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_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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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规范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规范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规范1动力电池退役条件1.1外观检查目视观察电池外箱体出现严重形变、破损、锈蚀、防爆阀或透气阀破损同时有水痕等外力致使的不可修复损伤,无法测试电性能或存在安全风险。

1.2内部结构检查如在车辆正常使用,未发生故障的动力电池,无需内部结构检查。

通过外观检查的动力电池系统后,进行电池系统拆解,拆除必要的覆盖部件,进行电气间隙、泄露和烧蚀检查。

1.3电气间隙小于原系统设计指标的40%。

1.4内部检查箱体内部有液体、水痕,部件表面有腐蚀锈迹,或箱体内部出现明显积碳颗粒、高压连接处出现严重烧蚀、单体或模组覆盖物严重烧蚀等。

1.5电池性能通过性能检查后,并确定无安全风险后,进行余能、静态压差和动态压差性能检查。

1.6余能检测按照GB/T31486测试规程及要求进行标准充放电测试,剩余能量低于额定能量70%。

1.7静态压差在常温下,系统50%SOC时静态压差超过150mV。

1.8动态压差按照GB/T31486测试规程及要求进行标准充放电测试,最大动态压差超过200mV。

1.9安全性能按照GB/T31486测试规程及要求进行标准充放电测试,记录充放电过程中单体温差,如果温差超过8℃。

2整包梯次利用2.1外观检查电池包外壳没有碰撞凹陷、破损、腐蚀、变形,表面应平整、无污物等,且标志(电池包标称电压、容量,尺寸,生产日期、溯源编码等)清晰、正确,正负极性必须标识清晰,正确。

2.2余能检测按照GB/T31486测试规程及要求进行标准充放电测试,剩余能量不低于额定能量65%。

2.3静态压差在常温下,测试系统50%SOC时静态压差,三元体系系统要求静态压差不超过80mV,LFP体系系统静态压差不超过50mV。

2.4动态压差按照GB/T31486测试规程及要求进行标准充放电测试,测试最大动态压差,三元体系系统要求动态压差不超过150mV,LFP体系系统动态压差不超过100mV。

2.5单体温差按照GB/T31486测试规程及要求进行标准充放电测试,记录充放电过程中单体温差,要求温差不超过4℃。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是政府提出的新优先事项,在建立良好的行业规范条件下进行废旧蓄电池的综合利用发展,将有助于改善污染状况、提升绿色技术水平、保障新能源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创造更加宜人的环境,试图用可持续的方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

为此,政府现已出台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

首先,国家将发布一系列宏观政策、行业规范,以及技术标准,以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行业的诚实守信和健康发展,加强监管,制定严格的环保排放要求,净化经营环境,修订政策和技术条件,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其次,政府鼓励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处理上加入企业责任(EPR)机制,即企业按照环境法规的要求负担相关责任、对其自主设定的回收目标负责,以便更好地促进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处理,保障行业资源回收利用环节的健康发展。

同时,政府还将针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实施注册制度,要求应用商需要持续登记并如实填写相关数据,以便政府有效地监管此类蓄电池,出台相应的政策规范,加强行业规范控制。

再次,政府还将着力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层次化分类指标,即将废旧动力蓄电池分为一类、二类以及其他多个类别,根据不同技术指标、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后续处理条件分类,从而更加细化和充实分类指标,更好地促进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拆解回收处理,更符合国家关于废弃物管理的政策目标。

此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工作必须联合资金投入,将政府的相关政策与企业实施落实联系起来。

这其中,要积极推进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政府公共投入,政府将作为一方发动资金、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等公共服务,企业也要履行好自己的相关责任,加快开发新技术,从而保障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工作部署,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情况近年来,我省把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作为新旧动能转换、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举措。

新能源汽车以及主要零部件,特别是动力蓄电池得到迅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从电池材料到电芯,从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检验检测到梯次利用的产业链。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

我省新能源汽车起步较早,发展势头良好,生产规模稳步增长。

全省共有各类车企约28家,主要生产大客车、重型卡车、轻卡及低速车等,其中中通客车、济南重汽客车、中通亚星客车等均在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中排名前列。

