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篇会诊制度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2)病人病情危重、冗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3)受各种缘由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
院内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
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缺乏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
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预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险,需要本科和他科马上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
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
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
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马上应诊。
因特别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协作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第二篇一、为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方法》以及____省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医院感染监控网,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在医疗领域,许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多个专业医生的共同努力和意见交流。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医院会诊制度应运而生。
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院内部或者跨医院之间的医生通过会议、电话、在线平台等形式进行病例讨论和意见交流,以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
二、会诊流程1. 会诊申请:医生在遇到复杂疑难病例时,可以向医院会诊科提出会诊申请。
申请中需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进行的检查和治疗情况等。
2. 会诊组成员确定:会诊科根据病情的特点和需要,确定会诊组成员。
会诊组成员通常包括主治医生、副主任医师、专家教授等。
3. 会诊形式确定:根据会诊的紧急程度和医生的可用时间,确定会诊形式,可以是面对面会议、电话会议、在线平台等。
4. 会诊时间安排:会诊科根据医生的日程安排和病情的紧急程度,安排会诊时间。
通常会诊时间应在24小时内安排。
5. 会诊讨论:会诊开始后,主治医生首先向会诊组成员介绍病情和已进行的检查治疗情况。
随后,会诊组成员逐一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讨论和交流。
6. 诊疗方案制定:在会诊讨论的基础上,会诊组成员共同制定最佳的诊疗方案。
方案应考虑患者的病情、病史、经济状况等因素,并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7. 会诊意见汇总:会诊科将会诊讨论的内容进行汇总,形成会诊意见。
会诊意见应包括诊断结论、治疗方案、药物选择、手术建议等。
8. 会诊报告编写:会诊科将会诊意见整理成会诊报告。
会诊报告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会诊意见、会诊组成员等内容。
9. 会诊结果通知:会诊报告由会诊科发给申请会诊的医生,医生将结果通知给患者,并解释会诊意见和诊疗方案。
三、会诊制度的优势1. 多学科协作:会诊制度促进了不同专业医生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了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经验分享:通过会诊,医生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从而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3. 提高医疗质量:多个医生的意见交流和讨论,可以减少误诊和漏诊的风险,提高医疗质量。
会诊的制度(6篇)

会诊的制度(6篇)会诊的制度(通用6篇)会诊的制度篇1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
应邀医师务必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
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务必随请随到。
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群众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务必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务必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
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
医院医生会诊制度六篇

医院医生会诊制度六篇会诊制度(一):会诊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者主任医师)允许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普通会诊 48 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 10 分钟内到位, (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 : 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者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者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者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者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 (或者主任医师)允许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者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者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者处理有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者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允许,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者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者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当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
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可到专科检查。
三、急诊会诊: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院区内急会诊时间小于10分钟,院区间急会诊时间小于1小时。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确定参加科室及会诊时间,由医务部通知有关人员参加,院内会诊由申请科室的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
六、院外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危重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审批《外请专家申请表》后,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专家及时间。
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门诊会诊:由门诊医师提出,门诊管理部门负责,门诊会诊应在患者就诊当日完成(不含多种疾病多科治疗的患者)。
八、任何会诊均应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住院病人记录在病历中,门诊病人记录在门诊病历手册中。
1。
医院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1、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在接到会诊申请单或电话后 10 分钟内到达有关科室进行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及签名。
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病员可持会诊单到专科检查。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5、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由医务科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医院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提高诊疗质量和病患的满意度,通过多学科专家的协同工作,对疑难病例进行综合诊疗的一种制度。
下面将从制度的目的、流程、参预人员、实施方式和效果评估等方面详细介绍医院会诊制度。
一、制度目的:医院会诊制度的目的在于提供疑难病例的诊疗方案,提高诊断准确性和治疗效果。
通过多学科专家的集思广益,可以避免个别医生的主观判断和单一学科的局限性,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二、流程:1. 申请会诊:患者或者主治医生发现疑难病例后,向医院会诊科提出会诊申请,申请需包括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2. 会诊组成:医院会诊科根据病情特点和需要,邀请相应的专家组成会诊团队,团队成员包括不同学科的医生、护士、药师等。
3. 会诊讨论:会诊团队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会诊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疗方案,并制定会诊报告。
4. 会诊报告:会诊报告由会诊团队主任负责起草,报告内容应包括病情描述、诊断意见、治疗建议等,并及时送交会诊申请人或者主治医生。
5. 会诊结果:会诊申请人或者主治医生根据会诊报告,制定治疗计划,并与患者或者家属进行沟通,解释诊疗方案。
三、参预人员:1. 会诊科医生:负责接收和处理会诊申请,组织会诊团队,协调会诊流程。
2. 会诊团队成员:包括各学科的专家医生、护士、药师等,根据病情需要进行参预。
3. 会诊申请人:可以是患者本人或者主治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并接收会诊结果。
四、实施方式:1. 线上会诊:通过互联网技术,会诊团队成员在不同地点进行线上讨论,提供会诊意见和建议。
2. 线下会诊:会诊团队成员在同一地点进行面对面的会诊讨论,通过交流和讨论得出诊疗方案。
五、效果评估:医院会诊制度的效果可以通过以下指标进行评估:1. 诊断准确性:比较会诊先后的诊断结果,评估会诊对疾病诊断的影响。
2. 治疗效果:比较会诊先后的治疗效果,评估会诊对疾病治疗的影响。
3. 患者满意度: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评估会诊对患者满意度的影响。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

