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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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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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防治工作管理制度。

接下来店铺为你带来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所在地区结核病防治业务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应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发现、治疗和化疗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卡介苗接种制度。

第六条对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机构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省、市(地)、县结核病防治机构,或指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承担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拟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国结核病的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三)负责组织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综合评价;(四)负责组织拟定国家结核病防治技术标准、规范。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二)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的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三)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四)开展结核病防治技术的推广工作。

第十条其他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二)与防疫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本地区卡介苗接种工作;(三)负责本地区结核病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四)负责落实本地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化疗管理工作;(五)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六)对肺结核病高发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或普查;(七)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八)培训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

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结核病是一种传染性疾病,为了防止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防治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1. 结核病监测制度:各地区要建立健康监测系统,对结核病进行监测和报告。

监测内容包括结核病的发病情况、治疗情况、复发情况等,以及结核菌耐药性的监测等。

2. 结核病的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和医生在诊断出结核病例时要及时向相关卫生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3. 结核病的隔离制度:对于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应当对其进行隔离治疗,以防止结核病的传播。

隔离治疗可以是住院治疗或者居家隔离,具体根据病情和环境条件确定。

4. 结核病的控制措施:包括结核菌感染者的筛查和预防接种、结核病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结核病患者的追踪和管理等。

5. 结核病的药物治疗制度:对于结核病患者,应当按照规定的疗程和剂量进行抗结核药物的治疗,同时要加强治疗监督和管理,避免耐药菌株的产生。

6. 结核病的信息教育制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倡导结核病预防和控制的行为规范。

这些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但都以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为目标,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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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为了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结核病防治的一些常见规章制度措施:
1. 公共卫生政策:政府制定并实施结核病防治的公共卫生政策,包括加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合作,提供预防、筛查、治疗和康复的服务。

2. 结核病筛查:对人群进行结核病的筛查,包括体检、胸部X光检查或结核菌素试验等,以及对高风险人群进行特别关注。

3. 监测报告制度:建立结核病监测和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及时报告发现的病例,以便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4. 感染者管理:对结核病感染者进行管理,包括追踪其接触者,提供治疗和康复服务,确保感染者按时完成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升级。

5. 结核病治疗:提供规范的结核病治疗方案,包括抗结核药物的供应、监测和管理,以及治疗的监督和支持,确保患者按时完成治疗。

6. 结核病预防措施:加强结核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广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挡口鼻,同时提供结核疫苗接种服务。

7. 结核病医护人员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其识别和管理结核病的能力。

总的来说,结核病防治规章制度旨在加强结核病的预防、筛查、治疗和康复工作,促进疫情的控制和消除。

每个国家的具体规章制度可能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预防结核病的传播。

卫生院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卫生院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治意识。

4.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肺结核病防治的政策和标准。

三、组织管理1. 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肺结核病防治科,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科室、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共同做好防治任务。

四、防治措施1. 早期筛查:对所有前来就诊的患者进行肺结核病筛查,对疑似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

2. 诊断与报告:对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 治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肺结核病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规范、有效的治疗。

4. 服药指导:对患者进行服药指导,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5. 跟踪管理:对出院后的肺结核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6. 健康教育: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治意识,减少新发病例。

7. 隔离与防护:对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8. 信息管理:建立肺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对病例信息进行实时更新、统计和分析。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报告肺结核病病例的科室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2. 对未按规定进行治疗或管理肺结核病患者的科室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因防治措施不到位导致肺结核病传播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结核病防治与管理制度

结核病防治与管理制度

结核病防治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结核病的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的防治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结核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防治管理第三条防备措施1.定期开展结核菌素试验,对医护人员进行结核病筛查,发现感染者及时进行随访和治疗。

2.供应充分的防护用品,包含口罩、手套、隔离衣等,确保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3.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医院员工对结核病的认得和防护意识。

4.定期对医院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第四条结核病患者诊疗管理1.对接诊的患者进行结核病初筛,包含症状询问、体格检查和胸部X光片等检查。

2.对初筛结果为疑似结核病的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诊,并及时进行治疗。

3.患者确诊后,依照传染病管理要求,将其转入结核病专科病房进行隔离治疗。

4.患者治疗期间,医护人员要严格依照防护规范执行,确保治疗过程中不发生交叉感染。

5.结核病患者治疗期满后,经专科医生评估实现解除隔离条件的,方可出院。

第五条结核病疫情报告与统计1.医院要及时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结核病疫情,供应详实的病例信息、流行病学调查数据等。

2.定期统计和分析结核病发病情况,及时发现疫情变动和趋势,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统一管理结核病病例档案,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专业技术引导第六条专家构成医院应组建专业的结核病防治专家组,由相关专家构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引导。

第七条专业技术引导内容1.供应结核病的诊断与治疗指南,为医护人员供应科学的临床引导。

2.对医院内结核病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和研讨,供应相应的解决方案。

3.定期开展结核病专业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本领。

第四章工作责任制第八条医院领导的责任1.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结核病的防控工作,定期听取结核病防治的工作汇报。

2.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推动和落实。

2023修正版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一、全面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目标1.1 意义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长期以来一直是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卫生问题。

