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宪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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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宪章与马宪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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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宪章与马宪比较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您的位置:首页>城建理论>城市的发展与演变人本主义到人本主义的理性化——雅典宪章与马丘比丘宪章的规划理念比较及其启示在现代城市规划史上,先后出现了两个着名的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1933年)和马丘比丘宪章(1977年)。

然而,事隔多年,规划界对这两个宪章似乎并未表现出足够的重视。

事实上,时至今日,两个宪章尤其是马丘比丘宪章的城市规划理念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本文试就两个宪章的规划理念作一比较分析,以求抛砖引玉。

概括地说,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的规划理念分别表现为人本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理性化,二者呈现出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人本主义源于古希腊理性主义思想传统,形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

它强调人的至上性,认为人是自然界的唯一主体,人可以凭着自己的理性去驾驭自然?征服和改造一切。

雅典宪章把“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作为城市规划的出发点和归宿,表现出鲜明的人本主义色彩。

它以宪章签署地雅典命名,其实就反映了其弘扬人本主义的用意。

马丘比丘宪章则在继承这一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理性化的修正,表现出理性化人本主义的规划理念。

它首先肯定“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可以提高改进但不是要放弃它”。

但另一方面,马丘比丘宪章“代表的却是理性派所没有包括的,单凭逻辑所不能分类的种种一切”,明显发扬了马丘比丘古文化遗址蕴含的尊重自然环境的思想传统。

也就是说,马丘比丘宪章在对人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表现得更加冷静客观,更加理性化。

进一步分析,两个宪章的共同点可以归纳为都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都坚持人是城市的当然主体,满足人的需要是城市规划的宗旨。

例如,二者都刻意突出城市居民住宅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确保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这种人本主义理念无疑有其积极意义。

当时,雅典宪章确立起人本主义的规划理念,实际上是彻底否定了“巴黎美院式”的形式主义设计思想。

五大宪章

五大宪章

游 • 3、在儿童公园或儿童游戏场附近 的空地上设立托儿所、幼儿园或初

级小学。
• 4、公园适当的地点应留作公共设
施之用,以提倡正当的集体文娱活
动。
• 5、在城市附近的河流、海滩、森林、 湖泊等自然风景幽美之区,我们应尽量 利用它们作为广大群众假日游息之用。
• 1、需要一个新的街道系统,以 适应现代交通工具的需要。
1996年国际建协(UIA)第19届巴塞罗那大会,以现 在与未来城市中的建学为中心议题。指出了城市的快 速、大规模的开发,多元化的人类创造美好的生活环 境的共同目标。
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了城市应当是适宜 居住的人类居住地的概念。此概念一经提出就在国际 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成为21世纪新的城市观。
马丘比丘宪章
• 一、马丘比丘宪章的由来 • 二、马丘比丘宪章的主要观点 • 三、马丘比丘宪章的主要内容 • 四、马丘比丘宪章VS雅典宪章
由来
1977年12月,一些城市规划设 计师聚集于利马(LIMA),以 雅典宪章为出发点进行了讨论, 讨论时四种语言并用,提出了 包含有若干要求和宣言的马丘 比丘宪章。
定义
第一条 历史古迹的要领不仅包 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 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 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 境。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作品, 而且亦适用于随时光逝而获得文化意 义的过去一些较为朴实的艺术品。
第二条 古迹的保护与修复必须 求助于对研究和保护考古遗产有利的 一切科学技术。
弗洛伦撒宪章
• 一、定义 • 二、目标 • 三、维护和保护 • 四、修复和重建 • 五、利用 • 六、法律和行政保护 • 七、对宪章的认识
定义
历史园林指从历史或艺术角度而言 民众所感兴趣的建筑和园艺构造

三大宪章读后感

三大宪章读后感

三大宪章读后感12规划2班02号施振升 201210301202三大宪章分别是《雅典宪章》、《马丘比丘宪章》和《北京宪章》。

首先《雅典宪章》是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第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纲领性文件——《城市规划大纲》,后来被称作《雅典宪章》。

《大纲》提出了城市功能分区和以人为本的思想,集中的反映了“现代建筑学派”的观点。

(《雅典宪章》是勒柯布西耶基于CIAM第4次会议讨论的成果进行完善的作品,主要由个人完成,发表于1943年,法国)城市要与其周围影响地区成为一个整体来研究。

《大纲》首先指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功能活动的正常进行。

它的主要贡献有:它认为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一)真能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

