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转诊救治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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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为了更好地管理危重孕产妇,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核心制度》以及我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方案:一、组织管理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负责现场抢救和转运任务,并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

小组组长和成员如下:组长:成员: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时,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和分管院长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

我们设有单独的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并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一)按照《镇巴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和《镇巴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和设施保持良好的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畅通。

我们建立了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

我们还建立了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

公卫科负责收集和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三)护送转诊如果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我们会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转诊。

转诊时应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情资料的交接。

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

对于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我们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和处理。

如果无法处理,我们会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XXX转诊。

三、工作要求妇产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的常规接待、抢救和转诊工作。

如果需要XXX和抢救,我们会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并同时报医务科和小组组长。

1.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孕产妇急救流程

孕产妇急救流程

附件1: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依托全市围产保健专家协作组专家,组建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的远程会诊与现场抢救。

按照城区人群分布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区,急救专家组相应分为四个小组,对口联系,分片负责。

具体负责区域见附表1。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驻济二级以上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统一管理。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协调工作,推荐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医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相关专业)参加急救专家组,及时选派专家参加基层医院会诊,做好基层转诊、出诊工作,为持有“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的患者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单位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拒转、拒收患者。

同时,做好危重孕产妇转诊数据季度汇总工作(转诊单、接诊单和统计表见附表2-4)。

市妇女保健所负责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各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驻济各医疗急救机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站(院、所)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确保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制定“济南市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图”(见附图1),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

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

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一、背景介绍孕产妇急救是指在孕产妇出现急性疾病或并发症时,进行紧急救治的工作。

有效的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能够提高救治效率,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

二、急救工作流程图1. 急救前准备a. 确保急救设备齐全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包括监护仪、氧气设备、呼吸机等。

b. 确保急救人员具备相关急救知识和技能,并且熟悉急救设备的使用。

c. 确保急救现场的安全,清除障碍物,确保急救人员的安全。

2. 评估孕产妇状况a. 判断孕产妇的意识状态,包括清醒、昏迷等。

b. 评估孕产妇的呼吸状况,包括呼吸频率、呼吸深度等。

c. 评估孕产妇的循环状况,包括心率、血压等。

d. 评估孕产妇的体温,及时记录并监测体温变化。

3. 急救措施a. 呼吸道管理:确保孕产妇呼吸道通畅,如有阻塞可采取头后仰、下颌推前等操作。

b. 呼吸支持:如孕产妇呼吸困难,可进行人工辅助通气或气管插管。

c. 心脏复苏:如孕产妇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包括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

d. 出血控制:如孕产妇出现大出血,及时采取止血措施,如压迫止血、输血等。

e. 药物治疗:根据孕产妇病情,合理应用药物进行治疗,如抗生素、止痛药等。

f. 休克处理:如孕产妇出现休克,及时采取补液、升压等措施进行处理。

4. 监测与观察a. 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血压、呼吸频率等。

b. 观察孕产妇的病情变化,包括意识状态、疼痛程度等。

c. 监测孕产妇的血氧饱和度,及时发现低氧血症并采取相应措施。

5. 运送与转诊a. 根据孕产妇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转诊,如需要转诊,及时联系急救车辆或医疗机构。

b. 在运送过程中,继续监护孕产妇的生命体征,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c. 将孕产妇转交给接诊医疗机构,并提供详细的病情描述和急救措施记录。

三、数据统计与分析对孕产妇急救工作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可以帮助评估急救工作的效果,并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流程。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统计指标:1. 急救响应时间:从接到急救呼叫到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
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

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

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如下:
制度:
•凡需要抢救的危重症孕产妇,需立即启动院内急救专家小组对孕产妇进行现场救治,同时报告医务科和医院领导,院领导及
相关抢救小组成员要及时到现场抢救。

•病情稳定后转诊或视病情需要按快速、就近的原则请上级抢救小组会诊,在请上级医院抢救的同时,根据危重症孕产妇监测
方案进行上报。

•如危重症孕产妇确诊为妊娠合并妇产科以外的其他专科疾病,且该妊娠合并症为危及孕产妇生命的主要疾病,可视为危重症
孕产妇病情需要,联系市内具有相应重点专科力量的三级医院
进行会诊。

流程:
•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应坚持“首诊负责、立即抢救,科室负责、协同配合”原则,迅速开展院内救治,并立即报告科室二线
医师或科室主任。

•二线医师或科主任到达现场后快速进行病情评估,果断组织协调指挥各相关人员参与抢救,必要时向医务科(正常工作时间
内)或总值班(非正常工作时间内)报告。

•经科室主任(或负责组织抢救的医师)评估后,确因本院技术、设备无法实施有效救治的,科室主任(或负责组织抢救的医师)应与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联系确认转诊事宜。

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1.预警与通知:当发生危重孕产妇情况时,医院相关部门应立即将情
况通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同时,通知转运部门和急救车辆做好准备工作。

2.转运准备:转运部门需要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派出专业医护人员、准备急救设备和药品等。

3.评估与稳定:转运部门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进行现场评估,了解患者的病情以及有关信息,同时进行初步治疗措施,稳定患者病情。

4.转运过程中的护理:在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密切关注患者的
病情变化,并及时调整治疗措施。

同时,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护理工作,包
括给予营养支持、保持患者体温、维持呼吸道通畅等。

5.到达目的地:当急救车辆到达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后,医护人员将
患者迅速转移到专门的救治区,并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措施。

6.救治阶段: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护人员会根据患者的具体病
情制定治疗方案。

这可能包括手术干预、药物治疗、生命维持措施等。

8.后续护理:当患者通过转运到达合适的医疗机构后,还需要进行后
续的护理,包括康复、产后护理等。

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又紧急的工作。

为了提高
救治效果,需要各个环节的医务人员密切协作,确保患者能够尽快得到合
适的救治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母亲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同时,还需要不
断加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和专业素质培养,提高对危重孕产妇救治流
程的理解和掌握。

孕产妇急救流程

孕产妇急救流程

孕产妇急救流程附件1: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依托全市围产保健专家协作组专家,组建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具体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的远程会诊与现场抢救。

按照城区人群分布划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区,急救专家组相应分为四个小组,对口联系,分片负责。

具体负责区域见附表1。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驻济二级以上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统一管理。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协调工作,推荐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医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相关专业)参加急救专家组,及时选派专家参加基层医院会诊,做好基层转诊、出诊工作,为持有“济南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的患者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单位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拒转、拒收患者。

同时,做好危重孕产妇转诊数据季度汇总工作(转诊单、接诊单和统计表见附表2-4)。

市妇女保健所负责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各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医疗机构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驻济各医疗急救机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站(院、所)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确保全市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系统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制定“济南市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图”(见附图1),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图

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图
危重孕产妇抢救流程图
阿克赛牧业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危重孕产妇就诊
初步判断病情
生命体征监测
初步抢救治疗开通静脉通道吸氧
按病种启动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
报告产科急救小组
报告医院总值班
组织相关产科急救小组成员会诊
向家属交待病情
及签危重通知单
医生记录抢救病历
护士记录抢救项目清单
观察病情追踪化验单影像检查结果进一步评估
进一步治疗
需要转诊的病人
医务பைடு நூலகம்联系上级医院
医生护士急救车护送
抢救成功
上级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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