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啸中的金融创新与监管观察
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

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于1997年,给亚洲地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动荡。
这场危机使得全球金融监管体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也成为了推动金融监管改革的催化剂。
在危机之后,亚洲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机构的职能和能力,以防范类似危机的再次发生。
本文将探讨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并分析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1. 建立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监管体系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监管部门与政府之间缺乏独立性和透明度。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亚洲各国纷纷设立了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
这些机构的职责是监督、审计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运作,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2. 加强风险管理和监测亚洲金融危机揭示了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为了预防和应对金融危机,亚洲各国加强了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
监管机构建立了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对银行资本充足性和风险暴露的监管要求,以及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特别监管等。
3. 提高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机构过度依赖短期外债和隐瞒风险的问题。
为了增强市场透明度,亚洲各国加强了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监管报告制度。
这些举措有助于提高市场参与者对金融机构健康状况的了解,降低市场不确定性和风险。
4. 强化跨国合作和监管协调亚洲金融危机不仅对亚洲地区造成了影响,也波及到了全球金融市场。
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整体效果,亚洲各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其他国家加强了合作和协调。
他们通过分享信息、制定共同的监管标准和准则,共同应对跨国金融风险和挑战。
5. 加强金融教育和消费者保护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教育和消费者保护的不足。
为了提高公众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亚洲各国加强了金融教育和投资者保护机制。
他们开展了广泛的金融教育活动,提供更多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训,旨在提高公众的金融素养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综上所述,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亚洲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韧性。
金融海啸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与对策

金融海啸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与对策近年来,金融海啸成为了全球经济中一个重要的词汇。
金融海啸是指由金融市场上的风险、危机和波动所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
自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市场风险不断增加,其中包括中国金融市场。
本篇文章将探讨金融海啸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
一、金融海啸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1、外资流动性冲击金融海啸导致了全球资本流动性大幅减少,外资大量撤出,也冲击了国内一些企业的资金链。
尤其是相比于欧美等成熟市场,中国金融市场更加依赖传统银行体系,而金融海啸也直接导致了全球银行信贷降级和信用危机,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中国的货币政策体系,影响了国内市场利率并提高了市场信用风险。
2、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关系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密不可分,金融市场的风险波动已经开始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例如,银行信贷交易的持续下降,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增加了城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度。
同时,外汇市场的风险也直接导致了国内的实体经济困境,例如进口原材料价格上涨等。
二、应对策略1、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金融市场的监管能力将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风险预防。
因此,中国应该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更加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信息披露,防止信息不对称和欺诈行为的发生,也应该提高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运行透明、规范、公平的金融市场吸引更多的资本市场和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
2、优化金融结构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中,银行和证券是最为重要的金融业务。
但在金融市场深化发展的过程中,新兴的金融业务也必须得到重视。
因此,中国应优化金融结构,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发展现代金融制度,扶持创新金融业务,推动新金融行业发展。
3、倡导理性投资金融海啸是由于过度杠杆和投机等原因引发的,因此解决金融海啸也需要从投资角度入手。
那么,如何促使投资理性化、合规化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可以通过宣传金融知识,加强金融教育和投资者保护机制,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防范风险、规范行业发展。
从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理论透视美国金融海啸的原因及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具 ,诸如各种各样 的期货 、期权 以及互换、远期利率协
议 、承诺 、上限和下限、票据发行便利等等 。这些金融 衍生工具,在形式上是金 融改革创新 的结果 ,但其本质
上也是虚拟资本 的进一步深化,是金融信用 的延伸与发 展 ,展现 了马克思所说的 “ 衍生信用 ”和 “ 虚拟货币”
政专论】Z HN UNU I EG HALN Z Z
从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理论透视美国 金融海啸的原 因及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 ( 东 ) 欧大 军 广
金融海啸 具有爆 发快 、来势猛 、传染性 强、范围
值也完全是虚拟的……” 虚拟资本作为银行 的资本是 因为:一是可以获得定期收人,通过定期买卖证券大量
粹是虚拟 的,是 由债权 ( 汇票) ,国家证券 ( 它代表过去 的资本) 和股 票 ( 对未来收益 的支取凭证) 构成的。在这
者与资本 的职 能相脱离 ,使 它们 的票面价格往 往与市 场买卖价格相背离,必然使它们成为投机的对象,加剧
欺诈 、勒索等活动,最终导致资产贬值 ,形成 “ 泡沫经
等概念 的规定,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形式 。
入的资本。或者说 ,虚拟资本是同国际资产相分离的,
本身无价值却可被作为 “ 商品”进行交易的各种凭证 。 第一、银行资本的物质构成具有虚拟性 1有价证券具有虚拟性 。银行资本由三部分组成 , .
