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

遗体捐献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遗体捐献那些事儿》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遗体捐献这个事儿。
你们知道吗,遗体捐献可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呢。
我就给你们讲讲我了解到的遗体捐献手续流程哈。
首先呢,你得先有这个想法,然后找到相关的机构或者部门,一般当地的红十字会就管这个事儿。
你去跟他们联系,表达你的意愿,他们就会给你详细介绍啦。
接下来呢,他们会给你一堆表格让你填,别嫌麻烦哈,这可是很重要的呢。
填完表格后,可能还会有工作人员跟你沟通确认,确保你是真心实意的。
等这些都弄好了,恭喜你,你的遗体捐献手续就算是初步完成啦!那在这过程中有啥注意事项呢?比如说,你得想清楚了再决定,可别一时冲动,毕竟这可不是小事儿。
还有就是要跟家里人好好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和理解,不然到时候可能会有麻烦哦。
我给你们讲个事儿吧,我有个朋友的爷爷,他特别善良,一直就想着能为社会做点什么。
有一天,他了解到了遗体捐献,就觉得这是个特别好的方式。
然后呢,他就开始认真研究这个事儿,还专门跑了好几趟红十字会去咨询。
回家后呀,他就召集全家人,很认真地跟他们说了自己的想法。
一开始家里人还有点不太能接受,但是他爷爷特别耐心地跟他们解释,说这是为了帮助更多的人,让医学能有更好的发展。
慢慢地,家里人也都理解了,最后都支持他爷爷去办了遗体捐献手续。
他爷爷还经常跟我们说,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别了不起的事情呢。
所以呀,遗体捐献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了解和考虑的。
它能让我们在离开这个世界后,还能继续发挥作用,为医学事业做贡献呢。
大家如果有兴趣,不妨也去了解了解哦!希望大家都能为这个世界留下一点温暖和善意呀!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儿啦,拜拜喽!。
申请遗体捐献的流程

申请遗体捐献的流程
申请遗体捐献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初步审查:联系公立医院、科研机构或遗体捐赠中心,咨询遗体捐赠的基本信息和要求。
初步审查将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捐赠条件。
2. 具备遗体捐献意愿:填写遗体捐赠意愿书,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让家人或亲友签署和见证。
3. 正式申请:联系相关机构,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相关医疗记录等。
4. 审核: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能会要求进一步提供医疗检查或其他必要的信息。
5. 同意进行遗体捐赠:申请人符合条件后,机构会与申请人达成捐赠协议,并签订相关文件。
6. 教育讲解:捐赠机构可能会安排捐赠者及其家人参加教育讲座,以便了解捐赠程序、后事安排等。
7. 安排后事:申请人(或其家人)需要与机构协商安排后事,如处理尸体、遗体检查、火化或葬礼等事宜。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因此,建议在具体实施之前咨询所在地区的相关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运输工具监管正文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2023年12月13日重庆市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的实施管理,促进殡葬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政策适用于全市范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逝者实行火葬;(二)遗体接运地在市内,并由市内合法殡葬服务机构接运;(三)通过96000殡葬服务热线(以下简称“96000热线”)转接成功办理遗体接运;(四)使用普通殡仪车接运遗体。
以下情形不予减免:逝者已享受基本丧葬服务费减免(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等对象)。
第三条提供遗体运输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直接为服务对象办理,遗体运输费在230元以内据实减免此项费用,超出23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
第四条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一)丧事承办人拨打96000热线,转接至合法殡葬服务机构,成功办理遗体接运;(二)殡葬服务机构为群众减免遗体运输费,收集减免补贴申报所需材料,填写《96000殡葬服务热线转接办理首次遗体运输费减免补贴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丧事承办人签字确认;(三)殡葬服务机构每月向同级殡葬管理部门报送上月减免补贴申报材料;(四)各区县殡葬管理部门审查核实减免补贴申报材料,填制《96000殡葬服务热线转接办理首次遗体运输费减免补贴申报审核汇总清册》(以下简称“汇总清册”,附件2),明确审核意见结果,办理减免事宜,汇总清册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市殡管中心备案;(五)各区县殡葬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每季度采用对公转账方式向殡葬服务机构发放补贴。
遗体捐献证理流程

遗体捐献证理流程
一、遗体捐献意愿确认
1.本人或家属确认遗体捐献意愿
2.联系当地遗体捐献管理机构
二、申请资料准备
1.准备身份证明、家属同意书等相关资料
2.咨询遗体捐献管理机构要求的申请资料
三、填写申请表
1.填写遗体捐献申请表
2.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遗体捐献意愿声明
四、医学检查
1.安排进行遗体捐献者的身体健康检查
2.确保遗体符合捐献条件
五、签署协议
1.遗体捐献者及家属签署遗体捐献协议
2.确认捐献意愿并了解相关条款
六、遗体捐献登记
1.将遗体捐献信息登记在遗体捐献管理系统中
2.确认捐献者的个人信息和意愿
七、手续办理
1.完成遗体捐献手续办理
2.确保所有资料齐全并经审核通过
八、遗体接收
1.遗体捐献者逝世后,遗体移交给遗体捐献机构
2.遗体接收机构进行遗体接收和处理
九、遗体处理
1.遵循遗体捐献者的意愿进行遗体处理
2.确保遗体处理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重庆市遗体捐献

