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保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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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论文摘要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亨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标记,也是一种巨大的无形财产,具有识别和财产的双重价值。

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已逐渐表现为商标的竞争,市场向高信誉商标聚集,驰名商标瓜分市场成为一种经济现象,代表经济利益的驰名商标保护问题也成为国际经贸,科技合作中尖锐冲突的重要原因。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已不仅仅涉及到商标所有人的利益,更成为各国用以争取和维护本国竞争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顺应时代潮流,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于2003年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同时废止了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使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得到了进一点的完善。

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在驰名商标特殊保护保护制度方面仍有欠缺、亟需完善之处。

现从驰名商标的经济意义、特殊保护的理论基础等方面分析其保护价值,并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完善提供几点个人的观点和建议:(一)增强公民的商标法律意识(二)拓宽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三)实行被动认定与主动认定相结合的认定驰名商标模式(四)将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网络世界,严禁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关键词]:驰名商标混淆理论商标淡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要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促使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通过竞争在客观上实现优胜劣汰,促进企业进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对企业来说,市场竞争的实质就是争夺消费者,而争夺是靠商品的质量、价格等因素来进行的,谁的产品好、服务好,谁的商品信誉好,消费者就会选购其商品,这样,商标信誉好的企业其经济效益就好。

而驰名商标更是企业高度信誉的集中反映,是企业之重要财产,也是拓展与巩固市场的有力工具。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已不仅仅涉及到商标所有人的利益,更成为各国用以争取和维持本国竞争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案例(3篇)

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在我国,驰名商标更是享有极高的法律地位和保护力度。

本文将以可口可乐商标侵权案为例,探讨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二、案情简介可口可乐公司(以下简称“可口”)是全球知名的饮料企业,其产品遍布全球,深受消费者喜爱。

可口可乐的商标“Coca-Cola”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6年,某国内饮料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在未经可口可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了与“Coca-Cola”商标极其相似的标识“Koka-Cola”。

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权。

可口可乐公司发现此侵权行为后,立即向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投诉。

商标局经调查,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遂作出撤销被告商标注册的决定。

被告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可口可乐公司经济损失。

三、案件分析1. 驰名商标的认定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在本案中,可口可乐的商标“Coca-Cola”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被多个国家和地区认定为驰名商标。

2. 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在本案中,被告在其生产的饮料产品上使用了与可口可乐商标极其相似的标识“Koka-Cola”,构成商标侵权。

3.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对于驰名商标,除商标法另有规定外,应当给予比一般商标更严格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案例(3篇)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商标。

在我国,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法律保护,涉及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以某知名化妆品品牌为例,探讨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案例。

二、案例背景某知名化妆品品牌(以下简称“该品牌”)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化妆品行业的领军企业。

其产品以高品质、高性价比著称,深受消费者喜爱。

然而,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许多假冒该品牌产品的商家,严重侵犯了该品牌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经过1. 案情发现2018年,该品牌发现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假冒其产品的商家,包括线下实体店和电商平台。

这些假冒产品在外观、包装、名称等方面与正品高度相似,导致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给该品牌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 调查取证该品牌立即启动了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假冒产品实物、销售渠道、侵权商家信息等,为后续维权行动做好准备。

3. 法律维权(1)商标侵权诉讼该品牌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侵权商家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经审理,认定侵权商家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该品牌经济损失。

(2)不正当竞争诉讼此外,该品牌还指控侵权商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商誉造成损害。

法院审理后,判决侵权商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该品牌名誉损失。

4. 行政处罚在法律维权的同时,该品牌还向工商部门举报侵权商家,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经调查,工商部门依法对侵权商家进行了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四、案例评析1.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本案中,该品牌成功维护了其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1)商标注册:该品牌在我国成功注册了多个类别的商标,为后续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2)驰名商标认定:该品牌在我国商标局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享受更高的法律保护。

(3)证据收集:该品牌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为维权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持。

2. 法律维权的途径本案中,该品牌采取了以下几种法律维权途径:(1)商标侵权诉讼:通过起诉侵权商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试论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

试论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

试论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内容提要]:驰名商标,通常是指那些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声誉卓著,为广大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作为专用名词,已逐渐得到举世的公认。

