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定编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大学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与考核

大学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与考核一、岗位职责1.实验设备管理: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
2.实验室卫生管理:负责实验室日常卫生保洁和设备消毒工作,确保实验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3.实验教学辅助:协助教师进行实验教学,配合实验课的教学安排,确保实验课的教学效果。
4.实验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实验记录管理:负责实验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障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6.学生指导:协助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指导学生掌握实验技能,提高实验操作能力。
7.仪器设备维修: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8.素质提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二、考核标准1.工作态度:敬业、负责、细致、认真,对工作充满热情,能够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实验设备管理: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具备一定的仪器维修和保养经验,能够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3.实验安全管理:具备一定的实验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排除实验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安全。
4.实验教学辅助:能够配合教师进行实验教学,协助教师完成实验课的教学任务,确保实验课的教学效果。
5.学生指导:能够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帮助学生掌握实验技能,提高实验操作能力。
6.团队协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有效地与教师和同事进行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7.学习提升:具备不断学习和提升的意识,能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综上所述,大学教学实验技术人员是大学实验室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岗位。
他们需要具备熟练的实验技能和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配合教师进行实验教学,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
评价他们的工作表现,需要综合考量他们的工作态度、实际操作能力、实验安全管理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4〕226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的要求,推进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对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宣传,并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1—(试行)》等5个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作为过渡,学校原相关文件2015年同时执行,2016年1月1日起自行废止。
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2.《东南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3.《东南大学建筑学科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4.《东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5.《东南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东南大学2014年9月29日(主动公开)—2—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规定的任务,年度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体育、外语学科教学骨干,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放宽到硕士学位),1959年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必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实验技术⼈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实验技术⼈员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第⼀章总则第⼀条⼟⽊⼯程实验教学中⼼共有专职职⼯31⼈,其中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及管理⼈员16⼈,专职实验技术⼈员15⼈。
第⼆条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及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按以下⽂件执⾏:1.《福州⼤学岗位设置与聘⽤管理实施办法》[2008]63号2.《福州⼤学⼟⽊⼯程学院岗位聘任试⾏办法》[2004]7号3.《福州⼤学⼟⽊⼯程学院教职⼯考勤办法(试⾏)》的通知[2007]1号第三条实验技术⼈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按本办法执⾏。
第⼆章岗位设置及编制第⼀条实验教学中⼼实验技术岗位共设22个,编制15个。
第⼆条专职实验技术⼈员15个,各⼈根据⾃已的专业及特长选择合适的岗位及相应的编制,并服从实验教学中⼼统筹安排。
第三条实验教学中⼼常务副主任岗位1个,编制1个。
第四条⼯程结构实验室岗位7个,编制5个1.MTS伺服加载系统岗位1个,编制1个2.MTS伺服加载系统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1个3.三向地震模拟振动台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1个4.普通加载系统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0.5个5.桥梁模型实验室科研实验配合及指导岗位1个,编制0.5个6.本科实验教学岗位1个,编制0.8个;(7个实验项⽬:钢筋混凝⼟简⽀梁试验0.1个编制,应变⽚粘贴试验0.1个编制,静应变试验0.1个编制,⽆损检测试验0.1个编制,⼯程模型认识实习0.1个编制,有机玻璃荷载横向分布模型实验0.1个编制,⼯程振动测试技术0.1个编制,结构抗震试验⽅法0.1个编制);7.《实验⼒学与⽅法》60学时,教学岗位1个,编制0.2(光弹实验0.06,应⼒及振动测试0.11,抗震实验⽅法0.03)第五条岩⼟及地下⼯程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116第六条⽔利⼯程实验室及给排⽔⼯程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第七条交通⼯程实验室及路基路⾯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1个第⼋条测量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2个(⾼级编制1个,⼯⼈编制1个)第九条建材实验室本科教学岗位(除压⼒机房)1个,编制1.5个第⼗条建材实验室科研性实验(⼟北楼1楼搭盖及⼟北205房)指导及配合岗位1个、编制0.2个第⼗⼀条建材实验室压⼒机房岗位1个,编制0.2个第⼗⼆条光弹实验室岗位1个,编制0.1个第⼗三条开放式管理系统管理、实验室⽹站管理——即⽹管员岗位1个、编制0.5个第⼗四条保管员岗位1个,编制0.5个第⼗五条计算机房岗位1个,编制1个第⼗六条特种设备吊车3台,1个岗位,编制0个第⼆章岗位津贴发放第⼀条学校给实验中⼼专职实验技术⼈员11个编制,学院补4个编制,实验中⼼津贴总数每年由学校及学院下拨到实验教学中⼼第⼆条实验中⼼根据岗位的编制数发放第三条学院按院机关科研及教学超⼯作量计算办法发放实验中⼼超⼯作量补贴(编制数按15个计),实验中⼼根据各个岗位实际超⼯作量情况发放。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 研究员 职务评聘基本条件 试行 》等 个文件的通知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4〕226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的要求,推进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对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等5个文件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宣传,并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1—(试行)》等5个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作为过渡,学校原相关文件2015年同时执行,2016年1月1日起自行废止。