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能力已经超过22.6万辆。

(二)动力蓄电池生产配套完善。

我省具备了从正负极材料、锂电池隔膜、电解液到电芯,再到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的相对完整的锂电产业链。

国家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山东)取得了国家级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并取得CMA(中国计量认证)认证。

(三)退役规模将迅速扩大。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动力蓄电池退役量将逐年提升,综合考虑我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企业产量、电池质保年限、车辆运行工况等因素,预计2020年我省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约为1.3GWh。

(四)回收体系正逐步建立。

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等企业已在全省设立了520个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回收范围覆盖全省。

同时,组建了由中国铁塔山东分公司牵头发起的“山东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协会”,建立了行业组织和沟通途径。

中国铁塔公司已在枣庄市设立区域创新中心。

(五)梯次利用正加快推进。

中国铁塔公司山东分公司积极展开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骨干企业逐步成长。

烟台和菏泽的相关企业正在积极申报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企业资质。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课件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课件
日本
日本在《电动汽车推广法》中规定,汽车制造商和电池供应商必须负责 回收和处理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废旧电池,并建立了全国性的电 池回收网络。
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与法规
要点一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 用管理办法》
该法规规定汽车制造商和电池供应商必须负责回收和处理 新能源汽车的废旧电池,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建 立市场化的电池回收网络。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技术
材料检测
对回收的材料进行检测和分析 ,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再生
利用的要求。
电池组装
将新制备的电池材料重新组装 成新的动力蓄电池,并进行测 试和验证。
材料制备
通过一系列的化学、物理和机 械处理,将回收的材料制备成 能够再次使用的电池材料。
质量控制
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手段,确 保再生利用的电池能够达到预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 池回收利用课件
目录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概述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现
状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

目录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政 策与法规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 业案例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 未来展望
01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概述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的发展前景
市场潜力巨大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的潜力也将逐渐显现。预计未来几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 用市场的规模将不断扩大,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竞争将加剧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的竞争也将加剧。各大企业将加大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抢占市场份额。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2016年第2号公告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2016年第2号公告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2016年第2号公告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引导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利用,保障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现予以发布。

附件: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 境 保 护 部商 务 部质 检 总 局2016年1月5日 附件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 年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引导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利用,保障人身安全,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再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 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技术政策。

第二条 【制定目的】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目的是指导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设计、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动力蓄电池设计、生产及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和最终处置等活动。

本技术政策所称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一) 经使用后剩余容量及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电动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二) 报废电动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三) 经梯级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四) 生产过程中企业报废的动力蓄电池;(五) 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型模拟与政策

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型模拟与政策

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型模拟与政策汇报人:2023-12-27•引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现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型模拟目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分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建议•结论与展望01引言03政策制定与模型模拟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废旧动力电池,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并建立模型模拟来指导实践。

01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新能源汽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02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挑战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增加,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目的与问题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建立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模型模拟,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研究问题如何建立有效的模型模拟来评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效率和效果?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综述、实地调查和数学建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

技术路线首先进行文献综述,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然后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数据;最后建立数学模型,模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过程,评估其效果和效率。

02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现状动力电池使用现状动力电池装机量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装机量逐年增长,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动力电池市场。

动力电池类型目前主流的动力电池类型包括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其中锂离子电池占据主导地位。

动力电池应用领域动力电池主要应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领域。

回收技术发展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技术逐渐成熟,包括物理破碎、化学溶解等方式。

回收利用规模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模也在逐年增长。

回收网络建设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包括自建回收渠道、合作回收渠道以及社会回收渠道。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现状目前中国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尚不健全,存在回收渠道不畅通、回收点不足等问题。

回收网络不健全回收技术落后政策法规不完善目前部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技术较为落后,存在处理不彻底、环境污染等问题。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1. 国家支持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促进电池的再利用和回收。

2. 支持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建设和发展,鼓励企业利用节能环保技术实现电池资源的有效利用。

3. 鼓励电动汽车制造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降低环境污染。

4. 加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保障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5. 在政策上支持和配合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利用回收的电池资源开发新能源产品。

6. 加强对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7. 加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信息的发布和交流,促进技术创新和
进步。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简介)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简介)

