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制、内阁制和混合制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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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模式。

总统制是指国家政府的最高行政权力集中在总统手中,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决策制定。

责任内阁制则是指国家政府的最高行政权力由内阁集体行使,内阁成员由国家元首任命,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和政策制定,国家元首则主要担任象征性、代表性的角色。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在政治体制、权力分配、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是对两种制度的详细描述:一、政治体制总统制的政治体制是以总统为核心,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具有较大的权力和影响力。

总统由全国选举产生,任期通常较长,可以连任多次。

总统制中,总统负责国家的外交事务、军事事务、法律制定等重要职责,同时还有权力对内任命高级官员和内阁成员。

责任内阁制的政治体制是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成员由国家元首任命,通常是从议会中的多数党派中选出。

内阁成员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每个内阁成员负责管理特定的部门,例如财政部、外交部等。

国家元首在责任内阁制中的角色主要是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并批准内阁的政策决策。

二、权力分配总统制中,总统拥有较大的行政权力,可以对内任命高级官员和内阁成员,对外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

总统还有权力对军队进行指挥和控制,对法律进行制定和执行。

总统制中,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同一人,总统对政府的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力。

责任内阁制中,国家元首的权力相对较小,主要是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并批准内阁的政策决策。

内阁成员负责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每个内阁成员负责管理特定的部门,例如财政部、外交部等。

内阁成员之间权力的分配相对平衡,内阁成员的决策需要经过内阁集体讨论和决策。

三、行政管理总统制中,总统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可以任命高级官员和内阁成员,对内进行行政管理。

总统还有权力制定和执行法律,对军队进行指挥和控制。

总统制中,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同一人,总统对政府的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力。

责任内阁制中,内阁成员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每个内阁成员负责管理特定的部门,例如财政部、外交部等。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摘要: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

总统制是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

总统制是一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

18世纪末始于美国。

在总统制下:1、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与权力的相互制衡,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相互独立。

2、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政府。

政府不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而由在大选中获胜的总统组成,它不对议会负责,只对总统负责,并服从总统决策。

3、议会只是最高立法机关,总统的行政权只受议会立法的制约,议会只能对总统提出弹劾,但无权罢免,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和他的部长辞职,也无权解散政府。

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也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

4、政府与国会是完全分离的,国会议员不能同时兼任政府职务,政府成员不能出席国会的会议,也不能在国会中提出自己的议案。

5、由于总统所属的政党在议会中可能是少数党,因此,不是以多数党和少数党来区分执政党和反对党,而是哪个党占有总统职位,哪个党就是执政党。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半总统制共和政体,它在政府制度上既具有总统制特点,又具有内阁制特点,是一种介于总统制和内阁制之间的政府制度。

20世纪以来,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有7个:魏玛共和国(1919-1923)、芬兰(1919年以后)、奥地利(1929年以后)、爱尔兰(1937年以后)、冰岛(1945年以后)、法国(1962年以后)和葡萄牙(1976年以后)。

这7个国家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

奥地利、爱尔兰、冰岛的总统虽然也由普选产生,宪法也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但他们从未行使过这些权力。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模式,它们在国家领导层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下面将分别对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统制总统制是一种政治制度,其中国家元首即总统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行使行政、立法和司法职能。

总统通常通过选举产生,任期固定,可以连任或者在一定条件下连任。

总统制的特点如下:1. 权力集中: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决策权、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

总统可以制定政策、任命高级官员、签署法律、颁布法令等。

2. 独立性强:总统在行使职权时相对独立,不受其他政治力量的干扰。

总统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愿来决策,而不必受制于其他政治机构。

3. 行政机构分立:总统制中,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相对独立,互不干涉。

行政机构由总统领导,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立法机构由议会或国会组成,负责制定法律和监督政府工作。

4. 稳定性较强:总统制通常设有固定的任期,可以连任或者在一定条件下连任,这样可以确保政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责任内阁制责任内阁制是一种政治制度,其中政府的权力由内阁行使,内阁成员由议会或国会选举产生。