(二)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

(三)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筑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不使妨碍城市有转机的新发展。

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即可改善附近住宅区的生活环境,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当然它也在当时也造成了尖锐的矛盾,在我们这个时代造成了一个最为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使我们急切需要建立一个土地改革制度,它的基本目的不但要满足个人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

如两者有冲突的时候,广大人民的利益应先于私人的利益。

城市应该根据它所在区域的整个经济条件来研究,所以必须以一个经济单位的区域计划,来代替单独的孤立的城市计划。

其次是《马丘比丘宪章》:这个宪章涵盖了《雅典宪章》所包含的各项概念,又增加了对诸如城市增长、自然资源与环境污染、工业技术、设计与实践等问题的分析与论述。

在城市与区域方面,宪章首先肯定了《雅典宪章》的相关原则,并根据席卷世界的城市化过程中反映出城市与其周围区域之间基本的动态的统一性”,认为规划过程应包括经济计划、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

雅典宪章与马宪比较

雅典宪章与马宪比较

您的位置:首页>城建理论>城市的发展与演变人本主义到人本主义的理性化——雅典宪章与马丘比丘宪章的规划理念比较及其启示在现代城市规划史上,先后出现了两个著名的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1933年)和马丘比丘宪章(1977年)。

然而,事隔多年,规划界对这两个宪章似乎并未表现出足够的重视。

事实上,时至今日,两个宪章尤其是马丘比丘宪章的城市规划理念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本文试就两个宪章的规划理念作一比较分析,以求抛砖引玉。

概括地说,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的规划理念分别表现为人本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理性化,二者呈现出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人本主义源于古希腊理性主义思想传统,形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

它强调人的至上性,认为人是自然界的唯一主体,人可以凭着自己的理性去驾驭自然?征服和改造一切。

雅典宪章把“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作为城市规划的出发点和归宿,表现出鲜明的人本主义色彩。

它以宪章签署地雅典命名,其实就反映了其弘扬人本主义的用意。

马丘比丘宪章则在继承这一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理性化的修正,表现出理性化人本主义的规划理念。

它首先肯定“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可以提高改进但不是要放弃它”。

但另一方面,马丘比丘宪章“代表的却是理性派所没有包括的,单凭逻辑所不能分类的种种一切”,明显发扬了马丘比丘古文化遗址蕴含的尊重自然环境的思想传统。

也就是说,马丘比丘宪章在对人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表现得更加冷静客观,更加理性化。

进一步分析,两个宪章的共同点可以归纳为都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都坚持人是城市的当然主体,满足人的需要是城市规划的宗旨。

例如,二者都刻意突出城市居民住宅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确保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这种人本主义理念无疑有其积极意义。

当时,雅典宪章确立起人本主义的规划理念,实际上是彻底否定了“巴黎美院式”的形式主义设计思想。

直到今天,摒弃纯粹的形式主义,以人为本的思想仍然得到一致肯定。

如今各国普遍认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样贯彻了这一思想。

《雅典宪章》与《马丘比丘宪章》

《雅典宪章》与《马丘比丘宪章》

雅典宪章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学会拟订于雅典雅典宪章,即国际建筑协会(C.I.M.)于1933年8月在雅典会议上制定的一份关于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城市规划大纲”。

它集中反映了当时“新建筑”学派,特别是法国勒•柯比西埃(Le Corbusier)的观点。

他提出,城市要与其周围影响地区成为一个整体来研究。

一定义和引言城市与乡村彼此融会为一体而各为构成所谓区域单位的要素。

城市都构成一个地理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区域单位的一部分,城市即依赖这些单位而发展。

因此我们不能将城市离开它们所在的区域作单独的研究,因为区域构成了城市的天然界限和环境。

这些区域单位的发展有赖于下列各种因素:(1)地理的和地形的特点――气候,土地和水源;区域内及区域与区域间之天然交通。

(2)经济的潜力――自然资源(包括土壤、下层土,矿藏原料,动力来源,动植物);人为资源(包括农工业产品);经济制度和财富的分布。

(3)政治的和社会的情况――人口的社会组织,政体及行政制度。

所有这些主要因素集合起来,便构成了对任何一个区域作科学的计划之唯一真实的基础,这些因素是:(1)互相联系的,彼此影响的。

(2)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政治经济的改革而不断的变化。

自有历史以来,城市的特征,均因特殊的需要而定:如军事性的防御,科学的发明,行政制度,生产和交通方法的不断发展。

由此可知,影响城市发展的基本因素是经常在演变的。

现代城市的混乱是机械时代无计划和无秩序的发展造成的。

二城市的四大活动居住、工作、游息与交通四大活动是研究及分析现代城市设计时最基本的分类。

下面叙述现代城市的真实情况,并提出改良四大活动缺点的意见。

三居住是城市的第一活动现在城市的居住情况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太大,甚至有些地区每公顷的居民超过一千人。

