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业普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程序用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程序用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程序是如下的:
1. 编制普查方案
第一步是制定普查方案,该步骤需要在明确普查目的的基础上,确定普查的对象、内容及方法,并做好预算规划和组织管理等工作。
2. 开展宣传工作
第二步是开展普查宣传工作,目的是提高普查参与者的认识度
与能动性,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此步骤的重要性不言
而喻。
3. 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步是基于宣传工作的基础,开展数据网络设备,例如各种
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施,以及相应的办公、培训和调查场所等
的建设。
4. 组织调查
第四步是组织调查,相应的调查中心和工作人员必须清晰的掌
握普查指示手册,严格贯彻调查方法与流程,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普查中最基础的是调查员,其职责在于履行调查工作任务,调
查员的工作效率直接影响普查效果。
5. 数据处理
第五步是将调查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校验、统计等工作,以便得到可靠的数据。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一、普查任务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开展的全国性农业普查工作。
普查任务的核心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通过普查,可以清楚地了解我国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以及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普查数据对于深入掌握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分析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以及制定农业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人口和劳动力
通过普查统计我国农村人口总量、城乡人口比例、劳动力结构和分布等。
(二)农业基本情况
通过普查统计我国农业面积、农业机械化水平、耕地和畜牧业种类和数量等情况。
(三)农业生产状况
统计我国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农民家庭经济收入等方面的情况。
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况汇报

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汇报背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家继2006年、1996年之后的第三次农业普查,旨在深入了解农业生产和经营状况、满足增强农业科学管理和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于2021年6月1日开始,7月1日结束,历时31天,由全国人口普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导,并通过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协作,全面调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情况。
工作概述工作任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 开展普查前,对农业普查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标准等资料进行研究,完善调查方案和各类调查表;2. 进行普查对象、普查内容、普查方法等各类培训培训;3. 开展普查现场统计工作;4. 根据普查结果,编制统计报表。
工作组织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协作,组成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策划组、普查实施小组、普查技术培训组、普查宣传组等多个专业组别,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协同完成普查工作各项任务。
工作进展截至7月1日,全国已经完成了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全国普查对象共计1.39亿户,共发放普查表1.59亿份,涉及面积1.09亿公顷,累计投入人员1.8万人次,共耗时31天。
除此之外,全国统计局还简化了统计数据的报送程序,提高了数据质量,确保了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工作亮点省市县联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采用省市县联动的形式,将从业农户情况层层呈报到国家统计局,流程更加高效便捷,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应用新技术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过程中,应用了诸如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为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同时,普查机构和农业农村部门已经建立了与各类农村社区的信息平台,打通了各个环节的信息流通,进一步提高了普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加强普查宣传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农业农村部门在各大媒体平台和社交网络上,广泛开展了普查宣传工作,倡导群众踊跃参与、提高普查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普查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了解农业发展现状、把握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位有着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下面是我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的想法和构思。
一、普查目的1.全面了解我国农业发展状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2.掌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3.分析农业发展趋势,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参考。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1.普查对象:全国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居民家庭、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2.普查范围: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林业等各个农业领域。
三、普查内容和指标1.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2.农业生产情况:包括种植面积、产量、品种、种植技术、销售渠道等。
3.农业技术水平:包括良种推广、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化程度等。
4.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劳动力状况、收入来源、消费水平等。
5.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服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等。
四、普查方法和步骤1.普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查、数据统计等方法。
2.普查步骤:a.制定普查方案,明确普查目的、对象、内容、方法等。
b.成立普查机构,组织培训,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c.发放问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数据。
d.数据录入、整理、分析,形成普查报告。
e.提交普查成果,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五、普查时间安排1.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1月至3月,完成普查方案制定、机构组建、人员培训等工作。