责任内阁制的特点如下:1. 内阁负责:在责任内阁制中,内阁成员负责政府的行政事务,并向议会或国会负责。

内阁成员通常由议会或国会多数党派的成员组成。

2. 内阁的形成:在责任内阁制中,内阁成员由议会或国会选举产生。

通常情况下,议会或国会多数党派的领导人会成为总理,然后由总理选择其他内阁成员。

3. 政治稳定:责任内阁制通常需要内阁成员保持议会或国会的支持,如果内阁失去了议会或国会的信任,内阁成员可能会辞职或政府可能会解散。

这样可以确保政府在行使权力时保持稳定和合法性。

4. 权力分散:责任内阁制中,权力相对分散,内阁成员需要与议会或国会合作,共同制定政策和决策。

内阁成员需要向议会或国会负责,接受议会或国会的监督。

总结: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模式,它们在权力分配、责任承担和政治稳定等方面存在差异。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引言概述: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它们在国家的政治组织和权力分配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即领导者的选举方式、权力的集中与分散、政府的稳定性和责任的追究等角度,来详细比较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的特点和优缺点。

一、领导者的选举方式1.1 总统制:总统由全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过程相对独立,选民对总统具有直接的选择权。

1.2 责任内阁制:首相由国会选举产生,国会代表了选民的意愿,通过选举来决定国家领导人。

二、权力的集中与分散2.1 总统制:总统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权力相对集中在一人手中。

2.2 责任内阁制:权力相对分散,首相负责行政,国会负责立法,司法独立于政府,各个机构之间相互制衡。

三、政府的稳定性3.1 总统制: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任期较长,政府相对稳定,不容易受到国会的干扰。

3.2 责任内阁制:首相由国会选举产生,政府的稳定性取决于国会的支持,如果国会对政府不满意,可能导致政府的更迭。

四、责任的追究4.1 总统制:总统对国家的政策和决策负有最终责任,选民可以通过选举来追究总统的责任。

4.2 责任内阁制:政府的责任由首相和内阁成员共同承担,国会可以通过对内阁的信任投票来追究政府的责任。

总结: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在领导者的选举方式、权力的集中与分散、政府的稳定性和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总统制相对于责任内阁制更加集中权力,政府相对稳定,但也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责任内阁制相对于总统制更加分散权力,政府的稳定性取决于国会的支持,但也更容易受到国会的干扰。

在选择政治制度时,需要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和发展需求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实现政府的高效运作和国家的长期稳定。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

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总统制与责任内阁制是两种不同的政治体制,它们在国家的领导架构、权力分配和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下面将详细介绍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的定义、特点、优缺点以及在实际运行中的案例。

一、总统制总统制是一种政治体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同一个人,即总统。

总统是通过普选产生的,并且拥有独立的权力和职责。

总统制的特点如下:1. 领导者集中权力: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拥有广泛的权力,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等方面的权力。

总统可以制定政策、领导军队、签署法律等。

2. 固定任期:总统通常拥有固定的任期,可以连任一定次数。

这有助于保持政治稳定和连续性,同时也有利于总统在任期内实施自己的政策。

3. 独立性强:总统在行使权力时相对独立,不受其他政治机构的过多干预。

这使得总统能够更加自由地制定政策和决策,同时也带来了权力过度集中和可能的滥用风险。

4. 制衡机制相对较弱:总统制中的制衡机制相对较弱,总统往往能够较容易地掌控国家政权。

这可能导致权力过度集中、民主监督不足和腐败等问题。

总统制的典型案例是美国。

美国总统作为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和政府首脑,拥有广泛的权力和职责。

美国总统由选民普选产生,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一次。

美国总统在行使权力时相对独立,但受到宪法和司法制度的制约。

二、责任内阁制责任内阁制是一种政治体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分开的。

国家元首通常是君主或者总统,而政府首脑则是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总理或者内阁成员。

