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李干杰副部长在第一届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的讲

断提高生态文 明水平的新要求 , 谋划今后一 个 时期尤其是“ 十二五” 间的生态文明建 期
设工作 , 以实 际行动拥护党的领导 、 落实党 中央 的决策部署 。 下面, 我就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谈三
点意见。 一ຫໍສະໝຸດ 明建设 的指 导意 见 》 以下 简称 《 导意 ( 指 见》, )明确 了近一个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的目 、 标 任务和措施 。 目前 ,指导意见》 《 已成
展
党 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 明建设 的战略 任务。 十七届四中全会将生态文 明建设提升 到与经济建设 、 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 、 社会建 设并列的战略高度 , 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 的有机组成部分 。 建
设 生态 文 明 已经成 为全 社会 的共 识 , 为各 成
深 入 推 进 生态 文 明建 设
努力提 高生态 文 明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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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干 杰 副 部 长 在 第一 届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试 点 经验 交 流会 上 的讲 话
当前 , 国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 全 党中央、国务 院历来高度 重视环境保 护 。继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 明之后 , 党中 央 、 国务 院 领导 同 志多 次 就 此作 出深 刻 阐 释, 强调环境保 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和根本措施 , 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为贯彻落 实 中央部署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环境保护 部于 20 年 1 月印发 了《 08 2 关于推进生态文
面, 已经 取 得 了一些 初 步 的成 效 , 为 进 一 也
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 了良好 的基 础。
( )推 进 生 态文 明 建设 的 良好 氛 围正 一
在 形 成
了生态文明建设的 目 , 标 明确了生态文 明建 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 确定 了生态文明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12•【字号】中府〔2016〕92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12日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进一步明确城市开发建设边界,引导城市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海域)城市生态控制线的划定、调整以及城市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态控制线(简称“生态控制线”),是指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在尊重城乡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围绕保护重点生态要素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界线。
第四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下列分工做好生态控制线管理工作:(一)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和调整方案;实施生态控制线综合监督管理,建立生态控制线地理信息平台,实现生态控制线管理信息共享;在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重要规划中落实生态控制线,依法对线内的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发现违法建设及时通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生态控制线内土地进行监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收购生态控制线内土地;利用每年的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对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情况进行监测,做好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基于生态敏感性的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以中山市为例

038基于生态敏感性的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 —— 以中山市为例■ 冯 颖[摘 要] 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基于生态敏感性分析划定生态控制线,提高了生态结构的合理性,优化了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促进了空间资源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生态控制线 生态敏感性生态控制线执行严格的建设管控与环境准入政策,引导生态资源保护性利用。
根据生态环境变迁和国土空间优化利用需要,结合相关规划和生态敏感性分析,划定中山市生态控制线,遏制城市建设用地无序蔓延,确保城市空间和社会经济合理发展。
一、 市域生态资源现状概述中山市拥有良好的生态基底,整个市域以山体、水系为基本骨干,以山林、农田、河海构成城市的基底,各自然要素基本以大型斑块集中呈现。
中山市现有生态资源包含水域、农田、林地、公园及岛屿5大类,其中农田、林地及水域资源较为丰富。
农田主要集中在市域东北部、西江东岸的农田集中区;林地主要集中在五桂山、南朗、三乡等地;水域主要为石岐河、鸡鸦水道等主要水系。
2011年耕地占总面积的比例为7.39%、园地为11.22%、林地为16.88%、草地1.36%、城镇村用地为33.59%、交通用地为1.8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26.88%、其他土地有0.11%、未利用土地为0.74%。
二、 生态敏感性分析与环境容量分析1. 生态敏感性分析 (1)数据准备收集市域范围内基础图件和数据,包括植被类型、土壤类型、土壤侵蚀强度、水环境功能区划、地形、土地 利用、野生动植物分布、开发建设活动、气象数据等,进一步采用遥感影像解译与GIS 空间分析技术,完善生态敏感性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
(2)评价方法依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中的评价方法,结合中山市的自然条件和生态现状实际情况,选取水土流失、河滨带敏感性、湖滨带敏感性等因子作为生态敏感性分析的评价指标。
①水土流失敏感性评价选取降水侵蚀力、土壤可蚀性、坡度坡长和地表植被覆盖等评价指标,根据研究区的实际对分级评价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