2.普查实施阶段:2023年4月至6月,进行问卷调查、实地调查、数据收集等工作。
3.数据整理分析阶段:2023年7月至9月,完成数据录入、整理、分析,形成普查报告。
4.成果提交阶段:2023年10月,将普查成果提交给相关部门。
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查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2.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范文2篇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范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范文精选2篇〔一〕尊敬的领导和各位专家:我很荣幸在这里向大家汇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情况,并分享我们的经历和发现。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自1953年以来进展的第十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对我国农村人口、农业消费、农业机械化等方面信息的全面普查。
本次普查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2.68亿人口、7.56亿亩农业用地、1.44亿头家畜和家禽等众多数据,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在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了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好性。
在普查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选派了专业的普查员和有经历的农村工作队,开展了轮班和交接制度,确保了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通过此次普查,我们发现了许多有意义的数据和信息。
其中,我们发现随着科技的开展和农村人口的减少,农业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农村生活程度也有所进步。
同时,我们也发现了农业消费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资环境的矛盾和统计数据的不准确,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继续进步关注度并加以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普查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了许多涉及到贫困地区的数据和信息。
贫困地区普查数据显示,这些地区在农业开展方面面临了一些特定的困难和挑战。
在普查中,我们注重把握了每个细节,保障了这些区域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将来,我们将继续关注贫困地区,帮助他们进步农业消费技术和消费力,促进农村开展。
总之,通过本次普查,我们加深了对我国农业现状的理解,同时也为我国农业消费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提供了科学根据。
将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业现代化的探究和技术创新,为农业开展作出更加积极的奉献。
谢谢大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范文精选2篇〔二〕我是AI写手,很快乐为你提供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方案的文章。
以下是我所写的:2024年开场,中国将施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该方案将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多万个村庄和数千万农户,是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状况全面掌握、反映和调查的重要手段。
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自查报告

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1. 背景介绍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我国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面进行的农业普查。
此次普查旨在全面了解我国农业生产状况、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的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户口、耕地利用、农机具使用、农产品种植和畜牧养殖等各个方面。
2. 数据收集为了收集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的大量数据,相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数据收集。
首先是编制问卷,通过面对面访谈和电话调查的方式,向农户收集相关信息。
其次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互联网、手机APP等平台,便捷地收集数据。
此外,还通过现场观察和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农业生产现场进行直接观察和数据统计。
3. 数据处理数据收集完成后,相关部门开始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首先要进行数据清洗工作,即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核实,排除错误和重复的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接着,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在此基础上,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生成相应的报告和图表。
最后,相关部门对数据的结果进行解读和评估,为制定农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4. 数据分析与结果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可以获得丰富的信息和结果。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数据分析和结果:4.1 农业户口通过普查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全国农业户口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
比如,农村人口数量、家庭人口结构、劳动力就业和流动情况等。
这些数据对于制定农村人口政策和解决农村人口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4.2 耕地利用农业普查还可以了解我国耕地的面积、利用状况和保护情况。
通过对全国耕地的分析,我们可以判断农业生产的潜力和发展方向,指导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4.3 农机具使用农业普查还包括农机具的调查统计,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机具使用情况。
通过对全国农机具的分布和使用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指导和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1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10年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定于20xx年开场施行。
为实在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鹿峰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根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消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开展新相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一是所有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消费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是所有城镇农业消费经营户;三是所有农业经营单位;四是所有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效劳业。