责任内阁制的特点如下:1. 权力分立:责任内阁制中,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权力被明确地分开。

国家元首通常是象征性的职位,而政府首脑负责实际的行政工作。

2. 责任制:政府首脑对国家元首和议会负责,必须时常向议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议会的监督和问责。

如果政府首脑在议会中失去信任,可能会引起政府危机,导致政府解散或者重新组阁。

3. 稳定性高:责任内阁制有利于政府的稳定性,因为政府首脑必须保持议会多数派的支持。

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比较

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比较

简要比较总统制和内阁制的异同(一)政府产生的方式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其政府首脑一般是多数党的领袖担任,其内阁成员由首相提出并任命。

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挑选政府人员,由参议院批准。

(二)政府与议会的政党关系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首相既然是议会中多数党的领袖,因此,执政党的政策总是得到本党议员的支持。

在美国,总统所领导的党不一定在参众两院中成为多数党。

(三)政府对议会的责任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制定一切内外政策并向议会负责,它有责任答复议员的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

而采用总统制的国家,政府便不对议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

在美国,国会和政府彼此分立,各有宪法规定的任期,各司其职。

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但选民不能罢免总统。

国会无权将总统免职,除非众议院因总统犯罪而对他提出弹幼,并经参议院审判定罪。

(四)议会有无不信任投票权不同在内阁制下,议会对于政府有不信任投票权。

在英国,如果反对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且获得通过,政府必须下台。

在总统制的国家,议会除拥有弹劫权外,不能以不信任案的方式迫使总统辞职。

弹幼是对总统违法犯罪的审查和追究,并不涉及政府政策的正确与否。

它和内阁制的国家由于议会对政府执行的政策不满而提出不信任投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五)有无解散议会权力不同在内阁制下,内阁可以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作为在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而同议会相对抗的手段,执政党可以在它认为有利的时机宣布实行大选,从而使在野党处于不利的地位。

在总统制下,总统没有这个权力。

(六)元首发布命令是否必须副署不同在英国,国家元首虚有其位,他在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时,必须有首相或部长、大臣副署,才能有法律效力。

在美国,总统发布命令不必经过副署,总统的决定由总统自己负责。

(七)政府决定政策的方式不同在内阁制下,政府决策由内阁会议决定。

在英国,重大政策问题一般都是由内阁会议讨论,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并对讨论作总结发言,他的总结发言就是最后的决策。

西方政府制度的异同

西方政府制度的异同

西方政府制度的异同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西方政府制度的异同通常可以把西方国家的政府制度分为总统制政府、内阁制政府和委员会制政府三种类型。

美国、法国和一些拉丁美洲国家采用总统制多数欧洲国家采用内阁制。

瑞士采用委员会制。

(一)西方主要国家政府制度“西方主要国家政府制度”是指美国的总统制政府制度和英国的内阁制政府制度。

由于两种政府制度都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因此它们有诸多相同之处1,遵循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美国人在争取独立和制定宪法的过程中接受并发挥了法国着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形成了美国式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以及相应的政府制度。

它统摄纵向分权和横向分权两个层面。

纵向分权即为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的权力划分这就是联邦制。

横向分权即为联邦政府的权力分立美国宪法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将它们授予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分别行使相互独立相互平衡但在行使权力时又相互依赖相互重叠。

在英国虽然实行君主立宪制政体议会在形式上处于主导地位但在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构建方面与美国一样遵循分立与平衡的原则。

2.实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

无论是在美国总统制政府制度下还是在英国内阁制政府制度下政府都由在议会选举或大选中获胜的政党(即执政党)出来组阁当选的总统和首相一般都要任命本党政治家为内阁成员(人们称英国的内阁制为“政党内阁制”)。

所以政府实际上是由执政党把持的政府。

执政党通过掌管政府就能在内政外交各方面推行本党的政策和主张通过各种途径为其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服务这也可说是现代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核心内容。

