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出境报检流程
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

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你对动物检验检疫有多少了解,出入境的动物检验检疫非常重要。
报检的程序有哪些。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1.报检单位登记备案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附件1)规定,报检单位首次办理报检时,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单位登记。
已办理登记的单位需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的,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2.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代理报检单位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单位方可代理他人报检。
代理报检时必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报检员须凭证报检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报检业务的人员,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领报检员证,凭《报检员证》报检。
4.报检单的填写报检时必须按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要求填写报检单。
《出境货物报检单》或《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要求见附件2。
报检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单据1.入境货物报检外贸合同、境外发票、提单(海运提单、空运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单等)、装箱单、磅码单、许可证(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进口废旧物品环保批文等)、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出具的检疫证书、熏制证书等。
2.出境货物报检外贸合同(确认书)、信用证、许可证(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登记证)、厂检单等。
报检的时限1.入境报检时限由于货物种类、性质、索赔有效期和品质保证期的不同,报检的时间也不同。
申请货物品质检验和鉴定的,一般以到货后不少于索赔有效期满前20天报检。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当在检疫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报检。
输入种畜及其精液、胚胎的,应当在进境前30天报检;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进境前15天报检;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进境前7天报检;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应当及时报检;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应当在进境时报检。
出境货物报检流程

出境货物报检流程出境货物报检时需要提价哪些资料,出境货物报检的流程是什么。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出境货物报检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出境货物报检流程一、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在《出境货物报检单》上填写中文品名、H.SCODE、产地,货值等相关信息,而HS编码的选择是填写报检单的关键,怎样能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查找货物的HS编码,这就需要了解货物的特征、用途和外形等有效信息在海关商品编码书上查找对应的HS编码(如地板,一般根据是实木地板还是复合地板来划分H.SCODE)。
对于商品编码则是由十位数字构成的,前两位是章、次两位是品目、后六位就是子目,找到正确地HS编码后,就可以找到该货物的计量单位及相应监管条件,根据H.S.十位编码可以查到货物的监管条件,如:1为进口许可证;4为出口许可证;5为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7为自动进口许可证;A入境货物通关单;B为出境货物通关单;F为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P为进口废物批准证书;Y为原产地证明;t为关税配额证明;有了以上的信息就可以完整的填写报检单。
二、报检所需单据所需单据:箱单、发票、合同复印件、报检委托书(正本)、作检单位商检注册号。
报检的箱单、发票可为复本,报检完毕后出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在青岛口岸需换通关单)或者换证凭单(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后提供,但我们需先打出报检单,到商检局换单),然后与其它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递单进行进口申报。
三、异地做检和口岸做检(一)异地做检:工厂在当地做完商检后直接出通关单,然后直接进行报关;另一种出换证凭条,将换证凭条传真给报关行,然后到商检局换取通关单。
(二)口岸做检:货物运到场地后,报关行向海关递交全套的报检单据,提前一天跟商检人员预约,商检人员安排时间到场地验货。
如无问题,一般三天可完成。
四、报检时间(一)出口报检:货到场地到船开前至少一天前这段时间报检。
若货需要作检,货到场地后至少两天才能报检完毕。
最新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分类货物报检

