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公司处罚制度规定文件范本

公司处罚制度规定文件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处罚原则1. 公平公正:对员工处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2.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处罚的目的在于教育员工,纠正错误行为,促进员工自我提升。
3. 法律责任: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处罚种类1. 口头警告:对员工轻微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告诫。
2. 书面警告:对员工较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
3. 记过:对员工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记过处理。
4. 记大过:对员工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大过处理。
5. 降级、降职:对员工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降级、降职处理。
6. 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刑法等行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处罚程序1. 调查核实:对涉嫌违规的员工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 告知当事人:将调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3. 作出处罚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当事人陈述,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4. 通知当事人: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5. 执行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逾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处罚决定生效。
6. 记录归档:将处罚过程及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阅。
第五条处罚的适用1.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2. 员工在工作中,涉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应给予严肃处理。
3. 员工在培训、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应给予处罚。
4. 员工涉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第六条处罚的减免1. 员工主动认错、及时纠正错误,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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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行政处罚的种类、适用条件、程序和执行,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第四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及对应情节如下:(一)警告: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违反工作纪律等。
(二)记过:适用于一般违规行为,如违规操作、违反公司规定等。
(三)记大过:适用于较严重违规行为,如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泄露公司机密等。
(四)降级: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如职务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等。
(五)撤职:适用于情节严重,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情况。
(六)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严重违规,损害公司利益,不宜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行政处罚:(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三)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声誉的;(四)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五)其他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七条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三)处罚与违规行为相适应。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下:(一)调查:公司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二)告知:公司将调查结果告知员工,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
(三)听证:员工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公司应依法组织听证。
(四)决定:公司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九条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及时执行;(二)公正执行;(三)公开执行。
第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员工的基本情况;(二)违规行为的事实、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四)执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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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惩罚管理规定一、总则1.1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严明企业纪律, 提高工作效率, 减少工作失误, 从而提高企业整体实力, 使企业迅速、稳定、健康地发展, 特制定《企业行政惩罚管理规定》(如下简称本规定);1.2企业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样对员工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旳过错而受到惩罚);1.3惩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惩罚为辅旳原则;1.4员工被惩罚时, 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 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予以连带责任惩罚;1.5本规定适于企业全体员工。
二、惩罚种类2.1根据过错情节轻重,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雇等;2.2以上惩罚旳同步可附带经济惩罚。
三、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 维护企业利益。
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 企业将根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旳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旳责任:3.1有下列情形之一旳, 予以警告惩罚:工作时间未经同意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旳事情;因个人过错发生工作错误, 情节轻微;阻碍工作或企业秩序, 情节轻微;工作期间不按企业规定着装;在非吸烟区吸烟, 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从事娱乐活动;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旳命令, 无端未能准期完毕;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阻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说者;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导致损失旳;对收到旳请示、汇报无端一日不答复, 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旳;若故意超期不答复, 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旳, 按3.2处理;无端未能准时完毕待办事宜, 导致不良影响旳;若故意迟延完毕待办事宜, 导致不良影响旳, 按3.2处理;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反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旳工作安排旳;对企业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迟延服务或拒绝服务旳;公开谈论薪资收入或问询他人薪资收入旳;每月合计迟到或早退三次, 予以警告惩罚;其他应予以警告惩罚旳行为。
3.2有下列情形之一旳, 予以记过惩罚:过错损耗、毁坏企业公共财物, 数额较大旳;故意损耗、毁坏企业公共财物旳, 按3.3处理;数额较大旳, 按3.4处理;制造谣言损害企业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企业其他部门员工旳;月合计旷工一天(含)以上三天如下旳, 予以记过处理;发现其他员工有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利益旳行为, 不及时制止或故意隐瞒、偏护旳;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惩罚旳;不搞好工作团结, 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旳;直接主管对下属人员营私舞弊等行为隐瞒、偏护或不举报旳;因操作失误导致自身工伤或导致其他员工工伤旳;若蓄意导致自身工伤或导致其他员工工伤旳, 按3.4处理;企业认为其他应当予以记过惩罚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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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罚款手段,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戒,促进员工遵守公司规定,增强纪律意识。
