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票据,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有哪几种
各类票据知识点总结图解

各类票据知识点总结图解一、票据的定义票据是指载有特定格式和内容、由制票人开立、载明付款人有义务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信用工具。
票据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化的,主要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债券等多种类型。
二、票据的种类1. 汇票:汇票是出票人向收款人作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并且由指定人或者持票人到期要求支付的一种票据。
2. 本票:本票是出票人向收款人作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并且规定由把票人到期时要求支付的一种票据。
3. 支票:支票是出票人向指定的收款人作出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由被指定的收款人按照支票上的指示到期向持票人支付款项的一种票据。
4. 债券:债券是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发行的一种凭证。
5. 本票经汇票:本票经汇票是出票人要求把票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收款人支付票款的票据。
6. 承诺书:承诺书是由承诺人承诺向指定人支付票款的一种票据。
三、票据的要素1. 出票人:出票人是开具票据并且承担支付责任的人。
2. 收款人:收款人是有权接受票据支付的人。
3. 付款人:付款人是有义务支付票款的人。
4. 持票人:持票人是合法持有票据并且享有票据权利的人。
5. 到期日:票据规定的支付期限。
6. 支付地点:票据规定的支付地点。
7. 金额:票据规定的支付金额。
8. 出票日期:票据签发的日期。
9. 签发地:票据签发的地点。
10. 签名:出票人的签名。
11. 收款人的指示:支票上规定的收款人确认的条款。
四、票据的特点1. 有价性:票据是有一定金额的,可以作为支付工具。
2. 可流转性:票据可以通过背书和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
3. 法律保护:票据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凭证。
4. 强制执行性:票据具有强制执行性,收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付款人支付票款。
五、票据的流转方式1. 转让:票据有转让的自由,持票人可以将票据转让给其他人。
2. 要求支付: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要求支付票款。
3. 付款:付款人在到期日和支付地点支付票款给持票人。
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

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票据是指权利人向债务人提出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凭证。
票据法是一部为管理和规范票据行为而制定的法律,明确了票据的种类、要素、签发、转让、承兑、支付等相关事项。
本文将介绍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的特点和主要种类。
首先,根据我国票据法,票据必须具备三要素:文字表述的付款命令、指明具体支付金额、具有债权人签名或盖章。
这三要素是票据的基本要求,没有这些要素的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的票据。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可分为两类:可转让票据和不可转让票据。
可转让票据是指权利人可以将自己对债务人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以实现债权的流转。
常见的可转让票据有汇票、支票和银行本票。
不可转让票据是指权利人不能将自己对债务人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常见的不可转让票据有本票、债券、借据等。
一种常见的票据是汇票,它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支付命令,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的收款人。
汇票通常用于商业交易中,具有支付安全、转让方便等优点。
另一种常见的票据是支票,它是银行代表客户支付款项的凭证。
持有支票的人可以通过银行提取相应的款项。
支票是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或信用机构出具的、以自己为付款人的票据。
它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票据形式,因为持有人可以向银行要求兑现。
本票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支付命令,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额给债权人本人。
本票是一种不可转让票据,主要用于个人借款。
债券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是政府或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债务凭证。
持有债券的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并在到期日收回本金。
借据是债权人通过书面形式向债务人确认借款事实和金额的凭证,它是一种双方约定借贷关系的证明文件。
以上是根据票据法规定的一些常见的票据类型。
根据我国的法律,在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和支付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票据法的规定,以确保票据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最新票据法重点知识总结

最新票据法重点知识总结一、票据的定义和种类1.票据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发行的,载明一定金额支付或履行义务的书面凭证。
2.票据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本票四种,汇票和支票为可转让票据,本票和银行本票为不可转让票据。
二、票据的要素和示例1.票据的要素包括票据类型、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票面金额、付款期限、签发地点和日期等。
三、票据的发行和签发1.票据的发行是指出票人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或第三人持有,以转移债权的行为。
2.票据的签发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字,并加盖印章,确认票据的真实性和债权的存在。
四、票据的流转和背书1.票据的流转是指票据在合法持票人之间的转让过程。
2.票据的背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附记出票人、背书人和受票人的姓名,并签字的行为。
五、票据的兑现和追索权1.票据的兑现是指在票据到期日,持票人向付款人或付款地点申请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2.票据持有人可以依法享有票据追索权,即向出票人和背书人主张对票据的支付义务。
六、票据的保证和贴现1.票据保证是指背书人为保证票据权利转让或票据金额支付,对票据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2.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售,以获取即期款项的行为。
七、票据的无效和异议1.对于虚假票据或超出法定范围的背书等情况,票据法规定其为无效票据。
2.对于票据的真实性、金额、签发地点等内容,任何持票人都有权提出异议,要求出票人提供相应证明。
八、票据的追诉时效1.对票据的追诉时效为一年,自票据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如持票人在一年内未行使追索权,则失去了对出票人和背书人的追求返还票据金额的权利。
2024初会《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票据概念与种类东奥

