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最新版】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教育培训行业的正常秩序,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加强与社会教育资源的对接,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性质和地质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机构名称)。
第三条本机构为独立法人,依法依规经营,依法纳税。
第四条本机构的地质为:(地质)。
第三章经营范围
第五条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学术交流、职业培训、咨询服务等。
第四章机构管理
第六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成员由机构的法人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机构董事会对机构的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决策重大事项、监督机构日常运营等。
第八条机构设立机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机构职工参与机构管理,监督机构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本机构财务管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本机构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本机构依法纳税,按照税法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
第六章机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本机构制定并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经机构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机构董事会所有。
此为一个简化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具体章程内容和结构还需根据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培训机构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培训机构的管理与运作,明确机构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结构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机构全称]第三条本机构性质:[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致力于提高全民素质,为社会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理事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本机构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财务预算。
2. 执行董事:负责本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
3. 校长:负责本机构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4. 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
5. 财务处:负责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6. 人事处:负责本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1. 举办者代表;2. 社会知名人士;3. 教育专家;4. 教职工代表。
第三章教学与培训第七条本机构开展以下教学与培训业务:1. 中小学课外辅导;2. 成人继续教育;3. 职业技能培训;4. 语言培训;5. 艺术培训。
第八条本机构遵循以下教学原则:1.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个性发展;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3.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4. 注重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四章资产与经费第九条本机构资产包括:1. 办学场所;2. 教学设备;3. 图书资料;4. 其他资产。
第十条本机构经费来源:1. 举办者投入;2. 学生学费;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与终止第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第十二条本机构因以下原因终止:1. 完成预定任务;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办学;3. 理事会决定解散。
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的性质、宗旨、管理体制及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三条本学校名称为:(学校全称),英文名称为:(学校英文名称),简称:(学校简称)。
第四条本学校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由(出资人名称)出资成立。
第五条本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本学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本学校住所:(详细地址)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校的权利:1. 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2. 自主设置专业、课程和教学方式;3. 招生、录取和选拔学生;4. 自主管理、使用和支配财产;5.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6. 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7.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学校的义务:1. 依法办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5.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秩序;6. 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发挥教育作用;7. 其他依法应尽的义务。
第三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全面负责。
校长由董事会提名,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务委员会由(校务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组成。
2023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本民办教育机构的名称为「教育机构」,简称「本机构」。
1.2 注册地质本机构的注册地质位于市区街道号。
1.3 宗旨本机构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全面发展、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服务。
1.4 法律依据本机构的设立、管理和运营将依法遵守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
二、机构设立和管理2.1 组织形式本机构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登记注册。
2.2 出资人和出资方式本机构的出资人为自然人或法人,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或实物出资。
2.3 董事会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由出资人决定董事人数,并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负责制定机构的发展战略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2.4 校长本机构设立校长一职,校长由董事会选聘或委任产生,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5 聘任人员本机构将配备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教职员工队伍,聘任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
2.6 财务管理和审计本机构将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并及时向出资人和监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3.1 课程设置本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与学生需要相适应的课程计划。
3.2 教学质量保障本机构将负责每位学生的学业指导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教育质量,确保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的有效提升。
3.3 学生管理本机构将制定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招生、入学、毕业、升学等相关规定,并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品德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4 教师管理本机构将建立完善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素质。
4.1 收费标准本机构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市场价格原则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于机构网站或公告栏。
4.2 收费方式本机构将提供多种收费方式供家长选择,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
4.3 费用使用本机构将严格按照收费项目的约定,将所收费用合理用于学费、教材费、实验费、活动费等学生教育需要。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完整版)(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运营,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教育机构是指依法在社会公众中开展教育活动的非营利性机构。
第三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办学宗旨和教育原则开展教育活动。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组织和管理等各方面的规范。
第五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依法遵循办学自主、发展规范、教育质量优良的原则。
第六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具备合法的办学资格和具体的办学条件。
第七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第八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积极与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办学环境。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十条民办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十一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设立法人,并依法登记。
第十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组织形式包括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和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等形式。
第十三条民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应当明确组织架构、权力机构和行为准则等内容。
第十四条民办教育机构的组织架构一般包括理事会、校长办公会、教研组织和学生服务中心等部门。
第十五条民办教育机构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机构的决策机构。
第十六条民办教育机构的理事会由代表机构成员的代表组成,代表具有选举资格。
第十七条民办教育机构的校长是机构的行政负责人,承担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民办教育机构的教研组织负责教学研究和教材选用等工作。
第十九条民办教育机构的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学生的综合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组织和管理,不得违反法律和法规。
第三章办学宗旨和教育原则第二十一条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十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原则是全面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知识。
第二十三条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并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本机构宗旨、规范管理、保障各方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旨在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机构名称与性质第三条机构名称为“XX教育培训中心”,简称为“XX教育”。
