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生休学、复学的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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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和休复学办理流程及操作步骤

转学和休复学办理流程及操作步骤

附件1:转学1、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县域内高中不允许转学。

3、办理时间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整个转学流程应在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接到学籍异动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学生或家长只需要完成转学流程前两步,确定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发起转学申请即可,其他步骤各操作部门要求最迟在三日内尽快完成操作。

5、县域内转学不需要家长携带有关纸质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若遇到跨区县、跨省转学的情况,以各地市、各省具体规定情况而定。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转学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出学校审核。

第五步:转出、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三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转学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第五步:转出学校审核。

第六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学籍系统操作流程图:(三)跨省转学(由于各省学籍管理情况存在不同,跨省转学时间、纸质办理可随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第一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拟转入学校,获得同意接收证明。

第二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说明转学情况,转出学校向其提供学生纸质档案。

第三步: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准确学籍信息,并在系统内上传家长签字的“转学原因”后发起【跨省转学审核】申请并审核。

第四步: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

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小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校学生休复学管理,规范休复学手续,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小学在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出、退学等事宜。

三、休学管理1.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休学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2.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 学生休学期间,应按时办理休学手续,办理休学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休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病历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后,学生可申请复学。

5. 学生休学期间,如需办理出国、参军等事宜,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

6. 学生休学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复学管理1.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学。

2. 学生复学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复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休学期间的学习、生活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对复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复学条件。

4.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学习、生活等相关事宜。

五、转学管理1. 学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等需要转学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学。

2. 学生转学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转学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3. 学校对转学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转学条件。

4. 学生转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学习、生活等相关事宜。

六、转出管理1. 学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等需要转出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出。

2. 学生转出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转出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出证明。

休学、复学说明

休学、复学说明

休学、复学说明为了规范休学、复学流程,请各中小学校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做好解释工作:
一、休学
(一)休学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提交休学申请书,班主任、教务处主任和分管校长分别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

2、休学学生需提供县级医院以上住院发票、疾病证明书并附医生建议休学意见、出入院记录和病历。

3、学校教务处开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盖学校公章。

注:学生休学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二)休学办理流程: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由学校工作人员送至袁州区文化局普教股审核盖章。

审核盖章后,由学校工作人员把以上审批材料拍成图片,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申请[学籍异动-休学]操作,并附传证明材料。

最后由区文教局在学籍系统中审核通过此生休学申请方成功。

二、复学
(一)、复学资料
1、学生休学一年以后能复康上学,需县级以上医院出示《康复证明》
2、
学生休学时办理的《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二)、复学办理流程
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由学校工作人员送至袁州区文化局普教股审核盖章。

审核盖章后,由学校工作人员把以上审批
材料拍成图片,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申请[学籍异动-复学]操作,并附传证明材料。

最后由区文教局在学籍系统中审核通过此生复学申请方成功。

袁州区文教局普教股
2014/10/27。

小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小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校休学复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休学复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休学条件1. 学生因病、因事需要暂时停止学习,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休学:(1)因病需进行长期治疗,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休学治疗的学生;(2)因家庭原因,需要照顾病弱亲属或处理家庭事务,经家长同意,学校批准的学生;(3)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学校的学生。

2. 学生申请休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休学程序1. 学生申请休学,需填写《休学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病假条、家庭情况说明等;(3)家长同意休学的书面意见。

2.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休学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学生及家长。

3. 学校批准休学的,应在《休学申请表》上注明休学原因、休学期限和复学条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四、复学条件1. 学生因病休学,病愈后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以申请复学。

2. 学生因事休学,事由结束后,可以申请复学。

3. 学生复学,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病愈证明、事由结束证明等;(3)家长同意复学的书面意见。

五、复学程序1. 学生申请复学,需填写《复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复学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复学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学生及家长。

3. 学校批准复学的,应在《复学申请表》上注明复学日期、复学后的学习计划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4. 学生复学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参加相应的课程学习。