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为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约束激励作用,强化环境保护分类指导,实施区域差异化环境管理,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障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为核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区域功能定位为基础,从产业布局、行业集聚开发、项目建设三个层面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和政策支持,提升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市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形成不同区域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的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
实行环保负面清单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有效平衡污染物排放总量,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二)坚持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
全面把握中山市生态环境特征、环境承载力及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中山市各专业镇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
通过严格环保准入、环境标准、总量控制、环保考核等管理措施,强化政府行政管制与约束,规范开发建设行为,引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守住生态红线,加强空间管制根据区域发展、环境功能定位、环境容量等因素,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 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管控,并对全市特别区域加强控制。
(一)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供水通道、岐江河水环境生态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废水排污口。
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修订

中山市差异化环境保护准入增进区域协调发展实行细则(2023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发挥环境保护政策旳约束鼓励作用, 强化环境保护分类指导, 实行区域差异化环境管理, 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和增进产业转型升级, 引导资源优化配置, 增进本市经济社会、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保障环境基本公共服务,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状况, 对《中山市差异化环境保护准入增进区域协调发展实行细则》进行修订, 提出如下实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加紧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为关键,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以区域功能定位为基础, 从产业布局、行业集聚开发、项目建设三个层面实行差异化环境管理和政策支持, 提高全市生态文明水平, 增进区域经济构造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实现全市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 形成不一样区域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旳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
实行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制度, 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有效平衡污染物排放总量, 守住环境保护底线。
(二)坚持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
全面把握中山市生态环境特性、环境承载力及面临旳突出环境问题, 结合中山市各专业镇特点, 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
(三)坚持鼓励与约束并重。
通过严格环境保护准入、环境原则、总量控制、环境保护考核等管理措施强化政府行政管制与约束, 规范开发建设行为, 引导企业贯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守住生态红线, 加强空间管制根据区域发展、环境功能定位、环境容量等原因,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旳若干意见》规定对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管控, 同步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措施》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旳人类活动, 并对全市尤其区域加强控制。
(一)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制度,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旳建设项目,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旳建设项目。
关于《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广东省发展和改革

附件1广东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注:1.体系结构:包括七个部分56个指标。
这七个部分是:资源利用(14个指标)、环境治理(8个指标)、环境质量(10个指标)、生态保护(11个指标)、增长质量(5个指标)、绿色生活(7个指标)、公众满意程度(1个指标)。
2.指标类型:分为三类,标★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标◆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提出的主要监测评价指标或其他绿色发展重要监测评价指标;标△的为其他绿色发展重要监测评价指标。
3.指标权数: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三类指标的权数之比为3:2:1计算,★号指标权数是2.75%,◆号指标权数是1.83%,△号指标权数是0.92%。
6个一级指标的权数分别由其所包含的二级指标权数汇总生成。
6个一级指标的权数相加是100%,分别是资源利用(29.3%)、环境治理(16.5%)、环境质量(19.3%)、生态保护(16.5%)、增长质量(9.2%)、绿色生活(9.2%),公众满意程度是主观指标,没有赋予权数,另单独调查,单独测算。
4.测算方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以2015年为基期,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和相关部门规划目标,测算分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和6个分类指数。
绿色发展指数由除“公众满意程度”之外的55个指标个体指数加权平均计算而成。
5.指标置换的说明:“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权数是1.83),由于我省没有相关工作内容,故由“造林任务完成率”和“抚育任务完成率”替代,“造林任务完成率”和“抚育任务完成率”的权数都为0.92。
6.指标数据缺失的处理办法:对于有些地区没有的地域性指标,相关指标不参与总指数计算,其权数在一级指标分类内分摊至其他指标,所在的一级指标权数保持不变,体现差异化;对于目前暂无数据的指标,其权数不变,参与指数计算。
中山优化方案

