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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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高新区“一区多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高新区“一区多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高新区“一区多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5•【字号】肇府[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高新区“一区多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肇府〔201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高新区“一区多园”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七月五日肇庆高新区“一区多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品牌效应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效应,提高我市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粤发〔2009〕13号)和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区引领两化”战略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肇庆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管理,进一步突破发展空间和体制瓶颈,引导各县(市、区)突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区域优势产业集群,提高园区发展层次和产业发展水平,实现以国家高新区带动各县(市、区)经济协调联动发展,引领全市新型工业化。

第三条肇庆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和管理遵循的原则:(一)尊重各方,互利共赢。

既要有利于激发肇庆高新区的发展潜力,又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各分园区及所在地政府的积极性,形成“一区多园”共赢发展模式。

(二)创新体制、简政放权。

进一步解放思想、理顺体制、转变职能、提升效能、优化服务。

(三)统筹协调、科学发展。

肇庆高新区(大旺园区)建设成为辐射带动能力强、引领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核心园区,各分园区建设成为差异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园区。

(四)统分结合,委托管理。

建立相对紧密的协调机制,促使肇庆高新区“一区多园”内涵和外延互动发展。

肇庆新区规划

肇庆新区规划

肇庆新区规划肇庆新区是广东省肇庆市的一个新建区,于2021年1月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成立。

肇庆新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腹地,位于珠江三角洲中部,毗邻香港、澳门,是粤港澳大湾区内唯一的综合性国家新区。

肇庆新区的规划总面积为233平方公里,其中约17%为城市建设用地,69%为农田和林地,14%为水域面积。

规划范围内以追求生态优先、创新驱动、宜居宜业为目标,总体规划分为五大板块,包括核心区、产城融合区、生态宜居区、林下经济区和特色农业发展区。

核心区位于新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规划了商务办公区、科技创新区、文化教育区等功能区。

核心区将打造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商业等多功能集聚区,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提升新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产城融合区位于核心区的东南方向,占地面积约81.5平方公里。

该区域将发展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同时建设人才公寓、社区商业、酒店等配套设施,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城。

生态宜居区位于新区的西部和南部,占地面积约16.5平方公里。

在规划中,将注重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农业基地、湿地公园、康养中心等,为居民提供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林下经济区位于新区的北部,占地面积约15平方公里。

该区域将发展林下生态旅游、休闲农业、果蔬种植等产业,提供就业机会并带动农民增收。

特色农业发展区位于新区的东北部,占地面积约107平方公里。

该区域将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包括水果种植、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乡村旅游等,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总体来说,肇庆新区规划的核心理念是生态优先、创新驱动,力求在区域内打造绿色、智能、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和空间规划,肇庆新区将为广东省乃至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08•【字号】粤府函〔2023〕241号•【施行日期】202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1号肇庆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肇府报〔2023〕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肇庆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肇庆市建设成为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肇庆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府宜居山水城市。

着力增强肇庆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节点城市功能,高水平建设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和肇庆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

积极参与广州都市圈建设,推动生态空间共育共保,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肇庆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42.05平方公里(156.3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6.56平方公里(144.98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727.42平方公里(409.11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61.19平方公里(84.18万亩)以内。

肇庆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CCDI

肇庆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CCDI

葫芦山旅游风景区 九龙山旅游风景区
大旺 国家高新区
鼎湖山自然保护区
肇庆新区
肇庆老城区
广佛地区
山区 经济落后区域
肇庆老城区域
北部组团
西部组团
: 在肇庆市融入珠三角的背景下,城市发展迎来新的发展契机,肇庆新区承担老城区核心功能转移,作为首位能级城市带动两翼现代服务业和 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联动山区协调发展,建设宜居型现代生产力服务平台。
大西南地区
西江经济带
粤东地区
区域发展轴
粤北地区
生态经济带
肇庆
ZHAOQING
广州
GUANGZHOU
佛山
FOSHAN
东莞
DONGGUAN
惠州
HUIZHOU
珠三角地区
中山
ZHONGSHAN
江门
JIANGMEN
深圳
SHENZHEN
沿海经济带
珠海
ZHUHAI-
粤西地区
1
1.1
1 区域分析
1.1珠三角层面——纽带
水运联系
基地南边紧邻西江设有工业新 港,其定位为:全国内河主要港 口,珠三角重要交通枢纽,是目 前5000吨江海轮能够到达的西江 最上游港口。向西南可达老城区 的肇庆港,距离约为36公里,有 便捷的水运联系。
5
1.2
2.3产业资源
2.3.1产业分工 肇庆市的主导行业中,以金属冶炼、矿物制造、建材行业、木材加工及造纸、化工行 业、纺织服装制鞋行业为主。 外围山地地区主要为建材行业、木材加工及造纸等资源依赖型产业。 东南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主要为先进制造业等环境限制型产业和土地消耗性产业。 中心城区为肇庆核心,主要以生态性都市服务产业为主。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赋予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赋予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赋予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7•【字号】肇府[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赋予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肇府〔2013〕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落实赋予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2013年6月17日关于落实赋予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补充意见为进一步落实赋予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理顺赋权工作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赋权范围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在其管理范围内行使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但涉及需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按规定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除外。