(三)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定期对会诊纠纷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预防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第十二章:会诊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第三十九条医院应建立会诊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会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会诊质量。
第四十条会诊信息反馈的途径:
第十一章:会诊纠纷处理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会诊纠纷处理机制,公正、公平、及时地处理会诊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
第三十六条会诊纠纷的类型:
(一)会诊意见分歧导致的医疗纠纷;
(二)会诊过程中出现的医疗过失;
(三)患者或家属对会诊结果不满引起的纠纷;
(四)其他与会诊相关的纠纷。
第三十七条会诊纠纷的处理程序: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_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医院会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之间、我院与外院之间进行的各类会诊活动。
第三条会诊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患者利益优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八条会诊费用的构成:
(一)会诊专家的劳务费;
(二)会诊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材料费;
(三)会诊涉及的通讯、交通等费用。
第十九条会诊费用的管理规定:
(一)会诊费用应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不得由会诊医师个人收取;
(二)会诊费用应在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收取;
(三)会诊费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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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是发挥有关专业人员的集体智慧,更恰当地解决疑难病例的诊疗,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会诊也是各科室之间或各医院之间协作的重要形式。
一、在病人诊疗过程中,以下情况应及时提出会诊,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1、住院病人住院时间超过 7 天,经科内三级医师查房后仍未能明确诊断或尚没有相对明确的提示诊断线索者。
2、病人虽已确诊,但经治疗疗效不佳或在治疗上遇到困难者。
3、病人住院期间出现其他专业的病情变化或伴发其他专业的疾病者。
4、病人病情复杂,同时伴有多系统症状或多器官功能损害者。
5、手术时出现需要其它专业的医师配合者。
6、门诊或急诊就诊的病人因病情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协助诊疗者。
7、病人或家属提出较强烈的要求者。
8、因其他特殊情况,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或医务科认为需会诊者。
二、各级医师应严格掌握各类会诊的指征,不应滥用会诊,以免影响其他正常的医疗工作。
更不应流于形式。
三、会诊按照会诊的性质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门(急)诊
会诊、手术会诊、院内多科会诊和院外会诊。
各类会诊的组织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
1、科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由主管病人治疗组的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通知单和会诊申请书。
如因本科诊疗设备的限制,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带病人到相应专科检查(如须携带病历的,科室派员携病历一同前往)。
3、门(急)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提出,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的医师到指定诊室会诊。
首诊医师须写好门(急)诊病历及初步诊断意见。
4、手术会诊:是指在手术过程中需要请其他专业医师协助处理的会诊。
由主刀医师或其上级医师提出,电话通知相应专业的医师,应邀者得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如因事不能到场应说明原因,并提出代替人)。
5、院内多科会诊:是指需要同时邀请 3 个科或以上的医师进行会诊的情况。
由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提出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并将会诊通知书送医务科,医务科确定参加会诊的科室(部门)人员,并通知有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参加会诊。
会诊申请书放在病人住院病历的最前面备阅。
会诊的主持人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会诊的参加人员等,可相应确定由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医务科科长或医院领导主持。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专业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由医务科负责把较详细的会诊申请书传至相应医
院的医务科。
若病情危急,可直接电话邀请被邀请人,并明确会诊时间,再由医务科通知对方医院医务科。
会诊由申请科的专业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但须在医务科备案。
四、会诊根据时限要求分为普通会诊和紧急会诊。
1、普通会诊在发出会诊邀请后 24 小时内完成。
2、紧急会诊须在确定会诊后 30 分钟内执行。
需要紧急会诊时,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组织程序均可简化,责任医师(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首诊医师)应用电话通知被邀请人,之后邀请人应补发会诊通知单给被邀请会诊医师。
3、属于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
五、会诊邀请科室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责任医师要认真、清楚的填写会诊通知单的每项内容,尤其对通知单中的诊断意见、会诊目的、时间、地点、邀请人员、属普通或紧急会诊、申请时间等。
2、责任医师要认真、清楚的填写会诊申请书内容:包括病者姓名、住院号、病历摘要、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化验结果、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书写日期等项。
并根据第三条所规定的会诊邀请人权限,由申会诊邀请人审阅后亲笔签名。
3、会诊时,病人的主管医师及与被邀请会诊医师相应级别的上级医师必须全程陪同会诊并详细介绍病人的情况。
如主管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其上级医师必须指定与专人或亲自负责代替其陪同
会诊的工作。
如上级医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场时,本科的二线值班医师必须在场陪同会诊。
4、责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并实事求是地实施会诊意见提出的诊疗行为。
5、院内多学科会诊的主持人要在会诊结束前进行小结,明确会诊意见,并组织实施。
六、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做好的工作:
1、未指名的普通会诊,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负责。
2、指名的普通会诊,原则上由指定的被邀请人负责,如被邀请不能执行,应与邀请人协商后另行安排其他医师负责。
3、紧急会诊原则由被邀请科室的本院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负责。
4、普通会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 24 小时内完成。
紧急会诊者被邀请人须在 20 分钟到位。
属于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
5、应邀会诊医师在会诊时须对诊疗行为的医疗质量负责,并认真书写会诊意见书。
如会诊医师的技术能力难以独立解决病人的诊疗问题,会诊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请上级医师参与会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