总统和首相都拥有巨大的权力。

这首先表现为二者都拥有控制议会的权力。

他们既可以通过议会中的本党党员提出法律议案和预算案又可以根据宪法行使国情咨文权还可以运用否决权干预议会的立法活动。

其次总统和首相都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并左右内阁的巨大权力。

在美国总统制政府制度下阁员的去留完全由总统一人决定在英国内阁制政府制度下首相所提出的每一项重大政策、所采取的每一个重要步骤阁员只能表示赞同进行诠释否则就要被解职或者自动离职。

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比较

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比较

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比较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简要比较总统制和内阁制的异同(一)政府产生的方式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其政府首脑一般是多数党的领袖担任,其内阁成员由首相提出并任命。

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挑选政府人员,由参议院批准。

(二)政府与议会的政党关系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首相既然是议会中多数党的领袖,因此,执政党的政策总是得到本党议员的支持。

在美国,总统所领导的党不一定在参众两院中成为多数党。

(三)政府对议会的责任不同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制定一切内外政策并向议会负责,它有责任答复议员的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

而采用总统制的国家,政府便不对议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

在美国,国会和政府彼此分立,各有宪法规定的任期,各司其职。

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但选民不能罢免总统。

国会无权将总统免职,除非众议院因总统犯罪而对他提出弹幼,并经参议院审判定罪。

(四)议会有无不信任投票权不同在内阁制下,议会对于政府有不信任投票权。

在英国,如果反对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且获得通过,政府必须下台。

在总统制的国家,议会除拥有弹劫权外,不能以不信任案的方式迫使总统辞职。

弹幼是对总统违法犯罪的审查和追究,并不涉及政府政策的正确与否。

它和内阁制的国家由于议会对政府执行的政策不满而提出不信任投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五)有无解散议会权力不同在内阁制下,内阁可以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作为在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而同议会相对抗的手段,执政党可以在它认为有利的时机宣布实行大选,从而使在野党处于不利的地位。

在总统制下,总统没有这个权力。

(六)元首发布命令是否必须副署不同在英国,国家元首虚有其位,他在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时,必须有首相或部长、大臣副署,才能有法律效力。