六、监督管理1. 学校成立休学复学管理小组,负责休学复学工作的审核、审批和监督。

椒江区中小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椒江区中小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椒江区中小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各中小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简化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14〕3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6〕89号)以及《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公布《椒江区中小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希各校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确保中小学生转学“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全面落实。

椒江区中小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一、新生注册1、小学入学根据椒政办发〔2016〕109号文件到对口学校报名→校信息采集登记→网上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数据校验成功→完毕2、初中招生根据椒政办发〔2016〕109号文件,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到对口学校报名→网上录取登记→招生地教育局审核→生源地教育局审核→完毕二、省内转学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盖校章)→上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网上申请→转出学校网上确认→教育局审核→完毕三、跨省转学1、省外转入家长携带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生基本信息表》(盖校章)→上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网上申请→椒江区教育局审核→教育部数据对接校验成功→转出学校网上确认→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审核→完毕2、转往省外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盖校章)→上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网上申请→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审核→教育部数据对接校验成功→转出学校网上确认→椒江区教育局审核→完毕四、休学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县级医院以上休学证明)→学校网上申报→教育局审核→完毕(注: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

)五、复学家长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网上申报→教育局审核→完毕.说明:1、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简化转学手续,本区要求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或相关学籍档案作为转学凭证就可以了,不必报教育局盖章审批。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办事指南一、转学办事指南(一)中小学生学籍转入本市办事指南说明:各中小学校根据我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符合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及复学规定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由转入(休学、复学)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给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家长从转出学校提供学生个人信息表),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

2.转入(休学、复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员根据家长提供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确认。

3.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学籍管理员将相关材料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4.每个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转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

如转入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有关学校接收。

2.市区内校际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但学生因家庭地址变迁、家长工作关系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市区学校之间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有效材料向实际住址就近的学校申请转学。

3.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所需材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5〕9号)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当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薄);(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普通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1)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凭户籍转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学生休学与复学制度

学生休学与复学制度

学生休学与复学制度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县(区)以上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缺课(含请假)超过总学时1/3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二)学生休学期限:二年制、三年制学生只能休学一次,以一年为限;凡休学超过规定期限仍不能复学者,作退学处理。

(三)学生休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申请休学,须将休学的有关证明和申请报告,向系和学生处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及系主任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有关资料报送学生处,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2.获准休学的学生,须到学生处办理休学手续,领取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期间,不得住在校内,不准随班听课和参加考核,也不得提前复学。

4.学生休学,要考虑本人所学专业下届是否继续招生,若下届不招生该专业(即无班可复),则不办理休学,只能作退学处理。

5.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6.学生应征人伍,需办理休学手续,可保留学籍至服满义务兵役期。

(四)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两周持有关证件及复学申请,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到学生处办理复学手续。

复学后,一律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2.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确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证明,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

3.学校可对申请复学的学生进行政治复查。

在休(停)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中小学学籍异动操作说明

中小学学籍异动操作说明

中小学学籍异动操作说明一、引言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教育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转班等。

学校在进行学籍异动操作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为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提供学籍异动操作说明,旨在帮助他们正确、高效地处理学籍异动事务。

二、转学操作1. 转出学籍学校接到学生转学申请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学籍转出手续:(1)核实学生信息:确认学生的姓名、年级、班级以及家长提供的转学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2)登记转学申请:将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到系统中,并在纸质档案中进行备份。

(3)核发转学证明: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加盖学校公章。

(4)移交学籍资料:将学生的学籍档案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给转入学校,并留下相关备份。

2. 转入学籍学校接到学生转入申请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学籍转入手续:(1)核实学生信息:与转出学校核实学生的姓名、年级、班级以及转学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核实结果记录在转入申请表上。

(2)办理转入手续:填写转入申请表,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原就读学校名称、原就读班级等,并将转入申请表移交给教务处办理。

