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分析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是指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款。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法来减少甚至避免缴纳过多的税款。
下面将详细介绍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一、合理使用消费税率
不同的商品和服务被征收的消费税率不同,因此合理使用不同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可以降低纳税额。
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低税率商品的销售比例,减少高税率商品的销售比例,以达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
二、合理运用消费税豁免政策
消费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可以免征消费税,企业可以合理运用这些豁免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对环保设备、农产品、医药用品等的销售可以享受免征消费税的政策。
三、精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企业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时,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和消费税率。
尽可能合理精确地计算消费税额,避免因计算错误而导致纳税额的增加。
五、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企业需要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的税收制度和规定,不得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需要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纳税筹划的方法和策略,防范可能的税务风险。
六、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会针对一些特定的产业和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纳税额。
纳税筹划是企业合法减少纳税额的手段和方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依法合规,不能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制定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纳税额。
首饰行业的消费税纳税筹划分析

首饰行业的消费税纳税筹划分析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各行业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饰行业作为一个高档消费品行业,其消费税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首饰行业的消费税纳税筹划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首饰行业的消费税基本情况。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首饰属于奢侈品范畴,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
消费税是按销售价格的20%加征的,即销售价格的1/6。
然而,首饰行业的消费税纳税筹划并不仅仅是简单地计算税款金额,而是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税收政策的演变。
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纳税筹划要点。
首先,首饰行业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来减少应纳消费税。
在首饰制作过程中,原材料和加工成本占据较大比重。
因此,企业可以以适当的方式调整材料采购渠道,控制原材料成本。
此外,技术改进和制造工艺提升也可以降低加工成本,进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的金额。
其次,首饰行业的纳税筹划还可以通过合法的税务规避手段实现。
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纳税负担。
在我国税收政策中,对于一些鼓励发展的行业或地区,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免征政策。
企业可以针对自身的情况适用并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以降低纳税负担。
此外,首饰行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进销存来实现纳税筹划。
企业可以合理安排销售和采购时间,以此来达到分散纳税负担的目的。
比如,可以在年底之前进行一部分大宗销售,以降低当年的应纳消费税。
同时,也可以在进货时尽可能从供应商处索取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保证合法减税和避免因发票问题导致的事后税务拖延。
最后,首饰行业的消费税纳税筹划还需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
税收政策会根据国家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因此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应对。
比如,在特殊时期,如疫情期间,政府可能会调整税收政策以刺激消费,企业可以根据政策变化灵活调整筹划方案,以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首饰行业的消费税纳税筹划是企业经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
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

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消费税是一种由政府征收的税收,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时支付的一种税费。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都实行了消费税制度,以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他们合理规划财务,减少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本文将围绕消费税纳税筹划展开研究,探讨消费税的基本概念、纳税筹划的意义以及一些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
一、消费税的基本概念消费税是针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使用和消费而征收的税收,它通常是由政府部门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的特点是可以逐级转嫁,并最终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商品的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者,它在商品和服务的不同环节依法征收,并逐级向最终消费者转嫁。
消费税通常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殊消费税两种类型。
一般消费税是针对所有商品和服务全面征收的税收,而特殊消费税则是针对特定商品或服务而征收的税收,例如烟酒税、燃油税等。
消费税的税率可以根据不同商品或服务的特性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必需品的税率较低,非必需品的税率较高。
二、消费税纳税筹划的意义消费税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手段,根据消费税法规的规定,合理规划纳税行为,减少税负,获取税收优惠,从而达到优化财务状况的目的。
消费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减少税收负担。
通过消费税纳税筹划,个人和企业可以合理分配资金和财产,避免过多的税收负担,从而节省税款,提高自身的经济收益。
2. 合规遵法。
消费税纳税筹划是在切实遵守相关税法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它可以帮助个人和企业合法地获取税收优惠,避免因为不当操作而触犯法律。
3.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消费税纳税筹划,政府可以鼓励个人和企业增加消费和投资,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税收和经济的双赢。
4. 提高竞争力。