2024初会《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票据概念与种类东奥票据是指借记人向债权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的书面凭证。
票据作为一种支付凭证,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24年《经济法基础》考试中可能涉及到票据的概念与种类,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
一、票据的概念票据是一种由借记人(出票人)向债权人(收款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的书面凭证。
票据具备以下的基本要素:1. 出票人:票据的出具人,即欠款人。
2. 收款人:票据的收取人,即债权人。
3. 付款人:票据的付款人,即由谁支付票据款项。
4. 受款人:票据的收款人,即谁将收到票据的款项。
5. 金额:票据所规定的应支付的款项金额。
6. 期限:票据所规定的支付截止日期。
二、票据的种类根据票据的性质和种类的不同,票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汇票汇票是指出票人向收款人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并规定在期限内由指定的支付人支付的票据。
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通常用于国际贸易或者银行间的结算。
2. 支票支票是指银行为其客户开立的一种支付凭证。
开户人通过填写支票,向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并指定收款人进行收款。
收款人可以携带支票到银行进行兑现或者转账。
3. 本票本票是指票据的出票人以自己的名义承诺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本票一般只有出票人签字,不需要指定特定的付款人,持票人可以通过转让本票的方式进行兑现。
4. 贴现票据贴现票据是指借记人将尚未到期的票据贴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现金。
贴现票据可以帮助借记人提前获取资金,适用于短期资金周转的情况。
5. 无记名票据无记名票据是指票据上不写明收款人的票据,持票人可以自由转让,持有人凭票据可以向出票人要求支付。
无记名票据具有流通性强的特点,相对较为灵活。
6. 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票据上标明收款人姓名的票据,只能由指定的收款人进行兑现。
记名票据一般适用于特定的收款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总结:在2024年《经济法基础》考试中,可能会涉及到票据的概念与种类。
票据的总结知识点

票据的总结知识点在商业交易中,票据通常被用作支付工具,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
下面将从票据的定义、种类、要素、基本要求及行使权利等方面对票据进行总结。
一、票据的定义票据是一种用于证明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的一种请求,要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支付或接受支付的一种书面凭证。
票据通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和收据等,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支付工具。
二、票据的种类1. 汇票: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出的一种请求,要求债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一定金额的钱款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一种票据。
2. 本票:是债务人用特定形式的书面文件向债权人表示自己欠债的证据,是一种单方债券。
3. 支票:是债权人向银行开具的、用以清偿债务的书面凭证。
4. 收据: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收到债款的证明,用以确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三、票据的要素1. 票据的种类: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票据可以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和收据等不同种类。
2. 票据的金额:票据中应明确规定债务人应付的款项数额。
3. 票据的期限:票据应明确规定债务人应在何时履行支付义务。
4. 票据的买卖双方:票据应明确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和住所。
5. 票据的签发日期:票据应明确规定签发日期。
6. 票据的到期地点:票据应明确规定到期地点。
四、票据的基本要求1. 票据应当具有一定形式:票据的形式、内容、格式等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2. 票据应当具有一定内容:票据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具备法律效力。
3. 票据应当具有一定功能:票据应当具备支付功能和证明功能,能够用于清偿债务和证明支付事实。
4. 票据应当具有一定利益转让功能:票据在符合法定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背书、贴现、抵押等利益转让操作。
五、票据的行使权利1. 票据的持有人可以对票据进行背书,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实现债权的转让。
2. 票据的持有人可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贴现操作,将票据所代表的债权向金融机构借贷,实现资金流动。
票据

(2)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请求权
1、持票人对票据的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 2、持票人对参加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 3、参加付款人对票据承兑人、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权力; 4、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
基本性质
各种票据1、票据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即货币证券。有价证券是一种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 权的,以一定金额来记载的证书。有价证券可分为物权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等,其中,货币证券是代表一 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流通。但是,货币证券并不是货币本身,它不具有由 法律所规定的货币强制通用效力,它只是在法定的特殊范围和条件下才可以发挥其作用。票据正是因为属于货币 证券,代表了一定数量的货币请求权,并具有流通作用,所以,它才可能发挥它的汇兑、支付、结算和信用等基 本功能。所以,货币证券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
沿革
(一)外国票据的起源与发展
在罗马帝国时代,产生了票据的雏形。当时的“自笔证书”,与现代的票据相似。自笔证书由债务人作成后 交债权人持有,债权人请求给付时,必先提示证书,当其获得付款时,须将证书返还债务人。
本票的起源,应属12世纪意大利兑换商发行的“兑换证书”。当时,意大利贸易极盛,商人云集,货币兑换 十分重要,兑换商不仅从事即时兑换货币业务,而且兼营汇款。甲地兑换商收受商人货币后,向商人签发兑换证 书,商人持此证书,向兑换商在乙地的分店或者代理店请求支付款项,支取乙地通用的货币。这种兑换证书,相 当于现代的异地付款的本票,被认为是欧洲国家票据的起源。
票据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