(3)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入学手续,包括身份证明、体检表、户口本等,并在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4)接收学籍档案:与转出学校联系,将学生的学籍档案移交给转入学校,对接收的学籍档案进行核实并存档。

三、休学操作1. 休学申请(1)家长申请: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说明休学原因、休学时间,签字后提交给班主任。

(2)审核休学申请:班主任将休学申请提交给学校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审核申请。

(3)批准休学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休学申请表转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4)通知申请结果: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将休学申请结果通知家长和班主任,并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2. 休学返校(1)准时返校:家长在休学期满后办理学生返校手续,准时将学生返校,并与班主任确认学生的休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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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生休学、复学的操作说明
根据教育法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学生留级。

由于学生个人问题,出现违反教育法规定的留级现象,导致学生学籍档案与实际就读年级不一致。

目前可以通过办理休学、复学操作,实现学籍档案与实际就读情况同步。

一、办理休学流程
根据规定,学生由于身体疾病原因,不能正常上学,可以办理休学。

第一步:学生获得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疾病证明,证明要注明“建议休学XX天”,最好是一个月以上,时间越长越好。

第二步:学生家长带疾病证明到学校,学校审核后打印《广西藤县中小学生休学申请审批表》和学生的学籍卡,并填写好申请表交给学生家长。

第三步:学生家长带《广西藤县中小学生休学申请审批表》、学生的学籍卡和疾病证明,到藤县教育局三楼教育股学籍办处,审核盖章。

如果教育局要申请表存档,则需要复印申请表一份,带回学校。

第四步:学生家长带审核盖章后的《广西藤县中小学生休学申请审批表》(可以是复印件)回学校交给学籍管理员。

第五步:学校管理员登陆学籍系统进行休学申请:
1、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申请,输入学生学籍号、姓名后点击查询,查询成功后,在异动类别的下拉菜单中,
选择休学,日期选择当前日期,休学异动说明中,输入休学原因,休学时长等。

然后点击保存,注意一定要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就是《广西藤县中小学生休学申请审批表》的扫描照片,照片建议用扫描仪扫描,也可以用照相机拍摄,一定要清楚,能看清每一个字。

2、最后进行学籍异动学校审核。

至此,该生的休学申请提交给县级、市级、区级的学籍办审核。

3、要注意检查该休学申请的审核进度,是否通过上级审核,如果不通过,要重新申请。

二、办理复学的流程
学生成功办理休学后,第二学期就可以办理复学操作了:
1、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申请,输入学生学籍号、姓名后点击查询,查询成功后,在异动类别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复学,日期选择当前日期,复学异动说明中,输入复学原因:学生身体已经恢复健康,但是因为休学期间在家休息,功课脱节太大,无法跟随原班就读,需要退一个年级。

然后保存。

然后上传证明材料,材料包括学校出示的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证明,学生XXX,因疾病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休学在家休息,现在身体恢复健康,可以复学,但因为休学导致功课脱节太大,建议留级。

特此证明。

XX学校 XXXX年XX月XX日。

如果能同时上传当初的休学申请表的扫描照片更好。

特别强调,如果学生家长坚决要求学生要留级,则学校要说明留级会导致学籍档案与实际就读情况不一致,将来会影响升学,如果学
生家长要学生留级,则其必须亲自负责办理休学手续的审批相关工作,如果办理不了,导致将来学生升学时出现的学籍档案问题,则责任自负。

学校要打印好相关的声明材料,让家长签字后,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声明材料样板:
声明
学生XXX,性别:男(女),现在就读X年级,因为XXXXXXXXX 原因,学生家长要求留级,并自己负责办理办理休学手续的审批相关工作。

学校已经向该学生及其家长解释禁止留级的规定,以及留级会导致学籍档案与学生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问题。

如果因留级产生的学籍档案问题影响将来升学,家长愿意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家长(签字并盖手模印):
联系电话:
XX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各校要有学籍档案文件夹,保管好学生的学籍档案,并且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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