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税法与税务会计概论
税务会计学(第六版)-第1章

(4)税务会计的最终产品是税务会计报表。 ( 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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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税务会计计量属性与税务会计处理程序
三、税务会计记录方法 1.应交税金的会计记录
(1)应交增值税的会计记录
(2)应交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资源
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的会计记录
(3)应交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车购税等的 会计记录
罚款等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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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税务会计对象与目标
【课堂测试】 请判断以下说法是否正确: 税务会计对象是企业发生的以货币表现的经济业
务活动。 预约定价安排属于税务会计对象。
( 错误 ) ( 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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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税务会计对象与目标
二、税务会计的任务
纳税申报 正确计算 应缴税款
税务会 计的主 要任务
涉税 会计 信息
其他 专题 会计
管理 会计 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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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税务会计计量属性与税务会计处理程序
【课堂测试】 企业支付的税款滞纳金应当借记( A.相关费用 C.应交税费 A.税务会计 B.营业外支出 D.相关成本 B.管理会计
B )账户
能够提供涉税会计信息的会计系统有( ABCD )
C.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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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税务会计概述
【课堂测试】 以下关于会计模式叙述正确的有( AD ) A.非立法会计模式下,会计实务由公认会计原则 为指导 B.非立法会计模式以税法为导向 C.立法会计模式以投资者为导向
D.美、英、澳、加等国属于非立法会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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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税务会计概述
【课堂测试】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包括( 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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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税务会计》期末复习题学生...

《税法与税务会计》期末复习题(学生版)《税法与税务会计》期末复习题第一章税法与税务会计概论一、判断题1.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义务主体。
( )2.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对等的。
(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各税种征税的广度;而税率则反映征税的深度。
( )4.假设税法规定某税种的起征点为4 000元,税率为10%,甲、乙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分别为4 000元和5 000元,则甲、乙纳税人应分别纳税0元和500元()。
5.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免税形式叫税基式减免。
( )二、单选题1.税收权利主体是指( )。
A.征税方 B.纳税方 C.征纳双方 D.中央政府2.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4.采用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时,税额与价格之间的正确关系是()。
A.价格提高,税额成比例增加B.价格不变,税额不变 C.价格降低,税额不成比例降低 D.价格提高或降低,税额都不变5.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三、多项选择题1.税收法律关系由()构成。
第1章 税务会计概论

第1节 税务会计概述
【课堂测试】 以下叙述正确的有( BCD )
A.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是独立存在的
B.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
C.税务会计既要遵循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也要
遵循与税收法规不相矛盾的那些财务会计一般原则
D.在实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在会计所得的
基础上调整为应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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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税务会计对象与目标
一、税务会计的对象 纳税人的涉税资金运动就是税务会计的对象,包 括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 罚款等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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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税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一)计税基础和计税依据
1.流转额(金额、数额) 2.成本、费用额。 3.利润额与收益额 4.财产额(金额、数额) 5.行为计税额
第1节 税务会计概述
【课堂测试】 税务会计最显著的特征是( A ) A.税法导向性 B.税务筹划性 C.协调性 D.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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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税务会计概述
五、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1.目标不同 2.对象不同 3.核算基础、处理依据不同 4.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
台湾辅仁大学会计系主任吴习认为:“税 务会计是一种融合会计处理及税务法令为 一体的专门技术,借以引导纳税义务人更 合理而公平地缴纳其应负的租税。”
国内著名学者盖地教授认为: “税务会计 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运用会计 学的理论和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 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对税务活动 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 业会计。”
(四)税收滞纳金与罚款、罚金
企业因逾期缴纳税款或违反税法规定而支 付的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也属 税务会计对象,应该如实记录和反映。
税务会计