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它不仅可以减少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还可以降低疾病对患者和家庭的负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2 目标主要目标:通过全面加强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实现结核病的有效控制和最终消除。

具体目标:- 提高结核病的早期发现率和诊断率;- 提高结核病的治愈率和艾滋病合并结核病的治愈率;- 减少结核病的传播风险,控制疫情的蔓延;- 提高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 加强结核病防治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能力。

二、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措施2.1 结核病的预防工作(1)加强公众健康教育结核病的预防工作首先要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向公众普及结核病的知识,加强传染途径和疫苗接种的宣传,推广正确的卫生习惯,提倡健康生活方式。

(2)免疫接种结核病疫苗的接种是预防结核病的重要手段之一。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婴幼儿结核病疫苗接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疫苗的供应和接种工作的常态化。

2.2 结核病的控制工作(1)活动监测和报告各级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结核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结核病的发病情况和传播动态。

在发现结核病疫情时,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遏制疫情的蔓延。

(2)确诊和治疗结核病的早期确诊和早期治疗是控制疾病传播的关键。

各级卫生机构要加强结核病的诊断技术和治疗方案的研究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

2.3 结核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1)建立管理机制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完善的结核病防治管理机制。

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

(2)加强监督和评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

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各级卫生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概述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为了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本医院订立本管理制度,明确结核病的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二条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结核病的防治工作,确保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和发病率。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部门,涉及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和人员。

第二章防备措施第四条病人筛查及登记1.全部就诊病人在接待处登记时必需填写认真的个人信息,并进行结核病的筛查。

2.登记信息应包含: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是否患有结核病、是否有结核病症状等相关信息。

3.登记表格应由专人进行统一收集和管理,且应妥当保管,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患者隔离与诊断1.对于疑似或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应立刻进行隔离治疗,确保不与其他病人接触。

2.在确诊前,应采取必需的防备措施,进行初步隔离,并尽快布置相关诊断和治疗。

3.隔离病房应具备充分的通风条件,隔离措施严格执行,确保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卫生防护措施1.全院各个部门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特别是对结核病患者接触的区域,应进行定期消毒。

2.医务人员在接触结核病患者时,应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结核病患者应按规定佩戴口罩,避开飞沫传播。

第七条医务人员培训1.医院应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控意识和应对本领。

2.医务人员应掌握结核病的基本知识,了解防备和掌控的方法,掌握正确的防护措施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病例管理第八条病例登记及报告1.结核病患者的病例应进行登记和报告。

登记内容应包含: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住址等个人信息,以及病情发展、诊断结果等认真信息。

2.登记和报告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结核病病例报告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确保结核病的监测和掌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病例随访和管理1.对于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应进行病例的随访和管理工作,包含对病情的察看、治疗方案的订立和调整等。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结核病的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可影响多个器官的慢性传染病。

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推进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是控制和减少结核病的发病率、死亡率和残疾率,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健康。

第四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应当依托国家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形成科学的规范和标准,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各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结核病的预防第六条加强结核病的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结核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开展公众教育活动,宣传结核病的危害性、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知识。

第七条高危人群应进行结核病的定期筛查,确保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

高危人群包括但不限于:与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的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糖尿病患者、老年人、流动人口等。

第八条结核病的预防药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高风险人群和结核病患者,应当积极提供预防性用药。

第九条加强结核病疫苗接种工作,推广和应用结核菌素试验等辅助检测方法。

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应当开展结核病的疫苗接种工作。

第三章结核病的诊断与治疗第十条结核病的确诊应当依据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验等综合判断的结果。

对于疑似病例,应当进行结核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等特殊检测。

第十一条结核病的治疗应遵循以药物为基础、规律、系统、完整的治疗原则。

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反应进行个体化治疗。

第十二条对于传染性结核病的患者,应当进行隔离治疗,确保不传播给他人。

隔离治疗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患者的基本权益。

第十三条对于经治疗后痰菌阴转或治愈的患者,应当进行随访和复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复发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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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楼中心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结核病是国家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被称为“白色瘟疫”。

近年来,我国各类学校中时有结核病集中感染和发病的情况发生,学校结核病的流行直接危害师生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

现根据濉溪县卫生局、教育局文件《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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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尊坤
副组长:任启礼欧方中陈若飞
成员:代志伟李宏伟李文俗丁怀藻邹西良
及各班班主任
校长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校长、总务主任、班主任三级负责的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

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

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

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

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对结核菌素(PPD)试验强阳性者采取预防服药措施。

对于未成年人,学校应以“知情同意书”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取得家长同意后进行。

三、严格病人治疗管理,确保疫情不扩散
对确诊的传染病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和隔离治疗,由病人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记管理在家隔离治疗或住院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

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但必须在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次查痰,确认无传染性。

其治疗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由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未成年学生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监督管理病人服药),确保规则用药,在治疗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同时要做好病人、家长
及周围同学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消除顾虑,给患者关怀和照顾,不要歧视肺结核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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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楼中心学校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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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楼中心学校结核病防治




徐楼中心学校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徐楼中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尊坤
副组长:任启礼欧方中陈若飞
成员:代志伟李宏伟李文俗
丁怀藻邹西良及各班班主任
徐楼中心学校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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