过度拥挤在现代城市中,不仅是中心区如此。

因为十九世纪工业的发展,即在广大的住宅中亦发生同样的情形。

在过度拥挤的地区中,生活环境是非常不卫生的。

马丘比丘宪章、雅典宪章、北京宪章

马丘比丘宪章、雅典宪章、北京宪章

马丘比丘宪章(1977年12月通过)背景材料1933年现代建筑国际会议(简称ciam)通过了一项文件,即后来著名的“雅典宪章”。

此后,这一文件多少年来一直是欧美高等建筑教育的指针。

1977年12月,一些城市规划设计师聚集于利马(lima),以雅典宪章为出发点进行了讨论,讨论时四种语言并用,提出了包含有若干要求和宣言的马丘比丘宪章12月12日与会人员在秘鲁大学建筑与规划系学生以及其他见证人陪同下来到了马丘比丘山的古文化遗址签署了新宪章,以表示他们对在专业培训及实践方面所提倡与探索的规划设计原理的坚定信念。

文件签署人明确表示马丘比丘宪章应当适用于各设计专业,但并不是灵丹妙药,而只是为了促进本专业的目标与职能进行专业与专业之间的综合评述。

本宪章也旨在促进公开辩论,并过问向各国政府所能够做到也应当采纳的有关改进世界上人类居住点的质量的政策与措施。

国际建协(iua)将授予国立利马大学以显赫的琼·柴祖勉奖金以表彰该大学召开国际著名设计人士座谈会起草本宪章的首创精神。

此奖金将于1978年10月在墨西哥城召开的第13届国际建协大会上正式颁发给宪章签署人代表团。

马丘比丘诗人,派白罗、聂鲁达(Pablo Neruda)曾以他的卓越的隐喻笔法把这座被人遗忘的城市描写成为“最崇高的人类文化熔炉,它长期寄寓着我们的沉默。

”我们这些聚集在一起的建筑师、教育家和规划师,承担了冲破当前的沉默这项严肃任务,本文件就是我们第一次集体努力的结果。

自从现代建筑国际会议(ciam)发表了关于城市规划的理论与方法的文件以来,几乎已有45年,那文件就是“雅典宪章”。

最近几十年来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要求对宪章进行一次修订。

我们的成果应当成为国际性的各专业间的分析与辩论的课题。

所有国家的知识界和专业人员,研究院和大学都应来参加。

过去曾有多次努力,想把雅典宪章更新一下。

本文件只是作为我们所承担的工作的开始。

1933年的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可以提高改进但不是要放弃它。

雅典宪章

雅典宪章
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遗址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以保证这些文物具有经济意义并继续具有生命力。
在考虑再生和更新历史地区的过程中,应把优秀设计质量的当代建筑物包括在内。
工 业 技 术
雅典宪章在讨论工业活动对城市所产生的影响时,略微提到了工业技术的作用。
过去曾有多次努力,想把雅典宪章更新一下。本文件只是作为我们所承担的工作的开始。1933年的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可以提高改进但不是要放弃它。雅典宪章提出的许多原理到今天还是有效的,它证明了建筑与规划的现代运动的生命力和连续性。
1933年的雅典,1977年的马丘比丘,这两次会议的地点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雅典是西欧文明的摇蓝,马丘比丘是另一个世界的一个独立的文化体系的象征。雅典代表的是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学说中的理性主义,而马丘比丘代表的却都是理性派所没有包括的,单凭逻辑所不能分类的种种一切。
因此不论是那一种型式,不可避免的结论是,当人口增加,生活质量就下降。
分 区 概 念
雅典宪章设想,城市规划的目的是综合四项基本的社会功能生活、工作、休憩和交通而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这就引出了把城市划分为各种分区域组成部分的做法,于是为了追求分区清楚却牺牲了城市的有机构成。这一错误的后果在许多新城市中都可看到,这些新城市没有考虑到城市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果使城市生活患了贫血症,在那里城市里建筑物成了孤立的单元,否认了人类的活动要求流动的、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
《雅典宪章》在思想上认识到城市中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因此,它强调“对于从事于城市规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在宪章的内容上也从分析城市活动入手提出了功能分区的思想和具体做法,并要求以人的尺度和需要来估量功能分区的划分和布置,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指明了以人为本的方向,建立了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内涵。但很显然,《雅典宪章》的思想方法是奠基于物质空间决定论的基础之上的。这一思想在城市规划中的实质在于通过物质空间变量的控制,就可以形成良好的环境,而这样的环境就能自动地解决城市中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促进城市的发展和进步。这是《雅典宪章》所提出来的功能分区及其机械联系的思想基础。

