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代替GB3548-83、GB4276-84、GB4277-84、GB4282-84、GB4286-84、GB4911-85、GB4912-85、GB4913-85、|GB4916-85、GB4917-85、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大货车汽车排放标准

大货车汽车排放标准
大货车汽车排放标准是指确定大货车尾气排放物限值的相关规定。
大货车的尾气排放主要包括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颗粒物(PM)等污染物。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大货车的尾气排放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世界上较为常见的大货车尾气排放标准有欧洲的欧洲排放标准(Euro)和美国的环保署(EPA)标准。
欧洲的欧洲排放标准将大货车排放标准分为Euro 1到Euro 6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对应的尾气排放限值要求。
Euro 6是目前最为严格的标准,对大货车的尾气排放物质限值要求非常严格。
美国的环保署标准根据大货车使用的燃油类型,将排放标准分为二氧化碳(CO2)排放标准和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标准。
该标准要求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要减少CO2和NMHC的排放量。
大货车的排放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大气环境,减少尾气污染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高排放标准的实施可以促使大货车制造商采用更加清洁、环保的尾气净化技术,降低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最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最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一直是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进
程的扩大,大气污染排放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影响,各国纷纷制定了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并对其进行不断修订和更新。
我国也在不断完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以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
最新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工业企业、交通运输、能源生产等领域的
排放限制和监管要求。
首先,针对工业企业,我国对于颗粒物、硫 dioxide、氮氧
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排放监测和报告。
此外,对于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还实施了限产限能政策,以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其次,针对交通运输领域,我国加强了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推广清洁能
源汽车,并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措施,以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同时,加强了对交通运输路网建设的管理,推动绿色出行,减少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
此外,能源生产领域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我国加强了对火电厂、钢
铁厂、化工厂等能源生产企业的排放监管,推动清洁能源的利用,减少煤炭和燃油等传统能源的使用,以降低大气污染的排放量。
总的来说,最新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也为各行各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
企业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规,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共同保护好我们的蓝天白云。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更加清新的空气,共同构建美丽中国的梦想。
上海运输车排放标准

上海运输车排放标准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交通运输行业蓬勃发展。
然而,车辆尾气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特别是在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中。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上海市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运输车排放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运输车排放标准的具体内容及其意义。
一、标准的制定背景在过去几十年里,上海的汽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导致空气质量逐渐恶化。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上海市政府决定制定严格的运输车排放标准。
这些标准不仅针对新生产的车辆,也逐步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和淘汰。
二、标准的具体内容上海运输车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燃料类型: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如电动车、氢燃料电池车等。
对于传统燃油车,要求使用低硫燃料,以降低硫氧化物排放。
2.排放量限制:对不同类型和用途的运输车设定不同的排放量限制,包括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3.排放技术要求:运输车必须采用先进的排放控制技术,如三元催化转化器、颗粒捕集器等,以降低尾气中的有害物质含量。
4.在用车辆管理: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进行改造或淘汰,鼓励提前报废高排放车辆。
三、标准实施的意义上海运输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对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改善空气质量:减少运输车尾气排放,有助于降低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
2.促进绿色出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城市交通运输向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3.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严格的排放标准将促进汽车制造和环保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4.强化环保意识:排放标准的实施将提高公众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四、未来展望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增强,未来上海运输车排放标准将更加严格。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清洁能源车辆的扶持力度,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同时,将加强与其他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国范围内的运输车排放标准提升。
