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隔离管理规定(修改后)
能量隔离管理制度

能量隔离管理制度一、引言能量隔离管理是指在使用、操作、检修或维护设备、机器、设施和系统的过程中,对能量进行隔离、控制和释放的管理活动。
能量隔离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建立的,对于所有的设备和系统都需要进行能量隔离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能量隔离管理制度的内容及实施方法。
二、能量隔离的定义能量隔离是指在进行设备维修、清洁、安装和改造等工作时,通过切断接触、分离部件或能源,用隔离装置控制设备上的一切能量(如机械、液压、气压、热能、化学能、电能等)释放,使人员不会因能源的突然释放而受到伤害。
三、能量隔离管理制度的内容1. 制度目的能量隔离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因为设备能源未切断而造成的意外伤害或生产安全事故。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能量隔离操作的设备、机器、设施和系统。
3. 责任人a. 生产主管负责对生产现场设备的能量隔离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b. 维修工程师负责对维修设备的能量隔离操作的执行和监督。
c.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能量隔离操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4. 程序a. 能量隔离前的准备工作b. 能源的切断及隔离操作c. 能量隔离后的安全检查d. 能量隔离后的释放操作5. 培训要求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能量隔离操作培训。
6. 安全设施生产现场需要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保证在进行能量隔离操作时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 审核与改善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程序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四、能量隔离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制度的宣传和培训针对生产中的各个岗位、各个人员都需要对能量隔离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且定期进行复习和提醒,确保所有人都能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要点。
2. 能源设备的标识和识别对所有的能量设备进行统一的标识和识别,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哪些设备需要进行能源隔离,哪些设备是危险的。
3. 严格执行隔离操作规程在进行能量隔离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不允许出现疏漏和误操作。
能量隔离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一、能量隔离管理制度(JLXN/SJ-AQZD-01-054)第一章总则1.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控制制度。
在任何作业开始前,与该作业相关的所有危险能量源(包括电能、势能等)都必须被彻底隔离。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部室及相关方。
3.本制度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如果有新的地方法律、法规在该方面的相关规定比本规定更加严格,则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名词解释1.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制度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
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置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2.能量源是指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3.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蚕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道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4.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一人一锁,不准适用通用锁具。
5.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赛链条。
6.锁具信息标识:标明何人上锁及联系方式并置于安全锁上的标签。
7.集中上锁箱:用于放置公用上锁锁具、多孔锁、警示箱。
8.移动上锁箱:集中上锁的补充,解决上锁设备离作业点较远或不易实现在集中上锁箱上锁而又必须集中上锁的箱体。
9.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三章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机械安全.危险能量控制》GB/T33579《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第四章职责1.公司生产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安全环保部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2.公司各部室负责本部门(含相关方)职责范围内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的实施、执行与留存记录,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3.公司各作业人员负责能量隔离管理规定的实际操作,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能源隔离安全管理制度

能源隔离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能源隔离操作,保障员工安全,发挥能源隔离工作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能源隔离操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机械、化工等领域。
