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局关于万秋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关于胡伟源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关于胡伟源任职资格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1.06
•【字号】佛银保监复〔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关于胡伟源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胡伟源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泰康养粤发〔2020〕91号)收悉。
经审查,胡伟源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 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月6日。
中国银保监会汕头监管分局关于查冬玲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汕头监管分局关于查冬玲任职资格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汕头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2.16
•【字号】汕银保监复〔2019〕105号
•【施行日期】2019.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汕头监管分局关于查冬玲任职资格的批复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查冬玲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横琴人寿发〔2019〕578号)收悉。
经审查,查冬玲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2月16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09.06.15•【字号】粤保监中介[2009]246号•【施行日期】2009.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粤保监中介[2009]246号)梁晓东、方奕敏、吴海珍: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请示》已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批准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其中梁晓东出资30万元,出资比例为60%;方奕敏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吴海珍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三、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住所:茂名市站前二路42号二楼。
五、茂名鸿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二)代理收取保险费;(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梁晓东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八、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缴存到全国性商业银行或按有关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并在保证金协议或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存款协议或保险合同复印件报送我局。
九、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陆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此复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18
•【字号】佛银保监复〔2020〕379号
•【施行日期】2020.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粤呈〔2020〕480号)收悉。
经审查,刘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 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2月18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家全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家全等三人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9.16
•【文号】银监复[2011]367号
•【施行日期】2011.09.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家全等三人任职资格
的批复
(银监复[2011]367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黄家全、陈建雄、胡小钢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中东备〔2011〕9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准黄家全、陈建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胡小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刘全任职资格的批复

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刘全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2.30
•【字号】粤银保监复〔2020〕935号
•【施行日期】2020.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刘全任职资格的批复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阳光粤分呈〔2020〕288号)收悉。
经审查,刘全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2月30日。
广东银保监局关于施惊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广东银保监局关于施惊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1.29
•【字号】粤银保监复〔2021〕27号
•【施行日期】2021.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银保监局关于施惊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施惊雷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20〕367号)收悉。
经审查,施惊雷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月29日。
中国银保监会珠海监管分局关于胡小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珠海监管分局关于胡小波任职资格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08.28
•【字号】珠银保监复〔2019〕47号
•【施行日期】2019.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珠海监管分局关于胡小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胡小波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平保寿粤分发〔2019〕432号)收悉。
经审查,胡小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