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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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一条为规范无损检测人员的考核管理,实现检测质量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损检测法》、《无损检测资格认可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无损检测机构资格认可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意制定本考核规则。

第二条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和现场考核三种方式。

(一)日常考核:指公司组织无损检测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及其质量考核,以月度为主,定期组织检查。

(二)定期考核:指公司组织无损检测人员三年一次的职称考试,经过考试合格的可以获得国家认定的无损检测职称资格证书。

(三)现场考核:指公司定期组织无损检测人员参加国家认可的无损检测资格认可考试,经考试合格的可以获得资格认可证书。

第三条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的考核内容:1、专业水平考核:包括无损检测方法的知识与技能、无损检测认证的熟悉程度、操作技巧等。

2、责任心考核: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按规定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等。

3、团队精神考核:包括工作中的团队合作精神、交流技巧等。

4、职业道德考核:包括遵守纪律、守信用等。

第四条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的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按月度定期组织检查,可以是自我考核也可以是领导评分等;2、定期考核: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无损检测人员每三年定期参加考试,获取国家认可的无损检测职称资格证书;3、现场考核:按照国家规定,每两年定期参加资格认可考试,经过合格的可获得资格认可证书。

第五条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的考核结果记录和统计:1、公司每年定期组织检查,根据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结果记录考核点击率,并对考核结果按照一定的加减分规则进行记录;2、定期考核:公司按国家规定每三年定期进行职称认证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记录考核结果;3、现场考核:公司按国家规定进行两年一次的资格认证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记录考核结果。

第六条公司应按照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的考核结果,给予必要的奖励或惩罚。

第七条公司可根据本考核规则对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结果作出任何修改,或者解释本考核规则的任何条款。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实施意见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实施意见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5.17•【文号】质检特函[2013]23号•【施行日期】2013.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3】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1-2013)(以下简称新规则)已经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将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为做好新规则与原规则的衔接和平稳过渡,保证新规则的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质监部门以及考试机构、换证审核机构遵照执行。

一、关于衔接和过渡的具体要求(一) 2013年6月1日之前已按原规则取得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继续有效,原许可项目和有效期不变。

有效期界满时,检验人员应按照新规则的规定进行审核换证,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照新规则的规定进行考试换证。

(二)对于2013年6月1日之前已经按原规则完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的,各考试机构务必于2013年6月1日前完成考试结果的上报和提交证书申请。

对于成绩不合格需要在6月1日以后进行补考的,原则上按新规则对应的科目进行补考。

(三)为便于无损检测人员证书到期后顺利换证,对以考试结果申请换证的无损检测人员,颁发证书时在备注栏中加注“S”标志。

二、关于考试机构和换证审核机构(一)新规则根据检验人员的要求,取消了检验员和检验师的换证考试,检验人员的考试人数大幅减少,各省独立组织检验员和检验师的集中考试造成困难。

因此,自新规则实施之日起,我局确定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作为全国检验员和检验师的考试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检验员和检验师的取证考试。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1、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系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2、质控部负责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管理,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由质控部统一保管。

3、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及复考程序按“无损检测程序”之图10-2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确认图执行。

4、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和本公司名称一致,外单位调入的无损检测人员必须及时变更工作单位。

5、无损检测人员必须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从事与持证项目和资格等级相适应的
工作。

6、质控部负责在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当年的2月底前,统一向相应的考委会申报复考申请。

7、质控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无损检测人员本人的意愿、报考条件、技术水平,在当年的2月底前,统一向相应的考委会申报初试申请。

