定各类用途土地使用权价格。
二、本轮基准地价的基本内涵是在淄博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确定的其在2013年1月1日、法定最高使用年限、设定开发程度、标准容积率条件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三、本轮基准地价的标准容积率。
张店城区(含高新区)商业用地为2,住宅用地为1.8,工业用地为0.8;其余五区三县商业用地为1.6,住宅用地为1.5(沂源县住宅用地为1.3),工业用地为0.8。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租赁以及作价入股(作价出资)时,应参照最新公布的基准地价,结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年期、容积率等修正后确定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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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各区县城区基准地价商业基准地价张店区(含高新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含经济开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文昌湖区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一级3336222.402159143.931896126.401972131.472172144.801857123.80103869.20136591.001830122.00二级2798186.531715114.331542102.801610107.331843122.871548103.2093362.20120480.27142294.80三级2130142.00130987.27124282.80127585.00146897.87126684.4070847.20102668.40----四级1603106.87103068.6799666.4098965.93116577.6798765.8046831.2075750.47----五级110573.6780153.4069846.5379653.0783255.4770246.80----47331.53----六级84056.00--------------------------------住宅基准地价张店区(含高新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含经济开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文昌湖区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2万元/亩元/m2万元/亩一级2760184.001703113.53149199.401645109.671823121.531671111.4092461.60109072.671605107.00二级2120141.33143595.67119779.80143995.931538102.53144696.4069946.6096164.07129086.00三级1704113.60117678.40100266.80117378.20127585.00116477.6050133.4089059.33----四级120280.1392761.8079252.8092161.40100366.8787358.2038525.6766144.07----五级82054.6767545.0060340.2067344.8771547.6763942.60----47031.33----工业基准地价张店区(含高新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含经济开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文昌湖区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元/m 2万元/亩一级86057.3367845.2046531.0052835.2077351.5346230.8031521.0034022.6740226.80二级71647.7352535.0036324.2044229.4761741.1339026.0023115.4029019.3333622.40三级54336.2040226.8031220.8032721.8048332.2031020.6720413.6022515.00----四级40727.1337224.8028018.6728218.8038225.4725016.6716511.0019513.00----五级38025.33--------------------------------区县基准地价级别区县基准地价级别区县基准地价级别5淄博市各区县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商业地租(元/㎡.年)张店区(含高新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含经济开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文昌湖区一级17.010.310.310.511.59.5 5.5 6.68.5二级14.27.2 6.67.89.17.7 3.7 4.6 6.6三级11.2 6.2 5.0 6.0 6.2 5.0 2.3 3.2--四级7.5 4.0 2.7 3.3 4.2 2.9 1.8 2.1--五级 3.8 2.9 2.3 3.3 4.2 2.9-- 2.1--六级3.8----------------工业地租(元/㎡.年)张店区(含高新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含经济开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文昌湖区一级 6.0 4.6 4.3 4.6 5.4 3.1 2.0 2.3 2.4二级 4.9 3.4 3.2 3.9 4.2 2.3 1.3 1.7 2.0三级 3.6 2.8 2.7 3.0 3.4 1.8 1.0 1.3--四级 2.8 2.6 2.6 2.6 2.6 1.40.8 1.2--五级2.6----------------注:1.本地租价格仅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标准;2.本地租价格不作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租赁手续、租赁土地使用权价格。
区县地租级别区县地租级别淄博市各区县镇政府驻地基准地价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区县镇基准地价划拨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地租工业地租一级二级一级二级元/㎡万元/亩元/㎡万元/亩元/㎡万元/亩元/㎡万元/亩元/㎡万元/亩元/㎡.年元/㎡.年张店区中埠镇63042.0058539.0058539.0055036.6735523.67 3.0 2.6淄川区双杨镇、昆仑镇72148.0766144.0755937.2751134.0733622.40 4.0 2.6寨里镇59039.3352535.0048532.3343128.7333622.40 4.0 2.6罗村镇、原磁村镇、岭子镇、西河镇、龙泉镇55837.2050633.7345530.3340527.0033622.40 3.0 2.6原黑旺镇、太河镇、原淄河镇、原峨庄乡、原东坪镇、原张庄乡41827.8736524.3337324.8734322.8733622.40 2.4 2.6博山区八陡镇66044.0061040.6752034.6748032.0025517.00 2.2 2.6源泉镇、原崮山镇、池上镇、原北博山镇、博山镇、石马镇37825.2032921.9331521.0027118.0725517.00 1.9 2.6周村区王村镇57538.3352535.0048032.0042528.3325216.80 3.3 2.66临淄区凤凰镇、朱台镇、齐都镇、原梧台镇70647.0765343.5359039.3354536.3333622.40 3.3 2.6皇城镇、原边河镇、敬仲镇54736.4749633.0748732.4745230.1333622.40 3.1 2.6桓台县原周家镇90160.0783955.9382454.9376551.0035523.67 5.0 1.8唐山镇、原邢家镇83555.6776651.0776050.6770046.6735523.67 5.0 1.8马桥镇、原陈庄镇61541.0056837.8755236.8050133.4031020.67 2.9 1.8起凤镇56537.6752635.0752234.8047031.3328719.13 2.9 1.8新城镇53635.7349633.0749132.7344029.3328218.80 2.9 1.8田庄镇52134.7348132.0747631.7342628.4027318.20 2.9 1.8荆家镇41627.7340026.6738025.3335723.8023615.73 2.3 1.2高青县青城镇、高城镇、唐坊镇24216.1322014.6721214.1318812.531409.33 1.80.8木李镇、花沟镇、原赵店镇、黑里寨镇19012.6717211.4716410.931469.731308.67 