中山优化方案中山优化方案1. 引言中山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城市之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然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加,中山市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包括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山市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优化方案来改善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交通优化方案2.1 公共交通建设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的关键措施之一。
中山市应加大对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和投入。
首先,可以加大公交车辆的数量,提高公交车的频率,以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其次,中山市可以改善公共交通站点的硬件设施,例如增设候车亭和座椅等,以提高乘客的舒适度。
此外,中山市还可以通过引入新的公共交通线路和快速巴士系统等创新措施来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
2.2 鼓励非机动车出行非机动车出行是另一个有效的交通优化方案。
中山市可以建设更多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以鼓励市民选择骑自行车或步行代替短途出行。
此外,中山市还可以推出政策,例如减免或免费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以鼓励更多市民使用非机动车。
2.3 交通管制措施中山市可以通过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来减少交通拥堵问题。
这包括实施交通限行、分时段通行和交通调度等措施。
通过限制私家车的进入,减少交通流量,可以有效降低交通拥堵的程度。
3. 环境优化方案3.1 垃圾分类和处理中山市应加强对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管理。
通过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此外,中山市还可以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中心,加大对垃圾的分类回收和再利用力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2 排污治理中山市应加强对工业和民生排污的监管和治理。
建立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的排污检查和监控,可以有效减少工业废水和废气的排放。
同时,加大对市民居民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力度,也是环境优化的重要举措。
4. 资源优化方案4.1 能源利用优化中山市应加大对能源利用的优化力度。
中山市乡村绿化工作有关经验做法

