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标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与划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与划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与划分是根据景区的设施、服务、环境等综合因素进行的评估,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与划分:
1. 设施条件:包括景区内的交通、停车设施、宾馆、餐饮、厕所、导览设施等,设施的完备性、设施的新旧程度、设施的实用性是评定的主要标准,设施越完善、新旧程度越高、实用性越强,相应的等级也会越高。
2. 服务质量:包括景区内的导游、接待、安全管理等服务的水平,服务的态度、专业性、效率是评定的主要标准,服务水平越高,相应的等级也会越高。
3. 游览环境:包括景区内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景区内的自然景观的美丽程度、保护情况,人文景观的历史文化价值、观赏性等是评定的主要标准,环境越优美、历史文化价值越高,相应的等级也会越高。
根据以上的评定标准,可以将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划分为几个层次,例如:
1. 5A级景区:设施完备、服务优质、环境优美,是品质最高
的旅游景区。
2. 4A级景区:设施较为完备、服务较好、环境较优美,是品
质次高的旅游景区。
3. 3A级景区:设施一般、服务一般、环境一般,是品质一般的旅游景区。
4. 2A级景区:设施较为简陋、服务较差、环境较差,是品质较低的旅游景区。
5. 1A级景区:设施简陋、服务差、环境差,是品质最低的旅游景区。
当然,具体的等级划分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国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种常见的划分方式。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细则(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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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
评定细则
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 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 GB/T17775-2003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 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35分;旅游安全80 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20 分;旅游购物50 分;综合管理200 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45 分。
2、5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 分,3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 分,2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 分,1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一计分总表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0 栏为打分点,所有10 分值总和为1000 分。
3。
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标准评分细则

附件 2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标准评分细则(暂行)1、本细则共计 100 分,共分为 4 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景区发展效应 25 分,景区信息化建设 25 分,景区服务质量管理 25 分,景区行业管理 25 分,2、 5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 90 分,其中景区发展效应需达到 22.5 分以上,景区信息化建设需达到 22.5 分以上,景区服务质量管理需达到 22.5 分以上,景区行业管理需达到 22.5 分以上。
3、4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 80 分,其中景区发展效应需达到 20 分以上,景区信息化建设需达到 20 分以上,景区服务质量管理需达到 20 分以上,景区行业管理需达到 20 分以上。
项单目位- 1 -提升标准评分细则景区所在县(区)级行政辖区的旅游收入相当于本地GDP 的比例15%及其以上5%—15%5%以下旅游业增加值占市(州)级行政辖区GDP 比重的增幅10%以上5—10%5%以下景区综合收入在本地旅游收入中比重鼓励景区带动所在地区旅游发展与积极发展,强调旅游综合收益,突出景区营业收入对所在地区GDP 贡献率。
旅游收入指国内旅游收入、旅游外汇收入。
本地指所在县(区)级行政辖区。
GDP 数据以当地统计年鉴或者统计公报为准。
旅游业增加值占市(州)级行政辖区GDP 比重与上年之比相比较数据。
根据景区上报收入数据与所在行政区域县级统计年鉴或者统计公报发布数据计算,2212212- 2 -20%及其以上210 —20% 110%以下0门票收入在景区综合收入中的比重引导景区不单纯依靠门票经济,鼓励多业态发展。
考察2景区统计数据。
开放性景区此项自然得分。
20—50% 250—80% 180%以上0景区入境游客接待数量占比及其增幅检查景区入境游客接待数据,鼓励景区加大入境旅游营2销力度。
国家 A 评标准要求 4A 以上景区接待入境游客占比达到 7%以上。
入境旅游接待人数占比指入境游客接待人数占景区旅游接待总数的比例。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和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旅游景区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景区,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观赏游憩、文化娱乐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且具有相对完整管理系统的游览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均可申请质量等级。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
第四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评定机构与证书标牌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授权并督导省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开展评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按照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及时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报备各级评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组成与变动。
第八条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须全面掌握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新增及变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每年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将本地区各级旅游景区名称和数量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及评定通常由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负责,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评定指标:
1.景区基础设施:评估景区的交通便利程度、停车场、通讯设施、卫生设施等基础设施是否完备。
2.景区环境质量:评估景区的自然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
水质、噪音污染等。
3.景区安全设施:评估景区内的安全设施和规划,包括应急疏
散通道、警报系统、消防设备等。
4.景区服务水平:评估景区的接待设施、导览服务、游客服务
中心等服务水平。
5.景区管理水平:评估景区的管理制度和旅游法规的遵守程度,包括景区的开放时间、票务管理、导游服务等。
根据以上指标,景区通常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五星级景区、四星级景区等。
评定等级时,一般会对景区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包括查看景区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以确定其等级。
景区等级的评定对于游客选择旅游目的地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保障,同时也对景区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了景区整体质量的提升。
四川特种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四川特种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四川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省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
其中,特种A级旅游景区是一种高质量的旅游景区,对于游客来说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和价值。
本文将对四川特种A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特种A级旅游景区的定义特种A级旅游景区是指在自然、人文等方面具有独特特色、较高观赏性和旅游价值的景区,其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和执行。
特种A级旅游景区是四川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吸引游客、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特种A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划分根据相关部门的标准,四川特种A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自然景观:包括景区的地理位置、地貌特征、气候条件和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要素。
特种A级旅游景区应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如壮丽的山川、奇特的地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等。
2. 人文景观:包括景区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人文遗迹等人文要素。
特种A级旅游景区应具有丰富的人文景观,如历史悠久的古迹、独特的民俗风情等。
3. 旅游设施:包括景区的交通便利性、接待设施、安全设施等旅游设施。
特种A级旅游景区应具有完善的旅游设施,如便捷的交通、舒适的接待设施、可靠的安全设施等。
4. 管理服务:包括景区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管理服务方面。
特种A级旅游景区应具有高水平的管理服务,如规范的管理制度、优质的服务态度、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等。
三、特种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方法特种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
评定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报评审:景区管理机构向相关部门提交特种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材料,包括景区的基本情况介绍、自然人文资源情况、旅游设施情况、管理服务情况等。
2. 实地考察:相关部门派遣专业人员对申报的特种A级旅游景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景区的实际情况,验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评定结果公示:评定结果由相关部门公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 B T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S t a n d a r d o f r a t i n g f o r q u a l i t y o f t o u r i s t a t t r a c t i o n s 2004-10-28发布2005-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
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景区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
同时,根据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自1999年至今近三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景区的发展实际。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建立全省旅游行业“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的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建立全省旅游行业“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2.09.09•【字号】川文旅字〔2022〕209号•【施行日期】2022.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建立全省旅游行业“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的通知川文旅字〔2022〕209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1〕50号)落地见效,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旅游行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创新质量服务管理模式,落实旅游行业质量建设主体责任,我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旅游行业中推动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建立和实施旅游行业“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是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推广和创新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有利于明确质量在经营管理中的战略地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有利于培育先进的旅游质量文化,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搭建政府部门与旅游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为促进我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内容在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经营者等旅游行业中逐步建立“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
其中,“首席质量官”由旅游市场主体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选拔任命,并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标杆服务员”由旅游市场主体自行评选。
(一)“首席质量官”1.任职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原则上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原则上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