第二章罚款原则第四条罚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依据事实,严格依法依规;3. 结合情节轻重,合理确定罚款金额;4. 奖罚分明,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第三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五条罚款种类:1. 警告;2. 记过;3. 责令书面检讨;4. 经济罚款;5. 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罚款标准: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记过:对于较严重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记过,并扣除相应工资;3. 责令书面检讨: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责令当事人进行书面检讨,并扣除相应工资;4. 经济罚款: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如下表所示:- 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100元;- 请假未批准:每次罚款200元;- 旷工:每次罚款300元;- 办公时间玩手机、闲聊:每次罚款100元;- 办公时间睡觉、吃东西:每次罚款200元;- 办公时间吸烟:每次罚款200元;- 办公时间私用电话:每次罚款200元;- 私自占用公司设备:每次罚款300元;- 窃取公司资料:每次罚款500元;- 打架斗殴:每次罚款1000元;5.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泄露公司机密等,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罚款程序第七条罚款程序如下:1. 发现违规行为,管理者应及时制止并上报;2. 上报至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建议;4. 人力资源部门将处罚建议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5. 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罚款,并通知当事人;6. 当事人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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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政处罚工作,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处罚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员工受到合理、合法的处罚,并确保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政策。
第三条公司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行政处罚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示、书面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记录和档案,包括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申诉和复核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六条公司行政处罚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对于涉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听证、调解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第八条对于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员工,应当依法采取调查取证的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如有需要可以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明确处罚的事实、依据、方式、期限和权责。
第十条被处罚员工有权进行申诉和复核,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申诉和复核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申诉请求。
第三章各种处罚措施的适用第十一条口头警示:对于轻微违规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示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书面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采取书面警告方式进行处罚,并将警告内容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第十三条罚款: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应当合理、公正,并及时告知被处罚员工。
第十四条停职: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可以采取停职处罚措施,并根据情况确定停职的期限和待遇。
停职期间,员工不得参与公司的任何工作活动。
第十五条降职: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可以采取降职处罚措施,并根据情况确定调整后的职位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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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处罚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罚第四条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2. 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公司声誉;4. 拖欠、逃废债务;5. 拒不执行公司决定、命令或者玩忽职守;6.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对违纪行为的处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记过:对违纪行为较严重者,给予书面记过;3. 留用察看:对违纪行为严重者,给予留用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纪或构成犯罪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违纪行为的调查和处理:1. 调查:发现违纪行为后,公司相关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2.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并通知当事人;3. 审批: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七条违纪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如下:1. 调查:相关部门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2. 调查报告: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3. 审批: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审批;4. 通知:公司将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5. 申诉: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6. 审查:公司成立审查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审查;7. 审查结论:审查委员会形成审查结论,并通知当事人。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公司行政管理规定罚款范文(通用6篇)

公司行政管理规定罚款范文(通用6篇)公司行政管理规定罚款范文篇1第一章1.1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行政管理,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2 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对本制度有解释权和执行权。
第二章劳动纪律2.1 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允许旷工和无故迟到、早退。
2.2 作息时间视季节而定。
由行政部预先通告。
2.3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请销假制度规定”。
2.4 工作场所内不得大声喧哗、闲聊。
私人电话要长话短说。
2.5 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敬互爱。
绝不允许发生口角、打斗事件。
2.6 爱护公司财物,杜绝浪费和化公为私。
2.7 严禁私自将公司文件资料、样品带出公司;严禁向他人透露公司客户、设计、供货厂商等商业机密。
违者严惩不贷,并按泄露、盗窃生产资料罪提请刑事公诉。
2.8 不允许在公司外兼职或经营同类生意。
第三章办公设备3.1 公司的办公设施设备统一布置,员工不得随个人意愿对其作出改动。
3.2 公用办公设备如复印机、传真机、程控交换机、网络接口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管理。
他人不得擅自拆装、调试。
3.3 个人办公区域内设备如电脑、电话、打印机由个人负责使用保养。
3.4 要保持办公设备的清洁和放置有序。
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充分发挥其作用。
3.5 严禁用公司办公设备(电话,网络、传真,复印等)做与公司业务不相关的私人事情。
3.6 下班时,注意关闭电脑设备,切断电源。
第四章办公用品4.1 办公用品由公司统一购买,按需要发放。
4.2 员工视工作需要,可领取必要的办公用品。
