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纳税筹划节税方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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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消费税是我国现⾏流转税中的⼀个重要税种,它与增值税相互配合,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发挥特殊调节的功能。

下⾯店铺⼩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了达到必要的调控⼒度,消费税的税负⽔平较⾼,最⾼的税率达到50%,其税收负担不仅⾜以左右普通百姓的消费⾏为,⽽且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平,对消费税进⾏税收筹划是当前企业财务⼯作中值得关注的⼀个重要问题。

⼀、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从国际上看,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两种选择,⼀种是⼴泛课征于消费领域,既包括对⽣活消费资料的课征,也包括对⽣产消费资料的课征;既有少数限制消费的产品,也有⼈民⽣活的必需品。

另⼀种是选择部分消费品进⾏课征,通常是少数限制消费的⽣活消费品。

不同国家对征收范围的选择取决于国家赋予消费税的职能及本国的税制结构。

我国现⾏消费税是与增值税配合⽽来的,在增值税普遍调节的基础上,发挥重点调节的功能。

因此,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较窄,仅仅局限在11类商品中。

这11类应税消费品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饰及珠宝⽟⽯、鞭炮及焰⽕、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汽车。

如果企业希望从源头上节税,不妨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就避开上述消费品,⽽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有优惠措施的产品进⾏投资。

如:⾼档摄像机、⾼档组合⾳响、裘⽪制品、移动电话、装饰材料等。

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这类项⽬投资,也可以达到规避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的。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进⾏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时,在计税依据⽅⾯⼤有⽂章可做。

现形制度规定:消费税的计算⽅法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对实⾏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包装物均应并⼊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

但如果包装物并未随同产品销售,⽽是借给购货⽅周转使⽤,仅仅收取包装物押⾦的话,只要此项押⾦在规定的时间内(⼀般为⼀年)退回,可以不并⼊销售额计算纳税。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是指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款。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法来减少甚至避免缴纳过多的税款。

下面将详细介绍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一、合理使用消费税率
不同的商品和服务被征收的消费税率不同,因此合理使用不同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可以降低纳税额。

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低税率商品的销售比例,减少高税率商品的销售比例,以达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

二、合理运用消费税豁免政策
消费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可以免征消费税,企业可以合理运用这些豁免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对环保设备、农产品、医药用品等的销售可以享受免征消费税的政策。

三、精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企业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时,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和消费税率。

尽可能合理精确地计算消费税额,避免因计算错误而导致纳税额的增加。

五、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企业需要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的税收制度和规定,不得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需要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纳税筹划的方法和策略,防范可能的税务风险。

六、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会针对一些特定的产业和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纳税额。

纳税筹划是企业合法减少纳税额的手段和方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依法合规,不能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制定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纳税额。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节税的税目税率的规划

【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节税的税目税率的规划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节税的
税目税率的规划
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1)汽油和柴油均属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产品,为了限制对这类资源产品过度消费,调节市场供求矛盾,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石油类产品征收较高消费税。

(2)汽油、柴油生产量和消费量都很大,而且都有不可替代的特性。

通过开征消费税增加国库收入。

(3)石油、化工属于高积累行业,实行增值税后,绝大多数石化产品税负下降,财财政收入影响较大,国家财政难以承受。

提高汽油、柴油的税负则可以把其它石化产品因降低增值税税负而减少的财政收入补回来。

消费税采取列举法按具体产品设置税目税率,征税界限清楚,一般不易发生错用税率的情况。

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节税者就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第6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务 《企业纳税筹划》PPT课件

第6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实务 《企业纳税筹划》PPT课件

税后利润=(1000-150-120-100-451.79)×(1-25%) =133.66(万元)。
如果该卷烟厂直接委托其他卷烟厂将烟丝加工成甲类卷烟, 加工费用为220万元(120+100),收回卷烟500大箱直接对 外销售,销售额仍为1000万元。
该卷烟厂支付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税额=(150+ 220+500×150÷10000)÷(1-56%)×56%=480.45(万 元)
②上述筹划是在现行税制下进行的,如果税法对此作了调整,则另当别论 。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一定要注意税法规定的新变化。
案例二:包装物销售的筹划
【筹划资料】2009年10月,某企业销售4000只汽车轮胎,每只价值4000元 ,每只包装物价值800元。对于包装物有两种处理方案:
方案一:随同汽车轮胎一并销售。 应纳税额=4800×4000×3%=576000(元) 方案二:收取包装物押金。 应纳税额=4000×4000×3%=480000(元) 包装物押金暂时无需纳税,一年期满后,将包装物押金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委托企业收回后,直接对外
销售则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允许扣
除当期投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例6—4】某卷烟厂2009年6月购入一批价值为150万元的烟 叶,并委托其他卷烟厂将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 120万元。
对外销售时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税后利润=(1000-150-220-480.45)×(1-25%)= 107.67(万元)
3.外购的应税消费品
对于用外购的应税消费品为原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按当期生产 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消费税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消费税如何进行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就是在不违反的情况下,合理地避免税收的行为。