谈到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早在19世纪中叶就在有些国家判例中出现了。

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其保护采用“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其实质就是要求在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上,遵循客观规律。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事业得到发展的同时,我国一些驰名商标在国内市场上屡屡被假冒,而在国际市场上又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这些现象不仅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主义正常、有序的经济秩序,而且还影响了我国产品的正常出口,侵害了消费者和商标注册厂家的权益,而这正是由于驰名商标本身所体现的商业价值和其所具有的超常的创造能力,使得驰名商标更加容易招致假冒、不正当竞争等现象的侵害。

因此,在立法上,就要求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机关进一步完善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制度;在执法结构上,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机构的建设,加大行政执法机关的打击力度。

也只有这样,在现代市场经济建设中,才能使我国的商标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关键词]:驰名商标; 保护; 认定;驰名商标通常是指那些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由于驰名商标的声誉较高,其标指的商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因此围绕驰名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大多于普通商标。

这种状况不仅我国如此,在其他国家也很普遍。

因此,如何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和保护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问题。

笔者拟就此问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事业得到发展的同时,我国的一些驰名商标在国内市场上屡屡被假冒。

而在国际市场上,又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这种现象不仅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主义正常、有序的经济秩序,而且还影响了我国产品的正常出口,侵害了消费者和商标注册厂家的权益。

驰名商标法律保护论文

驰名商标法律保护论文

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驰名商标应运而生,驰名商标包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经济效益,因此各国十分重视驰名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的保护在世界范围内展开。

各国对于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不尽相同,形成了不同的保护理论。

为了完善我国的驰名商标立法,研究驰名商标保护理论,借鉴他国优秀经验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通过研究驰名商标保护理论,结合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机制,以求完善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关键词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中图分类号:d923.43 文献标识码:a一、驰名商标的认定(一)驰名商标的概念。

如今,我们可以看到驰名商标已成为商标制度的重要内容,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关于驰名商标的标准定义却很难看到。

然而,通过国际条约及各国立法,我们可以得出关于驰名商标概念的大致定义: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或大量商业推广与宣传,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

1、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

总的来说有两种基本的认定方式,“被动方式”是指在发生商标纠纷案件之后根据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大多数的国家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采取的是被动认定的方式。

“主动认定”是指在不存在实际纠纷时,有关部门出于预防的目的,根据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

我国1996年出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采取的是“以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的模式。

2003年,我国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改变了1996年的模式,采取“个案处理、被动认定”的模式,即只有在商标所有人认为其驰名商标受到损害并请求保护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这一模式符合了《trip’s协议》和《巴黎公约》中被动保护、个案保护的宗旨,是符合国际潮流的。

“个案处理、被动认定”的新原则只对个案有效,不产生持续的效力,有助于防止权钱交易驰名商标的行为,同时,能有效的提高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减轻有关部门的负担。

知识产权法驰名商标的保护-无删减范文

知识产权法驰名商标的保护-无删减范文

知识产权法驰名商标的保护知识产权法驰名商标的保护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商标的保护变得愈发重要。

对于企业而言,驰名商标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通过保护驰名商标,企业可以维护其市场地位,提高知名度,增加销量,获得更大的商业利益。

在知识产权法中,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和具体实施情况。

驰名商标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的商标。

这种商标通常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信誉和品牌形象紧密相关。

驰名商标有着独特的商业价值,被视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国内保护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内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提前保护原则:根据商标法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企业可以提前在国内申请商标注册,并享有与其商标相关的独占权。

2. 禁止侵权原则:商标法第57条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避免产生混淆。

3. 加强处罚原则:商标法规定对于故意冒用驰名商标的行为,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等。

国际保护原则在国际范围内,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依靠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国际商标注册制度的支持。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对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1. 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可以通过商标注册申请,将驰名商标扩展到国际范围,获得广泛的保护。

2. 国际商标申请和注册系统:国际商标注册制度为企业提供了简化流程和统一审查标准,方便企业在多个国家快速申请和注册驰名商标。

3. 国际商标保护协议:国际相关组织和多边协议的制定,如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等,也为驰名商标提供了更全面的保护。

驰名商标保护的具体实施情况驰名商标的保护在实施中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以下是一些实施情况的案例和对策:1.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加大:中国政府逐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和制裁。

驰名商标在法律案件(3篇)

驰名商标在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信誉和影响力的商标。

在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其在法律案件中的运用也日益广泛。

本文将从驰名商标的定义、法律案件中的运用以及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驰名商标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信誉和影响力的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2. 具有较高信誉和影响力;3. 具有较强的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

三、驰名商标在法律案件中的运用1. 商标侵权案件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驰名商标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4)罚款。