雅典宪章-北京宪章

雅典宪章-北京宪章

雅典宪章雅典宪章,即国际建筑协会(C.I.M.)于1933年8月在雅典会议上制定的一份关于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城市规划大纲”。

它集中反映了当时“新建筑”学派,特别是法国勒·柯比西埃(Le Corbusier)的观点。

他提出,城市要与其周围影响地区成为一个整体来研究。

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息与交通四大功能活动的正常进行。

并认为:居住问题为人口密度过大、缺乏空地及绿化、生活环境质量差、公共设施少且分布不合理等。

建议住宅区要有绿带与交通道路隔离,住宅区按邻里单位规划;工作问题是由于工作地点在城市中无计划的布置,远离居住区,从而造成过分拥挤而集中的人流交通。

建议有计划地确定工业与居住的关系,缩小其距离,以减少上下班的人流;游息问题是大城市缺乏空地、城市绿地面积少且位置大多偏于郊区。

建议新建的居住区要多保留空地,增辟旧区绿地,降低旧区的人口密度,并在市郊保留良好的风景地带;针对交通恶化问题,靠局部的放宽改进道路并不能解决问题,须从整个道路系统的规划入手,考虑适应机动交通发展的全新道路系统。

街道要以车辆行驶速度作为功能分类的依据,分为交通要道、住宅区街道、商业区街道、工业区街道等,并按照调查统计的交通资料来确定道路宽度。

“宪章”认为城市的种种矛盾是由大工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及土地私有而引起,应按全市人民的意志规划。

其步骤为:在区域规划基础上,按居住、工作、游息进行分区及平衡后,建立三者联系的交通网。

并强调居住为城市主要因素。

城市规划是一个三度空间科学,应考虑立体空间,并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证规划的实现。

一、定义和引言城市与乡村彼此融会为一体而各为构成所谓区域单位的要素。

城市都构成一个地理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和的区域单位的一部分,城市即依赖这些单位而发展。

因此我们不能将城市离开它们所在的区域作单独的研究,因为区域构成了城市的天然界限和环境。

这些区域单位的发展有赖于下列各种因素:(1)地理的和地形的特点——气候,土地和水源;区域内及区域与区域间之天然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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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的比较《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都是城市规划历史上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经典规章制度,也是这个时代的一份纲领性的文件。

虽然他们都是针对以前城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提出来的文件,但是还是有很多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参考的。

《雅典宪章》,是国际建筑协会于1933年8月在雅典会议上制定的一份关于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城市规划大纲”。

它集中反映了当时“新建筑”学派,特别是法国建筑师勒·柯布西埃的观点。

《马丘比丘宪章》则是《雅典宪章》制定40多年后,由一批建筑师积聚于马丘比丘山共同签署了新的宪章——《马丘比丘宪章》,以表示他们对在专业培训及实践方面所提倡与探索的规划设计原理的坚定信念。

新宪章的签署人明确表示:《马丘比丘宪章》应当适用于各设计专业,但并不是灵丹妙药,而只是为了促进本专业的目标与职能进行专业与专业之间的综合评述。

本宪章也旨在促进公开辩论,并过问各国政府所能够做到也应当采纳的有关改进世界上人类居住点的质量的政策与措施。

《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可以提高改进,但是却不要放弃它,里面所提出的很多理论以及原理到现在依旧有效,它是人类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

也可以说,《马丘比丘宪章》是对《雅典宪章》的一个深入和完善,是建立在《雅典宪章》的基础之上提出来的。

《雅典宪章》首先提出城市要与其周围影响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大城市功能的正常进行。

