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合集下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19•【文号】教职成厅函〔2018〕55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行政搭建平台,校企自愿合作,行业指导监督”的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机制,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企业提质增效,决定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设立校企深度合作项目,与一大批优质职业院校强强联手、互利共赢,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模式改革、职业培训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推动职业院校进一步面向市场办学,促进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及时融入教学,提升专业内涵;提升企业美誉度、解决企业自身及业务相关企业用人需求,推广先进企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为产业升级储备人才;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借鉴合作模式、深化校企合作。

二、工作流程(一)项目汇聚1.意向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研究提出合作项目建设方案(参考体例框架详见附件)、项目履行承诺书,并提供已开展的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等作为支撑材料,一并提交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项目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项目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项目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1.08•【文号】教高厅函[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项目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7号)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浙江、广东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有关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3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教育中心支持,接受我部高等教育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中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具体落实项目实施工作。

专家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该项目对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提高对外合作水平的重要意义,保证专家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并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请将本通知有关内容转达给有关专家。

附件: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附件: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高林(北京联合大学)副主任:朱懿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赵志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建国(山西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刘跃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吕景泉(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张钊源(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张建荣(同济大学职业教育学院)苏志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陈礼(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陈吉红(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数控中心)陈丽能(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周志刚(天津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孟庆国(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温涛(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鲍洁(北京联合大学高等技术与职业教育研究所)秘书长:鲍洁(兼)。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9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9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9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9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要求,根据《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19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建设优质教学资源按照“国家急需、全国一流、面向专业”的要求,围绕国家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服务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聚焦技术技能人才紧缺的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批优质资源库,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带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变革,为在校学生、企业员工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服务,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完善共建共享平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合力调配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组建并扩大共建共享联盟,共同建设并不断更新优质专业教学和职业培训资源,率先开展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现校际之间、校企之间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健全资源认证标准发挥资源库专业领先优势,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教材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基础上,资源库主持单位要牵头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资源库相关规范和制度,在资源库内建立健全资源认证标准,用于资源的建设、聚集、应用和推广。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7.14•【文号】教高司函[2004]183号•【施行日期】2004.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教高司函[2004]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做好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我部办公厅已于今年3月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5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已经向我司推荐了一批优秀的专家,但专业结构还不尽合理。

为了进一步优化委员会人员结构,请你们协助推荐部分委员会的候选专家。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推荐委员候选人的专业领域,请着重考虑附件一中所列分委员会对应的专业领域。

二、本次推荐委员候选人以本科院校高水平专家为主,同时也请推荐一部分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1、忠诚祖国教育事业,为人正直,办事公道。

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善于与他人合作,有较好的组织能力;2、熟悉高职高专教育工作,参与相关教育理论的研究,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有较突出的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果;3、一般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具有副教授或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4、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推荐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院士担任委员或主任年龄可以放宽到65岁。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及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严格筛选,为附件一中所列每个分委员会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人选。

四、请于8月25日前将推荐表盖章后分别寄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同时请各省市指定负责人登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软件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请与中央电大联系人联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5.27•【文号】教职成厅函〔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现就2024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铸工匠心·立报国志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坚持育人为本。

强化五育并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形式载体,进一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坚持统筹推进。

将育人活动与思政课实践教学、学生管理、职业指导等工作整体设计、一体推进;完善“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助力每一名学生的成长发展。

三、活动内容(一)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宣传教育活动1.体悟发展成就。

开展“未来工匠心向党”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寻访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考察足迹,参加行业调研、企业走访、家乡调查等活动,感受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成就。

围绕“新时代新职业新工匠”“未来工匠说”“祖国成就我来讲”等主题开展演讲、征文、班团会等活动,引导学生结合所学专业,讲述新中国发展成就,畅谈技能报国理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5.14•【文号】教职成厅函[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教学领域的基础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决定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由我部领导及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等单位有关同志组成(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专家组由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工程院、科学院、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出版机构等单位专家组成(见附件2)。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质量监控等。

专家组主要负责确定制订标准的原则、规范、框架;指导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分批开展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工作等;参与研究并解决制订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专业教学标准的审定、汇总以及整理等组织工作。

三、工作原则1.统筹规划部署。

制订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专家组牵头组织实施。

充分依靠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职业院校,统筹规划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同步推进教材建设。

2.推进协调发展。

做好顶层设计,围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4.07•【文号】教高厅函[2004]5号•【施行日期】2004.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单位: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高职高专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院校数和在校生数持续快速增长,其规模约占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半左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决定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一届委员会任期为2004-2008年。

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协助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其职能主要为研究咨询、指导推动、质量监控和交流服务。

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各个专业领域发展的方向,向国家提出咨询建议,为广大高职高专院校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咨询与服务,指导学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

一、组建原则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应有助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有助于调动有关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及用人部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突出此类人才培养的职业性特征;有助于促进高职高专教育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具体内容为:1.拟按两个层次组建:即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为突出高职高专教育与用人市场紧密结合的特点,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教育专家、各专业领域的优秀的“双师型”教师,以及行业企业的知名专家组成。

3.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主要由我部统一组建和管理。

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历程与发展趋势

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历程与发展趋势

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历程与发展趋势【摘要】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历程,首先是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其次,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再次,在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沟通和联系。

在新时期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自身的转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横向上要进一步拓展功能,纵向上要加快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在与其他教育的关系上要加强沟通与协作。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历程;发展趋势一、调整中等教育结构。

构建了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虽从新中国成立后就起步,但由于受“阶级斗争为纲”和“左”的思想的影响,发展中大起大落,尤其是“文革”期间受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大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迫停办,农业中学、职业学校被摧残殆尽,造成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严重脱节。

根据统计资料,1977年我国普通高中毕业生726.1万人,中专毕业生18.1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12万人,后两类仅占高中阶段毕业生总数的4%,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出现了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的巨大矛盾。

一方面普通高中毕业生除少数升人大学外,每年有数百万人需要劳动就业,但又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由于十年“文革”的破坏,出现了人才断层,各行各业亟须技术力量和人才。

为此,1980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中指出:“目前,我国高中毕业生升大学的只有百分之四左右。

必须积极地逐步地把一部分普通中学改为职业学校。

今后企业单位增人,应以经过职业训练的毕业生为重点。

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建立职业教育网,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业余学校、函授学校、电视学校以及各种职业训练班。

”为了满足社会技能型人才的急需,同年10月7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明确指出:“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组
织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3.28
•【文号】教职成厅函〔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3.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组织委员
会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将于2022年6月中下旬在天津举办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

为办好大会,经研究,决定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主要职责
负责大会及同期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审定总体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关重要事项;研究协调大会筹办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推动大会筹办及同期活动相关事务;推动落实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代表参会事务。

二、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怀进鹏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
廖国勋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孙尧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田学军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主任王庭凯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李树起天津市副市长
鲁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
刘利民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
委员:王光彦教育部办公厅主任
郭鹏教育部财务司司长
陈子季教育部职成司司长
刘锦教育部国际司司长
秦昌威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
荆洪阳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委主任
王扬南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荆德刚国家开放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职成司。

另设综合组、材料组、会务组、外事组、大赛组、展会组、宣传组等七个工作组。

三、组委会组成人员的调整
组委会组成人员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报组委会主任批准。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