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论学习目标掌握税务会计的概念结构、税制的构成要素,明确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等。
具体目标如下:知识目标:了解税务会计的目标、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掌握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因素。
技能目标:掌握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能力目标:理解财务会计的基本作用,了解纳税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一、税务会计概念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
税务会计是近代新兴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令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一种特殊专业,是税务中的会计,会计中的税务。
二、税务会计对象对象为客体,它是纳税人因纳税引起的税款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罚款等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资金运动。
三、税务会计的目标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
1、依法纳税,认真履行纳税人义务2、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协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3、合理选择纳税方案,有效进行税务筹划税务会计的总目标是: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方案,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事先进行税负的测算,以便做出税向最轻的决策,事后进行税负分析等。
四、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税务会计源于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中的基本前提有些也适用于税务会计,如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但是税务会计也有其特殊性, 主要有:1、纳税主休: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有一定区别,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主体应是纳税主体,但是纳税主体不是会计主体。
2、持续经营: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在可预计的时间内将实现它现在的承诺,如预期所得税在将来被继续征纳。
3、货币时间价值:货币在其运行过程中具有增值能力。
所得税会计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必要性。
4、纳税年度:一般为公历1月1 日至12月31日,如果中间开业和停业按实际经营期限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5、年度会计核算:是税务会计中最根本的前提,认为税制是建立在年度会计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下业的务的基础上。
第1章税务会计概论

税务会计与筹划主讲人:杨阳管理分院财务审计与投资研究所教学要求1.学生已修完前导课程,如《税法》、《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
2.学生应该能运用方法论、认识论研究探讨税法、税务处理、会计处理和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与实务认知问题。
3.主要参考书:•《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盖地编著其他参考书:《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本课程主要内容简介 税务会计概述及纳税基础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营业税会计关税会计资源税会计企业、个人所得税会计其他税种简介及会计税务筹划简介第1章 税务会计概论第一节 税收制度一、税收的概念与形式特征•(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注意与税法的关系•税法是规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收和缴纳税款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
•(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税法•税法:•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二、税收制度•(一)税收制度的核心是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二)我国税法体系• 税收法律 税收法规 税收规章三、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指税法规定从其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实际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二)征税对象•1、征税对象:指征税的标的物•2、与征税对象密切相关的概念•税源:是指税收收入的经济来源•计税依据:是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也称“税基”, 通常为数量化经济指标。
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论知识点大全

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论知识点大全第一篇: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论知识点大全第一章:税务会计概论1、税务会计的概念2、立法税务会计模式的特点有哪些?A、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从属于税法B、以税法为导向C、会计所得和应税所得基本一致D、只需对个别永久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E、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可以不必分开3、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是?非立法模式4、税务会计的特点:A、税法导向性B、税务筹划性C、协调性D、广泛性5、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联系: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
企业税务会计并不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报表之外再设一套会计帐表(纳税报表及其附表出除外)。
企业只需设一套完整的会计帐表,平时只依会计准则做会计处理,需要时可依现行税法等作相关调整。
企业税务会计资料来源于财务会计,它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处于纳税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企业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做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告中。
区别:A、目标不同。
企业税务会计要按现行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等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正确履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B、对象不同。
企业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和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即与计税有关的资金活动。
原来在财务会计中有关税款的核算、申报、解缴的内容,划归企业税务会计,并由企业税务会计作为核心内容分门别类地阐述.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
C、核算基础。
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财务会计的确认基础是权责发生制,遵循、依据会计准则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目的在于正确计量收益。
新编税务会计-税务会计概论

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它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按 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而不 是征税比例,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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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
4. 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 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环节一般是根据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商品流 通、便于征收管理和保证财政收入等原则确定的。
(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其数额大 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就是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 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 越高;数额越少,税率越低。
① 全额累进税率。② 超额累进税率。 ③ 超率累进税率。④ 超倍累进税率。
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即按期纳税、按次纳税、按 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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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
6. 减免税
减免税是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 一种特殊规定。
主要包括规定起征点、免征额和减免税项目等内容。 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规定一定数额作为征税的起点,未达到起
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应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目的是为了照顾个别收入较少的纳税人。
新编税务会计-税务会计概论
一、税收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1.强制性
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 法律、法令进行的,是一种强制的课征。
2.无偿性
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 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
3.固定性
固定性是指征税前国家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 对象及统一的征收比例或征收数额,并按照预定的标 准征收。
税法与税务会计PPT课件