1.50.8沂源县东里镇、悦庄镇、鲁村镇、南鲁山镇28819.2025216.8026217.4724216.131499.93 1.7 1.0西里镇、张家坡镇、中庄镇、石桥镇、大张庄镇、燕崖镇26817.8721914.6024516.3321914.601359.00 1.6 1.0原三岔乡、原徐家庄乡24016.0018012.0022014.6718012.001308.67 1.3 1.07附件4淄博市城镇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修正系数表用地类型内涵参照修正系数备注城乡(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大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二级类)城乡(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中类、小类)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51批发零售用地B11零售商业用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等用地商业基准地价1B12批发市场用地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商业基准地价0.9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1 B41加油加气站用地零售加油、加气、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商业基准地价 1.3052住宿餐饮用地B13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商业基准地价1B14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商业基准地价1053商务金融用地B21金融保险用地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商业基准地价1B22艺术传媒用地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商业基准地价1B29其他商务设施用地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商业基准地价1082新闻出版用地B22艺术传媒用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用地商业基准地价0.7085文体娱乐用地B3娱乐康体用地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商业基准地价0.7054其他商服用地B49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商业基准地价1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商业基准地价1M工业用地061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M2二类工业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8H建设用地062采矿用地H5采矿用地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工业基准地价1W物流仓储用地063仓储用地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物流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1 W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3三类物流仓储用地R居住用地071城镇住宅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包括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住宅基准地价1 R2二类居住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1机关团体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5 083科教用地A3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5 084医卫慈善用地A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5 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5 085文体娱乐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5 A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5 094宗教用地A9宗教设施用地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59U公用设施用地086公共设施用地U1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U2环境设施用地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U3安全设施用地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U9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等设施用地G绿地与广场用地087公园与绿地G1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工业基准地价1 G2防护绿地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085文体娱乐用地(公共广场)G3广场用地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工业基准地价1H建设用地08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H9其他建设用地包括边境口岸和风景名胜区(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迹等)、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和服务设施用地工业基准地价 1.5 093监教场所用地H42安保用地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095殡葬用地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用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住宅基准地价1 101铁路用地H21铁路用地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102公路用地H22公路用地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105机场用地H24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106港口码头用地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107管道运输用地H25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工业基准地价110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1铁路用地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S3交通枢纽用地铁路客货运站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103街巷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口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S3交通枢纽用地公路长途客货运站、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S4交通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S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 106港口码头用地S3交通枢纽用地港口客运码头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H建设用地118水工建筑用地H3区域公共设施用地(水工设施)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工业基准地价1地下空间地下一层规划用途对应基准地价0.2地下二层规划用途对应基准地价0.1备注:1.本修正体系实施前已办理出让手续的,在办理土地收回和抵押时按原出让参照用途(以出让合同、土地估价报告为准)进行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