消费税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降低产品价格,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从而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消费税纳税筹划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他们合理规划财务,减少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分析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分析消费税是指针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所征收的税收。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消费税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税收形式,它不仅能够提供财政收入,还能够影响经济结构和消费行为。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进行分析。
首先,消费税的纳税筹划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负。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生产和销售安排来降低消费税的税负。
例如,企业可以选择在消费税率较低的地区进行生产和销售,或者通过改变产品的定价策略来减少消费税的纳税额。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通过适当的消费安排和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消费税的税负。
例如,个人可以选择购买消费税率较低的商品或者选择享受消费税的豁免政策,从而降低纳税额。
其次,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还可以通过合理的跨境贸易安排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负。
在跨境贸易中,消费税往往是一项重要的成本因素,合理的贸易安排可以减少消费税的税负。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建立跨境合作关系、开展转口贸易和利用特殊经济区等方式来减少消费税的纳税额。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购买行为和使用电子商务等方式来降低跨境购物所产生的消费税。
再次,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逃避手段来降低税负。
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和不道德的,不被鼓励和支持。
纳税人应该通过合法和合规的方式来减少税负。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消费税的税负。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合理的成本计算和减免政策来降低消费税的纳税额。
最后,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消费税的税率差异和税基扩大策略被用来引导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例如,在一些国家,对于环保和高科技产品可以享受更低的消费税率,以鼓励相关产业的发展。
同时,还可以通过提供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贫困人口的税负,实现社会公平和减少贫富差距。
综上所述,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活动。
通过合理的税收规划,可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计算题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900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9000万元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A厂销售轮胎后,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3%-15=15万元A厂总共负担的消费税=15+15=30万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 5×7%+3%=万元A厂税后利润如下:税后利润:1 000-300-1 85-1 5-1 ×1-25%=万元2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假设本案例的条件变为:A厂委托B厂将橡胶原料加工成轮胎成品,橡胶原料价格不变,仍为300万元,支付B 厂加工费为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1000万元;完全委托加工方式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消费税=300+185/1-3%×3%=万元A厂销售轮胎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税后利润为:税后利润=.5—×1-25%=万元以上两种情况相比,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加工费用相同,最终售价也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比前者少缴纳消费税1 万元;税后利润增加厂9万元;3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A轮胎厂将购入的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自行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费共计万元,售价仍为1000万元;分析哪种加工方式税负最低,利润最大A厂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销售轮胎成品时应缴纳的消费税=1 000×3%=30万元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7%+3%=3万元税后利润=.5-30-3×1-25%=万元由此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利润最大;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元,当月销售6000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000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不含70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20·其他税种的情况下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的税率缴纳消费税n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税额=6000/250×150+75×6000×56%=255600元销售利润=75××6000-255600-8000=9400元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元,与临界点70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应纳消费税=6000/250×150+68×6000×36%=150480元销售利润=68××6000-=72520元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4200075×6000-68 ×6000,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120元255600-l50480,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120元72520-9400;4.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元的洗面奶,售价90元的眼影,售价80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应纳税额=350/1-30%×30%=150元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80+90/1-30% ×30%=元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元1 ;。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 ①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 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 000
•
贷:原材料
800 000
•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000
•
贷:应付账款
230000
•
借:原材料
950 000
•
贷:委托加工物资
950000
• ②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企业应 作会计分录如下:
80000
•
结束语
谢谢大家聆听!!!
11
• 税负比较: 成套销售应交消费税: (120+40+60+100+32+10+5)×30%=110.1(元) 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 负: (120+40+60)×30%=66(元) 可见,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每套化妆品消费 税税负降低44.1元,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因此,企业从事消费税的兼营业务时,能单独核算,最好 单独核算,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最好单独销售,尽量降 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