三、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能源隔离工作,确保该制度的全面实施。
2. 能源隔离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培训计划。
3.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能源隔离操作要求。
四、培训要求1. 全员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全员能源隔离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熟知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2. 专业培训:对从事特定操作的员工,要进行专业培训,达到熟练掌握能源隔离技术要求。
3. 认证考核:对已经接受培训的员工,要进行能源隔离操作认证,合格者方可执行相关操作。
五、操作流程1. 申请隔离:操作员需在进行工作之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能源隔离申请,包括工作内容、隔离设备等信息。
2. 审批确认: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确保能源隔离操作符合规定。
3. 实施隔离:经过审批后,操作员可以进行能源隔离操作,确保操作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4. 验证恢复:在工作完成后,经过操作员验证,确认设备已经恢复正常状态,方可解除隔离。
六、隔离设备1. 标识标识:对隔离设备要进行明确标识,以便操作员清晰识别。
标识应包括设备名称、使用对象等信息。
2. 隔离设备:包括开关、阀门、挂锁等设备,要具备防护性能,确保操作安全。
3. 隔离证明:对完成隔离操作的设备,要发放相应的隔离证明,记录相关信息。
七、风险评估1. 风险评估:在进行能源隔离操作前,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2. 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
3. 定期检查:对隔离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防止事故发生。
八、违规处罚1. 对违规行为:对违反能源隔离操作规定的人员,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甚至解雇等。
能源隔离管理规定

能源隔离管理规定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1.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2.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生产技术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并负责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维修车间、甲醇车间、空分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执行本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日期:2022年5月1日1. 引言能量隔离是指对设备、系统或设施施加安全隔离措施以防止能量传递的过程。
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遵循能量隔离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能量隔离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能量隔离的定义能量隔离是指在进行维修、检修、清洁、调试或其他工作时,通过切断能量源并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以确保工作区域没有能量传递的状态。
3. 能量隔离的目的能量隔离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工作人员免受意外能量释放的伤害。
通过正确实施能量隔离管理规定,可以降低工作场所事故的风险,减少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4. 能量隔离的原则4.1 认识能量源在进行能量隔离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和认识能量源,包括电器、气体、化学品、机械设备等。
了解能量源的特性、工作原理和潜在风险,有助于有效地进行能量隔离。
4.2 切断能量源切断能量源是能量隔离的第一步。
根据不同的能量源类型,采取相应的切断措施,如关闭电气开关、关闭气阀、断开电源等。
4.3 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在切断能量源后,需要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以警示其他人员不得重新开启能量源。
标识和标签应明确、易于辨认,并在特定位置进行标注。
锁定设备可以防止他人误操作,确保能量隔离的有效性。
4.4 检查能量隔离状态在进行工作之前,必须对能量隔离状态进行检查。
确保能量源已切断,并检查锁定和标识是否有效。
只有确认能量隔离状态正确无误后,才能进行后续工作。
5. 能量隔离的程序5.1 能量隔离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能量隔离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准备工作。
包括准备隔离设备、整理工作区域、确认工作人员和权限等。
确保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能量隔离操作。
5.2 能量隔离操作步骤以下为常见能量隔离操作的步骤:1.判断能量源类型,制定相应的能量隔离计划。
2.关闭能量源,切断电源或关闭阀门等。
3.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使用明确且易识别的方法。
4.检查能量隔离状态,确保能量源已切断且隔离有效。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定

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设施在生产期间或检维修期间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热能、化学能、辐射能等;物料主要指作业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危险介质等。