税收筹划的方法很多,有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等的税收。

那么如果要进行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如何进行呢?为大家解答。

1、消费税税收筹划概述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税务部门对需要调节的特殊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在征收的同时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形成双层调节模式。

其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纳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其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行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税收筹划不仅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要降低生产成本。

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纳税人可以通过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

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进行消费税税收筹划是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2、消费税税收筹划的方法(一)在做投资决策的初期应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征收消费税的目的之一是调节收入差距、引导消费方向和保护环境,但我国消费税课税范围还存在“缺位”的问题,例如在对高档消费品征税方面并未涉及高档家具电器、古玩字画、装饰材料等;在高消费行为方面未提及卡拉ok、桑拿、按摩、电子游戏等娱乐业;在保护自然生态方面未对毛皮制品、珍奇异兽的消费征收消费税。

除此之外,塑料袋、一次性餐盒、电池及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氟利昂产品都是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东西。

这些存在的问题已经被大家意识到,因此,以上所列的项目都有可能要调整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要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及发展趋势。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1
2
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0+75)/(1-30%)×30%×(1+7%+3%)=75+7.5=82.5(万元)
02
卷烟后,应缴纳消费税:700×45%+0.4×150-75=300(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0×(7%+3%)=30(万元)
A厂税后利润:(700-100-75-82.5-95-300-30)×(1-33%)=11.725(万元)
02
解得,X=66.89(元)
03
2
1
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
1200×1000×25%+12×1000×0.5=306 000(元)
1400×1000×25%+12×1000×0.5=356 000(元)
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
节约消费税额:356000-306 000=50 000(元)
4
3
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为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两种类型。 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销售数量的确定
03
消费税税率的法律界定 消费税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同一种产品由于其产品性能、价格、原材料构成不同,其税率也高低不同。如酒类产品,分为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精、啤酒、黄酒和其他酒等,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税率的筹划地基本思路

6章 纳税筹划--消费税

6章 纳税筹划--消费税

• 如果三类酒单独核算,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如果三类酒单独核算,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单独核算 白酒: 白酒:30 × 12000×20%+12000× 0.5=78000 × % × = 药酒: × 药酒:50×8000×10% =40000 × % 套装酒:120×700×20%+700 × 3× 0.5=17850 套装酒: × × % × = • 合计应纳消费税额为: 合计应纳消费税额为: 78000+40000+17850=135850(元) = (
• 如果三类酒未单独核算,则应采用税率从高的原则, 如果三类酒未单独核算,则应采用税率从高的原则, 未单独核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30×12000+50×8000+120×700)×20% × × × ) % +(12000+8000+700×3) ×0.5=179850 × = • 由此可见,如果企业将三种酒单独核算,可节税: 由此可见,如果企业将三种酒单独核算,可节税: 179850- 135850 =44000元 元
• 如果该企业不将两类酒组成套装酒销售还可节税: 如果该企业不将两类酒组成套装酒销售还可节税: 不将两类酒组成套装酒销售还可节税 ——成套销售 成套销售 120×700×20%+700 × 3× 0.5=17850 × × % × = ——分开销售 分开销售 15×3×700×20%+0.5×3×700×0.5 × × × % × × × +25×3×700×10%=12075 × × × % 节约 17850-12075=5775
• 6.2.3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包装物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 筹划思路】 • 企业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尽量做到账目清楚,即分 企业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尽量做到账目清楚, 开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开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在涉及成套消费品销售的问题上,看是否有必要 在涉及成套消费品销售的问题上, 成套消费品销售的问题上 组成成套的消费品。 组成成套的消费品。对于有必要组成成套的消费品 的情况,可以采用变“先包装后销售” 的情况,可以采用变“先包装后销售”为“先销售 后包装”方式, 后包装”方式,这样往往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 ,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案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案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建议方案消费税概念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税务部门对需要调节的特殊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形成双层调节模式。