在美国,总统发布命令不必经过副署,总统的决定由总统自己负责。

(七)政府决定政策的方式不同在内阁制下,政府决策由内阁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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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阁制中,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制定一 切内外政策并向议会负责,有责任答复议员 的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 在总统制下,政府不对议会负责,只对选 民负责。在美国,国会和政府彼此分立,各 有宪法规定的任期,各司其职。总统只对选 民负责,但选民不能罢免总统。国会无权将 总统免职,除非众议院因总统犯罪而对他提 出弹幼,并经参议院审判定罪。
2015-6-5 17
美 国
2、总统与立法机关的关系
(1)法国总统是由人民直接普选产生的, 他只对人民负责而不对立法机关负责。 (2)任免权是法国总统所独享的权力。 (3)总统拥有拥有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
法 国
2015-6-5
18
2、总统与立法机关的关系
俄 罗 斯
(1)俄罗斯总统有权确定国家杜马的选举,有权解 散国家杜马,决定全民公决,向国家杜马提出法律 草案,签署并颁布国家法律,每年向议会提交一份 论述国内形势、国内外政策方针的咨文。 (2)国家杜马有权对总统的叛国罪或其他严重的 罪行提出弹劾,并由联邦委员会决定罢免总统职务。 (3)国家杜马有权修改宪法。
在内阁制下,议员可兼任内阁的阁员,政 府可以直接向议会提出议案。 在总统制下,国会议员不可兼任政府的阁 员,内阁成员也不得出席议会会议。
2015-6-5
38
一个国家应该如何根据国 情选择适合本国的政府制 度形式?
2015-6-5
39
总统制的优点:
1、真正实现三权分立,使行政权和立法 权相互制约。总统事权统一、责任明确,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国会议员不受行政 操控,自主性高。 2、总统任期固定,政局较为稳定。
2015-6-5
40
总统制的缺点:
1、由“二元合法性”而来的合法性冲突。
由于总统和议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 都从人民那里获得自身的合法性,因此, 当总统和国会的意见相左时,人们无从判 断究竟谁代表着人民的意志。
2015-6-5
41
2、由“固定任期”而产生的“僵硬性”。 当国会不喜欢总统时,国会无权罢免 总统;当总统不喜欢国会时,总统也无权 解散国会。因此,当总统表现不佳时,只 要他没有重大罪过,没有相应的制度性机 制让他下台,只能等到下一次选举把他选 下来。
2015-6-5 15
1、总统的选举方式
俄罗斯总统由俄罗斯联邦公民直接选举 产生,但现今俄罗斯总统选举由民选逐步倾 向于“提名制”,前任总统的意愿和行为不 仅影响选民的情绪,甚至可以左右总统选举 的结果。
2015-6-5
16
2、总统与立法机关的关系
(1)美国总统拥有任命政府官员、领导和监 督政府工作、执行法律、统领全国武装力量、 制定和执行外交政策等权力。但与此同时, 其 权力的行使并不是绝对的, 要受到立法机关的 制约。 (2)美国总统对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 具有相对和有限的否决权。 (3)议会有权弹劾总统。国会无倒阁权, 总统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
2015-6-5 28
英国的内阁制:
首 相
内阁与首相在政 治上共进退
女王
不 对 国 王 负 责
对议会集体负责
议会下院
监督内阁,从而控制行政
内 阁
2015-6-5
29
比 较
总统制 内阁制
2015-6-5
30
1、政府首脑及政府产生办法不同
在内阁制中,首相随着议会选举产生,一 般由多数党的领袖担任,其内阁成员由首 相提出并任命。
2015-6-5
19
3、总统与司法机关关系
美国总统可以通过任命法官从而对司 法权施加限制,但法院拥有一项非常重 要的权力——司法审查权,即对宪法作 出解释的权力。
2015-6-5
20
3、总统与司法机关关系
法国设有司法部和最高司法委员会, 它们并非独立,而是掌管法院系统的组织、 设置、撤销、人事调动和经费等事项的司 法行政机关,属于行政权的管辖范围。总 统兼任司法委员会主席同时总统还可以行 使赦免权。
2015-6-5
47
世界政治文明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各国 政治体制必须适应本国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根本 政治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性质和基本国情决定的,是中国对世界多 样性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但是,还是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民主制 度运行的成熟经验,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我 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15-6-5
11
俄罗斯的总统凌驾于三权之上、是国家 权力的核心,拥有决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 基本方向、宣布紧急状态、解散国家议会、 任免总理、军事权、及对联邦会议法案的否 决权等。总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任命总理, 且俄总统拥有相对于议会的绝对优势地位, 议会无法对总统的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