1120×40%—120=328(万元)
•
自行加工方式下:
•
长江公司应缴消费税=1120×40%=448(万元)。
•
可见,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比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重120万
元。
案例二
• 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 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 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 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护发品包括 两瓶浴液100元、一瓶摩丝32元;化妆工具及小 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 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从税务筹划角度, 分析企业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

来 说 ,A公 司可 以通过 纳税 筹划 方法 来 降低税 收负 担 ,帮 助企 (元 )
业 更好 地 发展
方案 2:A公 司设立 独 立核 算 的运 输 部 门后 ,酒 的 价格 可
根据 2009年 1月 1日我国正式颁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 定在 9000元 每吨 。
列 “税 收金 额 ”根 据 税 法 规 定允 许 在 所 工 福 利 费 数 额 之 和 ;第 5列 “纳 税调 整 目,贷记“应付职T薪酬—— 职工福利
得税 前扣 除 的职 工福 利 费金额 填 报 ,金 金 额 ”填 报 第 1列 “账 载 金 额 ”减 第 4列 费 ”科 目。
额等 于本 年 度 “应 付职 工薪 酬— —职 工 “税 收金 额 ”的差额 数额 ,正数 表 现为 多
上 述所 称 企业 职工 福利 费 的计提 、
福利 费 ”的借方 发 生额 中实 际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放 本年 提 ,应予 调 出 ,借记 和红字 贷记 “应付 职 支 付 、调 整 、补 提 ,均 指对 汇算 清缴 年 度
行业 就 在消 费税 的征 收范 围 内 ,而且 其 消 费税 的税 负 整体来 设 立 自己 的运 输 车 队 ,设 立 独 立 核算 的运 输 部 门 ,经 过 这 样
说 比较重 。本 文 主要 以 白酒 企业 A公 司为例 探讨 消费 税 的纳 的操作 ,所 出售 商 品的 成本 会减 少 ,商 品 的定 价 会相 应减 少 ,
税筹 划 ,在生 产 、销 售 过 程 中 ,成功 的 消费税 纳税 筹 划 不仅 可 从 而达 到降低 消费 税 的 目的。
以帮 助 企业 减 少 税 负 成本 ,向利 润 最大 化 的 财 务 目标 靠 近 ,
消费税纳税人税收筹划

消费税纳税⼈税收筹划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虽然纳税是不能逃避的,但在合法的前提下,企业是可以合理进⾏税收筹划的。
在消费税⽅⾯,如何进⾏税收筹划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个税种。
消费税实⾏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产、委托加⼯和进⼝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是我国境内⽣产、委托加⼯、零售和进⼝《中华⼈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道消费税,⽬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1、兼营⾏为的纳税筹划根据《消费税暂⾏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适⽤税率。
税法的上述规定要求纳税⼈必须注意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产情况,这⼀纳税筹划⽅法看似简单,但如果纳税⼈不了解税法的这⼀规定,⽽没有分别核算的话,在缴纳消费税的时候就会吃亏。
因此,纳税⼈在进⾏纳税申报的时候,必须要注意消费品的组合问题,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就不宜采⽤这种销售⽅式。
2、出⼝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筹划根据《消费税暂⾏条例》第⼗⼀条的规定,对纳税⼈的出⼝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已经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出⼝时,在出⼝环节可以享受退税的待遇。
从纳税筹划的⾓度出发,纳税⼈开拓国际市场,也是⼀种重要的纳税筹划⽅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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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筹划要点
消费税筹划要点 避免成为消费税征收对象 避开纳税环节 降低税基,缩小计税依据 在多个税率中,争取适用最低税率
除从量计征部分外,消费税的税基和增值税完全一样, 所以,增值税的缩小税基、延迟纳税、争取税收优惠等 策略同样适用于消费税筹划。
依据消费税的特点,有许多特殊的筹划方法。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三、通过改变生产工艺和流程规避纳税义务 如果企业的生产的半成品为消费税征税对象,通过加工 后最终产品无需缴纳消费税,应争取改变生产流程,避 免半成品成为消费税征税对象,从而规避纳税义务。
通过改变生产工艺和流程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某化工厂,主要生产经营醋酸酯(一种环保型溶剂)。 2002年产品销售收入8亿元,实现利润3000万元,缴纳各 项税金7500万元,其中消费税1500余万元。 该企业生产流程如下: (1)以粮食为原材料,生产酒精。一般发酵中,仅含10% 的乙醇,经蒸馏后可得到95.6%的酒精。 (2)将酒精进一步发酵制取醋酸。 (3)醋酸与乙醇发生酯化反应,生成醋酸酯。 思考:企业是否应该缴纳消费税?为什么?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那么,手表提价销售(超过1万元时)能够获得更大税后收益 的临界点价格(平衡点价格)是多少呢? 假定手表价格为P,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7%、20%。 在上例中,当价格为9999元,无须缴纳消费税时,其所得 税前收益为9829017(元) 当销售价格P大于10000元,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其所得税 前收益为:P-P×20%-(P×17%+P×20%)×10% 显然,当P-P×20%-(P×17%+P×20%)×10%> 9829017时,即P>12882.07时,提价销售可以获得更大的 税后收益。即:在10000至12882.07区间内,不如降价。
消费税的纳税人需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 一是在国内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或者从 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纳税环节规定】 二是所经营的产品是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列明的应税消 费品。【征税范围规定】 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则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
【产品实例】 企业生产白酒,通过自己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销 售,门市需要缴纳消费税。 如果设立独立核算的门市,则门市所处为销售环节, 不是生产环节,无需缴纳消费税,规避了消费税纳税 义务。
通过改变企业结构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如果白酒生产企业能将提供白酒或酒精的生产企业“合二为 一”,则由原来的“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变成“自 产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的不征税,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当视 同销售。这样第一道环节消费税将得到免除。
通过改变企业结构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通过改变生产工艺和流程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筹划思路: 如果存在不需要产生酒精这一中间产品的生产工艺, 那么就可以规避纳税义务。 生产醋酸酯必然需要醋酸,而生产醋酸的渠道很多, 可以通过除粮食发酵外地其他方法生产。如采取石油 气C2-C4馏分直接氧化制醋酸不仅简便易行、而且投 资成本低,所以化工厂决定采用这一方法。 节税 1547.37万元。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手表厂目前的为销售税金及附加: 应纳消费税额=1.1×20%×1000=220(万元) 应纳附加税费=[(1.1×1000×17%)+220)]×10%= 40.7(万元)
所以当月泰华手表厂因为这种手表的销售共应承担相应税 收260.7万元。【不考虑其他费用】 实际收益=1.1×1000-260.7=839.3(万元)
【回顾】斯科尔斯提出的有效税收筹划关键思路