着税收母法的作用。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 的税收基本法。 • 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 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并实施,如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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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税法功能和作用的不同分类 •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
• (2)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 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 税额和纳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固定的。又分 为 统一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方差 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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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累进税率
• 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 增的税率,即把纳税对象按一定标准化分为 若干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规定逐级递增的 税率。
(1)税务会计产生的前提条件 税收的征收
(2)税务会计的产生 • 企业财务会计中对纳税业务的会计处理标志
着税务会计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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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务会计的发展
各国税法税制的不断完善,尤其是现代所 得税法的诞生与和完善以及先进合理的增值 税税制,对税务会计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 的作用。经济活动的复杂化,纳税对投资、 融资以及经营决策的影响越发显著。
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一种特种专业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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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涵: • ①税务会计主体——所有负有纳税义务的法
• 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按期 纳税、按次纳税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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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 税额计算
•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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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章 税法与税务会计概论
➢ 第一节 税务会计概述 ➢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 第三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 ➢ 第四节 纳税会计凭证及纳税义务流程
第一节 税务会计概述
一、税务会计的概念
税务会计是融税法与会计于一体的一种特殊专业会计。 ➢从其实质上看,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会计,即连续、全面、系 统地反 映、监督和筹划企业各种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缴纳 等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 ➢从其形式上看,税务会计并不单独设置一套完整的账簿体系和 会计核算组织形式,而是以现有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 按照税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一系列的纳税调整和计算。 ➢因此,税务会计的概念可表述为: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的税 收法律制度为标准,以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连续、 全面、 系统地核算、监督和筹划企业税务资金运动的一门特种专业会 计。
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2)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
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 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属地 兼属人原则)。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是双方 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务会计的对象
在企业中,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都是税务会计对象, 即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罚 款等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资金运动就是税务会计的对 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货币表现的税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 个方面: (一)计税基础和计税依据; (二)税款的计算与核算; (三)税款的缴纳、退补与减免; (四)税收滞纳金与罚款、罚金。
三、税务会计的特点
(一)法律性;(二)广泛性;(三)统一性; (四)协调性;(五)筹划性。
四、税务会计的目标
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 策的会计信息,其使用者包括税务征管机关、投资人、经营者、 债权人等。具体包括: (一)依法纳税,认真履行纳税人的义务; (二)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认真协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三)合理选择纳税方案,有效进行税务筹划。
)。C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 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 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 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 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征税对象,如:所得税法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
得和其他所得;财产税法律关系客体即财产;流转税法律关系 客体就是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税收法律关系中
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税务机关的权利 & 税务机关的义务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 & 纳税义务人的义务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收和税法的概念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强制、 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 面的权力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 律表现形式。
具体 税收的本质特征
表现
税收制度 法律 税法 表现形式
(一)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二)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 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税收法律行为,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在正常意志支配下做 出的活动,如纳税人开业经营即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转 业或停业就会造成税收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 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 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 利与义务关系。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1)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XINGZHI COLLEGE,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税法与税务会计》
主讲人:杨露 二〇一三年
教学目的与教学重点
教学目的
➢ 通过对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税收与税法的概念及其相互关 系,掌握税法与税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再分别掌握 各税种的税法规定、税收的计算、纳税申报与会计处理办法等具 体内容。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是税法本身并不能 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 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税收法 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税收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 移的客观事件,如自然灾害。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三)征税对象
又叫 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 志。税与目课本税身对也象是相一关个的重两要个的基税本法概要念素是。税目和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