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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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金征收情况汇报

残障金征收情况汇报

残障金征收情况汇报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残障金征收情况在我们所辖范围内呈现出一些积极的变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以下是我们对残障金征收情况的汇报:首先,我们注意到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残障金的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通过加强对残障金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社会各界对残障金征收的理解和支持度有所提高。

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也加大了对残障金征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了残障金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这些努力使得残障金的征收工作更加规范和透明,有力地保障了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也要看到残障金征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部分地区和单位对残障金政策理解不够到位,导致在残障金的征收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和不合理的情况。

其次,一些残障人士在享受残障金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便和困难,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最后,残障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也需要进一步提升,确保残障金得到更加合理和有效的利用。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和措施,首先,加强对残障金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残障金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度。

其次,加大对残障金征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残障金的征收和使用程序,确保残障金的合理使用。

最后,建立健全残障金的使用监督和评估机制,提高残障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残障金得到更加合理和有效的利用。

总的来说,残障金征收情况在我们所辖范围内呈现出一定的积极变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残障金征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对残障金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断完善残障金的使用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残障金的合理征收和使用,为残障人士的生活和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0.01.19
•【字号】鲁财税〔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残联、省税务局:近期,《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以下简称《公告》)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就我省贯彻落实《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应缴费额的计算办法继续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
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规定执行。

三、各级执收机关要严格执行《公告》等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变通或拒绝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切实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1月19日。

残保金征收情况汇报

残保金征收情况汇报

残保金征收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残保金作为残疾人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对于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我市,残保金征收情况也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和执行,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首先,我市对残保金征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和部署。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我市制定了残保金征收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征收的对象、标准和程序,确保了残保金的征收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加强了对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宣传和宣传,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残保金征收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为残保金征收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其次,我市建立了健全的残保金征收管理体系。

在残保金征收工作中,我市建立了残保金征收管理机构,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了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加强了对残保金征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杜绝了残保金征收中的违规行为,保障了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

再次,我市注重了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效果评估和反馈。

针对残保金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了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有效进行。

同时,定期对残保金征收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为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改进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最后,我市还积极探索了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创新模式。

通过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我市不断探索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创新模式,积极推动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在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对象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为残保金征收工作的提升和完善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举措。

总的来看,我市残保金征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残保金征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为残保金征收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残保金半年工作总结

残保金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背景2023年上半年,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紧紧围绕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概述1. 宣传贯彻政策我们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保障工作的认识,确保残保金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税务、财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残保金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优化服务,提高征收质量我们以优化服务为抓手,提高征收质量,确保应收尽收。

通过电话、短信、走访等方式,向企事业单位宣传残保金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

二、工作成效1. 征收情况截至2023年6月底,我单位共征收残保金XX万元,同比增长XX%。

其中,已申报未缴款企业XX户,已申报未缴款金额XX万元。

2. 优惠政策落实我们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节日,联合残联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走访重点企业和残疾人,向缴费单位点对点辅导,营造扶残助企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共为缴费人提供咨询服务30余次,下户辅导20余次,发放残保金宣传资料100余份。

3. 数据共享我们与财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数据交换和沟通协作的常态化机制,做好基础信息互联互通,为政策主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撑,汇聚工作合力。

三、存在问题1. 部分企业对残保金政策了解不足,申报率有待提高。

2. 部分地区征收工作进度较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3. 数据共享和部门协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 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残保金政策的认识。

2.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征收效率。

3. 深入挖掘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4. 优化服务,提高企业满意度。

总之,2023年上半年,我单位在残保金征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残保金征收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0.10.28•【字号】冀财非税〔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通知冀财非税〔2020〕1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各有关单位,中央、外省市驻冀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一、财政部门负责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征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税务部门依据残联审核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负责残保金征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残保金,由管理用人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侧达到1%(合)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用人单位应在每年5月底前,向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依托残保金信息共享机制计算应当缴纳的残保金。

残联残疾人工作政务信息、工作简报汇编(3篇)

残联残疾人工作政务信息、工作简报汇编(3篇)

残联残疾人工作政务信息、工作简报汇编(3篇)篇一:残联残疾人工作政务信息汇编1. 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根据国家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的要求,我市残联将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已拿到《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的通知》,我市将通过资金扶持、创业培训、就业安置等方式,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

2. 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班开班通知为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我市残联特举办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实操培训、职场心理辅导等。

培训班将于X年X月X日开班,欢迎有意参加的残疾人报名参加。

3. 关于残疾人就业博览会的通知为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我市残联将举办残疾人就业博览会。

届时,将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欢迎残疾人前来参观、咨询和就业登记。

篇二:残联残疾人工作简报汇编1. 残疾人康复设施项目进展情况经过多方努力,我市残联残疾人康复设施项目已完成征地拆迁、设计论证等前期工作。

目前,已开始施工,预计X年X月可竣工投入使用。

该项目将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康复服务和设施保障。

2. 残疾人精神抚慰活动举办情况为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我市残联组织了一系列精神抚慰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文艺演出、康体训练、心理辅导等。

通过活动,残疾人得到了身心的放松与抚慰,同时也加强了残疾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助。

3. 残疾人助残服务站成立情况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我市残联成立了残疾人助残服务站。