8、质控部负责将申报初试、申报复考人员名单,在申报前一年的四季度,统一向企管部申报培训计划。

9、严禁无损检测人员在外单位从事无损检测工作。

10、以上工作由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监督实施。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3.换证应当满足规定的条件(见下页)
4.换证分为考试换证和审核换证两种,每种 方式交替进行,不能连续实施审核换证。 (见后页)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六 证书的保持与更新
新证版书特 期中种满设前国备3个无月特损提检出种测换人证设员申考请备核规检则解验析 协 会
本次修订在人员资格考试项目、考试发证程序、考试机构、各级人员能力要求、报考条件、考试方式、证书保持与更新(换证)、监 督管理等方面,较前版考规均有一些变化 换证应当满足规定的条件(见下页)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具体、详细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新版考规为准,在此仅为大致讲解。 具体、详细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新版考规为准,在此仅为大致讲解。 (资历要求) 证书期满前3个月提出换证申请 新考规共有9章46条,以及5个附件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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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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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七 监督管理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补充说明
具体、详细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新版 考规为准,在种设备检验协会 信箱: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 员考核规则解析
新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解析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新考规共有9章46条,以及5个附件
本次修订在人员资格考试项目、考试发 证程序、考试机构、各级人员能力要求、 报考条件、考试方式、证书保持与更新 (换证)、监督管理等方面,较前版考 规均有一些变化

无损检测人员培训、资格评定管理规程6页

无损检测人员培训、资格评定管理规程6页
11、证书...............................................6
12、重新换证...........................................7
13、解释部门...........................................7
7.2.2表一和表二中的培训时间和工业经历可根据考生的实际受教育水平和人事部或主管部门的书面规定来调整,但最多不能减少50%。
7.2.3对考生初次工业经历可用以下方法进行考评:
⑴考生对每种资格鉴定方法占工作时间的25%;
⑵在公司从事其它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经历之外的时间,是花在无损检测相关的事务上;
⑶根据公司的需要,可定向到无损检测岗位上进行初级培训的人员。
7、首次评定人员的学历、培训学时和工业经历的要求
7.1申请取得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具备足够的学历、培训学时和工业经历,以保证能掌握和理解这些无损检测方法(我公司在招聘及申请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应的无损检测Ⅰ级以上资格证书)。申请人员在此之前的证书文件,公司也可以用作类比的方法作为级别的评定依据。
7.2应试者应按申请等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考虑取得资格证书。
7.2.1对首次评定Ⅰ级和Ⅱ级人员,应该考虑本规程的表一、表二培训学时和工业经历的要求进行。
推荐的首次培训要求表一
无损检测方法
一级(小时)
二级(小时)
超声波检测
40
80
磁粉检测
16
24
漏磁检测
40
60
推荐的首次工业经历要求表二
无损检测方法
8、实施规程............................................6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第1号修改单正文修改1. 将第3.2条表1中高级检验师(承压类设备检验)“持相关证书及年限”栏目内容修改为:“持2项承压类设备检验师证,其中1项满6年;或者持1项承压类设备检验师证满8年(注4)”;将3.2表1中高级检验师(机电类设备检验)“持相关证书及年限”栏目内容修改为:“持2项机电类设备检验师证,其中1项满6年;或者持1项机电类设备检验师证满8年”。

2. 将第3.3.2条第(3)项修改为:“(3)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1 项以上”,并删除注8。

3. 将第3.3.2条第(4)项修改为:“(4)参与起草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或者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制修订工作合计3 项以上”。

4. 将第4.1条修改为:“持证人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免考换证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以前、6个月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申请考试换证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以前、12个月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换证的申请、发证程序按照本规则3.3、3.9 执行。

”5. 将第4.7条修改为:“原证书逾期不满5年的,可以按照本规则4.2和4.3的规定申请参加原持证级别与项目的考试换证。

考试合格的,颁发原持证级别与项目的证书。

考试不合格的,允许1年内在原考试机构补考一次。

补考不合格的应该按照本规则3.2和3.3的规定重新申请原持证级别与项目检验人员取证。

原证书逾期5年以上的,应当按照本规则3.2和3.3的规定重新申请原持证级别与项目检验人员取证。

证书有效期逾期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

”。

TSG Z8001-2011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

TSG Z8001-2011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1年×月×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1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考核的方法、项目和级别 (1)第三章各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能力与职责 (2)第四章报考条件 (3)第五章考核的管理、程序与要求 (4)第六章考试方式与内容 (5)第七章考试结果的上报与发证 (6)第八章证书的更新 (6)第九章监督管理 (8)第十章附则 (9)附件A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 (10)附件B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更新申请表 (11)附件C 无损检测Ⅲ级人员能力保持与更新验证评分表 (12)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依据)为保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质量,规范考核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考核。