2015-6-5
1944年,法国建立起议会共和制。 1958年,驻阿尔及利亚的法国殖民军发动 了反对第四共和国的武装叛乱。政府和议会 都束手无策, 也深刻地认识到了一个强有力 的行政首脑的必要。 1958年宪法以及以后的几次宪法修正案, 建立起了独具特色的法国“半总统制”。
2015-6-5
7
法国的半总统半议会制
总统制、内阁制、混合制比较研究
——林雨晴
2015-6-5
1
纲 要:
美国总统制 法国半总统制 俄罗斯超级总统制 总统制、半总统制、超级总统制比较研究 英国内阁制
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比较研究
一个国家应该如何选择其政府制度形式
2015-6-5 2
美国的总统制
2015-6-5
3
美国总统制的历史进程
2015-6-5 24
4、总统与总理的关系
在俄罗斯,总理由总统任命,总统可 以罢免总理,总理只是代表总统管理行政 当局,负责政府活动政策方针,组织政府 的工作,在总统缺位的情况下,依法临时 代理总统职责,但不能继承总统职位,权 力受到宪法限制。
2015-6-5
25
英国内阁制
2015-6-5
26
英国内阁制:
2015-6-5
42
3、多党竞争带来的僵局
当总统与国会多数分属不同政党,而 他们之间对重要政策的看法存在重大分歧 时,总统只能靠游说的方式来说服国会中 的反对力量,推动其政策或法案,但这种 方式并不总是能奏效,常常会陷入僵局, 但总统制的制度设计中并没有制度化的机 制来化解这种僵局。
2015-6-5
43
内阁制的优点:
1、行政和立法合一,议会的立法能够切合 实际需要,政府的政策也可以迅速落实, 行政和立法容易沟通,不易出现政治僵局。 2、当政府政策发生重大歧义时,不仅内阁 可以解散议会,议会也可以对内阁实行不 信任投票,彼此相互制衡。
2015-6-5
44
内阁制的缺点:
1、立法与行政相结合,实际上违背了三权 分立的原则。 2、首相及其政府任期不固定,被迫下台或 辞职时不利于政策的连贯性。 3、在议会中反对党占多数时,必然导致政 府改组、倒台或议会提前解散,容易引发宪 政危机。议会中执政党占多数时,反对党很 难制衡执政党,并且反对党会因为席次过少 而很容易被边缘化。
半总统半议会制,又名行政双头制,是 一种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议 会制的外衣,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在实 际上掌握行政权力的政治体制。半总统制的 内阁有相对较稳固的地位,国会(议会)权 力相对缩小。
2015-6-5
8
法国的半总统制
总 统 内 阁
总统和总理来自不同政党时
选 民
左右共治
议 会
在总统制下,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总统 挑选政府人员,由参议院批准。
2015-6-5 31
2、政府与议会中的政党关系不同
在内阁制下,内阁首相既然是议会中多 数党的领袖,因此,执政党的政策总是得 到本党议员的支持。 在总统制下,总统所领导的党不一定在 参众两院中成为多数党。
2015-6-5
32
3、政府对议会的责任不同
内阁制:内阁由议会产生,总揽 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2015-6-5
27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 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 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 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 部分是世袭贵族。 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 由直接选举产生。下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 监督财政和政府。 通常情况下,英国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 多数的政党,该党领袖被国王任命为首相。 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
2015-6-5 33
4、议会有无不信任投票权不同
在内阁制下,议会对于政府有不信任投票 权。如果反对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且获 得通过,政府必须下台。
在总统制中,议会除拥有弹劾权外,不能 以不信任案的方式迫使总统辞职。弹劾是对 总统违法犯罪的审查和追究,并不涉及政府 政策的正确与否。
2015-6-5 34
2015-6-5
பைடு நூலகம்
21
3、总统与司法机关关系
俄罗斯总统可以亲自任命联邦法官, 或由联邦委员会根据总统的提议完成这项 工作。联邦委员会必须根据总统提议任命 联邦总检察长。 总统还拥有特赦权。
2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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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统与总理的关系
在美国, 宪法规定总统既是国家元 首, 又是政府首脑。总理由总统任免, 直 接对总统负责, 总理是完全受制于总统 的。内阁不是决策机构, 而是总统的集 体顾问。
5、有无解散议会权力不同
在内阁制下,内阁可以提请国家元首解 散议会,重新大选。作为在议会通过不信 任案时而同议会相对抗的手段,执政党可 以在它认为有利的时机宣布实行大选,从 而使在野党处于不利的地位。
在总统制下,总统没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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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元首发布命令是否必须副署不同
在英国的内阁制中,国家元首虚有其位, 他在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时,必须有首相 或部长、大臣副署,才能有法律效力。 在美国的总统制中,总统发布命令不必 经过副署,总统的决定由总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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