4.3 对于耐用办公用品像计算器、刀尺、订书机、打孔机、文件夹等要注意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个人要赔偿。
4.4 对于消耗性办公用品,要注意节约使用,养成勤俭持家的优良作风。
1 总则4.5 不得将公司办公用品私用。
不得随意滥用。
非正常情况毁损,个人要赔偿并视情予以处罚。
第五章办公环境5.1 要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安静。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一、总则1.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1.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1.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1.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1.5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种类2.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等;2.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三、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3.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3.1.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3.1.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3.1.4工作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3.1.5在非吸烟区吸烟,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从事娱乐活动;3.1.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3.1.7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3.1.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3.1.9对收到的请示、报告无故一日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若故意超期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按3.2处理;3.1.10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若故意拖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3.2处理;3.1.1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3.1.12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3.1.13公开谈论薪资收入或询问他人薪资收入的;3.1.14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给予警告处罚;3.1.15其他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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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
1.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1.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1.5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种类
2.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等;
2.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三、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3.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3.1.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1.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3.1.4工作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3.1.5在非吸烟区吸烟,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从事娱乐活动;
3.1.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3.1.7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1.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3.1.9对收到的请示、报告无故一日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若故意超期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按3.2处理;
3.1.10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若故意拖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3.2处理;
3.1.1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3.1.12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3.1.13公开谈论薪资收入或询问他人薪资收入的;
3.1.14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给予警告处罚;
3.1.15其他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罚:
3.2.1过失损耗、毁坏公司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故意损耗、毁坏公司公共财物的,按3.3处理;数额较大的,按3.4处理;
3.2.2制造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公司其它部门员工的;
3.2.3月累计旷工一天(含)以上三天以下的,给予记过处理;
3.2.4发现其他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的;
3.2.5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处罚的;
3.2.6不搞好工作团结,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3.2.7直接主管对下属人员营私舞弊等行为隐瞒、包庇或不举报的;
3.2.8因操作失误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员工工伤的;若蓄意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员工工伤的,按3.4处理;
3.2.9公司认为其他应该予以记过处罚的行为。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罚:
3.3.1玩忽职守,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3.3.2渎职或因其它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3.3.3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管理及其他机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故意窃取公司商业、管理及其他机密信息的;
3.3.4煽动罢工、怠工或挑拨劳资关系的;
3.3.5应聘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的;
3.3.6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包括回扣或馈赠);
3.3.7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或具有习惯性违章行为的;
3.3.8凡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天(含)的;
3.3.9盗窃公司或同事财务,经查明属实的;
3.3.10未经授权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3.3.1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3.3.12利用工作便利,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的;
3.3.13利用公司名义的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3.14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发生任何刑事案件;
3.3.15虚报冒领、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的;
3.3.16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可接受(<60分);
3.3.17其他公司认为应予以辞退的行为。
四、经济处罚标准:
4.1记过人员扣罚金额最低为1000元;
4.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4.3违反本规定者应当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处罚程序规定
5.1 处罚程序
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处罚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向受处罚人员送达处罚通知单,记过(含)以上的处罚15日后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处罚结果。
5.2救济途径
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处罚意见后、公司公布处罚结果前,受处罚人员有权向公司申请调解,调节不成或调解超过15日的,仍按原决定执行。
六、其他规定
6.1本制度制定时间:2009年2月5日
6.2本制度颁布时间:2009年3月5日
6.3本制度修改时间:2009年3月9日
6.4本制度自颁布或修改后公示之日起生效
6.5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