1、输出观赏动物的,应提供贸易合同或展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 2、输出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的,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3、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种用),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4、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的审批单; 5、输出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须出示生产企业的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 6、出境野生捕捞水生动物的,应提供下列单证(了解): 7、出境养殖水生动物的,应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发生以下情况,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有( )。 A.变更进境检疫物的品种 B.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 C.变更进境口岸 D.变更运输路线 或者许可证超过有效期 变更进境物的品种或者超过许可数量百分之五以上的 【答案】ABCD
2.进口以下货物,收货人应办理审批手续的有( )。 A.血液及其制品 B.活动物 C.水果 D.小麦 【答案】ABCD
一、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
(一)检疫审批 进口商应多外签署合同或者协议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 (二)报检程序要求 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 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允许卸离运输工具,对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污染场地进行消毒处理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将货物运往指定存放地点。 4、检验结果: ※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三)报检时间
1、输入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的,应在入境前30日报检 2、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日报检 3、输入上述以外的动物产品在入境时报检
四)地点
1、输入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2、入境后需办理转关手续的检疫物,除活动物和来自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的检疫物由入境口岸检疫外,其他均在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实施检疫。 3、涉及品质检验且在目的港或到达站卸货时没有发现残损的,可在合同约定的目的地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实施检验。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程序有:
1.检疫审批:凡输⼊、携带、邮寄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特定的植物产品,货主、物主或代理⼈必须事先申请办理检疫审批⼿续。
2.报检:输⼊、输出应检物,货主或代理⼈应按要求填写报检单,向⼝岸出⼊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检疫:包括现场检疫、实验室检疫、隔离检疫。
现场检疫:输⼊、输出应检物抵达⼝岸时,检疫⼈员登机、登轮、登车或到货物停放场所实施检疫;实验室检疫:检疫⼈员按有关规定或要求对输⼊、输出的检疫物作动物疫病、植物病⾍害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动物在⼊境后或出境前,必须在出⼊境检验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作隔离检疫(⼤、中动物45天,⼩动物30天);⼊境植物种⼦、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需作隔离检疫的,应在指定的隔离圃隔离种植,经过⾄少⼀个⽣长周期的隔离检疫。
4.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根据检疫结果,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检疫议定书或协议中的规定,国家标准,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出证。
5.检疫处理:
(1)对经检疫不合格的检疫物,由⼝岸出⼊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其代理分别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
(2)签证放⾏:经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出⼊境检疫物,由⼝岸出⼊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疫放⾏通知单》、检疫证书或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准予⼊境或出境。
动物出境检疫工作要求

动物出境检疫工作要求动物出境检疫工作是保障国际贸易和旅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防止动物疫情传播和跨国传染病的扩散,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动物出境检疫要求。
本文将介绍动物出境检疫的一些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
一、动物出境检疫的目的和重要性动物出境检疫的目的是确保动物及其产品不携带传染病或有害生物,防止疫情传播和跨国传染病的扩散。
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境检疫工作对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国家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动物出境检疫的基本要求1. 动物健康证明:出境动物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物健康证明,证明其无传染病或有害生物感染。
动物健康证明应由经认可的兽医签发,包括动物的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等信息。
2. 检疫检验:动物出境前需要进行检疫检验,确保其身体健康。
检疫检验包括体检、实验室检测等,以确认动物没有传染病。
3. 隔离观察:某些动物可能需要进行隔离观察,以确保其没有潜在的传染病。
隔离观察的时间根据不同动物和国家的要求而定。
4. 证明文件和手续:出境动物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手续,包括动物健康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出口许可证等。
这些文件和手续必须经过审批和认可。
三、动物出境检疫的工作流程动物出境检疫工作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动物申报:动物所有人或出口商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报动物出境的意向,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
2. 检疫审批:相关部门对申报的动物进行审批,审核相关证明文件和手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健康检查:动物出境前需要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检和实验室检测。
检查结果将作为动物是否符合出境要求的重要依据。
4. 动物出境:经过健康检查并获得相关证明的动物,可以按照出境计划出境。
四、动物出境检疫工作的挑战和措施动物出境检疫工作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不同国家的检疫标准不一致、动物健康证明的真实性难以验证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国际合作:各国之间应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和信息,制定统一的检疫标准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出境动物报检流程

