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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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件控制管理制度(12篇)

公司文件控制管理制度(12篇)

公司文件控制管理制度(12篇)公司文件掌握治理制度11 目的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公布、归档等文件治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治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治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治理。

3 职责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治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视。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治理体系、治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治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治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公布的权责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治理、人力资源治理及其他根底性治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治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治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治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治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治理标准、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标准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公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公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掌握程序》的规定执行。

公司内部文件管理规章制度7篇

公司内部文件管理规章制度7篇

公司内部文件管理规章制度7篇公司内部文件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公司内部文件管理规定一、文件管理的基本原则1.1 文件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内部文件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性。

1.2 文件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和保密原则,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1.3 文件管理应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文件管理的便捷性和可追溯性。

二、文件的分类与编号2.1 根据文件内容和用途,将文件分为行政文件、工作文件和专业文件等不同类别。

2.2 每个文件都应当有唯一的编号,方便检索和归档。

编号规则应明确,并按照统一标准执行。

三、文件的起草和审核3.1 文件的起草应由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完成,并明确起草时间和文件目的。

3.2 文件的审核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3 多人参与起草或审核的文件,应进行审定并签字确认。

四、文件的保存与归档4.1 文件的保存应采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文件的可靠性和防护性。

4.2 文件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时限原则进行,确保文件的快速检索和长期保存。

第二篇:公司内部文件存档管理制度一、内部文件的存档目的1.1 内部文件的存档是为了方便未来查阅和审计,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2 存档管理还可以促进信息共享和知识传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内部文件的存档程序2.1 文件起草完成后,应根据文件的分类和重要性进行存档决策。

2.2 存档决策应由文件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员负责,并填写相应的存档记录表。

2.3 存档记录表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存储位置和存储时限等信息,便于管理和检索。

三、内部文件的存储形式3.1 电子文档存储应采用合适的保存格式,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访问性。

3.2 纸质文档存储应采用防潮、防尘和防火的条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存性。

四、内部文件的保密管理4.1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文件,应加强保密措施,限制访问权限和外部传递。

4.2 内部文件的传递和借阅应记录,并确保文件的安全和追溯性。

公司文件存放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存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安全、完整、准确,提高文件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件分类1. 按照文件性质分为:行政文件、业务文件、合同文件、财务文件、技术文件、人力资源文件等。

2. 按照文件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

三、文件存放要求1. 文件存放应选择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的场所。

2. 文件柜应保持整洁,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3. 文件柜应加锁,确保文件安全。

4. 文件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

5. 文件存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文件应按照类别、年份、密级等顺序排列,便于查找。

(2)重要文件应备份,并存放在不同地点。

(3)易损文件应采取防潮、防蛀等措施。

(4)易燃易爆文件应远离火源。

四、文件借阅1. 借阅文件需填写《文件借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人应爱护文件,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3. 借阅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期限,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4. 借阅人不得将文件转借他人。

五、文件销毁1. 文件销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2. 文件销毁前应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文件完整。

3. 文件销毁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如焚烧、粉碎等。

4. 文件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妥善保管。

六、监督检查1. 公司领导应对文件存放、借阅、销毁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文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特别说明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文件。

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解释。

企业的文件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文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文件安全管理,确保企业重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防止文件泄露、丢失、损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文件、合同、档案、图纸、技术资料、财务报表、员工信息等。

第三条文件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文件内容不被非法获取、泄露、篡改;2. 完整性原则:确保文件内容的完整、准确;3. 可用性原则:确保文件能够及时、准确地被查阅和使用;4. 简便性原则:确保文件管理流程简单、高效。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保管第四条文件分类1. 按照文件的重要性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内部文件、一般文件;2. 按照文件性质分为:文书文件、合同文件、档案文件、技术文件、财务文件等。

第五条文件保管1. 企业设立专门的文件保管室,配备必要的文件柜、保险柜等设施;2. 文件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经过专业培训;3. 文件应按照分类存放,标明文件名称、类别、密级、保管人等信息;4.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文件保管室,确保文件安全。

第三章文件借阅与使用第六条文件借阅1. 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应填写借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文件保管人员登记;2. 借阅文件时,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损毁;3. 借阅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需延期,应提前向文件保管人员申请。

第七条文件使用1. 使用文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使用文件时,不得随意复制、摘抄、传播;3. 文件使用后,应将文件归还原位,保持文件整洁。

第四章文件销毁与归档第八条文件销毁1. 对于过期、失效、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进行销毁;2. 文件销毁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文件内容不被泄露;3. 文件销毁采用焚烧、碎纸机等方式,确保文件内容彻底销毁。

第九条文件归档1. 企业应建立文件归档制度,确保文件归档及时、准确;2. 文件归档应按照文件类别、密级、时间等进行分类;3. 归档文件应进行编号、登记,便于查阅。

文件管理制度(完整版)

文件管理制度(完整版)

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

1.2适用范围本文件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文件管理工作。

办公室作为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各类文件的管理。

第二章收文管理2.1来文登记2.1.1所有来公司的上级函、电、来文以及同级函、电、来文均由办公室进行登记。

2.1.2来文应当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标题、发文单位、来文日期、文件号等信息,并分配唯一的登记编号。

2.2公文的签收2.2.1所有来公司的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签收。

2.2.2对于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确保四者一致。

如发现不一致,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三章公文的编号保管3.1公文编号3.1.1办公室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和保管。