其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纳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销售税筹划方案一.纳税期限账期方案在纳税期内尽可能推迟纳税,在欠税挂账有利的情况下,尽可能欠税挂账,以增加资金链的流转稳定性。

如开发票时间的推迟,纳税账期的季度缴纳申请等。

二.纳税环节的筹划方案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的出现,从而获得这方面的利益。

第一,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于销售时纳税,但企业可以低价销售,搞“物物交换”少缴消费税,也可以改变和选择某种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推迟缴税;第二,由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品的不纳税,企业可以利用此项规定作出有利于节税的安排;第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企业可根据此项规定,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受托与委托关系节省此项消费税。

利用关联方关系,压低委托加工成本,达到节税目的。

即使不是关联方关系,纳税人也可以在估算委托加工成本上、下限的基础上,事先测算企业税负,确定委托加工费的上限,以求使税负最低、利润最多。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方案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分别按下列方式确定对企业节税有利:第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第二,以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的,为应税消费品发出当天。

第三,以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为收讫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证当天。

第四,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当天。

第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第六,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四、纳税地点的筹划方案第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在纳税人核算地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第二,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分局批准,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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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效益:为公司节约了税收支出596.97万元,减少了相 对应金额的存量资金支出;
➢间接节约公司相同金额存量资金的贷款利息支出30.45万元。
2015年消费税筹划经济效益
序列 项目内容 1 所属期筹划节税
获得税费返还金额
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
节约利息
170,940.00
5.10%
8,717.94
2 应税产品与免税产品筹划 3 检测费节支 4 直接效益小计
二、消费税筹划过程
➢2015.01.27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涂料征收消费费 ➢2015.01.28---2015.01.31 得知消息后,经紧张研读,请 示上级领导批准后,立即将1月未发货订单进行发票及账务处 理,将销售收入确认到201501月份。 ➢2015.02---2015.08月 国税实施细则发布,同时参与中涂 协、事务所专业人士等学习与研读,初步在国税局备案应税 产品 ➢2015.08---2015.12月 进一步解读国税避的实施细则,选 取代表性的产品小类进行检测,于12月完成2016的应税产品 备案。
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
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
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涂料由主要成 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按主要成膜物质涂料可分为油脂类、天然 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滤 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 、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
5,560,000.00
228,800.00 5,969,740.00
5.10% 283,560.00
5.10% 5.10%
11,668.80 304,456.74
七、2015年消费优惠减免备案结果
四、消费税筹划----应税产品与免税产品筹划
经研究消费税的税局总局的实施条例,通过将公司产品大
类进一步细分小类,2015-2016年提交光明国税消费税类别由
五大类(PU类、PE类、UV类、NC类、水性类)应税变为四
大类免税,只有NC类征消税费,并将NC类中的助剂、辅类等
产品划分到免税产品,2015年划入免税产品的销售额为1.39亿
数量 1 1 1
1
序号
类别产品名称
8 UV辊涂白底漆
9 UV辊涂清面漆
10 UV辊涂耐黄白面漆
11 爱涂水性木器清底漆
数量 1 1 1
1
5 PE清底漆 6 PE白底漆 7 UV辊涂透明底漆
1 12 爱涂水木器半光清漆
1
1 13 爱涂水性木器白底漆
1
1 14 竹炭净味水性半光白漆 1
六、消费税筹划----经济效益
消费税税收筹划
申 报 人:金蝶财务做账软件 财税实操 部 门:财务部 时 间:2021.3.6
一、消费税纳税筹划背景
➢2015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
涂料免征消费税。 通过调整划分产品种类,简化税局备案类别,将公司300
个产品种类更改为14个代表产品类别,减少286个产品备案的 检测费,节约检测费支出约228,800元。
备案类别产品清单目录
序号 类别产品名称 1 PU净味白底漆 2 PU净味哑光白面漆 3 PU AB特清底漆
4 PU 净味X分光清面漆
三、消费税筹划----所属期筹划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15〕16号《关 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 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筹划措施:
将2015年2月及以后交货的订单提前账务 处理到2015.1月,共计有500万元的收入X消 费税率4%=170,940元,节约消费税170,940 元。
元X4%的税率为556万元。
2015年免征消费收入和税额统计
序号
免税销售收入
消费税率
免税金额
备注
1
13,900,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0.00 4.00%
5,560,000.00
合计
13,900,000.00
4.00%
5,560,000.00
五、消费税筹划----检测费节支
税局实施条例: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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