三、时间进度安排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从20xx年开场筹备,到20xx年完毕,大约需要3年左右时间。
普查的时点标准是20xx年12月31日,时期标准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展: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
国家要求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20xx年四季度以前完成。
主要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布置普查任务、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是现场登记阶段。
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5月为农业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阶段。
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发动、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完成乡镇表和行政村联网直报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质量抽查和数据处理阶段。
从现场调查完毕到20xx年12月底根本完成。
主要工作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p 、主要数据的发布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
从数据处理完毕后到20xx年12月底根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成果的发布、农村统计调查根底信息系统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总结一、背景和目的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农业发展状况,更好地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于2016年展开。
本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农村人口、就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农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筹备:成立了以国务院为主导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级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工作小组,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方案制定: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家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制定了详细的普查方案,明确了普查对象、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等。
3.培训与宣传:针对普查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操作规范。
同时,通过媒体、宣传车、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农业普查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配合度。
4.现场登记与数据处理:在普查期间,普查员们深入农村,对农户进行逐户登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数据处理中心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5.质量控制与监督:在整个普查过程中,实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各级普查机构设立了监督电话和网络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举报。
三、成果与影响1.数据成果:通过普查,获得了全面、准确的农业数据,包括农村人口、就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数据为政府制定农业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2.社会影响:普查结果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这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农业的认识和关注度,为农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3.政策影响:普查数据为政府制定农业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例如,针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年轻人回乡创业或从事农业工作。
针对资源环境问题,政府可以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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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一、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制定本办法。
二、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阶段包括登记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审核、数据复查等环节,本办法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逻辑性为目标,对现场登记阶段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数据质量控制。
三、数据质量控制由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农业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普办)负责实施。
各级农普办主任是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执行负责人,各主管副主任对其分管业务工作质量负责。
四、主要环节质量控制要点
(一)登记准备。
登记准备是普查登记的前提。
普查登记前,必须完成普查员的选聘与培训、普查区的划分、基础数据的收集、清查摸底、数据采集与处理环境等各项准备工作。
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与业务培训。
为保证选聘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各级农业普查机构要逐级对“两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教材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国家统一制作的方案课件、数据
处理程序使用说明等为依据,由省级农普办结合本地实际编写省级统一的教材、教案、课件,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
质量控制的重点是保证培训内容的完整性,包括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掌握每张普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能够正确使用PDA和数据采集程序。
质量控制的方法是严格按照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要求进行培训,县级农普办对培训考试合格的“两员”进行资格审查,分别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普查员证”,并建档立卡,由乡镇(街道)农普办统一管理,并组织“两员”持证开展普查工作。
对因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换届等原因更换的“两员”,由县级农普办进行补训和考核,并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2.基础数据收集。
县、乡两级农普办分别收集辖区内国土、农业、林业、水利、工商、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基础数据,为清查摸底、填报乡(镇)普查表和行政村普查做好准备。