Policy政 策47Research report on recycling of new energy vehicle power battery(introduction)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简介)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现状,把握发展方向,制定有效政策措施,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单位实地调研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地区的10余个城市,走访了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综合利用等企业;多次组织座谈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及企业代表等进行了广泛交流。

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现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新能源汽车及动力蓄电池产业发展现状(一)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从科研、产业化到市场推广的“三级”转变。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超280万辆,推广规模居于世界首位。

车辆类型上,乘用车、商用车分别占总产量约70.4%、29.6%;动力类型上,以纯电动为主,占总产量约78.5%,插电式混合动力约21.5%。

区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广东、上海、北京、山东、浙江保有量位列全国前5位。

(二)动力蓄电池产业我国动力蓄电池累计配套量超过131GWh,产业规模位居世界第一。

配套类型上,磷酸铁锂、三元电池分别占比约54%、40%。

纯电动乘用车、商用车中三元电池配套占比分别约71%、17%,磷酸铁锂电池配套占比分别约23%、7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中三元、磷酸铁锂电池配套占比分别约53%、33%。

外形设计上,方形、圆柱形、软包占比约78.7%、20.6%、0.7%。

(三)动力蓄电池原材料产业随着动力蓄电池需求量的快速上升,原材料行业投资规模快速扩大。

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及电解液行业龙头企业在市场占有率和技术研发方面优势明显,行业集中度较高。