一
第二、虚拟资本的固有特性诱发金融风险
虚拟资本也是商 品,可 以在资本市场上买卖,但虚 拟资本的有价证券价格的独特运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股份公司的急增,有价证券投机活动就会盛行,虚拟资 本的迅速膨胀往往快于实际资本 的增长 ,使资本的所有
从美国次贷危机看中国的金融监管

于萌芽状态。 (二)银行应将流动性放在首位。根据国际经验,导致
银行破产倒闭的最大风险是银行的支付风险,而发生支 付挤兑的根本原因就是银行出现内部流动性紧缺。而导 致流动性紧缺的根本原因是在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要 么是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短债长贷;要么是贷款不能按 期回收等等。据相关部门统计,国内银行业资产与负债期 限错配的情况较为突出,存款短期化与贷款中长期化的 特征明显。因此,应高度关注局部地区和个别中小银行的 流动性问题,切实防范随时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
关键词:次贷危机; 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740(2009)01-0050-02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表明,贷款质量仍是金融业经 营的关键。金融创新有它固有的缺陷,当金融监管跟不上 金融创新的步 伐 时 ,就 可 能 因 监 管 缺失而引发金融风 险。因此,对鼓励金融创新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国家来 说,要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前车之鉴,协调好金融创新与金 融监管的关系,保持金融稳定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次贷危机从根源上说是一场由于房价下跌导致 的信用危机,但从结果看是一场波及全球的流动性危机, 以至2007年下半年以来主要国家的中央银行屡次出手向 市场注入资金,来维持全球金融体系的流动性,这表明监 管者没有实现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有效监管和控 制。作为一个金融业高度发达的国家,美国的金融监管体 系 不 可 谓 不 完 善 ,其 以CAMWLS(“L”即 流 动 性 )偏 评 级 为核心的风险监管理念也一度为各国监管机构学习和借 鉴,但仍无法实现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有效监管。如何加 强和改进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有效监管,是国内监管部 门不可回避的一道难题。
金 融 FUJIAN FINANCE 实 务 实践与思考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一、前言金融创新是指在现有金融模式基础上,通过引入新的金融产品、服务、技术和模式等,提高金融效率、降低金融成本、拓展金融市场等。
而金融监管则是指对金融机构和市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以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本文将探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二、金融创新对于金融监管的挑战1. 产品多样性带来的风险管理难度增加随着金融创新不断发展,各种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
这些产品具有复杂性和高风险性,需要更加严格的风险管理。
但是,传统的监管方式无法满足这种需求。
因此,监管机构需要开发出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来应对这些挑战。
2. 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在一些新型业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愈发突出。
例如,在互联网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从而导致投资人面临较高的道德风险。
这种问题需要监管机构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3. 金融创新带来的市场不确定性金融创新带来了市场不确定性,这是监管机构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例如,在区块链等新兴领域,监管机构需要对新技术和新业务进行深入研究,以便更好地规范市场行为。
三、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1. 提供法律保障和规范行为金融监管可以提供法律保障和规范行为,使得金融创新能够在有序、安全、稳定的环境下进行。
例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并建立了专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维护市场秩序。
2. 推动技术进步和服务升级金融监管可以推动技术进步和服务升级,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