票据知识点笔记总结大全一、票据的定义和特点1. 票据的定义票据是债权的书面证明,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凭证,由债权人开具,债务人签发并且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文书。
2. 票据的特点(1)票据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凭证,具有明确的债权关系和支付义务。
(2)票据具有标准性、流通性、可撤销性和可代理性的特点。
(3)票据是一种便于结算和支付的工具。
二、票据的种类1. 汇票汇票是一种债权凭证,由债权人(收票人)向债务人(出票人)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文书。
汇票一般是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通常用于国际贸易和支付结算。
2. 支票支票是一种特定约定的债权凭证,由出票人(账户持有人)向收票人(持票人)开具,要求银行支付一定金额的文书。
支票主要用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支付结算。
3. 票据汇兑票据汇兑是指票据持有人委托银行或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向出票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一种金融服务。
4. 出票人出票人是指签发票据并且具有支付义务的个人或机构。
5. 收票人收票人是指持有票据并且享有票据权利的个人或机构。
6. 付款行付款行是指根据票据持有人的要求,向出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7. 电子汇票电子汇票是借助网络技术和电子支付系统,实现票据的签发、流转和支付,具有环保、高效、安全的特点。
三、票据的要素1. 出票人出票人是指签发票据并且具有支付义务的个人或机构。
2. 收票人收票人是指持有票据并且享有票据权利的个人或机构。
3. 付款行付款行是指根据票据持有人的要求,向出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4. 付款人付款人是指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个人或机构。
5. 持票人持票人是指持有票据并且享有票据权利的个人或机构。
6. 票据金额票据金额是指票据所代表的货币金额数额。
7. 票据到期日票据到期日是指票据支付期限截止的日期。
8. 票据签发日期票据签发日期是指票据出具的日期。
9. 票据出处票据出处是指票据传递和流转的轨迹和来源。
10. 票据背书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总结
一、票据的定义和种类
1. 票据的概念:票据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的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
2. 票据的种类:票据主要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和债券四种。
其中,汇票是债务人发出的
一种用于支付或转让货款的票据;本票是债权人发出的一种用于向债务人索取债权的票据;支票是由银行代付人签发,给银行或第三人开具,由开票人代为承兑的一种票据;债券是
一种公司或政府作为债务人发行的证明债权的票据。
二、票据的要素和形式
1. 票据的要素:票据主要包括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签发地点、签发日期、汇票金额、付款期限和付款地点等要素。
2. 票据的形式:票据一般包括票据式样、票据的填发和签发等。
三、票据的流通和背书
1. 票据的流通:票据的流通主要包括票据的转让和背书等。
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
第三人,也可以通过背书方式再次转让。
2. 票据的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上的支付权利转让给另一人的行为。
背书分为全额
背书和空白背书两种。
全额背书是指背书人将票据所有权和支付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背书人,而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转让票据所有权,而支付权则由承兑人按照票据所载的内容进行
支付。
四、票据的法律效力和债权保护
1. 票据的法律效力:票据具有强制执行力和相对不可撤销性,持票人可以通过法院等法律
手段进行异议并要求强制执行。
2. 票据的债权保护: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票据债权,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起
民事诉讼等。
以上是对经济法四大票据知识点的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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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票据
票据是由出票人无条件地承诺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把握这一概念,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而且表示对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谁拥有了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正如谁拥有公司的股票,谁就拥有了公司财产的相应部分。
票据权利的产生、转移和行使等均以它本身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票据持有人只有得到了票据才得到了收取款项的权利,如果他将票据转让给他人,那么他收取款项的权利也随之转让,他要取得款项必须交出票据。
第二,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出票人开出票据,它就必须承担到期支付票据上规定的金额的义务,只有它支付了金额才能解除其承担的义务。
第三,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即出票人履行付款的义务不能有赖于某一事件的发生或者某些情况的出现或者某一行为的作出作为先决条件。
也就是说,出票人一旦开出票据,那么不管是否发生或不发生某些事情或某些行为,它都必须到期支付规定的款项。
二、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有哪几种
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
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票据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
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人姓名可由受款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付款人只能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付款的票据。
不记名票据是指票面上不记载受款人姓名,可不经背书而直接以交付票据为转让,付款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三、票据的基本性质
1、票据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即货币证券。
有价证券是一种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以一定金额来记载的证书。
有价证券可分为物权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等,其中,货币证券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流通。
但是,货币证券并不是货币本身,它不具有由法律所规定的货币强制通用效力,它只是在法定的特殊范围和条件下才可以发挥其作用。
票据正是因为属于货币证券,代表了一定数量的货币请求权,并具有流通作用,所以,它才可能发挥它的汇兑、支付、结算和信用等基本功能。
所以,货币证券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
2、票据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票据是在市场交换和流通中发生的,反映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具体地说,在财产(商品、货币及其他财产权利)交换中,双
方当事人各自享有财产方面的、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即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这就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和表现出来,以保障双方实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票据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
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没有票据。
所以,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