出境动物报检流程出境货物的报检方式通常分为三类:出境一般报检、出境换证报检、出境预检报检。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出境动物报检流程,希望你们喜欢!出境动物报检流程出境动物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国外或港澳特区输出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有害生物,危害农牧渔业生产的发展和人体健康的来自动物的皮张类、毛类、骨蹄角、明胶、蚕茧、饲料用乳清粉、鱼粉、骨粉、肉粉、肉骨粉、血粉、油脂以及未列出的动物源性饲料及添加剂、动物源性中药材以及动物源性复合肥等非食用性动物产品。
(出境食用性动物产品在食品卷中叙述)(一)皮张类指牛皮、马皮、驴皮、山羊皮、绵羊皮、猪皮、兔皮、麂皮、黄鼬皮、香鼠皮、灰鼠皮、艾虎皮、旱獭皮、水貂皮、蓝狐皮、蟒皮、蛇皮、鸵鸟皮等生皮、盐干皮及盐湿皮。
(二)毛类指绵羊毛、山羊毛、兔毛、牦牛毛、驼毛、猪鬃毛、马鬃毛、黄狼尾毛、鬃刷制品、鸡毛、鸭毛、鹅毛、火鸡毛、孔雀尾毛、羽毛、山羊绒、牦牛绒、驼绒、羽绒、鸭绒等;根据加工程度分为原毛、洗净毛、碳化毛、毛条。
(三)骨蹄角及其产品类指鹿角、鹿茸、羚羊角等动物角类,虎骨、豹骨、牛骨、羊骨、猪骨等动物骨类,动物蹄壳、贝壳及其制品、龟板、玳瑁、明胶等。
(四)其它非食用动物源性产品是指动物油脂、动物粉类、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复合肥和其他动物源性制品等。
动物油脂是指未炼制或已炼制的动物性的工业用油脂肪,如牛、羊、猪、禽油脂等;动物粉类主要用于饲料、肥料和工业原料,如肉骨粉、骨粒粉、骨蹄粒、有机肥、骨碳粉、鱼粉、血粉、乳清粉、羽毛粉、贝壳粉等;动物源性中药材如羚羊角、麝香、鹿茸等;其它动物源性制品:如硫酸软骨素(牛软骨、鸡软骨)、甲壳胺(素)、蚕蛹、蚕茧、废蚕丝。
二、报检(一)报检范围凡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或进口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或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出境动物产品,均应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
进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程序

进出境动物检验检疫程序一、进境动物检验检疫程序:⒈检疫审批输入动物、动物遗传物质应在签定贸易合同或赠送协议之前,进口商或接收单位应向国家检验检疫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国家检验检疫机关根据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及输出国家的动物疫情、我国的有关检疫规定等情况,对同意进境动物、动物遗传物质的发给相关的动物进境检疫许可证。
两国之间未签订检疫议定书的,不得引进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⒉报检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动物抵达口岸前,须按规定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
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出具动物进境检疫许可证等有关文件,并如实填写报检单。
⒊现场检验检疫输入动物、动物遗传物质抵达入境口岸时,动物检验检疫人员须登机、登轮、登车进行现场检疫。
现场检验检疫的主要工作是查验出口国政府动物检疫或兽医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等有关单证;对动物进行临床检查;对运输工具和动物污染的场地进行防疫消毒处理。
对现场检验检疫合格的,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相关单证,将进境动物、动物遗传物质调离到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指定的场所做进一步全面的隔离检疫。
⒋隔离检疫进境动物必须在入境口岸进行隔离检疫。
输入马、牛、羊、猪等种用或饲养动物,须在国家检验检疫机关设立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的进境动物隔离场进行隔离检疫;输入其他动物,须在国家检验检疫机关批准的进境动物临时隔离场进行隔离检疫。
在隔离检疫期间,口岸检验检疫机关负责对进境动物监督管理,货主或其代理人必须遵照检验检疫机关的规定派出专人负责饲养管理的全部工作。
隔离检疫期间,口岸动物检疫人员对进境动物进行详细的临床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进境动物、动物遗传物质按有关规定采样,并根据我国与输出国签订的双边检疫议定书或我国的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检验。
大中动物的隔离期为45天,小动物隔离期为30天,需延期隔离检疫的必须由国家检验检疫机关批准。
⒌检疫放行和处理检疫工作完毕后,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遗传物质出具《动物检疫证书》和相关单证,准许入境。
海关检验检疫制度与实施—进出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