例如,在支付领域,中国央行推出了“移动支付清算机制”,为移动支付行业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规范化管理。
3. 保护投资者利益金融监管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投资者信心,从而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
例如,在P2P网贷领域,中国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保护投资者权益,包括要求平台将借款人信息公开、设立备付金账户等。
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启示

二 、监 管 缺 位 的 原 因分 析
1 市场 监 管 被历 史形 成 的 利益 切割 . 美 国 金融 市场 的不 同 群体 的不 同 利 益诉 求 , 致 银 行 、 导 保险 、
系 ,但并 不 完善 。进 一 步 加强 信 用 体 系建 设 ,形 成 完善 的 风 险 管 理机 制 ,可 以说 是 一项 刻 不 容 缓 的 任 务 。 3提 高 金融 信 息 透 明 度 . 加强 信 息披 露 , 高 金融 信息 透 明度 应该 成为 完 善外 部风 险管 提 理机 制 的重 要 内容 。要进 一 明 确各 类机 构 的作 用 、 作规 范 , 步 运 参 照 国 际货 币基 金 组 织 关于 金融 体 系透 明度 的 要求 ,对 金融 机 构特
融 创 新 。金 融 创新 ,是一 把 l 刃剑 。但 本 质 上并 不 是 金融 创 新 本 以此吸引大批高风险客户。商业银行在发放次级贷款之后 ,以次 舣 身的 问 题 ,而 是监 管 的 问 题 。 级债 券 方 式 转 嫁风 险 ,由于 多 次包 装 难 以进 行 合理 信 用 评级 ,最 终 引 发 系统性 风 险 。我 国 经过 多年 的努 力 ,正在 探 索建 立 信 用体
根 、花 旗 、巴 克莱 、高 盛 和瑞 银等 金融 巨 头 的 代 表。 3 监 管人 员知 识 手段 不足 .
随 着金融 创新迅 猛发 展 ,对风险 集 中程度的识 刖 、划 分、评 估 E趋 复杂 ,大量金融 衍 t
径 的人 才 培 养机 制 ,提 高 监管 队 伍 素质 。建 立和 完 善适 合银 行 监
球 金 融 业发 展 的重 要 推 动 力。这 次 金融 危 机 是一 系列 金融 衍 生 品
美 国 次 贷 危机 的 直 接原 因 是 风 险管 理 不 善 ,商 业银 行 降 低房
黄达 在金融海啸中思考金融学科建设
黄达:在金融海啸中思考金融学科建设这次金融海啸尚未完全过去。
已经显示的震裂强度仅仅小于八十年前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危机。
那次大危机以及其后的大萧条持续了多年,希望这次不要拖得那么久。
这不仅是愿望。
应该说,今天的人们较之那时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还是有很大提高的。
作为高等院校教师,我们应该怎样回答金融海啸提出的问题?海啸爆发以来,国内外已有种种回答: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祸根;金融创新制造了灾难;曾被赞誉备至的格林斯潘成为罪魁祸首……这类论断总感觉失之于过分空泛。
但要提出“不空泛”的分析,笔者确实感到原来认为已经有深厚积淀的经济理论、金融理论,实际不少地方依旧朦朦胧胧,不足以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既然有些朦胧,那么我们的任务就应该是认真加强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建设。
这次金融海啸提出的诸多理论问题中,从基础理论建设的角度看,有一个问题最为突出,那就是:金融的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之间缺乏系统的、深入的理论沟通。
笔者就从金融学科的演进历程谈谈这个问题,并对学科建设做些前瞻。
金融与金融学科“金融”这个词,以及与其对应的西方词Finance(法、德、俄等等同一意思的词都出于一个语根),在不同环境中有不同的习惯使用方法。
在学术领域,沉溺于争论不同用法的谁是谁非,往往是空耗精力而无助于学科建设。
在金融海啸里,世界上人人讲金融。
从中外的政治家、官员、理论家、业者、传媒,乃至公众嘴里,大体可为“金融”勾画出一个轮廓,即采用的是较为广义的“金融”词义。
与中国习惯用法所覆盖的面类同。
要对这样使用的“金融”内涵,给出一个科学的、精确的界说,不那么容易。
或许可以依据大家所指,勾画出一个大体的“边界”:理论概括:“货币经济”、“信用经济”、“虚拟经济”等这些边界也不那么清楚的范畴,均属金融领域;具体形象:货币制度,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既包括国内,也包括国际);宏观视角:经济的均衡、市场的均衡、货币供需的均衡,属金融研究的对象(并无碍于这些问题是经济学的问题);微观视角: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监管,金融市场的运行和监管,一切经济行为主体筹资、投资等理财活动。
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海啸下我国银行业经营模式走向