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考虑拟进行的交易对交易各方的 税收含义;
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在进行投资和融资决策时,不仅 考虑显性税收(直接支付给税收当局的税收),还要考虑 隐性税收(有税收优惠的投资以取得较低税前收益率的形 式间接支付给税收当局的税收);
有效税收筹划要求筹划者认识到,税收仅仅是众多经营成 本中的一种,在筹划过程中必须考虑所有成本:要实施某 些被提议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会带来极大的重组成本。
通过改变企业结构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筹划思路: 如果改变方案,甲企业将乙企业吸收合并,甲企业在委托加 工环节支付的30000元消费税不需要缴纳,节省的消费税、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3000元将转化为公司利润。 以上计算只是白酒生产企业并购上游企业的节税效应。在实 际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比如乙企业股东是否愿意 被并购等等。此外,甲企业如果不采取兼并乙企业,而是筹 资资金投资一个生产酒精的项目,也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不 过这需要增加投资成本。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规避消费税纳税义务基本方法: 一、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 二、通过改变企业组织结构规避纳税义务 三、通过改变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规避纳税义务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一、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 适用于卷烟(甲类、乙类)、啤酒(甲类、乙类)、 手表(单价10000元以上征税)等规定了临界价格的 应税消费品。
A市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委托某酒厂 (以下简称乙企业)为其加工酒精6吨,粮食由委托方提供, 发出粮食成本510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0元,增值税10200 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受托方无同类酒精销售价。收回的酒 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 30000元,当月全部销售。【酒精消费税率为5%,白酒消费 税率为20%】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规避纳税义务筹划思路: 高档手表为价格在1万以上,如果价格在1万以下即不 是高档手表,可规避纳税义务。 是否可以将手表价格从1.1万降到9999元?税收会降 低吗?是否可以这样筹划? 【回顾】税收筹划的目的不是税收最少化,是【可持 续的】税后收益最大化。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消费税特点
消费税特点包括: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和差别性 (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从量、从价】 (5)税负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政策调整概述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 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消费税的税目、税 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主要内容是: 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 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 油税目作为该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 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5个子目。 2、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 3、调整部分税目税率。现行11个税目中,涉及税率调整 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二、通过改变企业组织结构规避纳税义务 对于存在多个连续的生产环节,并且半成品和成品都是 消费税征税对象时,可以通过改变企业结构,将原纳税 环节转换为企业内部生产环节,从而规避纳税义务,同 时还能起到延迟纳税的效果。
通过改变企业结构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案例背景】工业企业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需要缴纳一道 消费税,而购买方如果该项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 费品时还需再缴纳一道消费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我国税 制规定了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允许抵扣已纳税额的优惠政策。但也有例外,财税 [2001]84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对外购或委托加 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 方代收代缴税款不再予以抵扣。
第七章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特点
消费税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特定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 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 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个项目。
【消费税扩围改革思路】
《经济参考报》(2013.3.22):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 委员会、财政部在一份专题材料中提及,财政部会同税务 总局积极研究制定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改革方案,拟将 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 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同时,认真研究适当调整与国 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变化不相适应的部分应税品目的税 率,拟提高部分高档消费品的现行税率水平,进一步增强 消费税的调控功能。
通过改变生产工艺和流程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由于生产醋酸酯需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酒精 ,根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将自 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视同销 售行为,要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该企业当期酒精生 产成本为28000万元,酒精利润率为5%。
应纳消费税=28000×(1+5%)÷(1-5%)×5%= 1547.37(万元)。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生产了一种新型手 表,该手表外型独特,做工精良,市场调查的结果非常理想。 因此,泰华手表厂决定将手表定价在1.1万元(不含增值税) 上市销售,并且在头一个月内成功售出1000只。 泰华手表厂应如何缴税? 能规避消费税纳税义务吗?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第二节 消费税缩小税基的筹划 第三节 消费税适用低税率的筹划 第四节 消费税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筹划基本思路 消费税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避免成为消费税征收对象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避开消费税纳税环节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3月20日颁布的(财税【2006】 33号)文件,从2006年4月1日起对高档手表征收20%的消费 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高档手表的单位和个人。高档手表包含销售价格(不含增值 税)每只在1万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通过改变企业结构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筹划前税负及盈利: 【组价】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10000+6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