第三条 (适用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按本规则的规定,经考试机构考核合格,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取得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资格证,由其聘用单位办理执业注册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无损检测工作。

各类各级无损检测人员的考试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称发证机关)认定并公布的考试机构负责。

第四条 (责任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考核的方法、项目和级别第五条 (分级分类)纳入考核范围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RT)、超声(UT)、磁粉(MT)、渗透(PT)、声发射(AE)、电磁(EMT);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Ⅲ级(高级)。

各种无损检测方法所包含的项目和级别见表1。

注2:UT-A涵盖UT-C4、UT-C5资格。

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实施细则(草案)1 总则1.1.为明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具体方式和要求,根据《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规定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的组织实施要求;射线(RT),超声波(UT),磁粉(MT),渗透(PT)四种无损检测方法的Ⅲ级(高级)Ⅱ级(中级)Ⅰ级(初级)资格的取证考核(初试)和换证考核(复试)的内容,方式,合格评定标准,以及复议规定。

涡流(ET),声发射(AE)无损检测方法的考核的内容,方式暂不作规定。

1.3.本细则由全国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提出,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批准,公布执行。

本细则由全国考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考核的组织实施要求2.1.年度考核计划2.1.1.各级考委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出当年的考核计划。

计划内容至少应包括拟举办考核的无损检测方法类别(RT,UT,MT,PT)、性质类别(初试,复试)、级别(Ⅲ,Ⅱ,Ⅰ)、时间(月份)、地点(城市)。

2.1.2.年度考核计划应在每年的二月底以前采用适当的方式(例如网上,会议上,报刊上)予以公告,同时报送国家质监总局锅炉局备案。

2.1.3.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因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改考核计划,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同时报送国家质监总局锅炉局备案。

2.2.考核准备2.2.1.报考人员条件审查考核机构应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进行初审,根据《考核申请表》和所附材料的内容核查申请人条件是否符合《规则》的有关规定。

对《考核申请表》不符合要求,所附材料不全者,应督促其重新申报;对条件不符合规定,未通过审查者,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考核机构应及时将初审情况和通过初审的有关材料报同级安全监察机构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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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修订说明
2013年11月
DL/T 675-201X《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修订说明
1、任务来源
《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织黑龙江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北电力研究院、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天津电力科学研究院、四川电力试验研究院、上海明华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浙江火电建设公司及电力行业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标准修订组,修订本标准。

2、修订背景和原则
DL/T 675-1999《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在规范电力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电力行业电力体制改革及无损检测技术的快速发展,1999版标准已远远不适应或满足不了目前的管理及技术要求,所以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原则主要有:
1)各级考委会均纳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体系管理,这种管理方式与当前社会改革与发展相适应,也便于与国内、国际相关考核认证机构合作。

2)注重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对培训学时提出具体要求;注重对人员的技术与能力的考核,尤其是电力行业专门采用的材料或设备,如新型耐热钢P91/P92、瓷绝缘子等;注重人文精神,对连续换证达5次的进行审核换证(免试)。

3)关注新技术的应用,将成熟的新技术如超声衍射时差检测技术(TOFD)、超声相控阵检测技术(PA)等列入考核规则中。

4)采用国际、国内其他行业考核规则的先进内容,并对其他行业的资格证书进行适当方式的认可。

3、编制过程
《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标准的修订组于2010年7月在黄山召开了关于标准修订的首次工作会议,在随后的标准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多方征求意见,并多次到不
同的管理部门、电力科研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电力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于2011年6月31日完成了标准讨论初稿的修订工作。