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海啸下我国银行业经营模式走向摘要: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西方金融业出现了金融创新与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各国银行业纷纷由分业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体制转化,金融领域出现了证券化、自由化和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眼下这场走向纵深的金融危机让我们重新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进行思考。
本文以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为研究对象,在分析我国银行业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指出未来我国银行业仍将呈现混业经营的局面,而合理的模式倾向于金融控股公司。
关键词: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一、金融海啸下我国银行业经营模式的再思考(一) 金融危机的根源并非混业经营次贷危机爆发后,欧洲混业经营的大型金融机构,如巴克莱银行、汇丰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也遭遇挤兑;全能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受到质疑,关于是否恢复银行分业经营的讨论重新开始。
美国总统奥巴马设立的经济复苏顾问委员会主席保罗•沃克尔认为,美国银行业应该恢复分业经营,以防范金融危机再次发生。
从表面上看,证券化是此次危机的导火索,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是证券化走到极端的结果。
全能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不能增强金融机构的抗冲击能力,相反,复杂的混业模式不仅不能有效吸收风险,还会导致风险的串联和扩散。
资本市场上的损失可能使本来运营良好的存贷款业务也遭受冲击。
但是,金融自由化首先是利率自由化,而后才是业务自由化。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宽松货币政策特别是低利率政策造成了房地产泡沫。
此外,独立投资银行模式与相应的监管模式也难辞其咎。
独立投资银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从历史经验看,混业经营在促使银行业务多元化的同时,促进了保险、证券等相关金融业务的发展,加速了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创新,在此过程中引发的金融危机是由于经济层面、监管不当等多种原因而产生的代价,并不能笼统地归为是混业经营的结果。
(二) 金融动荡不改国内混业趋势近年来,在世界混业经营潮流的影响下,我国政府开始允许金融机构开展混业经营试点。
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以及金融风险的博弈研究共3篇
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以及金融风险的博弈研究共3篇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以及金融风险的博弈研究1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被彻底凸显出来。
在危机发生之后,各国都逐渐加强了对金融行业的监管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如果监管过于严格,也可能会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的金融监管以及金融风险的博弈问题也备受关注。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金融监管的重点应该是在增加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金融监管应该能够发现系统性风险,在风险最初产生的时候就及时进行干预,而不是等到风险已经危机四伏再想办法进行应对。
我国的监管机构在这方面也做出了许多努力,比如对资本金要求的提高、限制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杠杆比率、推行风险权重计算、引入监管指标以及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等。
然而金融监管机构要保持对金融风险的高度敏感,避免过渡干预金融市场的自由发展。
一旦金融监管做得过火,会导致金融活动变得极为缓慢,从而阻碍经济运行。
此外,由于世界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内结构性问题,我国的金融风险也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监管机构要时刻关注金融业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及时调整监管政策以应对风险。
而金融监管的博弈问题也是比较困难的。
监管者需要在保证金融市场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持市场的灵活性和创新性,而这恰恰是很难平衡的。
例如,由于较高的监管成本和法规繁琐,市场上的新型金融产品减少了很多,这可能会让监管机构的目标失调,因为这些新型金融产品在经济中的价值很大。
我们需要更加有创意和灵活性的监管方法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综上所述,“后危机时代”看来困难与机遇并存。