二、赋权落实方式根据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的需要和承接能力,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单位依法下放(或委托)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并可视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对不能直接下放的权限事项,落实赋权可分三种方式:(一)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委托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行使的事项,通过授予肇庆高新区业务专用章(2)、肇庆新区业务专用章(3)等方式,授权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管委会使用其业务专用章。

(二)需以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名义报省审批(核准)、衔接市外单位的事项,已经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发并由管委会盖章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直接盖本单位公章报出,不重复启动审批程序。

(三)对依法不能下放(或委托)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或者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未具备承接能力,由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行使的权限事项,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将受理环节前移到肇庆高新区和肇庆新区,并在承诺时限内加快办结。

《广东肇庆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广东肇庆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广东肇庆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总则编制目的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落实肇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以肇庆高新区引领新型工业化,以肇庆新区引领新型城市化”的重大决议,编制《肇庆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指导思想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绿色、智慧、包容和人本的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建设珠三角集中展示科学发展成果的典范地区。

2、把握广佛肇经济一体化、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机遇,创新体制机制,高标准建设新区,构建肇庆市社会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3、遵循低碳绿色的规划理念,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引领肇庆城市化、信息化、工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协调发展。

4、传承地方文化,彰显山水特征,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产业高端、特色鲜明、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新城。

规划重点1、实现新区引领新型城市化。

通过规模引领、功能引领、模式引领和品质引领,成为肇庆中心区域核心区、区域服务集聚区、理想城市试验区和国际都会标杆区,引领肇庆市新型城市化。

2、优化肇庆中心区域总体空间布局。

通过肇庆新区建设构建对接广州、佛山的开放空间格局,强化区域协作;拓展肇庆市中心城区,实现东拓完型;肇庆新区与端州区共同承担城市主中心职能,为区域生产性服务中心和市行政服务中心。

3、承载肇庆新兴战略定位。

新区应在肇庆市“广东探索新型城市化进程的先行区和试验区、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中国宜居文化名城和国际知名旅游会展胜地”的城市定位中承担重要角色。

4、探索符合肇庆地方条件的低碳绿色城建设模式。

严守生态本底,规划顺应自然、生态可持续的空间格局;制定低碳绿色的产业规划;选择适宜性技术,鼓励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集约高效的市政工程建设;采取对自然环境低冲击的建设模式。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4、《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部门“十二五”规划5、《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6、《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7、《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规划范围肇庆新区:西起凤凰大道,东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鼎湖山25度坡以下山麓地,南临西江(含砚洲岛),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涉及桂城街道办、广利街道办、凤凰镇、莲花镇和永安镇五个行政辖区的部分区域。

肇庆市总体规划

肇庆市总体规划
肇庆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战略意义
加快肇庆新区开发建设,既是广东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肇 庆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规划建设肇庆新区,有利 于助推肇庆产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实现社会和经济的 跨越式发展;有利于整合资源,破解肇庆发展的瓶颈制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利于深化区域合作, 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助推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共建优质生活圈;有利于缩小发展差距,提 升科学发展水平,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实现与大西南、北部湾特别是西江流域水运、高铁、普铁、高速等运输方式之间的联动,建立以“无水保税港”
为支撑的集合联运枢纽,发挥交通要素集聚优势,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构建沿海对接大西南内陆的枢纽
门户,促进大西南与珠三角互动发展。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肇庆新区以南北中央轴线引领发展结构示意图
区域合作
按照“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要求,以产业合作为核心,推动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主体的区 域合作,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机制、新模式和新举措。
肇庆新区区位图
1、辐射带动全市协调发展 2、加快融入广佛肇经济圈
3、积极参与粤港澳合作 4、构建对接大西南的枢纽门户
战略定位
——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 ——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 ——肇庆市行政文化中心。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发布日期:2012-10-12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