中山市乡村绿化工作有关经验做法中山市乡村绿化工作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化乡村面貌的重要工作之一。
下面将从规划设计、植树造林、绿化养护等方面谈谈中山市乡村绿化工作的相关经验做法。
一、规划设计方面1.全面调研在开展乡村绿化工作之前,必须对乡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状况等进行全面调研,为后期的规划设计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2.制定合理规划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乡村绿化规划。
规划应考虑到乡村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农民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绿化区域,确定植被种植方式和绿化项目。
二、植树造林方面1.选择适宜树种根据土壤类型、湿度、降水量、光照等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树种进行植树造林工作。
同时,要结合当地居民的需求,选择具有观赏价值、草木繁茂、果实丰富等特点的树种,增加绿化的美观性和实用性。
2.合理布局绿化区域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进行植树造林工作。
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价值和生态功能需求,将绿化区域与农田布局结合起来,实现农田与绿化的有机融合。
三、绿化养护方面1.制定养护计划在绿化工作开始之前,要制定详细的养护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绿化区域的养护周期、养护措施、养护人员的责任等。
这样可以确保绿化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2.加强养护管理加强绿化区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除草、修剪、浇水等,保持绿化地区的整洁和绿化效果。
针对乡村环境特点,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树木的健康生长。
3.建立监管机制建立相关部门的监管机制,对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同时,加大对农民的绿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绿化工作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四、农民参与方面1.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乡村绿化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农民参与乡村绿化工作的积极性。
2.培训技能组织专业培训班,向农民传授植树造林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农民的植树造林能力。
同时,鼓励农民参与植树造林的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爱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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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生态观念转变;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生态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低碳、健康、宜居、和美、高效”的生态文明城市,构筑“经济发达、社会和谐、法治进步、文化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城乡一体”的和美家园,争取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谐发展、环境优先原则。
尊重生态规律,在保护生态环境中求发展,在发展基础上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原则。
按照生态环境特点和环境功能差异,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空间秩序,制定差异化的管控措施,严格保护空间结构,形成开发和保护合理有序的空间格局。
坚持统筹安排、突出特色原则。
协调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特色与共性的关系,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将产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行政审批改革、“三旧”改造与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相结合,提升环境公共服务能力,维护人民健康和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及实施步骤(一)总体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六个力争”目标:力争全社会环境保护投入占GDP比重明显提高;力争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力争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力争生态文明细胞工程不断强化,广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生态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保诚信企业等一系列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率先成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城市,2020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基本和谐相处。
(二)分阶段目标。
1.近期目标(至2012年)。
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生态文明水平得到提升,力争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资源能源消耗水平下降,单位GDP能耗低于0.6吨标煤/万元,碳排放强度低于0.7吨/万元,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理念在政府决策、企业生产、市民生活等行为方式中得到推广;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2.中期目标(至2015年)。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力争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主要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位于国内先列,单位GDP能耗低于0.515吨标煤,碳排放强度小于0.4吨/万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进一步削减;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内河涌水质达标率80%以上;绿色生活方式转变效果明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5%。
3.远期目标(至2020年)。
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生态经济体系全面建立,清洁生产水平、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全面推行,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基本和谐相处。
(三)实施步骤。
生态文明建设分四个阶段实施:1.准备工作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
组织编制《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和办理报批手续;草拟《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10月)。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出台《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分解创建任务,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创建的工作氛围。
3.全面建设阶段(2011年10月至2019年12月)。
全面实施《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全面开展低碳经济体系、健康环境体系、宜居生活体系、和谐文化体系和高效制度体系等建设工作,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4.总结提升阶段。
分近期总结、中期总结和远期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具体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创建工作,检查建设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析存在不足,部署下阶段工作。
三、任务分解(一)建设指标。
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包括27个规划指标,具体分工见《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分解表》(附件1)。
(二)建设任务。
生态文明建设包括低碳经济体系建设、健康环境体系建设、宜居生活体系建设、和谐文化体系建设、高效制度体系建设以及建设跟踪等六大任务:1.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构建低碳经济体系。
(1)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实施市委市政府“三个一百”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稳定发展第一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加快特色农业园区、低碳农业示范区建设。
调整优化第二产业,加强产业集聚效益,培育发展低碳技术,推广低碳发展模式。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总部经济等服务业,促进发展居民社区服务、公共应急体系、社会福利保障等服务业,至2020年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2)发展绿色工业。
强化企业节能降耗改造,进行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污染防治,加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2015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比例达到100%。
提高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例,2015年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例提高到45%,2020年提高到50%以上。
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到0.515吨标煤/万元,碳排放强度降低到0.4吨/万元。
探索建设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3)提升生态农业。
依托不同镇区的农产品特点,引导和提倡“品牌农业”,形成“一镇一品”特色农业,建立生态农业园区,推进“一带两区十基地”的农业现代园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2015年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比重达到70%,2020年达到80%。
加大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至2015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5。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渔业局。
(4)引导绿色服务业。
完善适应生态旅游发展的宾馆、酒店、餐饮等旅游配套服务体系,争取2020年所有宾馆和旅行社均达到绿色标准。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局。
2.统筹城乡环境安全,构建健康环境体系。
(1)构建自然生态安全格局。
继续建设“一核、五区,三级廊道,十二节点,三条生态隔离带”的自然生态安全格局。
继续建设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全面实施《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规划(2007-2020年)》。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五桂山办事处。
(2)强化总量控制和污染防治。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和推动二期处理设施建设。
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加强中水回用,逐步使中水成为城市绿化、河湖生态、道路浇洒的水源。
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全面推进内河涌环境整治,优先整治与水环境功能目标差距大、污染严重的内河涌。
加强工业污染和农业源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补充调查和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促进珠三角地区生态安全的同保共育。
加强环境污染的联防联控。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
(3)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建立中山市生态监测网络,加强生态保护区的生态监测。
增强市环境监测站的辐射和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增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大气酸雨监测网点,到2015年,新增2个自动监测站,大气监测点增加PM2.5和VOC项目。
整合建立四大片区监测实验室,加强基层常规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环保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平台,推进环境监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3.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宜居生活体系。
(1)景观生态和绿地系统建设。
建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现代城镇景观,彰显城镇现代风貌。
合理布局区域生态系统,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自然生态景观。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2)市域绿地系统建设。
加快市域绿地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一环、二核、三廊、多楔”的中山市绿地系统。
到2020年,新建6个森林公园,城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3)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
推广节能节水生活器具使用,鼓励使用节电型电器和照明产品。
研究制定阶梯式电价和水价政策,在保障公平和效率基础上,提高市民节能节水积极性。
开展节水型机关、企业、社区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引导节约、健康、均衡的餐饮习惯。
建立生活垃圾多元化分类体系,在5-10个社区开展市场化垃圾分类收集制度试点。
到2015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水务局。
4.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构建和谐文化体系。
(1)加强宣传力度,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探索设立生态文明城市日,制定生态文明宣传方案,利用公众传媒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舆论氛围,利用网络等新兴传播方式的多元性和广泛参与性,扩大生态文明宣传范围。
加强对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制作《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公民行为手册》,规范公众行为。
鼓励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公共参与机制,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公众等定期沟通对话的社区圆桌会议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2)建立生态文明教育机制。
组织编写中山市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教材,开展生态文明课堂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深化绿色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创建10-20个绿色小区和绿色学校,到2020年,我市全部小区和学校达到绿色小区或绿色学校标准。
落实村级“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市财政对生态村建设投入力度,力争每年创建15-25个市级生态村,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
5.坚持绿色行政,构建高效制度体系。
(1)推进绿色政府建设。
推进政府机关绿色化,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实行绿色准入制度,完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和绿色采购清单制度,组织“节约型机关”创建评选活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五桂山生态补偿机制,为五桂山生态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渠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
(3)完善绿色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