重庆市遗体捐献自愿登记表
姓名:
填表日期:
编号:
重庆市红十字会制
3、户口所在地和常住地址应按要求填写完整,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
若有变更应及时到登记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4、填写此表后,由登记机构发给重庆市红十字会印制的“重庆市遗
体捐献卡”
5、重庆市红十字会在江南殡仪馆建立了“重庆市遗体捐献纪念碑”,
如愿意将其姓名刻在碑上,请注明。
6、医学院校接收的遗体主要用于教学和科研,交接后不再提供瞻仰服务,使用完毕对遗体进行妥善处理,不提供骨灰,敬请家属谅解。
7、要求撤销登记的,应携带遗体捐献卡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撤销手续。
8、重庆市遗体捐献登记表、重庆市遗体捐献卡,重庆市遗体捐献接
收证明,由重庆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
重庆市遗体捐献自愿登记表。
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34号

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6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包叙定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殡葬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第三条市民政部门是全市殡葬事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殡葬管理机构负责殡葬事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事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和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公民遗体可以土葬,但必须在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土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五条死亡者的遗体应在就近殡仪馆火化。
因特殊情况遗体需要外运的,须经死亡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民政部门同意,用殡仪专用车运送。
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在本市的丧葬事宜或其遗体(骸骨、骨灰)需出入境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城镇区域为文明治丧示范区。
文明治丧示范区的具体范围随城市化进程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死于家中人员的遗体在家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天,死于其它场所的遗体应当停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太平间管理,建立遗体停放、运出登记制度,并接受殡葬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运送遗体应当使用殡仪专用车。
2007感动重庆10大人物的事迹

2007感动重庆10大人物的事迹1.李美成守树40年工资3110元“这是一号树,是这片500亩的古松林中最大的一棵。
”大屏幕上,李美成像孩子一样双手环抱着这棵粗壮的古松时,湿润的双眼已红了一圈。
40年前,李美成就成为了巫山红椿土家族自治乡高炉村那片古松林的护林员,他5元一年干了2年,10元一年干了10年,30元一年干了10年,50元一年干了10年,200元一年干了5年,400元一年干了3年。
他这40年总共工资收入仅仅3110元,平均每天收入3角钱。
由于太紧张,对于主持人的提问,李大爷在台上显得比较沉默,但一提到树,他的话匣子就打开了,“那么多的树,我都喜欢,哪棵树受了伤,我的心都会疼。
”2.廖桂林18年调解纠纷1300件从事人民调解18年,调解了各类民间诉讼案件1300多件,帮助百姓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多万元……这就是“人民调解员”廖桂林。
“我就是管得宽。
”多次调解人民矛盾的廖桂林却说起了一件他调解不了的事:自己将女儿动心脏手术的两万元送给乡亲。
对于这种做法,他的女儿完全不理解,廖桂林哭着什么也说不出来。
但当女儿来到现场与父亲拥抱的那一刻,女儿明白了。
大屏幕里介绍到,“廖桂林先后见义勇为62次,全身留下十几处刀疤。
听力、视力严重下降,法医鉴定为6级伤残。
”顿时,台上台下掌声雷动。
3.周绍发独腿凿石供养子成博士当大屏幕里相继出现一个打着石头、耕着田的独腿老人时,全场哗然了。
周绍发,这个高位截肢的残疾父亲,26年来,不仅自己用一条腿干着重体力的石匠活儿,还靠着一瘸一拐,一凿一锤的打石收入,养大了三个孩子,让养子、养女分别读完了大学、中专,而且还把大儿子培养成为了博士。
周绍发在现场没有流泪,一直保持着一张自豪的笑脸,而场下的观众,大多红了眼睛,连执勤的民警也暗暗擦着眼泪。
也许这就是亲情的力量,这就是一位农村父爱的力量。
4.张金德献血过万毫升重庆仅他张金德,一名普通的退休职工,常年热心公益事业,坚持无偿献血。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2020年修正)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7.30•【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96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96号《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7月30日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20年7月30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市、区县(自治县)按照行政区域建立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支持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第三条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自愿参加红十字会成为个人会员。
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团体通过申请可以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的权力机关是同级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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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遗体捐献自愿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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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重庆市红十字会制
填表说明
1、填写本登记表,字迹工整,请出示身份证核对信息。
2、遗体(角膜)捐献执行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近亲属以外的
其他人或单位。
3、户口所在地和常住地址应按要求填写完整,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
若有变更应及时到登记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4、填写此表后,由登记机构发给重庆市红十字会印制的“重庆市遗
体捐献卡”
5、重庆市红十字会在江南殡仪馆建立了“重庆市遗体捐献纪念碑”,
如愿意将其姓名刻在碑上,请注明。
6、医学院校接收的遗体主要用于教学和科研,交接后不再提供瞻仰服务,使用完毕对遗体进行妥善处理,不提供骨灰,敬请家属谅解。
7、要求撤销登记的,应携带遗体捐献卡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撤销手续。
8、重庆市遗体捐献登记表、重庆市遗体捐献卡,重庆市遗体捐献接
收证明,由重庆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
重庆市遗体捐献自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