本着“发现即监管”的原则,对于已经存在的金融风险,监管机构要采用及时的干预措施,防止风险扩大。
但是,监管的力度不能太大,这样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除此之外,监管机构应该关注金融市场中的新的风险和挑战,并采取正确的政策,保持灵活性,引导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影响研究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影响研究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动力。
然而,金融创新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以及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金融监管机构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本文将研究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影响,探讨其积极和消极的方面,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协同发展。
一、金融监管的积极影响1. 提供制度保障: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出台监管政策和规定,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
2. 促进市场透明度:金融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增加了市场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了解市场情况,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
3. 防范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应对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4. 保障金融市场公平竞争:金融监管机构通过设定准入条件、防止垄断行为等措施,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鼓励金融创新的多样化发展。
二、金融监管的消极影响1. 制度过度僵化:金融监管机构在追求稳定和安全的目标时,可能过度约束金融创新活动,导致创新能力受到限制,影响金融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
2. 阻碍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产品的审批和监管过程可能较为繁琐和耗时,阻碍了金融机构推出新的金融产品,限制了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
3. 对新技术的抵制和限制:金融监管机构对新技术的应用存在一定的担忧,可能对金融创新中涉及到的新技术采取抵制和限制措施,限制了金融科技的发展。
4. 高昂的监管成本: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运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产生了高昂的监管成本,可能对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利润空间造成一定的压力。
三、促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协同发展的建议1. 制定宽松灵活的监管政策:金融监管机构应制定宽松灵活的监管政策,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适应和创新空间,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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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金融海啸中的金融创新与监管观察摘要本轮金融海啸,本质原因是在过去的经济繁荣中,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创新相互脱节,导致金融机构在信用衍生品发展过程中走向了自我监管。
而在不良的法人治理结构下,金融机构滥用了信用衍生品创新,制造了巨大信用泡沫。
当宏观经济放缓的系统性风险来临时,脆弱的信用链条全面断裂,导致金融市场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本文重点回顾了金融海啸中涉及的金融创新与监管发展过程,也提供了金融海啸中涉及主要金融产品的发展历史、原理与现状的部分资料,供参考。
金融海啸中的金融创新与监管观察本轮金融海啸,本质原因是在过去的经济繁荣中,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创新相互脱节,导致金融机构在信用衍生品发展过程中走向了自我监管。
而在不良的法人治理结构下,金融机构滥用了信用衍生品创新,制造了巨大信用泡沫。
当宏观经济放缓的系统性风险来临时,脆弱的信用链条全面断裂,导致金融市场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一、90年代银行监管跟不上金融创新步伐,为金融机构滥用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套利留下了空间这次全球范围的金融海啸,不仅吞噬了美国所有的独立投资银行,就连一些理论上风险控制严格的普通商业银行也未能幸免。