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2.《东南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3.《东南大学建筑学科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4.《东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5.《东南大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东南大学2014年9月29日(主动公开)—2—附件1东南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规定的任务,年度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体育、外语学科教学骨干,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放宽到硕士学位),1959年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必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东南大学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八)申报职务收费标准为:申报高级职务 300 元,申报中 级职务 100 元。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含转评、代评等)所交费用 一半留在院(系),一半上交学校。
(六)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 人〔2007〕4 号)文件精神,我校管理岗位实行职员制,作为过 渡,管理岗位人员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者,其聘用岗位和工资待遇按照《东南大学管理岗位 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校通知〔2007〕187 号)的相效。凡赞成票多于或等于出 席会议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少于三分之二为否决。在表决 后,学科评审组负责人应向全体评委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五)学校实行岗位聘用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 员需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者,当次评 审的职务无效。
—2—
可由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委托东南大学参照学校有关职称文 件组织评审。
(二)基本要求 1.我校有评审权的学科,申报人员须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我校无评审权的学科,申报人员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主管部 门以及学校的有关条件规定。 2.申请人所有个人资料的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即:已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 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 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科研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外 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 获得的。 3.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上述文件及 学校的相关规定。 四、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期间到我校工作且正式 办理完报到手续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符合学校初定中、初 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部门提出初定职务的申 请,经考核合格并审定通过后,予以认定。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为积极推进东南大学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与使用,2016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仍实行网上申报(注:教学岗、教师外
室与设备管理处

64510 41678
74423 49030
85252 57388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0万元以上金额(万元) 40万元以上金额(万元)
99467 67958
2011年
2020-12-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4
促发展-新增资产过亿元
❖ 审核、签订内贸合同783个,总价11584.96 万元。其中招标项目51个,合同金额4850.99 万元
《东南大学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020-12-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8
重管理-规章制度更完善
❖ 根据《东南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校通知 (2010)180号]、《东南大学仪器设备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校通知(2011)127号]文件规定,对2010年全校资产清查 中发现问题的6300台件,5000余万元的设备进行处理
2020-12-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
抓作风-换位思考人为本
❖ 加强调研:在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时, 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尊重和 吸纳群众意见。
2020-12-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
抓作风-换位思考人为本
❖ 我处一直把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走访生病 的离退休老同志,给每位离退休老同志送新 年贺礼等等,赢得了大家的认同
❖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实验室建设工作参考指
南和实验室检查指标体系 2020-12-0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6
重管理-规章制度更完善
❖ 出台了《东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经费管理办法》 [校通知(2011)67号]
《东南大学仪器设备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校通知(2011)127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07【170】号)

东南大学文件校通知[2007]170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队伍。
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并经教代会执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主题词:人事岗位设置办法通知抄送: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2007年12月3日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87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59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岗位设置以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等任务为依据,充分考虑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
通过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吸引人才,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工勤人员队伍。