通过持续努力,我们有信心让上海的天空更加湛蓝,让市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996-12-06 实施)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刖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 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 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岀。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欧洲标准:-等级1:重型商用车限值为3.5g/kWh;轻型商用车限值为0.6g/kWh;-等级2:重型商用车限值为2.0g/kWh;轻型商用车限值为0.5g/kWh;-等级3:重型商用车限值为1.5g/kWh;轻型商用车限值为0.3g/kWh。
欧洲采用了稀释尾气测量法来测量NOx的排放。
该方法是通过将发动机排气稀释后与特定化学药剂反应,从而测量NOx的浓度。
2.美国标准:- 2004年之前:限值为5.0g/mile;- 2004年至2024年:限值为1.2g/mile;- 2024年之后:限值为0.2g/mile。
美国使用了稀释尾气测量法和气相色谱法来测量NOx的排放。
稀释尾气测量法的原理与欧洲标准一致,而气相色谱法则是通过气相色谱仪分析尾气中NOx的浓度。
1.欧洲标准:-等级1:重型商用车限值为0.66g/kWh;轻型商用车限值为0.30g/kWh;-等级2:重型商用车限值为0.50g/kWh;轻型商用车限值为0.20g/kWh;-等级3:重型商用车限值为0.40g/kWh;轻型商用车限值为0.14g/kWh。
欧洲采用了稀释尾气测量法来测量HC的排放。
2.美国标准:- 2004年之前:限值为0.41g/mile;- 2004年至2024年:限值为0.12g/mile;- 2024年之后:限值为0.01g/mile。
美国使用了恒流量尾气测量法和气相色谱法来测量HC的排放。
恒流量尾气测量法是通过将发动机尾气稀释后与特定化学药剂反应,从而测量HC的浓度。
1.欧洲标准:-轻、重型柴油车:限值为0.015g/kWh;-轻、重型汽油车:限值为0.005g/kWh。
欧洲采用了重力沉降法或光散射法测量PM的排放。
重力沉降法是通过将发动机尾气中的颗粒物采集到滤纸上,然后称重来测量颗粒物的质量,而光散射法则是通过激光束的散射来测量颗粒物的浓度。
2.美国标准:- 柴油车:限值为0.01g/mile;- 汽油车:限值为0.005g/mile。
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我国制定了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控制。
首先,我国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车辆使用的燃料和车辆的类型,我国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排放标准。
对于传统燃油车辆,我国实施了国Ⅰ至国Ⅵ排放标准,其中国Ⅵ标准是最为严格的,要求车辆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量都要大幅降低。
对于新能源汽车,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也要尽量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其次,我国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严格的监测和检测。
各地交通管理部门配备了尾气排放检测设备,对机动车进行定期的尾气排放检测。
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要求车主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整改,以确保车辆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相应的排放监测网络,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超标排放的车辆,保障了大气环境的质量。
再次,我国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法律和政策的支持。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排放超标的车辆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同时,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推广,以减少传统燃油车辆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我国大气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格的标准、监测和支持政策,有效控制了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数量仍然在增加,对大气环境提出了新的挑战。
因此,未来我国还需要不断完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监测和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实现大气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允许排放浓度、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 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 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76—84火zhayao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77—84雷Hg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2—85轻金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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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罐车在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油罐车在汽油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 1 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QC/T 653 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JT/T 198 汽车等级评定的标准TB/T2234 铁道罐车通用技术条件三、术语与定义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油罐车 tank truck专门用于运输汽油的油罐汽车和铁路罐车。
密封式快速接头 quick connect fitting快速、严密的管道连接部件,实现两个系统的油品交接。
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collecting system油气回收系统包括,油气回收快速接头、帽盖、无缝钢管气体管线、弯头、管路箱、压力/真空阀、防溢流探头、气动阀、连接胶管等。
底部装卸油系统 bottom loading system由气动底阀、无缝钢管、阀门、过滤网、密封式快速接头、帽盖及其他相关部件组成的从油罐汽车罐体底部装卸油的系统。
压力/真空阀 pressure/vacuum valve又称 P/V 阀、通气阀、机械呼吸阀可调节罐体内外压差使罐体内外气体相通的阀门。
油仓 compartment罐体内带有液体密封的分隔空间。
防溢流探头 over-fill prevention probe防止在装油过程中溢油的装置。
气动底阀 pneumatic bottom valve安装在油罐汽车底部的气动阀门主要用于紧急情况防止油品泄漏。
2. 排放控制和限值排放控制油罐汽车应具备油气回收系统。
装油时能够将汽车油罐内排出的油气密闭输入储油库回收系统;往返运输过程中能够保证汽油和油气不泄漏;卸油时能够将产生的油气回收到汽车油罐内。
任何情况下。
不应因操作、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汽油泄漏。