回顾历史,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在。
上世纪90年代,是美国经济处在二次大战后罕见的持续性的高速度增长时期。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金融机构与监管方面围绕着巴塞尔第一协议1展开了一场是否要为银行监管松绑的大辩论。
这场辩论的结果,便是1996年BIS银行监管委员会推出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案》,通称为《市场风险补充案》。
金融机构与监管方面围绕着巴塞尔第一协议与市场风险补充案的争辩、较量与妥协,折射出人1巴塞尔第一协议是1988年由BIS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出的,全称为《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它建议各国的中央银行对其辖内银行推行最低资本准备金的政策,以防范诸多风险。
这个指导性政策因为其内在合理性与简单易算,得到了许多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广泛采纳。
们在经济繁荣时为这场波及全球的金融海啸所埋下的深深原罪。
90年代的美国经济,经历了信息革命与互联网科技高速发展。
银行业不仅获得了巨大的外部增长空间,同时也利用了信息科技对自身业务模式进行了内生型革命。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伴随着复杂数学运算的场外金融衍生品极大丰富。
这时,1988年提出并被各主要国家广泛接受的巴塞尔第一协议就成了捆绑美国各大银行的最后一个枷锁。
尤其是在“新经济”浪潮中走在前列的,创新能力强的大银行,更是认为过于严格的巴塞尔第一协议束缚了自身创新能力,是对弱者的奖励、对强者的惩罚。
银行界最主要的批评指责,就是巴塞尔第一协议在计算资本金充足率上运用简单代数加总,没有体现大银行因为资产多元化带来的风险分散优势。
于是1996年《市场风险补充案》得以推出。
同巴塞尔第一协议相比,后者的重大突破在于允许银行采用VaR的方法来计算所需匹配的市场风险资本金。
认可银行自身的市场风险模型在决定监管资本金上的作用,有着深远的积极意义。
然而,这同时也是监管部门向被监管对象下放监管权力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随后银行界得寸进尺,想方设法进一步架空监管部门,最终在金融创新方面走向了“自我监管”。
抛开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在“新经济”思维模式的诱导下,监管部门向金融产业界做出了重大让步,一方面极大地解放了金融产业界的自身创造力,而在另一方面也放出了自我毁灭的原罪。
二、BISTRO等信用衍生品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增强了金融机构滥用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套利的能量《市场风险补充案》出台后,银行界并没有就此满足,而是寻求在巴塞尔第一协议的信用风险部分继续突破。
大银行向监管部门展示自己刚刚发展出的信用风险模型,希望能允许银行用信用风险模型的经济资本算法作为监管资本算法的基础,以取代巴塞尔第一协议的简单代数加权。
更严重的是,一些大银行看到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有不一致的资本准备金要求,便想方设法通过会计手段把资产从计算信用风险的银行账户转移到计算市场风险的交易账户上去。
这样就可以用内部风险模型来计算资本金需要量,而非套用巴塞尔第一协议的代数公式。
1997年,JP摩根开发了一种分割重组贷款信用风险的创新产品BISTRO2。
其基本原理是,将JP摩根银行资产簿上100亿美元的贷款打包之后再重新包装,切割成具有不同信用风险含量的好几块。
然后,再将各块的信用风险卖给其他金融机构。
通过这种途径,即便原先的贷款仍在JP摩根的账上,但信用风险已经转移。
BISTRO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被看作是早期的信用增级技术的应用产物,也可算作信用衍生2 BISTRO全称为Broad Index Structured Trust Offering品的早期雏形之一,对金融创新发展具有重大贡献,为此BISTRO也被授予许多奖项。
BISTRO产品降低了贷款信用风险,是JP摩根产品创新能力的体现。
JP摩根因此要求监管方面对其给予更大空间,即要求允许将发行BISTRO产品的资产从银行账户转移到交易账户,同时将对应的风险资本金大幅降低。
而美联储的最终决定实质上满足了前者的主要要求,即一方面禁止摩根将贷款资产从银行账户转入交易账户;但另一方面则同意这些资产的资本准备金大幅下调。
美联储的这一决定,成为监管机构为其跟不上时代的监管手段所做出的又一次标志性让步,很快得到推广。
因此,商业银行的许多类似BISTRO的产品设计已经可以绕开监管部门,达到减少资本准备金匹配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演化为自我监管,金融创新已经露出了被滥用作监管套利的症兆。
而当信用衍生品与相关的信用增级技术在90年代中后期迅速成长起来之后,由于在使用效率与逃避监管的便利性方面具有比BISTRO更多的优点,金融机构滥用金融创新的动机增强了。
