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坚决制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办法

关于坚决制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根据临汾市《关于坚决制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细则》(临办发【2014】32号)和翼城县《关于坚决制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办法》(翼办发【201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全局党员干部及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自律,带头移风易俗,做到节俭、廉洁、文明操办,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和我局的相关规定。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局成立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局“红白理事会”组成人员: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各支部书记及各股室队负责人受局委托监督帮助和教育指导全局有关人员的婚丧事宜。
三、操办规定第三条全局党员干部及职工办理婚丧事宜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宴请对象严格限制在亲属、好友当中,人数不得超过150人;婚礼车队般不得超过6辆;不得办奢华宴席;不得使用高档烟酒;不得举办奢华演出和低俗表演;不得在大街上或小区门口搭彩门、铺地毯、拉彩带。
2、不准分批分次、多处设宴请客变相大操大办(包括在生活小区、家属院中提前搭棚设宴待客)、或只收礼金不设宴席借机敛财。
3、不准动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
4、不准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必须服从所在股室和党支部及红白理事会的监督管理。
5、不准利用职权、岗位便利和职务影响借机敛财,不得邀请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岗位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或接受其礼金礼品,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礼品礼金或人价证券。
6、不准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工作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应无条件服从党组织、理事会和股室站队的管理监督。
关于进一步规范红白喜事操办陋习现象的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红白喜事操办陋习现象的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为全力攻坚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彻底整治城乡环境,针对县城区红白喜事操办陋习现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强化部门联动,有力推进城市综合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红白喜事沿街占道摆酒席、燃放烟花爆竹、迎亲或送丧车队堵塞交通、沿路抛撒纸钱等想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县城区东至岩底寨净水山庄桥头,南至诚信汽修背面大转弯处,高速公路连接线甲山高架桥头,西至甲山红绿灯路口,鑫源驾校岔路口,北至罗家院大转弯处。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县城管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制止红白喜事沿街占道摆酒席行为。
(二)县公安局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限燃放规定宣传,加大日常监管处罚力度。
- 1 -(三)县公安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排畅工作力度,及时引导指挥迎亲或送丧车队快速通过县城区主干道,避免交通堵塞现象发生。
(四)民政局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倡导文明治丧,勤俭治丧,积极作好丧属思想工作,尽量减少送殡车辆和控制沿路抛撒纸钱等现象,有效缓解县城区中心主干道出现交通堵塞和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现象发生。
(五)县委新闻中心负责在电视、网站、报纸、微信、手机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题或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媒体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六)龙津、峨岭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开展居民自治监督,及时制止或引导居民自觉抵制不良陋习。
四、组织领导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到人,不走形式。
(二)加强部门联动,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抗法行为。
- 2 -(四)注重舆论宣传,及时曝光陋习现象,弘扬正能量。
2016年4月21日- 3 -。
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按照县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8号)、运纪发[2015]5号《**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平纪发[2015]7号《关于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晋办发〔**〕18号《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运纪发[2015]5号《**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和[2015]7号《关于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开展集中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长效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社风民风,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三、整治范围和任务(一)整治范围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整治内容1、整治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问题;2、整治通过分批次宴请、分地点宴请等隐性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问题;3、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以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4、整治利用“流水席”违规宴请的问题;5、整治因操办婚丧事宜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问题;6、整治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车辆等行为;7、在办理生日、乔迁、升学、老人三年等喜庆事宜,邀请非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鄂托克旗专项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

鄂托克旗专项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月20日鄂托克旗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子女参军升学过“十二周岁”、老人过寿、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活动中比阔气、讲排场、大操大办的现象有所抬头,加重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精神和经济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反感和不满,成为人们街头巷议的大事。
为了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工作,倡导文明节俭新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效治理这种不良现象,规范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的通知(厅发〔2011〕4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鄂托克旗关于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等有关制度,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开展集中治理、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有效遏制部分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规范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名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艰苦奋斗、文明节俭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弘扬,为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范围和内容(一)治理范围全旗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婚丧喜庆事宜名义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治理内容1、未经申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2、借婚丧喜庆事宜名义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变相突破核定宴请规模(婚丧嫁娶事宜宴请规模不得超过15桌)的;3、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的;4、借婚丧喜庆事宜变相敛财的;5、在婚丧喜庆事宜中用公款、公物送礼的。
镇婚丧陋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婚丧陋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婚丧嫁娶陋俗现象时有发生,给社会风气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婚丧嫁娶风尚,我们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婚丧陋俗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与任务1.全面清理整治婚丧嫁娶中的陋俗现象,倡导文明婚丧新风尚。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婚丧嫁娶活动规范有序。
三、工作重点1.严禁高额彩礼、豪华车队、低俗表演等现象。
2.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3.严禁借婚丧嫁娶敛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1)组织专班,对全镇范围内的婚丧嫁娶活动进行摸底调查。
(2)了解掌握婚丧嫁娶陋俗的具体表现,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2.宣传发动阶段(1)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文明婚丧新风尚,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
(2)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3.集中整治阶段(1)针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婚丧嫁娶中的陋俗现象。
(2)加强对封建迷信活动的打击,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4.巩固提升阶段(1)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婚丧嫁娶活动规范有序。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落实责任分工。
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投入。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考核。
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六、具体措施1.建立举报制度。
设立举报电话、等,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婚丧嫁娶中的陋俗现象。
2.加强执法检查。
组织专人对婚丧嫁娶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3.开展示范创建。
评选出一批文明婚丧示范村(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加强教育培训。
对农村红白喜事主持人、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5.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婚丧嫁娶活动。
关于开展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篇一:关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关于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治镇域“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活动,有效遏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良风气,规范民间操办婚纱喜庆事宜。