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应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报告,评估工作主要包括:调查分析技术资料,核实应具备的相关认证文件按照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每种型号的车辆,列出油气回收系统设备清单。
完成技术评估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所提供的技术评估报告应经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排放限值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压力变动值应小于等于表 1 规定的限值多仓油罐车的每个油仓都应进行检测。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应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检测方法见附录 A。
表 1 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压力变动限值5min 后压力变动限值kPa单仓罐或多仓罐单个油仓的容积(L)≥95005500~~94993799~~5499≤3800于表 2规定的限值。
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密闭性检测应每年至少进行1 次检测方法见附录 A。
罐体或单个油仓的容积(L)5min 后压力变动限值kPa 任何容积测仪器进行检测,并同时检测探头安装高度,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油罐汽车罐体及各种阀门和管路系统渗透检测应按 GB 和 QC/T 653 执行。
3.技术措施油罐汽车应具备底部装卸油系统。
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应采用 DN100mm 的密封式快速接头和相应的气动底阀、无缝钢管、阀门、过滤网、弯头、胶管和帽盖等。
油罐汽车油气进出口、底部装卸油口的密封式快速接头应集中放置在管路箱内油管路和气管,路应安装固定支架,以增加强度。
多仓油罐汽车应将各仓油气回收管路在罐顶并联后进入管路箱。
油罐汽车应配备与仓数对应的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压力/真空阀和防溢流探头。
防溢流探头安装高度的计算方法:以探头触点为水平面上的一点,水平面至罐顶的空间容量为罐车额定容量的3%加上 ,根据空间容量和油罐车准确的容积轮廓尺寸计算防溢流探头的安装高度。
油罐汽车应符合 GB 、JT/T 198 等相关标准的技术规定。
铁路罐车应符合 TB/T2234 等相关技术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
4.标准实施油罐汽车油气排放控制标准实施区域和时限见表 3。
表 3 油罐汽车油气排放控制标准实施区域和时限地区实施日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设市城市及其他地区承担上述城市汽油运送的油罐汽车2008 年 5 月 1 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设市城市及其他地区承担上述城市汽油运送的油罐汽车2010 年 1 月 1 日其他设市城市及承担设市城市汽油运送的油罐汽车2012 年 1 月 1 日注: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 8 个市、浙江省 7 个市共16 市。
江苏省 8 个市包括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浙江省7 个市包括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舟山市、绍兴市、宁波市、台州市。
珠江三角洲地区 9 个市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佛山市、惠州市、肇庆市。
实施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附录 A(规范性附录)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方法一、适用范围本附录适用于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检测。
二、检测原理和概要采用抽真空或充压的方式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对压力的保持程度。
检测时对罐体内抽真空或充气达到一定的压力然后与压力源隔离记录 5min 后的压力变动值并与控制限值比较是否达标。
三、检测条件油罐汽车应停靠在一个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位置接受检测罐内不能存有残油。
四、检测设备惰性气体加压系统。
能向罐体内加压至 10kPa。
低压(最小刻度 35kPa)调节器。
用于控制高压气源压力。
机械式压力表。
量程范围 0~~10kPa;精度为满量程的 2%最小刻度为 30Pa。
检测接头。
如图所示检测接头装有断流阀和泄压阀可连接加压和抽真空软管。
此外检测接头还应装有压力表。
图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接头真空泵。
可以将罐体抽真空至-5kPa。
加压和抽真空软管。
内径能够承受低压调节器的最大压力。
泄压阀。
能够手动或在压力达到和时自动开启。
五、检测程序首先对油气回收系统的相关部件进行检查,并记录于表。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正加压)概述:向单仓油罐车或多仓油罐车的第一个油仓内充氮气达到,5min 后记录的压力变动值应小于等于表 1 规定的限值。
多仓油罐车的每个油仓都应进行密闭性检测。
A. 检查罐体的所有压力/真空阀,以确保处于正常运作。
B. 开启和关闭罐体顶盖。
C. 将静电接地接头连接至罐体。
D.将检测接头与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管道快接头连接。
E. 断流阀连接管路泄压阀、加压和抽真空软管,将压力源与软管连接在分接头上装压力表。
F. 缓慢增加气压,将单仓油罐车或多仓油罐车的第一个油仓加压至。
G. 关闭断流阀,让压力稳定。
如压力不稳定,调节泄压阀使压力使保持在开始计时。
H. 5min 后,记录剩余压力。
I.计算压力变动值,初始压力减去剩余压力,并与表 1 规定的限值比较。
J. 进行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密闭性检测。
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密闭性检测(正加压)概述:在完成系统密闭性正加压检测后,对同一油仓再加压至 ,关闭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打开泄压阀,关闭泄压阀和断流阀,5min 后记录的压力变动值应小于等于表 2 规定的限值。
多仓油罐车每个油仓的气动阀都应进行密闭性检测。
A. 在完成系统密闭性正加压检测后对同一油仓再加压至。
B. 关闭单仓或多仓油罐车第一个油仓的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将油气回收管道与油仓隔离。
C.打开泄压阀,将油气回收管道内的压力减至大气压。
D.关闭泄压阀和断流阀,开始计时,5min 后,记录油气回收管道内的剩余压力。
E. 计算压力变动值,剩余压力减去初始压力,并与表 2 规定的限值比较。
F.进行下一个油仓的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负加压)概述:对单仓油罐车或多仓油罐车的第一个油仓抽真空至,5min 后记录的压力变动值应小算压力变动值,初始压力减去剩余压力,并与表 1 规定的限值比较。
于等于表 1 规定的限值。
多仓油罐车的每个油仓都应进行密闭性检测。
A. 在完成前面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和后面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密闭性正压检测之后,将真空泵与加压和抽真空软管连接。
B. 缓慢将单仓油罐车或多仓油罐车的第一个油仓抽真空至。
C.关闭断流阀,让压力稳定。
如压力不稳定调节泄压阀使压力使保持在,开始计时。
D. 5min 后,记录剩余压力。
E.计算压力变动值,剩余压力减去初始压力,并与表 1 规定的限值比较。
F. 进行下一个油仓的检测。
六、检测记录检测结果记录于表中。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油罐汽车检测报告被检车辆型号:底盘号:制造厂家:电话:车辆所属单位:地址:车辆单位负责人:车辆负责人:分类项目检查结果备注良好破损缺失油气回收DN100mm 密封式快速接头帽盖油气管线气动阀门连接胶管多仓油气管路并联无缝钢管油气管路管路箱固定支架建议和结论:检查人: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