隔离指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物料不能释放。
第三条所有作业中涉及的能量隔离都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隔离方案,主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HSE管理部门参与隔离方案编制审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基层单位应将隔离方案收集、存档形成资料库,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至少每年组织对基层单位隔离方案资料库进行一次审核。
第三章技术要求第七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物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二)隔离压力源或释放压力。
(三)停止转动设备并确保它们不再转动;(四)释放贮存的能量和物料。
(五)防止设备可能受外力的影响引起的移动。
(六)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第八条隔离方式选取原则隔离应优先选取截断、加盲板或盲法兰等方式实现有效隔离,偏离此标准的隔离方式应增加有效控制措施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隔离技术要求作业前,应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隔离方案,隔离方案应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隔离实施及解除的操作步骤、隔离有效性的检测、作业区域警戒设置要求等内容(附件1),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
(一)工艺隔离工艺隔离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隔离可采取加装盲板、实现断开、双重隔离或其它有效隔离方式,隔离实施完成后应确认隔离有效,并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严禁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作业区域。
能源隔离管理规定

能源隔离、挂牌上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能源隔离是指针对设备保养和维修时,防范因意外激活、意外启动或意外释放储存能量,给员工、第三方人员造成伤害,以及设备损坏而采取的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第三方人员。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受影响人员:在能源隔离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清扫、保养或者维修的人员,或者处于清扫、保养或维修区域内的人员。
(二)被授权人员:为了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负责履行挂牌/上锁程序的人员,受影响人员和被授权人员可以是同一个人。
(三)屏障:是一个实体障碍物,比如临时设置的栏杆、警戒带、锥形物或者金属架等,目的是警告和限制靠近危险区域。
屏障是临时的,不用作永久性的防护。
(四)带能量:已连在能源上,或者是含有残存或存储的能量,含机械能、重力或弹性势能,电容存储的电能等。
(五)能量隔离装置:是一种用来阻止能量传输或释放的机械装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装置:手动断路器、断路开关;不能独立运行的电路中,隔离电路电源的手动开关;滑动的大门、移动的挡板、管路阀门(不含煤气)、盲板、挡块;以及类似的用于阻止或隔离能源的装置。
能量隔离装置不包括按钮,控制开关,或其它控制线路的装置。
煤气介质管路的能量隔离装置必须是符合《煤气隔断装置安全技术规范AQ2048-2012》所定义的隔断装置。
(六)能量源:电能、机械能、液压能、气动能、化学能、热能、势能、放射能、或其它能(电离辐射或非电离辐射、蒸汽等)或潜在能(储存或残存的能量)的源头。
(七)标记:是做记号的一种方式,用于防止混淆外观相近或者位置临近的不同组件,设备或区域。
(八)上锁装置:指用来将能量隔离装置保持在安全状态的装置,防止意外激活能量源、意外启动或意外释放存储的能源。
(包含设备组锁,链条锁、断路器锁等锁具)(九)个人生命锁:是指受影响人员持有并用于执行能源隔离程序规定的锁具,每人一把、具有唯一性。
(十)锁箱(移动锁箱):能源隔离后控制设备组锁钥匙的特殊用具。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企业基层单位执行本单位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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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区队、科室。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
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
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
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
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五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六条各区队、科室要建立能量隔离设施[包括盲板(实心法兰盘或管堵)、安全锁]台账,明确拆/加人、时间、地点。
第七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三)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四)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五)锚固、锁闭或阻塞。
第八条抽加盲板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抽加盲板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统一编号,作好记录。
(二)负责盲板抽加的人员要相对稳定,原则上谁加谁抽,人员变动要做好交接。
(三)抽加盲板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抽加盲板要考虑防泄漏、防火、防中毒、防滑、防坠落等措施。
(五)拆除法兰螺栓时要以对角方位缓慢松开,防止管道内余压或
残余物料喷出;加盲板的位置应在来料阀的后部法兰处,盲板两侧均应加垫片,并用螺栓紧固。