随着信用衍生产品的蓬勃发展和广泛运用,大量的同类资产,如信用违约掉期(CDS,credit default swap)3和抵押债务证券(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s)4等,虽然在本质原理上与BISTRO产品类似,但由于是直接以3利用信用违约掉期(CDS)进行信贷资产的信用增级方法及CDS产品原理请参考附件一4抵押债务证券(CDO)原理及发展过程请参考附件二证券产品的名目出现,因而被理所当然地置放在银行的交易账户上,用银行内部发展出来的模型来计算其市场化了的信用风险和资本金需要量。
马克思说:“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
在繁荣的90年代,资本家疯狂追逐利润的原罪又一次诞生了。
这个原罪随后带来的就是失控发展的信用增级技术与衍生产品。
如果不是滥用金融创新,美国的房贷市场也许就不会泛起巨大泡沫,而全球金融体系也本可以从这个泡沫破灭的痛苦中幸免。
三、信用衍生品的相关定价理论与监管手段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市场实际,成为整个金融系统发展中的隐患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信用衍生品进一步得到长足发展。
信用衍生品包括全收益互换(Total Return Swap)、信用利差期权(Credit Spread Option)、信用违约互换(CDS, Credit Default Swap)等等。
应用最广泛的信用衍生品是2001年发展起来CDS。
据国际互换等衍生品协会(ISDA)调查,到2007年全球CDS的名义价值已达约62万亿美元。
公平来看,信用衍生品也是“新经济”背景下由科技革命带来的产物,有着深远的积极意义。
信用衍生品在场外交易,交易条款具有灵活性,促进了市场发展。
然而,与信用衍生品的迅猛发展极不相称的是,这种金融创新在定价、应用、监管等许多方面上都远未成熟,还存在着许多缺陷。
尽管信用衍生品已经被证明可以发挥重要的避险作用,并肯定是未来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方向,但它已经走的太远,脱离了市场与监管的发展实际。
首先,信用风险评估与信用衍生品定价理论跟不上市场飞速发展。
当前,信用风险评估与定价模型是用模型的方式来衡量和预测一个信贷组合的风险架构,将风险敞口、信用评级、违约损失率、违约概率相关系数等参数代入模型,最终实现对信用风险定量评价,及对信用衍生品精确定价。
然而,信用风险模型存在着两大缺陷。
一是数据不够充分可信。
历史上没有频繁发生的信用违约和倒闭事件,致使数据很难证实其可靠性。
其二,信用风险模型的损失区间或持有期通常定为1年,信用风险模型做回溯检验,则需要近100年的数据长度,无法实现。
正因为此,1999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在《信用风险模型:当今的实践与运用》中认为信用风险模型作为计算监管资本的基础,为时过早。
其次,金融机构片面追逐利润,信用衍生品受到了滥用。
网络股泡沫破灭后,美国经济出现短暂低潮,传统金融业务收益明显的降低,因此保险公司、对冲基金和商业银行转而热衷于信用衍生品。
总体而言,信用衍生品提供了管理组合风险的方法,能够分散和降低全球金融系统总体信用风险。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金融机构在利润的驱使下,对信用衍生品新生市场表现的过于大胆。
一些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也参与其中,以机会主义者的面目出现,严重高估了自身对信用衍生品的风险控制能力。
由于信用衍生品在定价与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不成熟的运行模式,很少有新加入的金融机构能充分意识到信用衍生品的潜在危险,因而产生了不少亏损的案例。
例如法国的再保险公司 SCOR 的信用衍生品于2002年和2003年共计造成总额7.69亿欧元的净损失,最终导致公司退出了这一市场。
第三,场外交易的信用衍生品风险非常不透明,监管难度很大。
随着信用衍生品使用量的增加,随之引起的风险也不断增大,而这种方式对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来说几乎是不透明的。
最终承担信用风险的公司发现它们很难弄清哪些公司带来风险,因此无法评估这些公司的财务状况。
2004年麦肯锡在报告中称,一些公司为了寻求更好的回报,主要从事信用衍生品市场中风险最高的业务。
报告指出,“情况非常令人不安,因为保险公司并不需要履行巴塞尔协议强制银行执行的严格要求。
而且,信用评级机构和监管机构担心一些保险公司缺乏预防重大意外损失的经验和技术。
”同时,金融稳定论坛 (Financial Stability Forum) 也呼吁,要求迅速增加监管机构所掌握的有关信用风险传递机制的信息量。
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无疑就是滥用信用衍生品的重灾区之一。
金融机构在拥有了信用衍生品这一新式武器之后,接下来就是应用它在房贷市场上大放光彩5。
在信用增级技术与衍生品的帮助下,美国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发展迅猛,与房贷有关的金融产品如MBS、CMO、CDO等层出不穷。
丰富的房贷二级市场再创新产品极大地满足了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介机构的利润需求,以及房贷申请者的住房需求,完美而庞大的市场就此形成。
然而,在美国房贷市场长长的创新产品序列中,信用增级技术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使用,最终形成了一根绷着紧紧的、长长的信用扩张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