2011年8月中旬,电力行业无损检测考核委员会在安徽黄山举办无损检测人员换证班。

修订组利用此次机会,召集了参加培训班的考委会委员和电力生产、基建、科研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对修订的讨论稿,进行了的深入讨论与分析,在此基础上,修订组重新对讨论稿进行了认真修改。

此后,电力行业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如电力施工企业重组,区域电网改革,国家电网“三集五大”改革等,这些重大改革均与标准的草稿内容相关,需要重新编写标准内容及体系。

重新编写的讨论稿于2012年07月完成,修订组及无损检测考委会委员在2012年08月再次进行了讨论;同时,结合最新电力管理体制的变化、技术的发展及电力行业对培训考核工作的新需求等,修订组对讨论稿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

2013年07月修订组成员及考委会委员进行了讨论,对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了细化,新编写了作为标准规范性附录的考核大纲。

2013年11月20日,修订后的《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讨论稿完成,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标委会委员、考委会委员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4、标准的主要内容
4.1本标准包含10个条款和4个附录。

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2)术语及定义
3)考核机构与职责
4)无损检测人员的级别与职能
5)申请人受聘单位职责
6)取证资格考核
7)取证报考条件与程序
8)换证报考条件与程序
9)资格证书的管理与监督
10)档案与器材管理
附录A 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申请表
附录B 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经历证明
附录C 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样式)
附录D 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大纲
D1 基础知识
D2 射线检测
D3 超声检测
D4 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D5 相控阵超声检测
D6 磁粉检测
D7 渗透检测
D8 电磁检测
D9 瓷绝缘子超声检测
4.2 本次修订后的规则与DL/T 675-1999《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相比,主要作了以下修订:
1)在原有章节中细化了内容。

在章节的编排上做了调整与补充。

2)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设备制造”。

3)调整并增加了检测项目:将涡流检测(ET)扩充为电磁检测(EMT);检测方法增加了振动声学检测(VA);检测技术增加了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相控阵超声检测(PA)、超声导波
检测(GW)、瓷绝缘子超声检测(PIUT)。

删去了原规则中的“引用标准”章节,增加了“术语及定义”章节。

)4细化了各级考委会职责,细化了无损检测人员职能,增加了“申请人受聘单位职责”章)5节。

重点细化了“取证资格考核”章节,对考试内容做了调整。

并增加了:NDT方法分类、)6考试题型要求、考核大纲、新NDT方法及新NDT技术的资格考核。

细化了“取证报考条件与程序”、“换证报考条件与程序”。

)7在报考条件中细化了视力要求、专业经历要求,也增加了年龄要求、培训经历要求。

)8在报考程序中理顺了流程,增加了:网上公布计划、申请人预报名、考委会审查等程序。

)9在“换证报考条件与程序”章节中划分了三种情况:考试换证、审核换证、延期换证。

)10在“资格证书的管理与监督”章节中增加了新版资格证书样式、遗失补办、变更单位。

)1112)增加了“档案与器材管理”章节。

4.3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如下相关标准:
1)GB/T 9445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考核》;
2)MH/T 3001 《航空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考核》;
3)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等。

5、标准执行时的注意事项
5.1 本标准规定电力行业无损检测考核工作均是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行业锅监委领导下进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覆盖了发电、电网、施工、设计等企业,依据本标准考核后颁布的资格证书必须是统一的,本证书设计了防伪标记。

5.2 本标准制定了每种方法的考核大纲,但具体知识及技能考核点内容需要各级考委会细化。

5.3 近年来,发电设备向超(超)临界方向发展,新型马氏体钢、奥氏体不锈钢等大量采用;特高压电网发展对结构等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对包括钢管塔、绝缘子等提出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对新能源发电如风力发电设备等也需要进行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对象、方法及验收评级等与以前相比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各级考委会应根据这些变化,结合考规,编制适应当前形势的培训教材和考核具体内容,尤其应制作相应的试块等,切忌墨守成规。

《电力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修订组
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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