(六)盲板及垫片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其材质、厚度要符合技术要求,盲板应留有把柄,并于明显处挂牌标记。
第九条安全锁必须和“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同时使用,电气作业同时执行国家相关电力作业规程。
第十条当隔离点不具备上锁条件时,经作业人和属地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在标签上签字,可以只挂标签不上锁。
第十一条在开始作业前,属地单位与作业单位人员都有责任确认隔离已到位并执行上锁、挂标签。
第十二条安全锁、锁具及标签的管理
(一)个人锁和钥匙使用时归个人保管并标明使用人姓名或编号,个人锁不得相互借用。
(二)防爆区域使用的安全锁应符合防爆要求。
(三)集体锁应集中保管,存放于便于取用的场所。
(四)锁具的选择除应适应上锁要求外,还应满足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除了用于能量隔离点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六)“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应填写清楚上锁理由、人员及时间并挂在隔离点或安全锁上。
(七)属地单位发现“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信息不清晰时应及时更换和重新填写信息。
(八)“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不得涂改或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备用钥匙的管理应做到:
(一)由锁具所属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
(二)备用钥匙只能在非正常解锁时使用。
(三)严禁私自配制备用钥匙。
第二节能量隔离的步骤
第十四条辨识与隔离
(一)属地单位应辨识作业过程中所有能量的来源及类型,编制“能量隔离清单”(见附录A),由测试人和施工负责人双方确认签字,经属地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张贴在作业现场醒目处。
(二)根据能量的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设施。
第十五条上锁、挂标签
根据能量隔离清单,对已完成隔离的隔离点选择合适的锁具,填写“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对所有隔离点上锁、挂标签。
上锁分以下两种方式:(一)单个隔离点的上锁。
属地单位监护人和作业单位施工负责人用个人锁锁住隔离点。
(二)多个隔离点的上锁按下列顺序实施。
1. 用集体锁将所有隔离点上锁、挂标签。
涉及电气隔离时,属地单位应向电气人员提供所需数量的同组集体锁,由电气专业人员实施上锁、挂标签;
2. 将集体锁的钥匙放入锁箱,钥匙号码应与现场安全锁对应;
3. 属地单位监护人和作业单位每个作业人员用个人锁锁住锁箱;
4.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确保每个作业人员要在集体锁箱上上锁;
5. 属地单位批准人必须亲自到现场检查确认上锁点,才可签发相关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确认
上锁、挂标签后属地单位与作业单位应共同确认能量已隔离或去除。
当有一方对上锁、隔离的充分性、完整性有任何疑虑时,均可要求对所有的隔离再做一次检查。
确认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在释放或隔离能量前,应先观察压力表或液面计等仪表处于完好工作状态;通过观察压力表、液面计、低点导淋、高点放空等多种方式,综合确认贮存的能量已被彻底去除或已有效地隔离。
在确认过程中,应避免产生其他的危害。
(二)目视确认连接件已断开、设备已停止转动。
(三)对存在电气危险的工作任务,应有明显的断开点,并经测试无电压存在。
(四)通过放射源检测仪检查辐射强度。
(这个矿上没有检测仪器,但主皮带检测装置确有放射)
第十七条测试
(一)有条件进行测试时,属地单位应在作业人员在场时对设备进行测试(如按下启动按钮或开关,确认设备不再运转)。
测试时,应排除联锁装置或其他会妨碍验证有效性的因素。
(二)如果确认隔离无效,应由属地单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三)在工作进行中临时启动设备的操作(如试运行、试验、试送电等),恢复作业前,属地单位测试人需要再次对能量隔离进行确认、测试,重新填写能量隔离清单,双方确认签字。
(四)工作进行中,若作业单位人员提出再测试确认要求时,须经属地单位施工负责人确认、批准后实施再测试。
第十八条解锁
(一)解锁依据先解个人锁后解集体锁、先解锁后解标签的原则进行。
(二)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后,本人解除个人锁。
当确认所有作业人员
都解除个人锁后,由属地单位监护人本人解除个人锁。
(三)涉及电气、仪表隔离时,属地单位应向电气、仪表专业人员提供集体锁钥匙,由电气、仪表专业人员进行解锁。
(四)属地单位确认设备、系统符合运行要求后,按照能量隔离清单解除现场集体锁。
(五)当作业部位处于应急状态下需解锁时,可以使用备用钥匙解锁;无法取得备用钥匙时,经属地施工负责人同意后,可以采用其他安全的方式解锁。
解锁应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解锁应及时通知上锁、挂标签的相关人员。
(六)解锁后设备或系统试运行不能满足要求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按本规定要求进行能量隔离。
第三节其他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各区队科室自备安全锁、锁具,机电科负责加工制作“危险!禁止操作”标签(见附录B),并进行登记管理。
第二十条交叉作业涉及同一隔离点时,每项作业都要对此隔离点上锁、挂标签。
第二十一条装置、设备、系统大检修期间,对装置、设备、系统整体隔离、置换后,局部作业可不用上锁,执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或检维修作业规程。
第二十二条下列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每项给予施工负责人或责任人100元/次处罚。
(一)没有将所有能量源隔离。
(二)没有测试或测试时作业人员不在场。
(三)操作已经上锁的阀门和开关。
(四)未经授权擅自解锁和拆除标签。
(五)持有多余的备份钥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A:能量隔离清单
注:在符合项目“□”内打“√”
编写人:测试人:作业人:批准人:年月日
附录B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式样(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