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将体现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各类岗位的竞争性,以教师为主体,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导向性和学科发展的特色性,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上体现激励性与和谐性,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原则1、按需设岗,加强调控。
从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出发,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确定岗位总量。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

东南大学文件校通知[2007]187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等规定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了做好学校教职工的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教人厅[2007]2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东南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及《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特制定《东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东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东南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及《东南大学2007年专业技术岗位推荐条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东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2、《东南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3、《东南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4、《东南大学2007年专业技术岗位推荐条件》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主题词:人事岗位聘用文件通知抄送: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印发东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特制定我校专业枝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校级岗位聘用与考核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负责对基层岗位分级工作的指导,负责审定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分级条件,负责审定二、三级岗位聘用名单。
(二)成立院(系)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二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和聘用与考核工作。
具体分组如下:1、图书档案岗位分级聘用与考核领导小组(由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等单位组成),负责全校图书、档案、编辑出版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与考核工作。
2、建筑学院、建筑研究所岗位分级聘用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所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与考核工作。
3、机械工程学院岗位分级聘用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申请、推荐、聘用与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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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定编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为了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岗位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定编依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实验技术人员额定编制每年核算一次,主要依据东南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内实验、实习教学任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实验室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及运行操作、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及改造升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及其相关工作量确定编制。
为确保学校教学和科研基础管理工作的完成,给予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校级(含院系级)实验平台编制补贴。
二、定编范围
实验技术岗位定编范围:校内建制实验室从事实验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定编办法
1、实验与实习教学辅导、开放实验管理及大型仪器设备教学
实验教学辅导编制数= (∑实验中心(室)实验教学人时数)/18000
大型仪器设备教学编制数= 大型仪器设备教学机时数÷1170
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编制数=(0.015~0.1×开放人时数)÷ 900
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计算系数取值0.015,专业技能实习、专业实验、毕业设计、研究生实验计算系数取值0.04,各类学科竞赛、SRTP、各类自选创新实验项目等计算系数取值0.1。
实验室开放需符合有关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提前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备案,实际开放人时数需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2、固定资产管理(含台帐物管理、信息统计等)
固定资产原值10万以下的,按设备资产总值每1500万元一个编制计算,固定资产原值在10万~40万之间,按每400台套数一个编制计算,固定资产原值在40万以上,按每200台套数一个编制计算。
固定资产管理编制数=(10万元以下设备资产总值(万元)÷1500)+(10
万元到40万元设备台(套)件数)/400 + 40万元以上设备台(套)件数)÷200
3、仪器设备维修维护
各类实验教学仪器维修维护编制数=实验教学编制数× 20%
共享大型设备维修维护编制数:
(院系共享大型设备台套数)×[lg(院系共享大型设备均价(万元)+5)] 2×(共享服务机时数)× 0.04 ÷ 900
4、共享大型仪器开放运行操作编制
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操作按1500机时/年·台·人核算编制,共享大型仪器开放操作的设备分为专人操作、专人看护和自行操作三种,需专人看护设备的工作量以共享运行机时的25%核算编制,由测试者自行操作设备的工作量以共享运行机时的5%核算编制。
大型仪器开放运行操作编制数=[需专人操作的大型设备开放共享总机时数+(需专人看护的大型设备开放共享总机时数)×25%+(由测试者自行操作的大型设备开放共享总机时数)× 5% ] ÷ 1500
5、机动编制
主要用于上岗培训,仪器功能开发,设备改造升级、实验室建设立项等,以编制数的10%计算。
此编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需要全校通盘考虑使用。
6、补贴编制及补贴范围(不含行政补贴编制)
国家重点实验室补贴实验编制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贴实验编制1个,国家专业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给予补贴实验编制0.5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校级(含院系级)实验中心等给予补贴0.25个实验编制。
四、其他
1. 本办法由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与此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