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阳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科学规范、普职并重、公平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从我市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3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以及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
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实现“全科开考”,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考试内容。
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提高命题质量。
试题应当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宽度和广度,试题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增强应用性,注重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教育局发展普高招生实施方案

教育局发展普高招生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普高招生质量,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我们提出了这个方案。
1.1教育局面临的挑战招生名额有限,竞争激烈,如何合理分配招生名额,确保公平公正成为一大难题。
1.2学生和家长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就读普高,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项目目标2.1提高普高招生质量通过优化招生流程,选拔出具有潜力的学生,提高普高整体教育质量。
2.2优化教育资源分配合理分配招生名额,确保各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均衡。
2.3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学生有机会接受普高教育,实现教育公平。
三、实施方案3.1建立健全招生制度3.1.1制定详细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等内容,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3.1.2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3.2优化招生流程3.2.1网上报名学生可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方便快捷。
3.2.2面试选拔组织面试选拔,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选拔出具有潜力的学生。
3.2.3公示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应在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3保障教育资源均衡3.3.1合理分配招生名额根据各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
3.3.2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普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3.4加强宣传引导3.4.1利用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高招生政策,提高教育质量。
3.4.2组织家长讲座邀请教育专家为家长解答普高招生政策,提高家长的认识。
四、项目评估4.1定期评估招生效果通过数据对比、学生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招生方案的实施效果。
4.2收集反馈意见广泛收集家长、学生和教师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招生方案。
4.3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持续改进招生方案,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是扩大考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
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同学,有助于激发同学学习爱好、挖掘同学学习潜能;有助于同学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同学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同学全面而有独特的发展。
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合适自身培育要求的同学,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完成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动综合评价选拔。
统一高考招生施行高考与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施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养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施行文化素养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施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养评价相结合。
各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推动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
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同学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完成“考其所长”、“考其所好”;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2、改革贯穿的教育理念是什么我省这次设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以利于促进同学健康发展、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利于维护社会公正公正。
好的教育,必定是在同学、学校不断选择中完成的。
近几年,我省推行的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贯彻了这一思想,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高考招生改革强调把更多项选择择权交给同学和学校,旨在完成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动。
在方案设计中,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同学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扩大。
通过同学学校的双向选择,促使招生公正从已有的程序公正、时机公正进一步走向内容公正。
3、高考科目有什么改变20XX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其中,外语考试一年进行两次,另外一次布置在每年1月;考生最多参与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果计入高考总分。
计入高考成果的一般高中学业水公平级性考试科目,由同学依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
辽宁省普通高中实施课程改革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

辽宁省普通高中实施课程改革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根据教育部的部署,辽宁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从2006年秋季起进入课程改革。
为建立有利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利于普通高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在充分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辽宁实际,制定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从2009年起实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指导思想,遵循有利于促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有利于促进将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与国家统一考试相结合,有利于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方案的科学性、基础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基础上,建立科学、全面、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更加公平、多样化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选拔制度。
二、方案的具体内容1、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地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定的基础。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由教育厅制定统一的评价要求,由学校实施。
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在高中三年获得的各学科学分详细情况以及基本素养情况。
基本素养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的评价结果以合格、有待改进二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D为不合格)。
同时,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学生的特长和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情况也有相应的记录,以全面、立体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各地、各高中应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依据深化评价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与可信度。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https://img.taocdn.com/s3/m/e0d7c7d7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90.png)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当作贯彻落实《纲要》、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依法行使自主权”的原则。
通过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努力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各类人才,维护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考试科目内容的调整,充分体现“减轻学生负担、纠正文理分科、引导学生个性发展、突出学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的改革意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精心准备,确保高考改革的平稳过渡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更好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确保新课程顺利实施,推动新课程背景下的教研教改,大面积、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选拔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学生。
二、招生录取计划
三、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xx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作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类。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
提前招生录取的程序: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填报志愿——我校在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对考生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由金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考生的志愿和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四、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1、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
2、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审批、公示、督查制度,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成立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
3、为完善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公示和申诉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组成监督机构。
同时我们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广泛监督。
4、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局的部署和规定程序进行,学校制定的招生录取方案、录取标准、组织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等工作,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最新-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通用6篇)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通用6篇)当碰到不熟悉的人时,我们总少不了要向他人介绍自己,自我介绍可以拉近我们与陌生人的关系。
那么什么样的自我介绍才合适呢?如下是爱岗的沉默帮家人们整理的6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高中招生计划方案篇一(一)招生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1、中考考试成绩;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3、综合评语;4、《学生成长记录册》。
今年玉环中学普通高中,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普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其他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
一般普通高中须达到4C以上。
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数:均面向全县招生。
根据中考报考学生数,按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包括玉环中学保送生招生计划。
具体计划数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公布。
(四)录取办法:由县招生自考办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取足计划数。
玉环中学保送生在中考前由学校按《2017年玉环中学保送生实施办法》录取。
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只录取有定向资格并有志愿填报该两所高中学校的考生。
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招生的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按各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占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整数位不变,小数位按数值大小排序,从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标数),两个海岛乡学校如果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须确保有一个定向生录取(此名额中考成绩必须在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中等教育正文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基教处,厅直属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普及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确保积极稳妥。
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着力提升初中毕业升学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坚决杜绝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规范民办教育、异地办班、异地就读招生和学籍管理,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已出台相关政策平稳有序落地,促进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确定招生规模1.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学龄人口变化、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标、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以及高中阶段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严格依照青海省中小学学籍库中初中毕业生学生人数和青海户籍返青中考学生人数组织报名招生,确保所有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2.建设统一招录平台。
省内已有中考报名招生平台的市(州),要使用招录平台组织开展中考报名招生工作;未建中考报名招生平台的市(州),2022年,要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建立中考报名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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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目标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
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
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坚持科学规范。
注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满足科学选拔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评价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坚持统筹发展。
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统筹管理,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促进区域内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形式
1.调整考试科目设置。
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各30分)、地理(满分80分)、生物(满分80分)等科目,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区教体局组织,初中学校负责实施。
考查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作为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
2.调整成绩呈现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
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将全区参加考试学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考试命题原则。
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命题原则如下:依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创新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
逐步取消各学科考试说明,防止命题模式化。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突出表现等6个方面。
青岛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由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初中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本着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