质量控制的重点是分析、检查每个指标在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的一致性,对于在以上方面存在差异的指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3.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
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细则》的要求,由县级农普办组织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农普办和村(居)农普工作组开展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并依据省(区、市)统计局设管部门提供的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进
行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址码编制与核实工作。
质量控制的重点是2016年行政区划调整了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涉农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质量控制的方法是各地(市)级农普办负责所辖县(市、旗)普查区划分和地址码编码阶段的验收工作。
省级农普办要组织对国家反馈的有问题的普查区和小区的编码进一步核实,并抽取3-5个县(市、旗)进行检查。
4.清查摸底。
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细则》的要求,由县级农普办统一组织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农业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利用部门基础数据、普查区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成果,在住户底册、农业经营单位底册的基础上,通过向村委会了解情况、召开熟悉当地情况居民的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开展普查登记对象清查摸底工作。
质量控制的重点是住户、农业经营单位的查漏补缺,并确定普查登记对象类型。
包括城乡结合部、注册地在城镇的农业经营单位、经营农业的城镇住户、季节性经营农业的住户或单位、村(组)集体经营的土地等。
质量控制的方法是在清查摸底工作期间,各乡级农普办应在辖区内至少抽查一个普查区,检查普查员的工作情况,发现差错立即纠正。
对出现差错较多的普查区,及时报告县级农普办,并提出解决办法。
5.数据采集与处理环境。
数据采集与处理环境部署是登记工作的必要条件。
其中包
括网络环境的搭建、PDA数量及配置核实、运行系统的安装及调试,以及各种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质量控制的重点是PDA的数量及运行环境。
PDA是否按要求配置到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否能正常使用。
质量控制的方法是省、地(市)、县级农普办要对PDA数量及配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数量到位、系统安装到位。
另外还要进行模拟测试,检测对可能出现的掉网、掉线等情况的处置能力,保证数据不丢失,工作不间断。
(二)普查登记。
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登记工作细则》的要求,由县级农普办统一组织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农业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依法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由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通过互联网实时采集、上报数据,因此各级农业普查机构要将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同步展开,对数据质量全程跟踪检查。
1.质量控制的重点如下:
(1)所有应登记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遗漏或重复;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是否分类准确;有多处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的普查对象,其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是否遗漏或重复;经营者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地块或农业经营场所,在其他普查区是否登记。
(2)应登记的住户成员是否遗漏,是否错填非本户住户成员。
(3)普查小区内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区内农业经
营单位编码是否重复。
(4)农业用地与流转、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畜禽存栏、水产品养殖面积等主要农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登记是否准确。
(5)PDA采集数据是否有漏项,表内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是否审核通过。
(6)行政村、乡镇普查表指标是否填报齐全;用于互联网录入的纸质普查表与数据采集报送中心的采集数据是否一致;表内逻辑关系是否审核通过;行政村、乡镇表的表间逻辑关系是否审核通过。
(7)普查登记结果是否得到普查对象确认。
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是否有村委会、乡镇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8)对于经国务院农普办批准使用纸质普查表提前入户的地区,要重点进行PDA采集的数据与纸质普查表一致性审核。
2.各级普查机构质量控制的任务分工如下:
(1)村农业普查工作组对本普查区进行自查、互查和议查工作。
一是自查。
普查员按照审核要点对自己负责登记的普查表逐表逐项检查。
自查应与登记工作同时进行,一是在入户登记时现场检查,二是对当天登记的普查表进行复核。
二是互查。
由普查指导员组织本普查区的普查员,对普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专项交叉检查。
三是议查。
由村(居委会)农业普查工作组召开基层干部或其他熟悉情况的人员参加的座谈会,针对登记对象的重漏问题进行议查。
(2)乡镇农普办在所辖的每个普查区中抽取1/10的普查小区(不足10个普查小区的普查区,也应抽取1个)进行复查,复查对象包括抽中普查小区中的所有普查登记对象。
同时对所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普查表进行复查。
(3)县级农普办在辖区内抽取10个普查小区进行复查;对县域内所有乡镇普查表和10%的行政村普查表进行复查。
(4)地(市)级农普办在辖区内每个县(市、区)各抽取3个普查小区,在辖区内各县(市、区)抽取5%的乡镇普查表和2%的行政村普查表进行复查。
(5)省级农普办在每个地(市)各抽取3个普查小区,在各地(市)抽取2%的乡镇普查表和1%行政村普查表进行复查。
以上各级普查机构所需抽查的普查小区、行政村表和乡镇表均从数据处理中心抽取,并将抽中的普查表填报结果打印出来进行复查。
3.质量控制的方法如下:
(1)在检查、复查过程中发现的差错和问题,必须经再次入户核实予以更正。
对于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复查的普查机构要通知村普查工作组,对登记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复核;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对全部登记对象进行复核,并再次复查,直至通过为止。
(2)PDA和数据处理中心的审核条件分为必要性审核和
核实性审核两类。
对必要性审核发现的差错,必须经现场核实后修改通过。
对核实性审核结果提示核实的项目,必须进行现场核实,根据普查登记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更正或保留,并在普查工作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3)各级农普办工作人员在数据处理中心发现的差错和问题,必须及时反馈给“两员”,由“两员”进行现场核实。
(4)各级农业普查机构要建立现场登记问题的上报和解答机制。
对普查登记工作中发现的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整理,逐级上报至省级或国务院农普办,由省及或国务院农普办以书面形式统一解答。
(5)数据上报审核完成后,国家、省、地、县四级对5张快速汇总表(见附件)进行初步汇总,各级农普办要根据初步汇总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对于差异明显的普查项目,要及时组织现场复核,查明原因,确因登记发生的错误要依据复核情况据实更正,必要时重新登记。
五、事后数据质量抽查
事后数据质量抽查由国务院农普办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普办另行规定。
附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快速汇总表式。