第四条本机构性质为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法定地位与任务第五条本机构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本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满足社会和个人的教育需求;推广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研究和教育咨询活动;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四章经营范围第七条本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成人教育培训;青少年课外辅导;语言培训;艺术、体育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教育咨询和教育评估服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八条本机构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机构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机构设校长一名,负责机构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本机构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负责教学、行政和财务的具体工作。
第六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十一条本机构的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参与机构重大决策的权利;享有机构利润分配的权利;对机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本机构的股东应承担以下责任:遵守机构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按期缴纳出资额;支持机构的运营和发展。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本机构应定期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章终止与清算第十五条本机构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依法终止: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发生分立、合并;自行决定解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本机构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教育机构培训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章程的依据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章程目的为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培训工作,保障培训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本民办教育机构内部各类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培训、学生培训、家长培训等。
第二章培训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培训机构设立本机构设立培训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各类培训活动。
第五条培训部职责(一)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编制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二)负责培训师资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确保师资队伍的素质;(三)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确保培训效果;(四)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建立培训档案;(五)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培训情况。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形式第六条培训内容(一)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三)学科专业知识;(四)教育信息化应用;(五)心理健康教育;(六)师德师风建设;(七)其他相关内容。
第七条培训形式(一)集中培训;(二)网络培训;(三)远程培训;(四)案例教学;(五)研讨交流;(六)其他形式。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八条培训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按照培训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培训部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第十条培训经费培训经费由本机构预算安排,确保培训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奖励对在培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处罚对违反培训规定、影响培训质量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本机构培训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章程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1. 目的和宗旨本章程旨在规范和管理成立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确保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培训服务,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训课程,以促进学员全面发展和提高学业水平。
2. 机构名称和注册资格2.1 本机构名称为(机构名称),是一家合法注册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2 本机构具备相应的教育培训资质和执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和登记。
3. 机构管理结构3.1 机构管理层由董事会、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3.2 董事会由机构创始人和代表机构利益的各方成员组成,负责制定机构的发展战略和监督机构运营。
3.3 院长负责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教学运营,是机构的行政负责人。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部门的管理和运营,包括教学、行政、市场推广等部门。
4. 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保障4.1 本机构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课程,包括学科辅导、才艺培养、素质拓展等。
4.2 课程设置应根据学员需求和市场需求定期进行调整,并确保课程内容与时俱进。
4.3 机构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和教育资源。
4.4 机构应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考核和反馈收集,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5. 学员权益保障5.1 机构应保障学员的知情权和知识产权,在课程开展前向学员和家长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协议。
5.2 学员有权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课程和教师,并享受公平的教学服务。
5.3 学员有权享受安全和舒适的学习环境,并得到及时的学习支持和反馈。
5.4 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员投诉,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6. 资费和收费规定6.1 机构应合理制定课程收费标准,确保价格公正合理,并根据市场需求和服务质量进行调整。
6.2 机构应向学员和家长提供明细的费用结算明细,确保收费透明。
6.3 学员和家长有权了解机构的退费政策和标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
7. 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7.1 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员和员工在机构内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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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第二条地址:
第三条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民办教育短期培训机构。
第四条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本机构接受业务主管部门鞍山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鞍山市物价局和鞍山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范围(办学类型):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七条本机构实施×××负责制,每届年,届满可连任。
本机构由×××担任第一届×××校长,负责机构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对本机构行使下列事项决定权:
1、教学计划,内部管理制度;
2、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3、内部结构设置;
4、聘任或解聘本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员工;
5、设立、撤消、变更等方案;
6、修改章程;
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机构设立×××办公会,其职权是:检查本机构的情况,对校长在行使职权时进行监督。
第四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条本机构经费来源:
1、自筹经费××万元做为办学启动资金。
2、政府的资助或社会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本培训机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帐筹,保证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是否要求得到合理回报。
第十三条换届或变更法人、机构名称之前,必须进行财务清算
审计。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四条修改章程须经×××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十五条本机构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销的,由
校长办公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审核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本机构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妥善处理各项事宜。
第十七条本机构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本机构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管理机构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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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2017-01-22 11:06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名称:------(全称)。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自愿举办的(高等、中等、初等)
学历或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本教育机构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或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办学层次:----(初、中、高等学历或非学历);办学形式:----(全日制或业余教育);招生对象:----。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审批机关是:----;登记管理机关1
是:----;业务主管单位----。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民政行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的注册地址:----(详细地址并注明自有或租赁)。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
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出资形式:----;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