勒·柯布西埃的“太阳城”的建筑就是光照下的建筑体量的巧妙组合和壮丽表演组成的。

他的建筑语言与立体派艺术相联系,就是与把城市按功能分隔成不同的元素,在进行组织和搭配。

《马丘比丘宪章》则认为《雅典宪章》提出的城市的社会功能引出了把城市划分为各种分区或者组成的部分的做法,然后城市就变成了一个缺少有机构成的
冰冷的孤立的单元,否认了人来活动要求的流动的、连续的空间的事实。

我们应该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生活环境。

《雅典宪章》认为居住就应该占用最好的地区,周边应该有一些空旷的场所作为娱乐健身之用。

不同的居住区应该根据其实际情况来确定人口密度。

在人口密度高的地区,要运用现代技术建造距离较远的高层集体住宅,这样才能留出必须的空地作为公共设施和娱乐运动和停车的场所,而且也使得住宅可以得到阳光空气和景色。

居住区不应该沿着交通要道布置,应该选在安宁舒适方便安全的地方。

与《雅典宪章》相反,《马丘比丘宪章》认为认得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

城市规划与居住区的设计要符合这一个现实,要保证争取获得生活的基本质量和自然环境的协调。

不应当把住房当做一种商品,要把它当做促进社会发展的一种工具。

住房的设计要符合社会要求的变化,人们应该对他人保持宽容和谅解,要为不同的社会阶层选择合适的居住区位置和设计方针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雅典宪章》认为工作地点在城市中无计划的布置,与居住区距离过远,所以要确定工业与居住的关系。

城市道路完全是旧时代留下来的,宽度不够,交叉口过多,并且未能按功能进行分类。

局部的放宽、改造道路并不能解决问题,应该从整个道路规划体系入手进行整治,街道要进行功能分类,车辆行驶速度是其主要依据,应该按照调查统计的资料科学合理的来确定道路的宽度。

各种建筑物应该以绿色地带与行车干道进行分隔。

应该做好道路网络的建设,将道路简化,让主要的交通集中在几条大路上,达到减少交通的目的。

《马丘比丘宪章》认为公共交通系统才是城市发展和城市增长的基本要素。

城市必须规划冰维护好公公运输系统,在城市建设需求与能源衰竭之间取得平衡,还要在城市的未来发展规划中将交通的发展考虑进去。

实践经验证明《雅典宪章》中提到的道路分类、增加车行道和设计各种交通方案等等方法并不能很好的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现象,所以应当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运输体系,以达到减少私家车在城市中行驶,减轻交通压力的目的。

《雅典宪章》中坚持建立一个立法纲领一边在满足社会用地要求时,可以有秩序而且有效的使用城市的土地,并且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的利益应当服从公共的利益。

《马丘比丘宪章》强调了为土地使用立法的迫切需求,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正在商讨之中。

《雅典宪章》中提到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应该妥善保存,不能够加以破坏,并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古建筑保护方案。

《马丘比丘宪章》中则强调城市的个性和特性取决于城市的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正因为如此,才要保护好城市的历史遗迹和古迹,并集成一般的文化传统。

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遗迹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来保证这些文物的经济意义以及生命力。

同时,《马丘比丘宪章》中还肯定了很多《雅典宪章》中提到过的问题,比如建筑内容与功能的分析、不协调的原则、分头是的时空观、传统盒子式建筑的解体、结构工程和建筑的在统一、空间的连续性等等。

《马丘比丘宪章》中也探讨了很多《雅典宪章》中没有涉及的话题,比如城市集聚发展中如何更有掉的使用人力、土地和资源,如何解决城市与周边地区的关系,提出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协调等等问题。

从以上比较之中可以看出,1933年提出的《雅典宪章》有很多的理论以及原理在现在依旧适用。

1977年提出的《马丘比丘宪章》则是总结了《雅典宪章》提出后40多年所解决的问题、尚待解决的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并对《雅典宪章》做了一个很必要很及时的补充和完善,并纠正和摒弃了一些不大适合今天社会的规划理念。

综上,对于城市规划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因地制宜的开展城市规划工作,要针对每个个案进行深入的研究,找到最适合解决这一地区面临的问题的解决方法,不能把别人的经验教训搬过来就直接运用,还是要有针对性的取舍。

城市规划工作并不是一气呵成的,而是一个长期性的变化性的工作。

作为规划工作者来说,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

参考文献《城市规划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李德华主编《雅典宪章》《马丘比丘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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