在司法实践中,驰名商标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侵权商品与驰名商标的相似程度较高;(2)侵权行为对驰名商标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3)侵权人明知是驰名商标而故意侵权。

2. 商标异议案件在商标异议案件中,驰名商标的保护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侵犯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提出异议。

在异议过程中,驰名商标的知名度、信誉和影响力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3. 商标撤销案件在商标撤销案件中,驰名商标的保护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侵犯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在撤销过程中,驰名商标的知名度、信誉和影响力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四、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1. 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1)禁止他人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禁止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3)禁止他人销售侵犯驰名商标的商品;(4)禁止他人宣传、推广侵犯驰名商标的商品。

2. 行政保护我国商标局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1)对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进行查处;(2)撤销侵犯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3)对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论中国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论中国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

2014年01期总第740期论中国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姻乔宜梦宁波大学法学院摘要: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使得商标侵权手段花样百出,商标淡化是近年来理论界争议的热点所在,国际社会与大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体系,然而我国反淡化保护的正处于萌芽阶段,无论在认定标准、立法体系、侵权救济等各方面都存在不足,必须明确相关概念、确立相关标准、厘定立法体系、完善救济方式才能更好的维护企业之商标,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商标;驰名商标;反淡化;淡化一、商标反淡化概念随着科技的发展,文化的繁荣,知识经济也紧跟时代的步伐飞速发展,这使得商标不再仅仅局限于区分功能,而化身为具有独立经济价值的反应特定经营者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服务特色等市场信用的重要载体,其经济价值愈来愈突出,进而一些妄图“搭便车”的不法经营者的侵权手段也花样百出,传统的混淆理论已经不能完全保护商标所有人之利益,于是商标反淡化保护迫在眉睫。

所谓商标淡化是指未经该驰名商标所有人许可,在明显不相关或完全不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原商品相同或相似的标识,进而削弱商标显著性和识别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

自德国1923年的“4711”香水与袜子案起始,理论界便开始了商标反淡化的研究,目前国际社会与大部分发达国家已基本建立起了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体系,较为典型的如WIPO 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联合建议》和美国的《联邦商标反淡化法》等等。

二、中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现状与不足我国当下的法律制度在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方面已取得了一些进展,很多行政法规在这方面都做出了规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商标反淡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也有所体现,如商标法第13条;另外国家还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形成了一个相对基础的反淡化保护体系。

但是,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仍存在许多需要完善之处。

1.淡化行为概念模糊我国《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虽包含了驰名商标淡化的内容,但并未界定其定义,即使其中使用到“淡化”一次,却对“淡化”的具体含义避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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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辅修班知识产权法课程论文题目:论中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院别:政法学院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姓名:赵秀梅学号:2012214343144指导教师:郭洪波日期:2013年12月论中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目录目录 (1)摘要 (2)Abstract (3)引言 (4)一、驰名商标概念 (5)(一)驰名商标的概念 (5)(二)《知识产权法》对驰名商标的定义 (5)二、驰名商标的认定 (7)(一)认定标准 (7)(三)认定方式 (7)三、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不足 (9)四、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途径 (13)五结束语 (14)参考文献: (14)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辅修)论文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问题,文章从分析驰名商标的概念、认定方式、法律保护驰名商标的意义,简述我国在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发展现状;以及针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现状,分析我国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立法建议。

本文共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前言,概括对于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点明本文的主旨。

第二部分为正文,正文由四章构成。

第一章论述了关于驰名商标的概念和认定方式,并通过分析就驰名商标的定义提出自己的见解。

同时,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认定原则、认定机构及认定标准进行详细的阐述。

第二章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立法状况进行详细概述,且简要介绍我国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发展的困境进行分析,总结不足之处。

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已成为我国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保护制度与国际保护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第四章针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不足,并对完善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提出自己的建议。