根据《安顺市专项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安群组办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决遏制各类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树立崇尚文明、节俭办事的社会新风,有力推进集成党风、政风、民风的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XXX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一)宣传报道组:由镇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引领。
在镇域范围充分利用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发短信、召开村民会议和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将整治滥办酒席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处罚措施等宣传到千家万户。
(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二)规范指导组: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三创办”,负责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约定除婚丧嫁娶外的酒席一律不办;指导各村成立志愿服务队,帮助本村群众建房、迁坟、立碑等需亲邻帮助的事宜;村民对违规操办的酒席不参与、不送礼;操办酒席时间和规模不宜影响本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违规操办酒席的处罚措施等内容,根据民俗指定节约、安全的办酒方式;引导各村建立完善操办婚丧事宜报批、备案制度。
婚事酒席实行事前申报办理,丧事酒席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报批、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婚丧事说明、操办时间、地点、桌数、邀请人员范围等有关情况,受理报批、备案由群众由所在村支两委负责,各村必须严格把关、报批、备案并妥善存档备查;未经报批、备案而操办的婚丧事宜,或不如实报批、备案的,视为违规操办,一律严格处罚。
开展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开展治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篇一: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专项整治报告实验小学关于开展“党员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执纪监督,端正风气、净化政治生态、深化纪律作风整顿,严防学校党员干部以及教师借婚丧嫁娶和子女升学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良现象发生,依据县纪委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开展了“党员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集中整治“党员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促进学校党员干部及教师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改进,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二、组织领导为使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了党员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石爱忠(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陈新玉(副校长)李荣(工会主席)成员:龙翔(办公室主任)贾文闯(督查室主任)宋军平(教务主任)武利刚(政教主任)刘鹏(财务处主任)校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执行,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整治任务(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二)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等行为;(三)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通过化整为零,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设宴请客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四)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五)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生日、乔迁、升学、开锁、做寿、参军、工作变动等喜庆事宜等行为。
关于红白事大操大办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红白事大操大办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狠刹红白事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有力促进我县乡风文明建设,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红白事大操大办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弘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红白事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的不良风气,抵制封建陋习,在全县范围内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切实减轻广大干群负担,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秉持节俭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主要内容1.县文联负责组织县内文艺工作者,围绕移风易俗编写文艺节目,在全县范围内巡演。
2.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各行政村(社区)要公布举报电话,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县委组织部负责印发倡议书,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做好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工作。
4.县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发放宣传页并要求当事人签订承诺书。
5.县文明办负责将红白事操办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考核内容,对措施不力、违规办事的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采取扣分等处理措施。
6.县妇联负责号召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进行监督举报,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完善“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等评选标准,将红白事操办标准纳入评选条件。
7.团县委负责向全县广大青年发出号召,拒绝高额彩礼,提倡勤劳致富,利用各级团组织进行监督,同时对红白事大操大办的青年进行批评教育。
8.县文广新局负责加大对各级演出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搞色情、低俗演出的,采取批评教育、罚款、取消演出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罚。
9.县住建局负责根据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将红白事操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10.县农林畜牧部门根据乡村两级移风易俗工作表现情况,将帮扶项目倾斜于移风易俗工作较好的乡、村。
11.县教体局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号召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同时利用“小手拉大手”等各种活动载体,教育家长积极参与到移风易俗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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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按照县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XX]XXX号)、运纪发[20XX]5号《__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平纪发[20XX]7号《关于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晋办发〔__〕XXX号《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运纪发[20XX]5号《__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和[20XX]7号《关于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开展集中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长效机制等措施,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
敛财的不良风气,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社风民风,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一)整治范围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整治内容
1、整治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问题;
2、整治通过分批次宴请、分地点宴请等隐性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问题;
3、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以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4、整治利用“流水席”违规宴请的问题;
5、整治因操办婚丧事宜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问题;
6、整治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车辆等行为;
7、在办理生日、乔迁、升学、老人三年等喜庆事宜,邀请非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专项整治时间:20XX年3月1日一5月31日。
(一)安排部署(3月20日前)
各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单位按照镇活动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二)集中整治(5月底前)
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晋办发[__]XXX号)和市纪委《__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运纪发[20XX]5号),确保所属人员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
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本单位党员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公示、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本单位党组织负责的备案和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是否有不按规定
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
对自查出的管理方面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
置。
(三)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
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通过联合巡查、突击检查、专项
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举报电话和举
报网站作用(镇纪委举报电话__,举报信箱__),支持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
根据镇党委安排,镇纪委牵头负责本项专项整治工作。
宣传、派出所、工商等部门,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一)各党支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直接主抓、推动落实。
(二)镇纪委按照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三)宣传部门负责运用各传播媒介宣传政策规定,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舆论气氛,倡导新风正气。
(四)派出所、工商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领导、严肃自查自纠,不遮丑护短,不留任何死角。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专
项工作负总责。
(二)各级领导带头。
各村、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将整治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工作纳入其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三)确保取得实效。
各村、各单位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各党支部和纪委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追究各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5月18 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送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