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

加快建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

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

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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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新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肇庆新区区域用地结构规划示意图
肇庆新区功能布局规划图
《肇庆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内容简介
一、规划范围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西起凤凰大道,东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含鼎湖山25度坡以下山麓地,南临西江(含砚洲岛),规划总面积115平方公里,涉及桂城街道、广利街道、凤凰镇、莲花镇和永安镇五个行政辖区的部分区域。

考虑到与周边地区的协调,规划还划定了肇庆新区协调区,总面积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

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发展定位
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

以低碳、智慧、人本、包容为目标,建立符合岭南区域特点、能够与国际接轨的低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统筹产业、人才和生态的和谐发展,构建高效、便捷、低碳,生活、服务和生产协同互动城市功能组团,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推动低碳发展,建设山清水秀、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低碳绿色
发展示范区。

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

提升城市空间品质,营造与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相匹配、山水城市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环境友好、资源集约、宜居宜业的建设风尚,打造岭南文化、广府文化的重要展示基地,展现现代岭南风貌的宜居城区,构建珠三角健康产业发展和养生旅游度假胜地。

肇庆市行政文化中心。

依托交通枢纽区、中央商务区和行政中心区等功能区,建设新的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教育医疗中心,促进城市发展重心进一步东移,强化与珠三角核心区的空间联系和经济联系。

统筹肇庆中心区联动发展,肇庆新区与老城区协调发展,与鼎湖区一体发展,与肇庆高新区错位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

四、发展目标
探索后发地区跨越式发展路径,示范环境敏感地区低碳绿色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创新合作,兼顾区域协调、社会公平,引领肇庆新型城市化,融入珠三角,构建在国内新城新区中负有盛名的现代山水新城。

在新区发展总目标的指引下,确立枢纽价值实现、低碳绿色建设、社会和谐发展三方面的分目标:在枢纽价值实现方面,创新经济增长方式,构建价值高地;在低碳绿色建设方面,创新城市建设方式,承担国家示范;在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创新公共事务管理,保障社会民生。

五、发展规模
至规划期末,肇庆新区人口规模预测约7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79.74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69.3%,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和其它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城市建设用地75.56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08平方米;其它独立建设用地4.18平方公里,主要是独立于城区之外的特色旅游发展用地。

非建设用地共35.27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30.7%,包括水域和生态防护用地。

肇庆新区中轴设计示意图
六、协调区用地结构
肇庆新区及协调区总面积700平方公里,至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预留发展备用地约35平方公里,保留水域和其他非城市建设用地约565平方公里。

肇庆新区及协调区的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西江北岸,连片分布于坑口、桂城街道及肇庆新区。

规划期内引导大沙镇广佛肇城际线站点周边地区、广茂铁路大沙站周边地区、沙浦镇区、蚬岗镇区集中建设,预留发展备用地;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东地区主要作为战略发展控制区,预留肇庆新港货运码头东扩及港后腹地。

肇庆新区政文中心组团城市设计示意图
七、功能结构
遵循现状用地条件和山水城市的环境构建,总体形成东西向带形功能布局和六大功能板块。

肇庆新区中心板块。

为肇庆新区中心功能空间载体,包括政文中心、总部经济和会议休闲三大主体功能组团,是肇庆市未来行政中心所在地、文化、体育和城市公共生活中心,以及广佛肇中小企业总部基地和重要的会奖商务旅游目的地。

站前商务板块。

肇庆新客站站前地区。

集中开发商务楼宇,提供中小企业前台服务基地,是以物资信息交汇、咨询为核心的生产性服务中心,同时配套大型居住社区及综合商业配套服务。

临港产业板块。

肇庆新港周边地区,依托南广高铁货港、拟建柳肇铁路场站,以及珠外环高速,构建水铁-陆路联运枢纽,形成现代化港区,发展临港产业基地,是肇庆新区启动新产业功能组织的中心引擎,包括港前物流区和港后生产区。

生产创新板块。

为肇庆新客站东北片发展区,是肇庆新区创新生产方式,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拓展空间,包括创新研发区和和新兴产业区。