服务站将提供残疾人用具租借、义诊咨询、辅助设施修理等服务,满足残疾人日常生活和康复需要。

服务站开展以来,受到了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篇三:残联残疾人工作政务信息汇编1. 关于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知为提高城市无障碍化水平,我市残联将推动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已启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包括残疾人停车位、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

该项目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出行和生活环境。

残保金缴纳情况汇报

残保金缴纳情况汇报

残保金缴纳情况汇报
近期我单位对残疾人残保金的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以下是具体情况的详
细说明:
首先,我们对残保金的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统计。

根据相关规定,我
们对全体员工进行了登记,确保每位残疾员工都能够按时足额缴纳残保金。

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对残保金缴纳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了再次确认,以确保缴纳金额的准确性。

其次,我们对残保金的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和核对。

通过对每位员工的
缴纳记录进行逐一核对,我们发现了一些缴纳不及时或者缴纳金额有误的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员工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他们能够按时足额地缴纳残保金,并对之前的错误缴纳进行了及时的纠正。

另外,我们也对残保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监督。

我们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将所缴纳的残保金用于残疾员工的福利保障和康复帮扶,并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和报销。

通过这一举措,我们保证了残保金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分配,让每位残疾员工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帮助。

最后,我们还对残保金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完善和优化。

通过这一次的汇
报和总结,我们发现了一些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和漏洞,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改进,进一步加强了对残保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了残疾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综上所述,通过这一次的残保金缴纳情况汇报,我们全面了解了残保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情况,也找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残疾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和康复帮扶,让他们能够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
况报告
本文主要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相关情况。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企事业单位每年应当向财政部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为当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5%。

非企业单位也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的监管,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相关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就业保障的实现。

以下是相关情况:
(一)管理情况
1.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的督导和监管,确保按时缴纳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透明、公开和规范。

3.财政部门对每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二)使用情况
1.残疾人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加强对残疾人的技能提高、职业转移和创业的支持。

2.残疾人就业援助与创业扶持: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创业,并提供相关援助和扶持,解决残疾人创业难的问题。

3.残疾人脱贫攻坚: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贫困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帮扶,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增加收入来源。

总之,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相关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就业保障的实现,更好地促进残疾人的创业、就业和脱贫,实现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真正关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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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简报【一】20xx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简报
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河北省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简称"新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参保金征收使用实施办法与原征管办法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简化了征收环节。

除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由财政直接扣缴外,其他用人单位的残保金由同级地税部门直接征收。

每年的7—9月份为地税部门的集中征期。

残保金主要是用于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扶助残疾人就业以及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的奖励。

缴纳残保金的单位为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不到本单位职工总数 1.5%的用人单位。

残保金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乘以 1.5%的安置比例减去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再乘以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得出的数额,即为该单位应缴残保金数额。

经同级残联部门审核认定,凡安置残疾人达到1.5%比例的,不征收残保金; 虽安置但达不到1.5%比例的,安置部分在应缴纳残保金中予以扣除;已安置了残疾人但未经残联审核认定的,视为未安置,需全额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缴纳具体时间安排为每年的3至5月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期;7至9月为集中征期,遇有特殊情况经审批,征期可延长至12月底。

凡20xx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政策。

为了落实全国、省和张家口市关于残保金改革的精神,市地税局采取四项举措,全力促进残保金征管新政落地。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征收主体地位。

切实完成由残保金代征向直接负责征收的角色转换,增强使命担当,提升履职底气,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行权水平。

针对"新办法"在征收主体、征收范围、计征基数、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较大变化,分级组织残保金新政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三是搞好政策宣传,提高缴费人残保金缴纳遵从度。

协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好新政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用人单位进一步明确自身在保护和支持残疾人工作中的权利义务,自觉安置残疾人就业,按时主动进行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和依法足额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在细致研究新的征管办法的基础上,认真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梳理关键工作步骤,细化征收操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密切工作对接。

认真开展残保金费源摸底工作,厘清用人单位户数和缴费能力状况,逐步实现分类管理,确保征期按新保障金政策规定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入库级次实施征收入库。

据了解,自20xx年1月1日起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来,全市地税系统累计征收残保金22092万元,为张家口市残疾人培训、教育、就业、托养、救助等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和生存状况的改善。

【二】20xx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简报
大连市20xx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从9月1日起正式开始,审核截止时间是9月30日,征收截止时间是11月30日。

据了解,我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印发<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大财非(20xx)691号)。

为减轻企业负担,简化审核手续,今年调整了工作流程,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到残联窗口进行残疾人职工人数认定,而保障金缴纳金额无须到窗口审核确认,改由各用人单位在缴纳期网上自主申报。

审核时,残疾人职工的范围新增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1:2比例范围扩大到残疾人证全部类别1至2级和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

缴纳时,将原先按照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调整为按照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额度。

此外,我市从今年起对于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照每超额安置一名残疾人,给予安置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个月的奖励补贴。

【三】20xx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简报
今年以来,阿右旗地税局克服整体经济不景气、企业缴费能力下降等困难,坚持税费统征统管,认真履行代征职责,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

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共征收76户,代征金额68万元。

阿右旗地税局加强与旗残联的协调沟通,严格根据残联认定的应
纳保障金数额、预算级次组织代征工作,及时对接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强化对征管人员的代征业务技能培训,明确征收标准、代征范围、缴纳期限等;深入缴费单位开展费源摸底和入户辅导,在及时掌握费源情况的同时,第一时间受理解答缴费单位提出的政策问题,取得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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