3.1.2公司领导亲启的文件,经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进行正常手续的办理。

3.2外出文件的登记3.2.1本公司外出人员携带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秘书进行登记、编号和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四章公文的阅批与分转4.1阅签与批办4.1.1所有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进行阅签后,再由办公室秘书分送承办部门进行阅办。

4.1.2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再分送承办部门进行阅办。

4.1.3阅签应及时完成,一般应在当天完成阅签,对于紧急文件要立即办理。

4.2文件分转处理4.2.1一般函、电、单据等文件,由办公室秘书直接进行分转处理。

4.2.2对于涉及多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先与主办单位联系,确认处理方式后再进行分转处理。

4.3加速文件运转4.3.1办公室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达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

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篇一1、总经办设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工作,对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和传阅。

一般文件收到后应在当日内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紧急文件或会议通知收到后立即拆封送阅。

2、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总经办直接送至有关部门办理;其余文件均应交公司领导批示后,再由总经办专人按批示范围进行送阅,严禁个人、部门之间自行横传。

3、凡本公司外发的文件,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办法及公文格式进行草拟、批发、打印、盖章、报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级上报,用词及格式规范,严禁多头主送,并由总经办统一进行登记编号。

4、部门或个人借阅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经办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年终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文件按文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有密级的文件应严加管理,办理完毕后应立即退回,并核点份数,随时存档。

绝密文件,仅限于直接有关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在文件保管处阅读。

6、如文件丢失或违反保密制度,发生泄密的,除及时报告组织人事部外,还须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应提交领导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理。

文件管理办法篇二一、公司各职能部门设有专人负责文件的`发放、存档工作;二、文件起草打印完毕,需经本部门主管审核签字,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下发。

三、建立文件发放登记表,登记表将记录文件名称、发放时间及各部门、收件人等内容。

四、发文部门持所发文件及文件发放登记表,由各部门收件人签字后领取文件。

五、文件登记表与所发文件一并存档。

六、各部门建立本年度各类文件文件夹,文件根据文号编排顺序放入文件夹。

七、每月对文件夹内的文件进行整理,如有遗漏,尽快与发文部门联系补齐。

八、年底将所有文件夹内的文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存入文件柜备查。

九、公司重要文件按年度、类别装订造册,存入文件柜中,在文件柜门上附有柜内文件目录。

十、凡借阅重要文件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到办公室打借条,办理借阅手续。

企业文件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文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文件安全管理,确保企业秘密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影像文件等。

第三条企业文件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防范为主,确保安全;2.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3.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4. 保密与利用相结合。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定密第四条企业文件分为以下几类:1. 国家秘密文件;2. 企业秘密文件;3. 一般文件;4. 公开文件。

第五条文件定密依据:1. 文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定密;2. 文件内容涉及企业秘密的,参照本企业保密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定密;3. 一般文件和公开文件无需定密。

第三章文件管理职责第六条企业成立文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文件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文件管理职责:1. 文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a. 制定文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b. 审批文件定密和解密;c. 指导、监督各部门执行文件安全管理规定;d. 调查处理文件安全事故。

2. 文件管理人员:a. 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保管、传递、销毁等工作;b. 对文件进行分类、定密、标识;c. 严格按照文件保密等级进行管理;d. 定期检查文件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文件使用人员:a. 严格按照文件保密等级使用文件;b. 不得泄露文件内容;c. 文件使用完毕后,及时归档或销毁。

第四章文件收发与保管第八条文件收发:1. 收发文件应登记在册,注明文件名称、密级、收发日期、收发人等信息;2. 文件收发时,应严格检查文件封存情况,确保文件安全;3. 收发文件应及时通知文件管理人员。

第九条文件保管:1. 文件管理人员应配备专用文件柜,按照文件密级分类存放;2. 文件柜应加锁,确保文件安全;3. 文件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办理文件交接手续。

公司文件收发及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收发及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收发及管理制度一、文件接收管理1. 所有外来文件必须经过前台登记,并由专人负责分发至相关部门。

2. 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收。

3. 签收时,务必确认文件内容无误,并检查是否为所需接收的文件。

4. 对于紧急或重要的文件,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并优先处理。

二、内部文件发放1. 内部文件发放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进行。

2. 文件发放前,需明确收件人、发放时间及文件的保密等级。

3. 发放文件时应使用公司统一的文件传递袋,并确保文件的整洁与安全。

4. 收件人收到文件后,应在文件签收簿上签字确认。

三、电子文件管理1. 所有电子文件应通过公司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或内部网络平台进行发送和接收。

2. 电子文件的附件大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快速传输且不影响系统运行。

3. 对于涉密电子文件,应采取加密措施,并限定授权接收人员。

4. 电子文件的存档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数据的安全与完整。

四、文件存档与保管1. 所有文件在处理完毕后,应根据文件性质分类存档。

2. 重要文件应存放于指定的保险柜或加锁的文件柜中,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 定期对存档文件进行检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 对于过时或无效的文件,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文件收发及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如因个人疏忽导致文件丢失或泄露,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对于屡次违规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进行更严厉的纪律处分。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全体员工应加强文件管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2. 对于特殊或不常见的文件管理问题,应及时咨询上级或行政部门。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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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 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

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

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 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
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 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 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 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

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

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 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

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 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

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

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 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 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 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

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 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 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 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

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X 字、厂X字发文。

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 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

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 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 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 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 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 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
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 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 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 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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