城镇提升板块。

以321国道为依托,呈链珠状布局串联四个城镇发展节点,同时带动广茂铁路以北25度坡以下山麓地旅游发展。

江岛休闲板块。

以砚洲岛为核心的江岛生态休闲带。

以都市休闲、度假养生、体验旅游为发展导向,争取国际高端精品连锁酒店进行主题式开发,打造珠三角独具魅力的江心洲养生休闲中心。

肇庆新区站前商务区城市设计示意图
八、道路系统规划
依托区域交通资源,建设铁路、陆路、水运“三位一体”的区域枢纽型对外交通体系。

结合现状自然肌理,形成“网络化、组团式”的道路结构,城市生活性交通与过境交通、货运系统有效分离。

遵循公交优先原则,发展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完善公交服务及换乘系统,以公共交通先导开发(TOD)模式引导组团用地功能布局及开发。

结合山水资源空间,设置机非分离的慢行系统和绿道网络,联系城市生态廊道、主要开放空间。

九、主要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约226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0.0%;
2、公共设施用地约45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0%;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61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1%;
4、工业用地约88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7%;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约1888.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9%;
6、绿地约123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2%。

十、总体城市设计
肇庆新区凭山水意匠,承砚都文化,城市设计定位为“文治鼎湖,水墨砚都”,打造“山水相融,湖在城中”的总体风貌。

总体城市设计遵循以下策略:尊重现状山水格局,强化山-城-水-岛的空间耦合和完整;合理处理现有水系防洪排涝和景观利用关系,关注环境宜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地方文化,融入现代风貌;建立可感知的城市意向系统。

肇庆新区中央活力枢纽设计示意图
十一、近期建设规划
按照“分期规划、尽快启动、分步实施”的要求,将凤凰大道以东、西江以北、肇庆东站以西、鼎湖山25度坡以下山麓地以南的区
域划定为肇庆新区起步区,总面积约40平方公里。

重点加快政文中心板块和站前商务板块建设,基本形成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和市民生活中心,树立新区建设标准,搭建新区发展框架,以此带动新区全面发展。

近期启动“五个一工程”建设,以此搭建新区基础设施框架,启动新区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初显新区形象。

一组团:政文中心组团。

结合生态水系景观工程,启动政文中心组团建设,布局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体育中心和文化中心,展现新区中心环境风貌,拉动新区公共事业全面发展。

一园:广东肇庆工业园。

启动省级肇庆工业园迁址扩园,从端州城区搬迁至肇庆新区内。

加快招商引资,重点发展环保节能、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新区实体经济基础。

一湖:砚阳湖。

通过整治现状鱼塘水系,开挖砚阳湖,连通长利涌,打造政文中心组团核心景观,稳定未来行政中心、大型文化、博览和剧院设施布局的环境基础。

砚阳湖及其连通水系水面总面积3000亩以上,将承担新区中心板块排涝及城市公园功能,并对长利涌起到调蓄洪作用。

一路:科技大道。

科技大道是贯穿肇庆新区,并联系肇庆新区与
端州区、鼎湖城区、四会市、肇庆国家级高新区以及城市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的重要交通干道。

近期启动肇庆东站至创业路段建设,长约7.8公里,与广佛肇城际轨道并行,断面采用主干道+辅道模式,双向十二车道、主要交叉口建设跨线桥和隧道。

以科技大道为支撑,加快推进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连接线、进港大道、凤凰大道等主干道建设,搭建新区道路交通网络。

一酒店:总统御山庄酒店。

在新区北部山麓地旅游服务中心选址建设高端生态型酒店及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与省立绿道1号线肇庆段紧邻,靠近九龙湖风景区,提升新区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二、重点地区建设指引
行政服务中心。

以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为核心,打造西北-东南向中轴线,北起文笔峰,南至砚阳湖,向西江形成开阔视线,以砚洲岛文笔塔为对景。

以轴线对称的格局营造庄严而优美的环境氛围,展示肇庆新行政服务中心“山-城-湖-江-岛”的特色风貌。

砚阳湖。

沿砚阳湖周边布局大型文化、博览和剧院设施,营造完整连续的滨湖景观界面。

强化行政中心轴线在该区域的对景和连续。

砚洲岛。

基本保持原生环境特征,适度进行旅游开发,兼顾公共休闲、生态体验和高端度假功能。

东部片区以水上交通对接江北新区
中心板块,集中建设旅游服务设施,提供城市公共休闲场所;中部片区保留鱼塘农田,作为生态体验区;西部片区以水上交通联系北岸邮轮码头,结合现状改造村落,引入精品酒店会所,打造高端养生度假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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