(2)实验室检测
01 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与报检 (二)报检及检疫程序
3.检疫处置
经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后,需根据疫病情 况、有害生物情况及国家检疫法规、我国与输出国 签订的双边检疫议定书或协议和贸易合同条款中的 检疫要求,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做出正确的 检疫结论,决定是否进行检疫处理,根据检疫结果 出具相应的检疫证书。对不符合议定书或协议规定 的进口动物按规定实施检疫处理,出具相应的检疫 证书,货主可凭此证书对外要求索赔。
01 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与报检
(二)报检及检疫程序
4.检疫监督管理 进境后检疫监督管理包括进境动物隔离检疫
及指定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监管。隔离检疫 是将进境动物限定在指定的隔离场内饲养,在其 饲养期进行检疫、观察、检测和处理的一项强制 性措施。指定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监管是指 对高风险的动物产品限定生产、加工企业,确保 产品加工目的和安全流向。从事进境动物隔离检 疫工作的隔离检疫场须通过海关总署的考核批准。
(二)报检及检疫程序
1.检疫申报
(3)申报受理:海关核查相关材料后, 会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根据单证核 查的情况并结合中国动植物检疫规定及输 出国家或地区疫情发生情况确定检疫查验 方案。此外,还会检查所提供的单证材料 与货物是否相符,核对集装箱号和封志与 所附单证是否一致,核对单证与货物的名 称、数重量、产地、包装、唛头标志是否 相符。
(1)申报时间:根据进口种类而不同。 进口种畜禽动物(含遗传物质):入境 前30日;其他动物:入境前15日;实验 动物和繁殖材料:入境前7日。
(2)申报地点:根据不同的进口种类。 应向入境口岸和隔离场所在地或目的地 海关申报。
01 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与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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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出境报检流程出境动物报检的一般流程
1.报检单位登记备案
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附件1)规定,报检单位首次办理报检时,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单位登记。
已办理登记的单位需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的,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2.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代理报检单位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单位方可代理他人报检。
代理报检时必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报检员须凭证报检
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报检业务的人员,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领报检员证,凭《报检员证》报检。
4.报检单的填写
报检时必须按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要求填写报检单。
《出境货物报检单》或《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要求见附件2。
报检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单据
1.入境货物报检
外贸合同、境外发票、提单(海运提单、空运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单等)、装箱单、磅码单、许可证(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进口废旧物品环保批文等)、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出具的检疫证书、熏制证书等。
2.出境货物报检
外贸合同(确认书)、信用证、许可证(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登记证)、厂检单等。
报检的时限
1.入境报检时限
由于货物种类、性质、索赔有效期和品质保证期的不同,报检的时间也不同。
★申请货物品质检验和鉴定的,一般以到货后不少于索赔有效期满前20天报检。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当在检疫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报检。
输入种畜及其精液、胚胎的,应当在进境前30天报检;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进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进境前7天报检;
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应当及时报检;
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应当在进境时报检。
★入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在到达口岸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接受卫生检疫,经检疫或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其他必要的卫生处理合格的,方准入境。
2.出境报检时限
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或申报;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报检的范围
1.出入境卫生检疫的报检范围
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2.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报检范围
出入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
3.出入境商品检验的报检范围
列入《种类表》(已并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出口食品;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4.进口食品检验的报检范围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
检验检疫收费
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和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4号)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
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5号)
3、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
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6号)
4、其他相关的收费文件
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报检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对出境的动物
实施检疫。
在这里,“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鱼、虾、蟹、贝、蚕、蜂等。
(二)报检时间和地点
1.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应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2.出境观赏动物(不包括观赏鱼),应在出境前30天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出境野生捕捞水生动物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水生动物出境3
天前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4.出境养殖水生动物(包括观赏鱼,下同)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水生动物出境7天前向注册登记养殖场、中转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除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以信用证方式结汇时提供)、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外贸单据外,报检以下出境动物还应提供相应单证:
1.出境观赏动物(不包括观赏鱼),应提供贸易合同或展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
2.输出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3.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4.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的审批单;
5.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须出示生产企业的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
(1)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捕捞船舶登记证和捕捞许可证;
(2)捕捞渔船与出口企业的供货协议(含捕捞船只负责人签字);
(3)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
进口国家或者地区对捕捞海域有特定要求的,报检时应当申明捕捞海域;
7.出境养殖水生动物的,应当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不能提供《注册登记证》的,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报检。
(四)报检的特殊要求
1.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动物实行生产企业注册制度。
自2008年4月
1日起,所有出口的动物都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生产加工企业
2.除捕捞后直接出口的野生捕捞水生动物外,出境水生动物必须来自注册登记养殖场或者中转场。
注册登记养殖场、中转场应当保证其出境水生动物符合进口国或者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并出具《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
3.中转场凭注册登记养殖场出具的《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接收水生动物。
二、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对出境的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施检疫。
“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性废弃物等。
(二)报检时间
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7天报检;须作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出境前15天报检。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除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
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外贸单据外,还应提供如下相应单证:
1.出境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的卫生注册登记证;
(四)报检的特殊要求
国家对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出境动物产品,必须产自经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并存放于经注册登记的冷库或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