第三部分为结论,对本文进行概括总结关键字:驰名商标困境商标法法律保护论中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AbstractThis paper aims to explore the issue of legal protection ofwell-known trademarks , the article from the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well-known marks , finds protection, legal sense of well-known trademarks , outlin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egal status quo in the well-known trademark protection ; and the protection of well-known marks against Situation analysis of special protection of well-known trademarks inadequate legislative proposals put forward to improve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well-known trademarks .This article has three parts.The first part is the preface , summarizes well-known trademark protection for our practice and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 pointing to the subject of this article.The second part is the body , the body is composed of four chapters .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concepts about well-known trademarks and finds ways and put forward their views by analyzing the definition of well-known trademarks. Meanwhile, the well-known trademark manner , identify the relevant principles , institutions and recognized standards identified in detail. The second chapter on the protection of well-known trademarks of legislative situation outlined in detail , and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China's well-known trademark protection on history . The third chapter of the plight of China'swell-known trademark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analysis , summarized inadequacies . Legal protection of well-known trademarks in China and has become a hot issue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 however , to protect our systems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f protection in this area there is a certain gap. Chapter IV for lack of well-known trademark protection system , and improve the well-known trademark protection system put forward their own proposals.The third part is the conclusion of this paper summarized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辅修)论文引言当今社会,驰名商标成为一个企业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得以取胜的法宝,许多驰名商标的价值或重要性超过了商品有形物本身,例如,在1999年美国杂志评选出最有价值的六十大最有价值的商品中,可口可乐公司以838亿元品牌价值居品牌价值榜首,这笔无形的资产俨然成为了该公司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积极做好完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存在着现实及实践意义。

商标本是识别商品的标志,可商标一旦驰名便具有了识别和财产的双重价值,成为企业竞争制胜的重要手段。

我国也已充分认识到了驰名商标的巨大作用,所以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一,保护驰名商标是我国应尽的一项国际性义务。

自1925年对《巴黎公约》修改并增加了驰名商标的规定后,世界各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

我国作为《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就必须承担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

第二,维护公平竞争,需要建立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

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后,一些不法商人采取违反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讲究合法、公平竞争,要使市场经济朝着有序、健康的道路发展,就必须建立驰名商标特殊法律保护制度。

1.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利于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使驰名商标免遭不法侵害。

驰名商标是通过商标所有人艰苦创业和巨额投资培育出来的,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驰名商标的无形价值甚至超过商标所有人的有形财产的价值,因此保护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所有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2.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驰名商标不被假冒、仿冒,能够确保消费者购买自己想要的产品和服务,保护消费者免遭欺诈;另外,如果社会上假冒或仿冒名牌产品的风气盛行,那么真正购买名牌产品的消费者也不能真正地感受到购买名牌所体现的身份和地位,危害购买驰名商标品牌商品消费者的利益。

3.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利于维护健康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实经营的良好环境,有利于驰名商标的培育和发展。

论中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一、驰名商标概念(一)驰名商标的概念1、概念来源驰名商标是WELL-KNOWNMARK的译名,又称“周知商标“,“知名商标“。

它大体上具有两层含义,即作为商标本身的含义与作为制度的含义。

作为商标,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它有以下几层含义:(1)驰名商标所标识的商品的质量恒定、优良。

驰名商标之所以信誉卓著,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在于其商品的质量水平能够保持连续性、稳定性。

(2)驰名商标应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所谓“在市场上“是指驰名商标处于商业使用中的商标。

“较高声誉“,是指驰名商标必须获得良好评价。

(3)驰名商标应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相关公众“,即指驰名商标指定商品的消费者或其相关行业的人士,它并不要求驰名商标为妇孺皆知。

所谓“熟知“,就是指普遍知晓且认知较久,即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2.作为制度驰名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本身可能获得一种特别保护,是对一般商标保护原则的一种补充。

即当一商标在市场已经具有一种特殊影响,以至于相关领域的普通消费者见到该商标时,一般不再对商标本身给予特别的关注就可能做出购买的选择,从而使这种商标的标识作用已经超出了使用它的商品本身。

当其他的商品生产者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生产商品时,同样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及其它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者混淆的,法律即应对这种使用加以制止,并赋予商标权人请求法律救济的权利(二)《知识产权法》对驰名商标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具有较强的认知功能,识别和区分不同来源的商品,是商标的基本功能。

驰名商标与其商品或服务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它所产生的“认牌购物”、“顾客吸引力”的作用能够转化为巨大的经济效益。

(2)商品质量的恒定、优良。

驰名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尽管有档次和价格的差异,但其质量水平都能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靠性。

正是可靠的商品质量和良好的信誉结为商标的知名度,对消费者来说,驰名商标即意味着可靠的商品质量和良好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辅修)论文的企业声誉。

i论中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二、驰名商标的认定(一)认定标准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将上述因素进一步细化为以下可以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①证明相关公众对商标法知晓程度的有关资料;②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资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资料;③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资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④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资料;⑤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资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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