2017年,我国正极材料产量达32.3万吨,磷酸铁锂产量为6万吨,负极材料产量达14.6万吨,隔膜销量13.6亿平方米,电解液产量为10.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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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简介
国家发展改革委、 • 电动汽车(含混合动力汽车等)生产企业要负责回收、处理其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科技部和原国家
销售的电动汽车的蓄电池”;
环保总局
• 要求将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中四、营销和售后服 务能力要求应当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包括整车和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并有能力实施。
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已由2012年的0.07%跃升至1.46%(截至2016/08) 中国规模化推广电动汽车已约6年,最早应用的动力蓄电池已开始退役
2015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占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比例已达62%,2016年1~8月,这一比 例更是达到73.88%
新能源汽车的私人消费市场逐渐启动,需及时加以引导和管理,推进动力蓄电池有序回收
严防重金属污染。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 在“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环节,提出“研究制定动力电池 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 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 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 境 保 护 部、 商务部、质 检 总 局
跟随新能源汽车整体走势,动力蓄电池出货量也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 动力电池出货量从2014年的3.7GWh攀升至2015年的15.7GWh。而今年上半年出货量继续保持强 劲增势,1~6月动力电池出货量达6.67GWh,占比达去年全年的42.5%,与去年上半年2.72GWh 相比,同比增幅达1.45倍
再生 利用
• 完全拆解、 破碎;
• 原材料提炼。
3.1梯级利用
一般而言,动力电池从汽车市场退役后仍然潜藏较大的剩余价值,其容量和功率性能仍可 满足多种应用场合的需求,如UPS、通信基站、场地车辆、风光发电储能、路灯等应用;
从成本角度,应优先进行Pack级的梯级利用,其次是模组级,Cell级不推荐; 梯级利用技术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还存在大量的难题需要解决,目前尚未大规模推广。
普通金属材料 塑胶材料 正、负极贵金属材料
整车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是责任主体
Battery Information
电池 退役
达不到车用条 件,剩余容量 70~80%,从电 动汽车上退役
梯级 利用
• 无损拆解, 容量和剩余 寿命检测;
• 筛选、配组; • 二次利用。
电池包或 模组
• 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安装在整车上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指系统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其销售给独立电池经销商(整车生产企业售后体 系之外)的动力电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负责回收报废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 明确对动力电池产品采用编码制度,具体编码工作由生产企业负责,国家汽车标准化主管部门应 尽快制定动力电池产品编码标准。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应对所生产(或进口)的所有 动力电池产品进行编码,并建立可追溯系统。编码应具有与产品的唯一对应性。编码应标识在动 力电池产品显著位置,且具有较高的牢固性。
• 梯级利用企业在销售电池时应在电池表面贴自有商标并明示该电池产品为梯级利用电池,并负责 其销售的梯级利用电池的维修保养和再次回收。鼓励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 与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企业合作,根据废旧动力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实际 情况判断可否进行梯级利用。
• 明确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业务的企业条件以及电池的拆卸、贮存、运输、放电、拆解、热解、 破碎分选责任主体,指导相关企业建立上下游 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防止行业无序发展。对电 动汽车动力电池设计生产、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方面 均做出了规定。提出了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 行办法》
探索生物冶金法。
• 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活动并积极参与相关标准体系研究制定。
• 对符合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进行分类重组利用。
资源综合利 • 用及能耗
努力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中先关元素再生利用水平,湿法冶炼条件下,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 98%;火法冶炼条件下,镍、稀土的综合回收率应不低于97%。同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废旧动力蓄电池中 的有色金属、石墨、塑料、橡胶、隔膜、电解液等零部件和材料均得到合理回收和处理。
• 五大主要任务之一: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引导
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规划(2012—2020年)》
国务院
专业化的回收利用企业;明确动力电池收集、存储、运输、处 理、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置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加
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定,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_图文.pptx
目录
一. 行业背景
1、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 2、乘用车所占份额提高 私人消费市场已逐渐启动 3、动力蓄电池呈爆发式增长 回收压力大 4、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意义重大
201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7.47万辆,2015年销售33.11万辆,而2016年1-8月新能 源汽车销售已达24.5万辆,全年预计可能达到50万辆,增速明显
3.2再生利用
当动力电池的性能衰退到很低的时候,就需要进行材料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以三元材料为 例,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流程如下:
• 首先,将废旧锂离子电池拆解到电芯级别,经过预处理、浸出、提纯、合成等步骤,得到材料前驱 体;
• 然后,将前驱体洗涤烘干,与碳酸锂按一定比例配比均匀混合,在氧气氛围下,进行分段程序升温 热处理,控制烧结温度和时间,再经过破碎、分级、除铁步骤,得到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
材料预处理
材料合成
目录
三. 政策标准现状
1、现行政策体系 2、重点政策解读 3、相关标准
随着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数量的快速上升,部分动力电池开始进入报废期。政 府高度重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已经开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我国已发布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政策详见下表
发布时间 2006年 2009年 2012年 2013年 2016年1月
• 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主要原 则,推动废旧动力电池有序回收,安 全、环保和资源化利用,优先鼓励再 利用,明晰相关主体责任义务
•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利用应遵循先梯级 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提高资源利 用率
管理方式和范围
• 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进行指导性管理, 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待时机成熟后,国家发改委再会同相 关部门出台相应的行业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规范条件》对综合利用企业的企业布局与项目建设条件,规 模、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要求,产品 质量和职业教育,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方面对企业 提出相应要求。
• 《办法》适用所有类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 业。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2.1《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
2.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 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印发是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 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有效回收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过程,主要包 括梯级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原材料能量回收利用等
• 应加强对运输、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利用等各环节的能耗管控,努力降低综合能耗,提高能源利用
效率。
• 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通过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完善的环境管理保障体系。
环境保护要 • 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 应设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完善的安全环保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具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
国轩高科
年产能6亿AH(未来年产能预计最高可达到10亿AH)的直属三厂8月正式投产
环境友好:防止环境污染,避免铅酸电池的悲剧重演 资源节约:原材料回收利用,减少矿产资源的消耗 成本最优:合理梯级利用电池残余能量,降低使用成本
目录
二. 基础知识
1、可以回收的材料 2、回收利用产业链 3、回收利用的方式
• 企业年综合利用能力应达到适度规模,并且厂区面积、作业场地面积应与企业综合利用规模相适应。.
规模、装备 • 和工艺 •
应选择生产自动化效率高、能耗指标先进、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生产设备设施和节能、环保、 清洁、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 禁止使用高能耗、低效率的设施设备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技术及工艺。鼓励综合使用物理法和化学法,
促进措施
• 国家鼓励企业对动力电池采用收取押金、回购、以旧换新等措施,提高消费者交回废旧动力蓄电 池的积极性。将探索把废旧动力蓄电池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征收范围。对梯 级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技术研发、设备进口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动力蓄电池相关回收利 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鼓励企业不断开发和推广新技术。国家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 收利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
• 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规范条件》针对企业布局和项目建设条件、规模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 境保护、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均提出了规范性要 求(详见下一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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